APP下载

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思考与创新

2009-03-16崔秀花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3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反思创新

崔秀花

摘要: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问题严重,毕业生就业率低,出现了定位与院校自身实际不符、招生规模不断扩张与教学质量下降等问题。这类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当结合社会需要与自身实际重新定位,教学模式应当多样化。

关键词:法学教育;反思;创新

中图分类号:DF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63(2009)03-0126-03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出现“井喷式”发展,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改革开放30年增长了105.6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这种“繁荣”带来的问题使得法学界愈来愈担忧。主要是就业率低、教育质量下降问题。2008年哲学和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率最低,新建本科院校设置的法学专业问题尤为突出。至2005年年底,全国700余所本科院校中,新建本科院校有198所,占总数的1/3,新建本科院校中2/3有法学专业。同时法律人才培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结构失调:一方面法科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大量基层法律实务岗位缺乏适用的法律人才。

一、新建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反思

(一)法学教育的定位与自身实际不符

近年来,对于法学本科教育定位的观点可归纳为“学历教育说”、“精英教育说”、“通识教育说”、“职业教育说”、“基础教育说”等。争论焦点集中于“通识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新建本科院校在设置法学专业时,其目标定位多是参考甚至是“移植”其他院校的做法,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及其地方特色确定自身的培养教育目标。

(二)招生规模不断扩张与教学质量下降出现矛盾

新建本科院校扩张速度快,法学专业设置过多,所造成的问题之一就是教学质量下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薄弱,不能满足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首先,师生比例严重失衡。笔者作了调查,仅就河南省来说,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的师生比例严重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合格本科院校的师生比(1:18);有的学校达到了1:40,目前河南省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没有一所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次,高层次法学人才(尤其博士)的“流向”趋于公务员队伍和公检法队伍,到新建本科院校任教的为数不多。法学教师队伍与招生规模日趋扩大、社会对法律人才持续旺盛的需求相比数量严重不足,学历层次、从教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担负的工作不相适应。再次,具有司法实践经验或有司法资格的教师数量少。

其二,专业教学与司法实践严重脱节。新建本科院校法学院系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为标准,以传授系统知识为目的,但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社会的实际需求不太吻合,实习基地建设不到位,不能满足学生专业实习的需求。多数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主要是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论述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而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所涉甚少。同时教学方法单一,讲授式的理论教学过多,其他的教学方法如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运用过少,实践类课程更少。

二、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思考与创新

(一)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定位

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定位应当从法律科学本身的特点以及法律人才培养要求的角度考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

从法学本身的特点来看,其一,法学所研究的法律现象是社会经验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总结,实践性是法学最重要的特性;其二,法律规范和法学知识有自身的逻辑体系,具有理论性,它以书本为载体,依靠专门的教育活动得以传承;其三,法学理论和法律理念所追求的公平和正义依靠具体法律规范的适用得以实现。法律规范只能在适用中被真正掌握。法学的上述特性有学者归纳为“知行统一”。法学知行统一的特点要求既要教育学生明其理,也要知其用。

从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来看,要有“一种职业品格和四种能力”,即养成公正的法律职业人格;具备良好的信息获得和处理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实践能力,把职业品格和其他能力转化为法律工作的能力。由于法学学科自身的特点,无论是从事法学研究还是从事法律实务,法律人才必须在法律规范的适用中才能形成法律信仰,掌握法律知识,学会法律职业技能。

因此,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基础性教育。

(二)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教学模式探讨

针对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新建本科院校院系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课堂理论教学水平以“明其理”

学生良好的法律职业品格和法律职业技能,是建立在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基础上的。传统教学模式将学生置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忽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性功能,失去了教学相长冲击学术前沿的动力,导致教学内容陈旧。法律科学“知行统一”的特性决定了高水平的课堂教学离不开现实的司法实践。尤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法学理论的迅速发展,社会生活涌现出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使得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不仅仅是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就能达到的目标,而要有切实措施将司法实践前沿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

要提高理论教学水平以“明其理”,在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基础上,还必须创新课堂教学模式。聘请具有深厚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法官、检察官定期走上课堂,讲解新型典型案例、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最新动态。将他们的授课时间和内容纳入正常教学计划,使“法官进课堂”和“检察官进校园”制度化。到法院庭审观摩或让真实案件审判进入法学院系教学区域,在创造浓厚的“法”的氛围的同时,给学生创造了直接了解法庭技术的机会和条件,使“法庭进校园”定期化。强化“案例教学”,从典型案例中探索规律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聘请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为学生开学术讲座,将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带人课堂。专家学者将法学研究领域最新的动态和成果介绍给本科生,对本科生学术兴趣的形成、职业道德的选择、人生理想的树立以及治学方法的引导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强化实践互动教学以“知其用”

学生运用法律规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通过法律职业的实践以及模拟现实的实践型教学手段才能得以培养和训练。新建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发展的关键之一,是如何创新系列可操作的教育手段和实践教学平台,将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为目标的实践型教学落实到教学过程之中,通过实践互动教学手段使学生在“明其理”的基础上学会“知其用”。

把“模拟法庭”列为实训平台,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结合“法官进课堂、检察官进校园”,扩大模拟法庭的参与度,提高模拟法庭的质量。模拟法庭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实验室”,为真正发挥其作用,必须做到:第一,建设标准化法庭,使模拟法庭可以

直接用于法院真实审判。并通过与法院的“共建协议”,使案件审判进入校园制度化,方便学生旁听,也为模拟法庭的演练提供良好的环境。第二,将模拟法庭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对师生进行考评。改变以往模拟法庭“少数学生表演,多数学生观看”的模式,将模拟法庭真正作为培养法学本科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使全体学生进入“主体”角色,以达到通过模拟法庭训练学生职业技能的目的。第三,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做模拟法庭的指导教师,提高模拟法庭的质量和水平。第四,利用“威格教室”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将整个模拟法庭的“审判”过程全程录像,通过回放进行观摩点评。

建立以学生为主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参与司法实践的平台,在司法实践中训练法律职业技能。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使学生在具体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提高法律职业意识,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实际的法律服务工作,让学生在现实场景中锻炼自己的法律工作技能。不仅调动了学生学习运用法律知识,演练法律职业技能的积极性,也成为“学生进社区”参与社会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途径。

与司法机关共建实践基地。法院和检察院是法科学生的重要实习场所。与法院和检察院共建实习与实践基地,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才能有效提高法科学生实习质量。实践证明,与司法机关共建实习基地,规范学生实习活动,是有效提高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和法律职业素质的途径。

开展多形式的“学生进社区”活动,拓展法科学生社会实践范围。法律所要解决的纠纷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解决纠纷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其他各学科的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所以应当在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通过创新手段弥补学生社会经验的不足。“学生进社区”就成为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宣传,而是着眼于法科学生自身成长需要的一项制度设计。

将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要求高等院校长期开展的一项活动。可以将法学实践教学作为这一活动的重要内容,按实践教学的要求,结合“学生进社区”,对每个暑期的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安排,将这一活动赋予新的功能,使之成为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3、开展师生科研活动以“创其新”

法律职业的技能蕴涵于法学理论知识之中,没有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作依托,所谓法律职业技能也无从谈起。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是创新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出发点和归宿。强化实践型教学的效果最终也要体现在促进学术科研水平的提高上。

建立本科生导师制度。新建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师生比过大,许多学生没有机会与教师直接接触。因此,必须拉近教师与学生的距离,使广大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到高素质教师的“身教”。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由本院系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学习导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和科研能力。

组织专题学术兴趣小组,开展以本科生为主体的科技立项活动。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成立一些法学方面的兴趣小组,开展学生科研活动。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控制招生规模

新建本科院校更应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注重师资的内涵发展,鼓励攻读高学历、激励教师搞科研。同时,控制招生规模使得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标准,以便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教学质量。

猜你喜欢

法学教育反思创新
高校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研究
完善我国法学教育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对策分析
案例教学法在成人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记初中英语词汇教学的一次归类、整合改革及反思
中学生早恋案例分析及反思
新时期中学美术课教学方法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