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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缶”的形状及用途

2009-02-16钱玉趾

文史杂志 2009年1期
关键词:秦昭王腹径汲水

钱玉趾

战国时代的赵惠文王(公元前298年—前266年在位)中期,在蔺相如“完璧归赵”之后的前281年,秦昭王发兵攻打赵国,拔石城。前280年,秦军又攻打赵国,杀2万人。秦昭王派使者告诉赵惠文王到西河外的渑池相会。赵王迫于秦王的威势,遵命赴会。《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在宴会中,“秦王饮酒之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某月,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这时,蔺相如请秦王击缶,秦王不肯,“相如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某年某月,秦王为赵王击缶。”这显示了蔺相如的机智勇敢的精神。《史记》的《集解》说:《风俗通义》曰:“缶者,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也。”这是说“缶”是盛酒浆的瓦器,也可作为打击乐的乐器。

《诗经·陈风·宛丘》有“坎其击缶,宛丘之道”。其中的“缶”是乐器。《陈风》有诗10篇,其中的《株林》是讽刺陈灵公私通夏姬淫乱的诗,年代在公元前599年左右。如果《宛丘》与《株林》的年代相当,那么《宛丘》的“击缶”比秦昭王“击缶”约早300年。陈的地域在今河南淮阳、柘城,安徽亳县一带。因此,“缶”作为乐器,并不是秦地人士专用,不单是“秦人鼓之以节歌”。

《史记·周本纪》载:“西伯……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现代学者的研究认为:“《周易》经传的创作经历了远古时代至春秋战国之间的漫长过程”,“编成卦形体系完整、卦爻辞文句富有形象性的《周易》,时当为商朝灭亡、周朝鼎盛时期,约公元前十一世纪”[1]。《周易·离卦》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其中的“缶”也是乐器。《周易》中的“鼓缶”要比秦昭王“击缶”早700年,说明“缶”作为乐器,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

“缶”除作乐器使用外,还可作盛酒器、盛物器、汲水器。《周易·比卦》有“有孚盈缶,终未有它,吉”。黄寿祺等《周易译注》译为:“君主的诚信如美酒充盈酒缸(缶),终于使远者来归而广应亲抚于他方,吉祥。”[2]这里的“缶”是盛酒器。《礼记·礼器》载:“有以小为贵者。宗庙之祭……五献之尊(樽),门外缶,门内壶。”任平《礼记直解》说:“五献,是子男举行飨礼待宾时所用之礼,可能是一献之礼反复五次……尊,盛酒器,泛指下文的缶、壶。”[3]从以上记载可知,缶、壶是“小为贵”的盛酒器,在门外用缶献酒,在门内用壶献酒。缶是贵重的礼器,与壶差不多,是“小”而不大的礼器。

《周易·坎卦》有“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黄寿祺等《周易译注》译为:“一樽薄酒,两簋淡食,用质朴的瓦缶盛物(虔诚地奉献给尊者),通过明窗结纳信约,终将免遭咎害。”[4]这里的“缶”是盛物器,与樽、簋并用,器体不会太大。

《左传·襄公九年》载:“九年春,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具绠缶,备水器……”绠是汲水器上的绳子,“具绠缶”,指备办绳子与缶,这里的“缶”是汲水器。鲁襄公九年是公元前564年。王禹偁《唐河店妪传》有:“妪持绠缶趋井,悬而复止。”这里的“缶”用于汲取井水。王禹偁(954—1001),北宋时的文学家,巨野(今属山东)人,宋太宗时进士。以上引述说明,在鲁襄公1000年后的宋代还用“缶”汲水;妪(妇女)用缶汲水,缶与水的总重约为30~50斤,缶的容积不会太大;缶的直径可能为30~40厘米,不会大于80厘米,大了放不下水井。

关于缶的形状,《尔雅·释器》载:“盎谓之缶。盆也。”“盎”是一种口小腹大的容器。《论衡·论死》载:“取水实于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在这里,盎与缶都是口小腹大的盛水器。许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缶有小有大,如汲水之缶,盖小者也。如五献之尊(樽),门外缶,大于一石之壶……其大者也。皆可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5]《礼记·祭器》说“五献之尊”的壶与缶是“小为贵”的祭器,清代段玉裁说缶“大于一石之壶”,不知有什么依据?但他说缶是“瓦器”,是瓦质的盛酒器,值得注意。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也说:“缶,盛酒浆的瓦器,小口大腹,也有铜制。”综上所述,小口大腹的缶,与盎、壶一样,应该是圆腔形器具(横截面为圆形)。

好在已有出土文物帮助研究、评析。1973年在湖北襄阳出土的方耳陶缶,高21.5厘米,腹径25厘米(见图1)。1971年在湖南长沙浏成桥出土“圆圈纹陶尊缶”是战国早期器物(见图2),通高37.5厘米,腹径35.5厘米,腹外有四个环钮,上口有盖。高至喜《楚文物图典》收录8种陶缶,多数偏小,形状基本相同。其中湖北省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尊缶通高67厘米,腹径约40厘米。[6]该《图典》还收录17尊“铜缶”,时代为春秋中期至战国晚期,形制绝大多数为小口大腹(横截面为圆形),多数体形较小,腹径不超过46厘米。曾侯乙墓出土的特大铜尊缶(肩部有铭文:曾侯乙作持用终),通高126厘米,腹径约105厘米(口径48.2、底径70.4),“为先秦酒器之最”。值得注意的是1981年湖北随州擂鼓墩出土的“鸟首龙纹铜方尊缶”(战国中期器物)其横截面为方形,整器仍是小口大腹,通高44厘米,口径(边宽)15.4厘米,足边宽16.5厘米(见图3)。[7]

“缶”还是古量名。《国语·鲁语·孔子非难季康子以田赋》载:“其岁,收田一井,出稯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古代实行井田制,“一井”为100亩;“一稯”等于640斛(一斛为10斗;禾,小米);“一秉”为160斗;“一缶”为16斗。[8]《中华大字典》(1915年编)说“缶,四斛也”,是说“一缶”为40斗(那时的度、量、衡还不统一,可不深究)。斗、斛是古量名,也是量具。缶是古量名,是不是量具,我们暂不能确定。《楚文物图典》收录“铜量”6种,皆为圆筒形。最大的“燕客铜量”通高13厘米,口径15厘米,容水2300毫升。量具有方或长方形的。如果“缶”是量具,可能是圆筒形,也可能是方或长方形。

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开幕式,有2008名击缶手击缶而歌。李玉兰《击缶,古代的民间娱乐方式》说:“缶就是瓦罐,是古人吃饭用的容器,也是我国古代属于老百姓的乐器……”奥运会开幕式上所用的缶(见示意图图4)是方形体(高度小于长与宽) [9]。秦昭王在宴会上也击缶,缶不完全是老百姓的乐器。张英、夏辰《张艺谋解密开幕式》载:“咨询了很多专家,瓦罐的缶不太好……后来注意到一种青铜的,我们觉得不错,做成青铜的样子,蒙上一个皮……绝对有青铜的缶,有出土文物为证,那么我们就是造型,现在完全是青铜鼓的造型……”[10]这里的缶应是改造过的“缶”。

注释:

[1][2][4]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3、245页。

[3]任平:《礼记直解》,浙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88页。

[5]许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24页。

[6][7]高至喜:《楚文物图典》,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69、251页。

[8]黄永堂:《国语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3页。

[9]李玉兰:《击缶,古代的民间娱乐方式》,《光明日报》2008年8月16日第7版。

[10]张英、夏辰:《张艺谋解密开幕式》,《南方周末》2008年8月14日A3版。

作者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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