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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独立税务会计的思考

2009-02-03王华明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9年6期
关键词:税务会计

王华明

摘要:目前,我国实行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混合模式,影响了财务会计信息和税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了会计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应尽快确立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体的复合制独立税务会计模式,构建我国税务会计概念框架,建立我国税务会计账簿体系。

关键词:税务会计;独立税务会计模式;概念框架;账簿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6-0079-04

税务会计是以企业为核算主体,以税收法律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税款形成、计算、缴纳和退还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专业会计。1944年12月,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出台了《会计研究公报》第23号《所得税会计》,结束了美国会计师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面的“自由创造”时代,标志着现代税务会计的形成。税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税务会计产生于纳税事项在会计处理基础上协调会计准则和税法的需要”。为了适应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现代税收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近年来,我国会计学界也就建立中国特色的税务会计模式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执一说,尚无定论。本文拟就建立我国独立税务会计谈点看法,以此求教于各位专家。

一、我国税务会计的发展状况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高度统一的阶段(1984~1993年)

从1984年起,我国出现了多种所有制成份的企业并存的现象,直到1993年7月1日“两则”实施之前,我国企业执行的是分行业、分所有制成份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企业所得税制度也因所有制成份而异。这一时期企业所得税制度与会计制度高度协调,应税所得基本上是按照会计利润进行确认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高度统一。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开始分离的阶段(1993~2001年)

1993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两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实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及会计原则,促进了企业会计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耦合。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统一了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制,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行不悖。“两则”和“两法”的实施使我国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首次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据统计,除内、外资企业在工薪支出、业务招待费等项目的差异之外,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项目达到40个左右,由于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尚不完整,当时采用了“纳税调整”模式,即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按税法的规定执行,税法没有规定的,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税法规定与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税法规定对企业利润进行调整。从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独立化倾向初步显现,两者分离的序幕已经拉开。

(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不断扩大的阶段(2001年之后)

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代替了分行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财务制度,基本上消除了不同行业会计制度的差别,取消了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2000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开始执行,意味着我国独立的税务会计已具雏形,企业所得税由“纳税调整体系”过渡到“独立纳税体系”。2006年2月15日,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率先实施,以后将在所有企业逐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与国际会计接轨的会计改革历程告一段落。2007年以来,我国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发布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现代税收制度日趋完善。由此可见,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正在不断扩大。

二、建立独立税务会计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准则日益明显的差异要求建立独立税务会计

我国现行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生成的,为所有的企业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信息则是根据现行税收制度规定和征收办法生成的,专门为国家税务机关服务。两者的目的不同、核算基础和处理方法不同、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核算的价值标准和主要项目不同。目前,在我国实行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混合模式下,“税务会计已经呈现更多的‘独立性,甚至财务会计不惜委曲求全去适应税务会计(更准确地说,是适应税法)而降低自己的信息质量(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由于是财税混合,在财务会计中产生了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由于是财税混合,出于财务报告目的与纳税目的的会计政策选择,不得不统一,而它是以放弃某一方目标为代价的。因此,从发展看,从长远看,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完全分离,从而更充分地发挥会计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需要建立独立税务会计

目前,“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这三个词经常用于描述在经济界广泛使用的三类会计信息”。“在国外,许多国家的会计学体系中,税务会计已发展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并驾齐驱,共同构成会计学科体系。且有关税务会计的理论及技术方法也已相当完善”。在我国,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已经形成相对独立和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税务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也有重大进展,为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奠定了理论基础。因此,建立以税法为规范的独立的税务会计,一方面可以此来体现和协调财政、税收法规的变化,另一方面还扩充了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内容,使之得到完善。

(三)改进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建立独立税务会计

目前我国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是: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其他纳税资料。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存在诸多差异,从而造成现行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许多问题。

一方面,财务会计信息与税务机关需要的信息相关性不强,主要体现为:(1)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项目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的净值列示,负债类项目只反映总括的情况,如“应交税费”反映会计期末应交未交的各项税金,税务机关所需要的与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等相关的信息难于从中获取;(2)企业提供的利润表中的各项收入和费用,不仅包含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和费用,也包含了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

得和损失,税务机关所需要的与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信息难于从中获取;(3)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中包含了一些与纳税相关的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一般不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即使企业提供了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由于其中包含的企业有关纳税的信息只是总括的情况,也不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税务部门的需求。

另一方面,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由企业填写,税务部门征、管、查分离,从而导致:(1)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企业的购货发票逐项审核认定,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企业弄虚作假,但繁重的工作导致企业和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也提高了征税成本;(2)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中的项目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计算调整填列,种类和项目繁多,计算程序和方法复杂,容易产生差错;(3)由于企业提供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中的项目数字和金额与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中的项目数字和金额缺乏明确的勾稽关系,难以进行比对,给税务部门的审核工作造成很大难度,也为征税和查税带来了不少麻烦,从而为企业偷逃税提供了可乘之机。由此可见,现行的税务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不能适应税务部门对企业有关纳税的会计信息的需要。因此,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改进我国现行的企业税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和内容已势在必行。

(四)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要求建立独立税务会计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1)从经济环境看,我国早已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也已建立和逐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已经形成。(2)从政治和法律环境看,我国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组成)。尤为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和税法体系已经形成,现代会计规范体系和现代税收制度日趋完善。(3)经过多年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大中专院校的会计专业和税务专业教育、各种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培养了大批从事会计和税务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才。尤其是通过实行多年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考试,选拔了大量的会计和税务专业人员。这些人员中的大多数都从事了多年的会计和税务实际工作,有一大批人已经成长为既懂会计又懂税务的中高级专业人才,为建立我国独立税务会计提供了人才保证。

三、构建我国税务会计体系的基本设想

(一)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会计模式

一个国家所采用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在该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这些因素包括经济体制环境、法律环境、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形式、会计职业队伍的力量等。由于社会环境的差异,各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也不尽相同。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税务会计理论和方法都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并形成了三种主要的税务会计模式:英美税务会计模式(财税分离模式)、法德税务会计模式(财税合一模式)、日本税务会计模式(财税混合模式)。

我国许多学者对建立中国特色的税务会计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形成的主要观点有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较接近于大陆法系国家的状态,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较接近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状态,税制改革相对滞后于会计改革,因此,应建立倾向于英美的财税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第二种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税务会计模式是财税分离模式,由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会计原则、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程序和核算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既是税收和会计自身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应当从财税混合模式逐步过渡到财税分离模式;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现行的税务会计模式已经影响了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从而影响了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为了适应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发展要求,我国应尽快建立财税分离模式下的独立税务会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一所得税会计》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英美的所得税会计方法较为接近,而增值税会计则具有中国特色,结合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体的复合制独立税务会计模式。

(二)构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概念框架

2001年,盖地先生就著文阐述了我国税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内容,即税务会计的目标和对象、税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税务会计要素等。后来,又进一步论述了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以及税务会计要素的结构和税务会计等式。他指出,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包括纳税主体、持续经营、货币时间价值、纳税会计期间、年度会计核算等;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包括修正的应计制原则、与财务会计日常核算方法相一致原则、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配比原则、确定性原则、可预知性原则、税款支付能力原则等;税务会计要素包括计税依据、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税所得、应纳税额等。这些要素形成两个税务会计等式,即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应税收入一扣除费用一应税所得)。史淑芹在其硕士论文中提出了税务会计的概念结构,内容包括税务会计的环境因素、税务会计的目标、税务会计的职能、税务会计的特点、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税务会计的要素、税务会计原则等。

可见,企业税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由一系列税务会计概念构成的逻辑体系,是指导企业税务会计实务的理论基础。因此,我国企业税务会计概念框架应包括三个层次:

1企业税务会计目标。企业税务会计目标是企业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其有关纳税的会计信息。其内容主要包括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和税务会计信息的结构和内容。(1)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国家(国家税务机关和税收法规政策制定部门)、企业管理当局、其他税务会计信息所有者。(2)税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即为了满足税务会计信息者的需要,企业提供的税务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相关性、可靠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重要性及全面性等质量特征。(3)税务会计信息的结构和内容,即企业税务会计信息应当由有关企业纳税、税收筹划、税务成本等三方面的信息构成。

2企业税务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可分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税务支出、税务收益、税务成本等六个要素。其中计税依据,即适用税率一应纳税额,是企业编制各种纳税申报表的逻辑基础;税务支出一税务收益一税务成本,是企业编制税务成本计算表的逻辑基础。

3企业税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各种税务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企业税务会计报表应包括计税资产负债表、计税利润表、税务成本计算表、各种纳税申报表、报表附注等。计税资产负债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确认“计税资产”和“计税负债”,在此基础上确认“计税所有者权益”。计税利润表根据“所得税备查簿”的记录编制。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账簿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中,有关企业纳税的会计科目有“应交税费”(按税种设置明细分类科目)、“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有关企业纳税的账簿按以上会计科目开设,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采用了多栏式账页。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中的会计科目设置达到了全面反映企业有关纳税的经济业务的要求,而账簿设置不能满足编报企业税务会计报表的需要,因此,企业不需增设专门的税务会计科目,但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税务会计账簿体系。企业税务会计可按税种设置各种备查账簿,账页格式采用多栏式,具体项目应根据税务会计报表的编报要求确定。如“增值税备查簿”可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栏目,其中“应交增值税”栏目分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已交税金”等栏目,为了避免重复,可取消企业财务会计中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账。再如“所得税备查簿”可设“应税收入”、“应税费用”、“应税所得”、“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交所得税”、“已交所得税”、“未交所得税”等栏目。其中“应税收人”栏目下可分设“应税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应税其他收入”等栏目;“应税费用”栏目下可分设“应税成本”、“应税期间费用”、“应税损失”、“应税其他费用”等栏目。

“税务会计是伴随着税收法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税收法规完善而发展的一门独立的会计门类”。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税收法规的日益完善,我国税务会计体系的具体内容也将发生改变,日臻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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