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统分关系影响因素的探究
2016-10-17望如届
望如届
摘 要: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独立分支学科,向来与财务会计关联甚密。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实际上受到多方条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本文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和剖解,了解二者的统分关系受到哪些因素的切实影响、如何影响、影响程度如何。在掌握了这些信息后,再进一步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的选择。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统分关系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是多方反复博弈的结果。笔者通过研究和思考,总结出对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影响程度较为明显直观的几个因素,将在下文中做逐一分析。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成本与效益对二者统分关系的影响
(一)纳税企业的成本与效益分析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一旦分离后的成本,相对于两者合一时一定相比而言更大。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得出这一结论。
首先,企业必须进行原始投入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体系。税务会计必须明确地界定出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并设计出一套处理这些差异的规范,为后续的核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有了正确的方法论的指导,企业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按照既定方法进行纳税核算处理,并在过程中不断完善整个税务会计体系。在另一方面,原有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需要将工作的重心从单纯的记录、核算向监督与预测方面转移,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这样一来,税务会计体系的建立于财务会计体系的升级都会产生额外投资,增加相关成本。
其次,常的账务处理过程中也会增加成本来支撑两套核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当二者分离后,日常处理成本也就随之增加了。并且,企业要想真正实现税务会计的工作任务,必定要投入资金对税务开机人员进行专业的训练和培养,才有可能吸引专业领域的人才或培养出本土的高精尖人士。
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从财务信息提供、财务工作开展和企业财税资源管理等各方面角度出发,有其正面效应。
首先,从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的角度分析,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适当分离后,两者各司其职,能够为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质量更高、针对性更强的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一旦能够从税法过多条条框框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就能真正从自身的经营现状和实际需求出发,着力于对企业的财务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和有效预测,利益相关者所做的决策可以仰赖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税务会计人员通过对税法和相关制度政策的深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税款、正确处理纳税人与国家税收监管机关之间的关系等与税务工作相关的方面,做到吃透、活用税收政策,更高效流畅的管理好公司的税务资金。
其次,从实际的业务操作来看,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效分离能够规范企业的税务核算。企业的涉税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都较强的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规、政策和办法的更新换代速度都比较快。设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人员,能够保证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开展,以期寻找到最小的合理纳税金额,并且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税务资金融资作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此外,系统周全的纳税核算工作能够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纳税形象,间接能够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我国根据一定评分标准将纳税人的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不同级别的纳税人享受的待遇天差地别。可见,树立一个良好的纳税形象在企业日常的涉税工作中显得举足轻重。
(二)税务监管机构的成本与效益分析
税务监管机关的成本主要受到监管机关工作能力和素质、纳税企业的经营规范程度和纳税意识以及纳税信息的一致性与可比性等因素的影响。
当税务会计没有从财务会计的体系中分离出来时,由于税务会计缺少独立的核算体系,在提供全面、有效、规范、统一的纳税信息方面工作必将有所欠缺。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和稽查的难度和成本也因此大大增加。而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的模式下,企业能够提供更为高质量的纳税信息,直接减少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税务会计制度有助于加强监控,增加税收风险预警能力,为税务机关税收检查提供方便,从而极大地降低审核成本。更重要的是,企业涉水信息的完整和规范有志于切实提高政府相关监管机关的工作效率,让他们更好更高效地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还有待加强也是公认的事实,偷漏逃税款的现象屡禁不止频频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过度,很可能导致政府反避税工作难度大大上升,税收工作秩序的混乱,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和充足难以切实得到保障。
二、企业组织形式对二者统分关系的影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出资者(企业所有者),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自然人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统一的特点,营业收益上缴国家税款后的盈余部分归企业所有者所有。因此,自然人企业可以不再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再计算一遍成本、收入和利润,而可以完全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算和计量,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能够做到高度统一,没有分立的必要。
在公司制企业中,情况便发生了变化。在上司公司内部,公司的经营收益需要在国家与股东、股东与管理者、现有股东与现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进行税费核算的同时,也要为股东和管理层做出投资和经营决策提供会计信息支撑,同时,企业所有者和债权人也有权利通过会计信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国家为了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充分,便以税法的形式进行统一要求。同时,由于税款来源于企业的经营收益,而经营收益的波动不收控制,因此国家为了能够规避此类风险,保证稳定税源,便以提前确认收入和推迟确认成本的方式要求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另一方面,股东和公司管理者直面市场风险,不可能通过确认上的小动作来粉饰太平。因此,他们更倾向于要求会计遵从谨慎性原则,提前预计成本,推迟确认收入,从而获得更为客观谨慎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由于客观环境的多元化和瞬息万变,以国家税法为准绳的税务会计便不可能满足股东和管理者的需求,需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彼此分开,各自独立的提供会计信息方能满足各方需求。
三、市场经济的繁荣度对二者统分关系的影响
越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市场的竞争也更自由、更多元、更善变,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差异也就越大,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各有特色。会计揭示了企业各有其特点的经济活动,客观的会计信息要求在确认和计量各种要素时能够反映他们不同的特征。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因为税务会计必须依照国家统一的税务法规和税收规章制度进行核算,在自由度上有所限制,此时的税务会计应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以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能够满足投资者、管理者和债权人的需求。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在我国800多万的企业法人中,有超过700万的私人控股企业法人,约占总额的86%以上,而集体控股和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的占比均不足3%,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我国企业多种所有制结构、拥有零散而非单一的投资主体的特征已经逐渐显现。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企业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都要求会计能够客观真实,有针对性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以支撑其做出正确的决定,同时也是他们行使监督权和知情权的重要依据。
而在另一方面,政府为保证期对经济的宏观把控能力,需要税收制度来确保及稳定、充足的税收收入。既要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市场的正常运行,又要保证政府职能的有效实施,在两方需求有所不同的现在,税务会计适当与财务会计分离进行独立核算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四、国家财政的收支情况对二者统分关系的影响
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收入。
当税源稳定、税基庞大时,政府可能倾向于放宽税收法规的强制性要求,而基于市场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这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便会缩小。但是,当财政收支情况不乐观时,税收法规便会变得更充满强制性,而较少考虑的各种客观因素,此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立就显得必要了。
我国近年来一直在逐步放开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力度,国家的财政支出逐步从市场撤离流向公共服务领域。在这样的大方向下,我国近年的财政收支都处在收支平衡略有赤字的良性状态下,说明目前的财政收入额度能够支撑政府完成职能使命和目标计划所需要的各项支出。在财政收入的占比上,税收收入连续多年保持在90%-85%的区间内,税收收入仍是并将长期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短时间内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仍将保持强制性,政府通过制定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来保证企业足额、及时缴纳税款,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宏观调控。这样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在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有其必要性。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与协作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从宏观环境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所有制结构日益多元化;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我国与世界各位的投资、贸易往来更为频繁和常态化。这些因素都引导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各自有其独立的发展。
就微观因素而言,对于具体的每一个企业来说,需要充分考虑核算的成本效益、企业自身的组织结构、经营特点等多方位的因素来权衡和处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统分关系。同时也要注重培养专业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税务和财务人才,保证无论企业的财税是统是分,都能够依法纳税合理筹划,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
而政府和立法部门则应该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规范税收监管和征收工作,引导企业妥善处理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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