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工作者应当公道正派
2005-04-29吴荣华
吴荣华
毛泽东同志说:“在干部政策问题上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借以巩固党的统一团结,这是中央和各级领导者的重要责任。”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必须挑选党性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不怕鬼、不信邪的同志担任组织、人事工作者。这是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取得成果的重要保证。组织、人事工作者只有品德高尚、公道正派,才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人事政策,协助各级党委及时发现、选拔符合“四化”要求的人才,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抵制和纠正组织、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怎样才能做到公道正派?
端正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准确识别干部、正确选拔干部、合理使用干部的重要保证。组织、人事工作必须端正思想路线,不搞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认真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要出以公心,正确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我们的干部,由于每个人的经历不同,他们既有很多功绩、优点,但也难免有弱点、缺点和错误。正确看待干部的功过是非,是识别干部的基础。这就要求组织、人事工作者必须真实地反映干部的本来面目。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既不夸大,又不缩小;违背事实去美化不行,丑化也不行,歪曲更不行。不能从个人好恶、恩怨出发,更不能夹杂着任何宗派观点,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干部。要真正做到这一点,组织、人事工作者在评价干部时,必须坚持立党为公原则,不存私心。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还应当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干部的历史和现实表现。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不但要看干部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人是经常发生变化的,评价一个干部,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要全面地、历史地、发展地看问题。有的组织、人事工作者评价干部时欠公平,只看一时一事,不看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只凭印象,不看本质和主流;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这些割断历史、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如不加以改正,对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新时期的组织、人事工作危害极大。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更重要的,也是更不容易做到的,是要切忌以领导个人的喜好作为衡量干部的标准。作为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标准,敢于从实际出发,不惟书、不惟上、只惟实。那种领导说好就跟着说好,领导说坏也就附合着说坏的作风,不是组织、人事工作者应有的作风。明知自己的看法符合干部的实际,但与领导的看法不尽一致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正确认识;认为凡是上面表扬过的,领导主张提拔的,就不敢说一个“不”字,即使这个干部有明显缺陷和错误,也不敢反映,不敢批评,惟命是从,这必然影响党的组织、人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必然给干部队伍带来损失,因此,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爱护干部,不为流言所动。当听到反映干部的问题时,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决不能听风就是雨,轻易下结论,更不能把道听途说的东西向领导反映和作为使用干部的依据。对那些与事实完全不符的非议,要认真澄清,帮助挽回影响。
坚持任人惟贤,反对任人惟亲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惟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坚持任人惟贤,就要按照党的干部政策,把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宗旨、德才表现突出的同志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坚持任人惟贤,反对任人惟亲,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打破求全责备、迁就照顾和论资排辈等陈旧观念,必须注意克服以下几种不良倾向。
一是只看表面,不看本质。有的组织人事工作者选拔干部只把眼光停留在表面印象上。他们或者选拔能说会道、善于活动者;或者选拔胆子大、敢于决策者;或者选拔顺从领导、惟领导是从者。
二是眼光狭窄,气量小。有些人选拔人才,只把眼光盯着自己的周围,在自己熟悉的范围内打转转,眼光短浅、鼠目寸光。还有的人,嫉贤妒能,只愿用不如自己的人,而不愿用比自己强的贤者。
三是思想保守,求全责备。这种倾向,是把党的干部条件绝对化、神秘化,选拔干部,总想寻找“完人”和全才。
四是把资历和文凭绝对化。选拔干部只注重资历和文凭,认为资历和文凭就是水平,而忽视干部的实际能力。
凡此种种,按以上标准选拔干部,很难选出真正的人才,或者压抑埋没贤者;或者无才可选,选不出贤者;或者把只有虚名而无实际能力的人当成贤者推向领导岗位。这些倾向,对党的事业十分有害,必须坚决予以克服。
积极荐贤举能,自觉当好人梯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组织、人事部门最重要的任务,是按照“四化”标准,做好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为此,组织、人事工作者必须公道正派,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还要有人梯精神,知人善任,广纳群贤,更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做到善于挖掘人才,积极推荐人才,合理使用人才。
积极挖掘人才,就是要善于发现人才,准确地识别人才,扩大选才范围,把埋藏在群众之中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发现和识别人才,是一个“剖石为玉、淘沙为金”的过程。组织、人事工作者要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干部,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包括企业的CEO在内的领导人才都来自于群众,又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中,其思想业务素质究竟怎么样,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渠道,认真考察了解,才能发现真正的优秀人才。
热情推荐人才,就是要有容才之量,将所发现的人才,积极推荐给领导和机关,委以重任,充分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容才之量,就是要以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选才用才。要善于包容、吸纳、凝聚各种各样的人才。如果我们发现人才后,不委以重任,只是把他们束之高阁,是对人才的一种浪费,而人才的浪费是一切浪费中最大的浪费。组织、人事工作者,尤其要注意从党的事业、企业发展这个大局出发,把品质好、有胆识、有才干的干部,包括那些比自己资历浅、曾当过自己下级、特别是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推荐上去,提拔起来,决不能嫉贤妒能,成为人才脱颖而出的阻力,把他们埋没、压抑。
合理使用人才,就是要按照人才成长规律和特长,合理任用。要把那些学有所长但不擅长做领导工作的同志,安排到适应的专业岗位上去;把那些既有专长又有组织和领导才能的干部选拔到企业的领导岗位上去。这就是说,擅长当CEO的当CEO,擅长坐机关的到机关,擅长做一线工作的到一线,擅长搞科研的到技术部门,而不能造成学非专用,用非所长,让人家干那种不能做又做不好的工作。尽量做到各尽所能,人尽其才,发挥他们的最佳效能。要用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追求,共同的事业团结人、凝聚人。对他们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从各方面为他们施展才华、实现抱负提供舞台。同时,对这些人才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尽可能地帮助解决,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也用适当的待遇留人。
立党为公,两袖清风
组织、人事工作者手中是有权力的。这种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组织、人事工作者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行使职权,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为党委当好参谋,为企业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作出贡献。相反,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尤其是搞以权谋私,只能干扰破坏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败坏党的声誉,挫伤企业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秉公办事是党对组织、人事部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组织、人事工作者应该具备的风格和品德。在这点上,绝大多数组织、人事工作者能够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开后门,维护组织、人事政策的严肃性。但也有少数干部工作原则性不强,讲情面不讲纪律,讲关系不讲政策,“开后门,送人情”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有的被老上级、老同学、老同事、老乡的关系所困,为给他们及其子女亲属安排位置、调动工作、加官晋级,竟弄虚作假,引起群众公愤;还有的收受贿赂,干出了违背原则、违犯组织纪律的事情。所有这些,给组织、人事部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作为组织、人事工作者,应该勇敢地冲破“关系网”的羁绊,理直气壮地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原则。对那些不该办的不办,不该给的不给,不该用的不用,不该升的不升,真正做到选人得法,用人得当,置人得体。当前,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要敢于顶住“说情风”。在干部提升、晋级、调动、奖惩等问题上,有些单位说情风比较严重,使得组织、人事部门左右为难。但是,作为组织、人事工作者,不应因为有人说情而变动原意图,不应因说情而改动原计划。一句话,不以关系、后台利益来取舍一个干部的任用、升降,按照需要和政策以及干部的具体情况,该怎么定就怎么定,大不了“得罪”几个人,而得到的却是党的利益没有损害。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为维护党的原则而做出一点个人牺牲也是值得的。
其次,要顶住“送礼风”。有的人为了自己或子女达到提升、调动、晋级的目的,热衷于请客送礼,而个别政策观念淡薄、意志比较薄弱的组织、人事工作者,经不起这种送礼风的引诱,违背原则,为人所用。送“礼”者之所以有市场,主要还是“受礼”者喜欢贪便宜,我们的组织、人事工作者,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送礼者,一般都是想吃小亏占大便宜。一旦你满足不了人家的欲望,有的就会反目,有可能使你落得个占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因此,必须引起警觉,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营私的资本,否则,总有一天会倒霉的。组织、人事工作者要努力克制私欲,刚正不阿,使送礼者失去市场。当然,强调秉公办事,不是要死板地去执行政策,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党的干部,不论其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和职务高低,到什么地方和什么单位,做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应由组织按照党的原则,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和本人德才条件做出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这是革命事业和改革发展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是组织、人事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强调干部在个人工作问题上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意味着组织可以不听取本人意见,不顾干部的专长和困难。只要不违背政策和原则,又有利于干部积极性的发挥,就要适度灵活,尽可能使干部扬长避短,施展聪明才智。这与坚持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不谋私利,是组织、人事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必须严加遵守的一条重要纪律。每个组织、人事工作者都应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廉洁奉公,两袖清风。特别是不要插手子女、亲友的工作调换、职务升迁等事宜。他们的情况,所在单位最了解,哪个优,哪个劣,哪个该调换,哪个该培养,人家最有发言权,完全应该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来决定,自己不要以示意、传话等不正常的做法来干涉。当组织、人事部门研究自己子女、亲友的提升等问题时,应当主动回避,不要过问,不要参与讨论,更不要去说情。对自己和自己的子女、亲友提升、调动、入党等问题,不顾党的原则和政策规定,利用种种不合法的手段来达到个人目的,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这样的人不配做组织人事工作。作为一个好的组织人事工作者,必须严于律己,用自己的无私精神和模范行动去赢得人们的信任。
(作者系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