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服务机制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05-04-29谭挥武
谭挥武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这是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全新课题,又是各级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一个严峻挑战。
民营经济:风雨兼程谱新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营经济伴随着改革开放应运而生。重庆直辖以来,民营经济异军突起,蓬勃兴旺,正在成为重庆市推进富民兴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动机”和“加速器”。据统计:2003年,重庆全市民营经济单位达到53.18万个,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51.38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7.8%,完成各种税收总额达到82.32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1/3以上。2003年,全市民营经济单位从业人员达到468.4万人,占全市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56%。在重庆508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86%;全市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达到813家,出口5.92亿美元,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37.4%,涌现出了宗申、力帆、隆鑫等中国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快速成长,也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到去年底,全市有近900家民营企业分别并购、租赁、参股国有企业789家,有力地促进了国企的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各区、县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取得骄人的业绩。位于重庆西郊的璧山县,经历了由“小商品、大市场”到“小区域、大发展”,直至现在“小资本、大辐射”的发展阶段。2003年,全县民营经济完成总产值110.74亿元,营业收入104.47亿元,利润2.7亿元,税金2.57亿元,民营经济已占全县经济总量的62.54%,成为重庆市“民营经济十强”区县之一。位于渝东的垫江县,近年来开始由历史上的“巴国粮仓”向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具有时代特征经济强县的嬗变。2003年民营经济完成总产值25.95亿元,同比增长31%;据两个税务局报表统计:全年民营经济入库税金8290万元,同比增长34.21%,占全县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6.18%,比上年提高8.5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县经济的半壁河山。
政府监管:机制有待重塑造
从客观层面来看,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为政府的监管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角度来思考,既有认识上的障碍,又有体制上的弊端;既有传统上的陋习,又有法律政策上的缺失;既有干部意识上的偏差,又有职能上的冲撞。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缺位。据调查和了解,在民营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方有许多偏颇的说法和看法:有的把民营经济看成是“草根经济”,有它不多,无它不少;有的说民营经济是“毛多肉少”,看起来一大堆,捏拢来只有一把,效益差,贡献小;有的说民营经济多数都是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是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成了“眼中钉”、“肉中刺”。回顾历史,不难看出:在上世纪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发展的时候,在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政绩思想的作祟下,有的领导忽视挖掘和培养企业家队伍,忘记了那些具有一技之长和经营能力的人,认为能当乡长就能当厂长,一通百通,于是匆忙上马,赤膊上阵,亲自出任或兼职企业的厂长经理,一时间乡乡点火,村村冒烟。殊不知隔行如隔山,好心没得好报,大部分企业开业之日就是亏损之时,不少地方整体起立,全军覆没。初试深浅,反遭水淹,于是纷纷浮水上岸,不再问津。进入新世纪,又在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的时候,有的领导认为这是好了伤巴忘了痛,高谈阔论,片面理解政企分开的真正涵义,认为政府必须与民营经济严格“划清界限”,你经营我发展,你生产我收税,你破产我不管,使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日趋恶劣,产业发展无人指导,国家政策缺乏传导,企业困难无法解决,导致民营经济发展处于放任自流、自生自灭的状态。
二是政府越位。民营企业是独立的市场法人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现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日新月异,有的领导为了快出成绩,创造优异成绩,逢会必讲大干快上,实际工作中又自觉不自觉地从“后台”跑到“前台”,事必躬亲,越俎代庖,有的亲自为企业找市场,跑销售;有的利用政府的权力,向银行施加压力,违规向企业发放贷款;有的只顾发展速度,违背科学规律,亲自为企业定项目、定目标、定措施;总认为这才是为民营经济发展做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其它都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与此同时,有的民营企业也摸透了个别领导的思想,他们非常喜欢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关键时候抬出政府,出台所谓的“优惠政策”,名为支持和扶持,实为行业保护和市场垄断,这样迫使竞争对手推秤认输,自觉退场,达到排斥异己、独占鳌头的目的。如此下去,久而久之,恶性循环,造成了政府费力不讨好,更为重要的是,破坏了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发展环境扑朔迷离,外资外商望洋兴叹,企业弱不禁风,整体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江河日下,最终结果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三是政府错位。集中具体表现在政府部门。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来看,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空白和法律之间的相互矛盾,加之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往往形成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民营企业无所适从,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增加了企业的发展成本。时止今日,有的部门依然沿袭传统,很多做法还保留着计划经济的痕迹、影子和遗风,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双重标准和不同待遇,看血缘、分亲疏、论厚薄,抑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还有的单位把国家赋予的权力当作部门创收的工具,甚至有的把部门的权力当作私有财产,大言不惭地说:既然政府设置了这个部门,我们就得管事,管理就必须收费,现在是市场经济,是货币体现价值的时代,如果我们不管事,就没有人前来“烧香拜佛”,岂不是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扭曲价值观念的支配下,行业准入关山重重,职能交叉盘根错节,“吃拿卡要”屡禁不止,“三乱”现象毒瘤难除。在行政审批上,虽然各地都成立行政服务中心,企图通过这种形式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可谓用心良苦。然而,有的行政服务中心只是一个收发室,项目太多,程序繁杂,时限太长,让人难以接受。正是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有的人对我们个别部门的作风作了一个形象描述:“管理就是开会,协调就是喝醉,服务就是收费。”虽然这话带有很大的夸张,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要适应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新形势,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源,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叶公好龙”的思想突出。有的领导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压力的有效措施和根本途径。想发展、找门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绝对不是各级领导的本意和想法。但是,在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时,往往把传统的思想和顾虑自然流露出来,怕字当头,顾虑重重,谨慎有余,魄力不足。具体表现在:有的认为发展民营经济与办工业一样风险大,几乎都是广种薄收,失败多、成活少,成功率低,办好了无人念叹,办垮了一生骂名,好心得不到好报,耽误个人前途,影响去留升迁。有的认为发展民营经济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多年,周期长,见效慢,不像农业那样春种夏收,吹糠见米。现在,政府一届5年,即使苦干实干,只有奉献,没有回报,其结果政绩是下届的,失误是本届的;功劳是集体的,错误是本人的,前思后量,总觉得不划算。有的认为目前财政日子难过,如果给足优惠,收入减少,缺口拉大,所以火烧眉毛只顾眼前。即使优惠,只说不做,光开空头支票,有人把这种做法形象地称之为“JQK”。这些想法和顾虑虽然没有直截了当地讲出来,但是或多或少、畸轻畸重在具体的工作中有所表现。
二是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我国是由封建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经历的封建时期太长,而封建官史从来都是考虑管理社会,多数时间都是研究治人,这种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至今依然残存。虽然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就是服务。”但这种服务思想并没有深入人心,有的领导干部始终感觉我是政府你是企业,我是官你是民,属于上下级关系,习惯于居高临下,指手画脚;擅长于发议论,作指示;喜欢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对服务民营经济总认为是低三下四,卑躬屈膝,颠倒了上下关系,放不下架子,甚至有的认为这是违背为官之道和君臣之礼。因此,很多服务工作不想干、不愿干,民营企业办事难、难办事,就更加难上加难。
三是瞻前顾后的疑虑较多。现在我们很多领导干部认为社会风气不好,多数与民营企业和私营老板有关,加之中央反腐倡廉的力度加大,为了明哲保身,平安度日,于是就把民营企业视为洪水猛兽、青面獠牙,不敢接触,不愿接触,怕说不清,道不明,影响了自己的形象,耽误了自己的锦秀前程。前一段时间,大量的影视作品和一些主流媒体对民营经济进行了一些偏激的报道,凡是落马的贪官后面必定有一个民营企业家给他送金钱、送女人,采用各种手段对国家干部进行拉拢腐蚀。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面对民营企业老板,他们心惊胆战,于是主动划清界限,避而远之。
对策:完善机制促发展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不断完善政府的作用机制,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其对策和建议如下。
转变政府观念,找准政府座标。在我党的历史上,每一次思想大解放都伴随着生产力的大发展。40年代的延安整风运动以后,迎来了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为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70年代开展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后,掀起了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国从此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90年代初,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以后,极大地解放了人民的思想,经济发展为之焕然一新。现在,我们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繁重任务,有必要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从过去的“全能”政府中解脱出来,建设“有限”的政府;从过去管理型的政府中解脱出来,建设服务型的政府;从人治政府中解脱出来,建设法治政府,坚决反对用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来发展民营经济。在此基础上,按照道家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做到有为发展,切实不表面,帮忙不添乱,搞好政府定位。一是要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红娘”。现代科技日新月异,新科技、新产品层出不穷,政府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尽心竭力帮助他们提供市场信息、跟踪最新前沿技术、传递产业发展方向和各种政策资讯。搞好企业所需的市场、客商、资金、技术等穿针引线,推进企业上等升级;二是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医生”。我国中医诊断病人的基本方法是“望、闻、问、切”。各级政府的领导对待企业也要使用这种方法,经常关心企业的生产,了解产品的销售和企业的管理,从中发现问题,对症处方。但这张处方,只是一种建议,决不能强加企业,更不容忍越俎代庖,赤膊上阵,迫使企业照此办理。倘若如此,大错特错;三是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保姆”。各级政府一定要为企业撑腰壮胆,理直气壮地支持企业抵制“三乱”,当好企业的保护神。协调好企业与周边的关系,帮助企业办理各种困难的行政审批事项,解决好后顾之忧,使企业一心闯市场,安心搞管理,专心思发展。
加快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关键在于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要按照精简、高效、廉洁的原则组建服务型政府。一是对工商局、经委、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等部门的企业管理职能分离出来,组建综合的经济管理部门,避免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在经济体制转轨变型的过渡时期,政府主导民营经济的发展还要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作为权宜之计、过渡形式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担负起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职责,负责传道、授业、解惑,不分所有制性质,只按企业规模大小,行业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二是组织综合性的执法部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按照企业、市场融为一体的原则,仿照城市综合执法的方式,把工商、质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执法职能分离出来,组建经济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依法对企业和市场的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管,建立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完善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常言道:天下有杆秤,这秤砣就是老百姓。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应在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中,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考核内容,变单一指标为复合性指标的考核,变定量考核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变静态考核为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考核,变模糊考核为服务对象的考核,这样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消除歧视,享受国民待遇。一是政治平等,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努力营造“政治上认同、社会上尊重、政策上支持、经济上保障”的良好发展氛围。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政治、社会地位,彻底消除对民营企业“干部怕接近、金融部门怕贷款、基层群众怕担风险”的“三怕”思想,为民营企业大发展扫除思想认识上的障碍;二是政策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认真清理和废除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中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条款,把宪法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条款真正落到实处。取消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收费,保证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平等;三是经营范围上的平等,消除行业歧视。做到不限速度,不限比例,不限规模,凡是国家资本能够进入的行业,民营资本也可以进入,引导民营企业投资金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能源、通信甚至军工行业。真正让民营企业享受国民待遇。
建设服务平台,营造发展环境。民营经济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帮助和扶持。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必须搞好指导、服务,促其健康发展。一是建立产业指导平台,定期不定期向企业发布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市场资讯、技术进步状况,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千里眼”、“顺风耳”;二是建立职业培训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观念、战略思维、法律意识、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建立培训网络和协作机制,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的人才交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培训大批的专业技术和适用人才,使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三是建立法律服务平台。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利用“148”法律热线等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服务,引导他们合法经营,依法办事;四是建立做大做强的平台。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上项目,引进、消化国内外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拓展国际市场的出口加工项目,政府给予适当的贴息和补助,让他们和国有企业一样享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阳光普照。
(责任编辑:崔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