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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中心的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研究

2025-02-18蒋泽娟

现代商贸工业 2025年3期
关键词:混合式教学教学改革

摘要: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国家、社会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凸显,这也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那么教师教学方法手段也需进行改革和创新,以满足人才培养需求。本文以税法课程为例,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设计,从课程教学目标入手,教学活动改革主要从重构教学内容、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多元化过程化考核方式等方面展开,以期为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5.03.052

0"引言

快速发展的现代智能技术为高校开展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教学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1]。课程改革势在必行,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目前高等院校的发展趋势。互联网信息时代,教学模式在不断地改革与创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利用丰富的线上教学资源和先进的教学手段,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成为教学主体,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税法课程是财务相关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包括税法基本理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大部分,既包括税法理论,也包括税法实务。税法课程教学内容多,学时安排紧张,时效性与实践性强,较为适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1"税法课程教学现状

1.1"课程内容更新快,教材内容滞后

近些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税制改革,营改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环保税等绿色税制改革,中国现代税制体系初步建成。税收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的不断变化,增加了税法课程的教学难度。鉴于税法较强的时效性,教师需要及时学习政策变化内容,更新知识储备,调整教学内容。而目前税法教材内容往往滞后于政策变化,难以同步,导致学生的理论学习跟不上政策变化,会大大降低知识的实用性。

1.2"法律条文多,各税种之间联系紧密

税法课程教学内容围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展开,其中实体法部分是课程主要内容。各实体法的授课内容是按照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进行讲解,内容繁杂,法律条文众多。法律条文的解读、税额的计算往往会占据大量课时,且比较晦涩难懂。另外,课堂上一般是按税种分别进行讲解,而实际工作中一项业务往往会涉及几个税种,这会导致学生不能很快适应工作实践需要。

1.3"偏重理论教学,实践重视不足

税法课程实践性强,涉及纳税申报等实践环节,而部分教师理论知识水平较强,但实践能力不足,也有许多青年教师一毕业就走上讲台,实践训练较少,导致对政策的解读不到位。由于经验、资源所限导致许多教师仍旧沿用传统模式,以教师讲解为主,重理论而轻实践,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容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2"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必要性分析及改革目标

2.1"改革必要性分析

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法律不断健全和完善,高校税法课程也应随之进行改革。第一,课程内容涉及税种多,法律条文多,而课时分配有限,要解决庞杂的教学内容和有限课时的矛盾,兼顾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高阶性,可以借助于在线网络平台,难度较低部分学生可通过线上学习自主完成,高难度内容可通过线下课堂面对面完成;第二,税法课程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传统课堂教学更加注重法律条文解读和税额计算,往往较为枯燥,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混合式教学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的理念设计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督促和激励学生学习,真正回归课堂;第三,随着当前课程改革的逐步推进,在线教学平台的不断完善以及教学资源的不断丰富等都为混合式教学改革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2"改革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转变观念,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新理念引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以目标为导向加强课程建设,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立起课程建设新标杆。改革目标如下:

第一,课程思政目标。育人要先进行德育,课程建设中应充分体现“德育为先”,充分挖掘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要素,拓展专业课的价值取向,体现教育的“育人”属性。结合税法课程内容,柔性融入思政元素,引导学生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学生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基本意识,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教学过程中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授课内容、授课方法等的改革要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重新进行教学设计,教学环节设计以解决纳税实务问题为成果导向,启发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实现学生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

第三,整合教学资源,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借助网络资源,紧跟税收政策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内容时效性;重新整合教学资源,全方位打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3"以学生为中心的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具体设计

本文研究基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的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珠江学院是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本科院校。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践教学经验,基于珠江学院教学实际背景,运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改革实践。教学设计思路具体如下:

3.1"基于OBE理念制定课程教学目标

应用型人才培养更侧重于对所学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本文基于OBE(Outcome"Based"Education,成果导向教育)理念设置税法课程教学目标,旨在明确学生在学习税法课程后应达到的具体成果和能力[2]。根据OBE理念制定课程目标应先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现状,课程组通过对毕业生进行调研、搜集和分析招聘网站人才单位对税务人才岗位需求情况,明确学生在大学毕业前应具备的能力,以更有针对性开展教学改革。税法课程教学目标分以下3个层次:①知识目标。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包括各税种的基本法律制度及税额计算;熟悉税务操作技能,了解各税种最新法律规范,确保学生能够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规定。②能力目标。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能够运用税法基本原理与方法分析解决各类经济业务中的税收问题;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提高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③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树立合法纳税意识,使其能够在税务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诚信和公正。

3.2"重构教学内容

税法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税法基础理论知识,税收实体法(一税一法)、税收程序法,其中,税收实体法部分为课程重点内容。此外还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教学内容进行梳理:第一,柔性融入思政元素,实现“育人”目标。税法是国家税收的法律形式,体现我国当前的税收政策,蕴含较为丰富的思政教育资源。教师应结合课程内容,充分挖掘思政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税法专业知识有机融合,实现“知识—能力—价值观”三位一体的有机融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第二,适当引入电子资源,优化教学内容。税法课程的时效性非常强,近些年来我国税收立法进程加快,且不断地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法教材的滞后性问题,对税法课程的“教”和“学”都带来了较大的挑战。教师应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传递的快捷性,引入电子教材进行课堂教学,保持教材及时更新和教学内容实时完备[3]。

3.3"线上线下教学环节设计

第一,课前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学生通过学习通平台进行自主学习。教师需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将相关的教学资料上传至学习通平台。教学资料包括课件(PPT)、教案(或讲义)、教学案例、视频等。为保证学习质量,教师应选取优质学习资源,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学习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课程的视频资源可以是教师自行录制,也可以选取网络信息平台资源,甄别选取后上传至学习通,如中国大学慕课、国家税务总局短视频平台、学银在线等。学生需充分利用线上丰富的学习资源自主学习,课前完成自学任务,标记本节课内容重难点。如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也可以通过学习通“讨论”模块发布讨论,与老师、同学进行交流、探讨。这一阶段学生可以提前对所学内容有初步认识,同时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二,课中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线下课堂教学,并借助于“超星学习通”平台辅助开展课堂活动。一方面是巩固学生在线学习的相关内容,强调本节课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同时,对学生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学生梳理本节课堂内容,加深理解和记忆;另一方面,结合相关课程内容,引入税收相关案例,柔性融入思政元素(见图1),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知识相融合,实现“育人”目标。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可以利用社会热点纳税案例进行案例导入,引导和启发学生思考,从而引入本节课相关教学内容;可以通过翻转课堂、小组讨论、案例分析、情景设置、随堂测验练习等多种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课后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线上形式对所学内容进行巩固和拓展。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学习通平台发布相应的章节测验或作业,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检验;学生也可以借助于慕课等资源进行拓展学习;教师课后进行线上的辅导和答疑,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可以线上向老师提问,老师进行答疑解惑;另外,也可以把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整理后进行发布由学生开展讨论,实现同学间的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

3.4"考核方式设计

本课程采取多元化、过程化的考核方式,充分体现考核评价的公平性。合理的考核评价系统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教师教学过程中应拓宽考核渠道,实现多维度评价。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教学环节设计等,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体系,并考虑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目前,该课程教学过程中采取多元化、过程化的考核方式。学生最终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成绩为学生期末卷面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回答问题、课堂讨论、随堂练习等)、任务点完成情况(教师上传学习通平台的教学资源学习情况)、章节测验、课后作业、课后讨论等,充分体现学生过程性学习,学生全部学习过程均纳入考核成绩范围之内。考虑到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丰富性,可适当提高平时成绩在最终成绩中的占比。

4"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施保障

4.1"保证线上教学资源的质量和多样化

线上教学环节是混合式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线上教学资源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目前,一些线上平台的课程资源质量良莠不齐,其中不乏一些质量不高的课程资源。教师在选择线上教学资源时,一定要结合本校课程内容大纲要求,严格审核和评价标准,既要保证资源的丰富性,又要保证课程的高质量。

4.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混合式教学模式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要把控课程的整体结构安排,这大大提高了对教师的要求。教师需要根据教学内容,重新编写教学大纲、设计教学环节,充分利用线上资源,掌控线下课堂节奏,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如果教师没有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没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是很难达到要求的,所以应该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力度,为教学改革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4.3"加强对混合式教学改革的引导和鼓励

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地实践和探索的过程,需要学校配套政策的支持。教育部相关政策的出台为课程建设指引了方向,为更好地进行课程建设保证课程质量,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化实施标准,便于课程建设的开展。此外,教师开展教学改革需在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法选择、考核方式设定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校可以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鼓励政策,以调动教师积极性,鼓励教师开展课程改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910/t20191031_406269.html.

[2]李猜,葛新旗.OBE理念下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与实践[J].商业会计,2023,(20):126129.

[3]李珂,袁浩然.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中国农业会计,2022,(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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