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视域下乡村移风易俗的现实梗阻和实践指向
2025-02-02任艳妮
摘""" 要: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深化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乡村移风易俗已进入深水区,面临治理主体悬浮、体制机制不健全、文化认同基础缺失等现实问题,严重制约了乡村移风易俗的推进与实效。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因此,需要通过激活内生动力、加强规范引领、突出文化认同等方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创新改革, 以切实增强移风易俗实效性。
关键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文明;移风易俗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5128(2025)01-0009-07收稿日期:2024-12-03
基金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省级精品思政课程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智慧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研究(SJ202325);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教育数字化时代高校思政课“融合式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24JDSZK09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高校思政课数字化转型的风险评估与创新路径研究(2025YB0166 )
作者简介:任艳妮,女,陕西咸阳人,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基层乡村治理研究。
十八大以来党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将这项工作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标之一,移风易俗工作逐渐走上精神文明建设与乡村治理并重的发展轨道,成为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1]44 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2021 年至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四年对移风易俗工作作出部署,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又进一步提出“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
俗”[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3]2“2"" 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
创建工作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3]33。这些政策文件旨在通过移风易俗工作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重建乡村社会公共秩序,推动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现代化,构建良好的社会文明生态,从而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
一、以移风易俗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价值意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1]22 精神文明建设为移风易俗提供了理论基础和道德支撑,而移风易俗则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表现,通过改变不良习俗和风气,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更加具体和可感。20 世纪30 年代梁漱溟等人提出的“新乡约、新礼俗”的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理论[4]120–157,陶行知在南京晓庄的乡村生活教育实践,党在中央苏区时期推行的改造风俗、启发民智、推动社会文明等活动,无不是通过改造乡约礼俗、教化乡风的方式来尝试改变乡村的精神面貌,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推进移风易俗是培育文明乡风的必然要求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仅要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等方面“塑形”,还要通过弘扬和践行文明、礼仪、道德等文明乡风“铸魂”。其一,情感认同层面,移风易俗有助于引导村民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观念,有助于消除一些导致社会矛盾和分歧的陈规陋习,促进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增强村民之间的理解与合作,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和乡村氛围。其二,行为方式层面,在推进移风易俗的过程中,村民共同参与、讨论、制定适合本村的新规章和新民约,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增强了村庄的整体一致性,改善乡村公共秩序。通过倡导简约、文明的生活方式,纠正乡村不良习俗,把日常生活中健康、文明的人情交往礼俗转化为精神文明资源,提升乡村整体的文明程度。
(二)推进移风易俗是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5]移风易俗是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的重要抓手。通过倡导文明礼仪、勤俭节约、科学养生等新风尚,引导农民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提高乡村整体的精神风貌;通过移风易俗,可以改变一些落后的习俗和观念,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增强他们的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以更加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通过定期举办移风易俗宣传活动,组织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城乡文化互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社会参与感;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传统节日庆祝等,推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三下乡”,增强农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参与感,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
(三)推进移风易俗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举措
乡村治理现代化能够为乡村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通过有效的移风易俗,可以为乡村治理提供良好的文化基础和社会环境,推动乡村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其一,提高村民自治。鼓励村民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中,增强他们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这种参与不仅有助于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 构建相对稳定的精神文明建设运行机制,也促进了乡村治理的民主化。其二,推动集体行动。移风易俗往往需要村民、乡贤、民间组织等多方协作和参与,这种协作有助于建立信任和互助关系,村民在面对共同问题和目标时更容易形成共识,无论是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建设,还是文化活动的开展,集体行动都能增强村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其三,改善乡村治理。移风易俗文明实践通常伴随着村庄治理机制的优化,例如更加透明和民主的决策过程,更多的乡村事务参与途径和平台,降低的参与门槛和成本等,实现移风易俗与乡村治理的良性互动。
二、乡村移风易俗面临的现实梗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重指出,要继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3]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各地在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移风易俗工作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还面临治理主体悬浮、体制机制不完善、文化认同基础缺失等现实问题,导致在一些农村地区,尤其是一些偏远欠发达农村地区,仍然存在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多元治理主体合力尚未形成,主体协同的“聚合力”和“减阻力”作用难以发挥;治理体制机制保障力不足,“运动式”的治理方式容易出现局部治理“失灵”现象;传统“重义轻利”的乡村道德观念被侵蚀淡化,封建迷信、盲目信教等低俗文化暗流涌动,乡村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和伦理道德标准被削弱。鉴于此,需要重新审视移风易俗的现实梗阻,寻求有效的治理路径。
(一)主体悬浮导致移风易俗主体协同不足
乡村移风易俗工作主要涉及基层政府、村两委和村民三个主体。其一,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治理的外部力量参与移风易俗行动,发挥着“硬约束”与“软引导”的作用。由于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认为移风易俗工作的经济效益不大,甚至干的都是“得罪人”的事,加之基层政府在财政和人力资源上可能无法给予乡村移风易俗工作足够的支持,导致基层政府在开展典型示范、文明实践等“软引导”时积极性不足、创新性较弱,工作陷入被动状态,主体作用难以发挥。一些基层政府在执行政策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工作的强度与韧性不足,导致具有“强约束力”的移风易俗政策法规在乡村内部“形同虚设”,陈规陋习容易死灰复燃、快速反弹。其二,村两委是移风易俗工作的执行者、村规民约的制定者,也是带头承诺践诺,移风易俗文明示范的主体,发挥着“政策执行”与“示范引领”的作用。但是,部分村两委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往往缺乏主动性,多数情况下是跟随县、镇的主导,导致村民观望,村两委的主体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加之农村人才凋敝,村两委干部创新不足,缺乏本土乡村振兴带头人,影响了移风易俗的推进。其三,村民是农村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他们的观念和行为直接影响着风俗的改变,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发挥着参与和实践的双主体作用。但是,当前农村青年群体城镇化转移,导致乡村精神文明传承与创新的主体缺失;以经济能人、文化能人等乡村精英为主体的乡贤群体组织化程度不高,社会动员能力较弱, 尚未形成乡村治理合力,其聚合力和减阻力作用难以发挥;普通村民受传统观念束缚、经济利益考量、信息不对称、缺乏培训和引导等,致使他们在移风易俗的改革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主体作用难以发挥。
(二)制度机制不完善导致移风易俗制度保障不力
风俗习惯属于自发性的社会规范,是社会成员在长期共同生活和互动中逐渐形成并传承下来的行为模式和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不像法律那样由国家强制执行,它们更多地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守和相互监督。基层政府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时多采取说服教育,政策宣传的“软约束”方式开展工作。制度机制不完善导致移风易俗文明实践的保障不力。比如,在移风易俗改革中,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不明确, 导致责任不清、推诿扯皮,影响改革的推进。监督和反馈机制不健全,导致移风易俗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解决。多元主体参与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导致公众在移风易俗中的参与渠道不畅,公众意见和建议难以被采纳和落实。缺乏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使得公众对移风易俗改革的进展和成效缺乏了解,影响公众信任和支持。在资金、人力等资源的配置上不合理,导致移风易俗改革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增加资源投入等方式,为移风易俗改革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文化认同缺失导致移风易俗文化支撑不够
当前,传统乡村社会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价值理念逐渐淡化,乡村社会逐步失去文化认同的基础。[6]其一,乡村文化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导致乡村文化断层和价值危机,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导致乡村文化的生存空间被挤压,文化价值被淡化、质疑,乡村社会失去了其独特的精神特质和文化根基。村民对传统习俗的漠视或不再重视,村民之间的互动性和紧密性下降,乡村的凝聚力也随之减弱。其二,农村青年群体城镇化转移,导致乡村公共文化传承的主体缺失。农村的年轻人因为教育、工作等原因离开乡村,迁往城市,导致他们与乡村传统文化的联系逐渐削弱。许多年轻人在城市生活后,对乡村的文化认同感减弱,乡土情结淡化,进一步导致乡村文化的流失和变迁。年轻人的流失使乡村文化的传承缺乏主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传统的民俗、手工艺、节庆活动等往往依赖于年轻人的参与和学习,而缺乏青年人的地方可能导致这些文化形式的逐渐消失。其三,乡村有形文化和传统习俗的缺失可能导致乡村文化记忆和身份认同危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乡村面临人口流失、经济转型和文化变迁等问题,昔日熟悉的街道、老屋和人情味逐渐消失,许多传统习俗、节庆活动和手工艺逐渐消亡,常年在外的村民只有记忆中乡容乡貌的模糊影像和难以复现的乡愁情感,乡村文化记忆和身份感受到影响,导致移风易俗改革缺乏文化认同的支撑,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乡村文化认同的构建。
三、精神文明视域下乡村移风易俗的实践指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有了强大的村集体经济物质基础,就可以增强基层组织自身造血功能。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更加有力地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新的社会风尚。因此,新时代要坚持问题导向,激活内生动力,加强规范引领,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突出文化认同,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激活内生动力,打造移风易俗的多元主体共治格局
精神文明建设强调的是社会成员内在价值观和道德水准的提升,积极引导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到移风易俗的工作中来,形成协同治理的局面。
第一,强化村民自治意识。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村民树立起自治意识,才能自觉自发地参与到乡村治理,投身乡村振兴。因此,在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强化村民自治意识至关重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村民大会、宣传栏、文艺演出等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重要性,让村民认识到移风易俗与自身利益、社会和谐的关系,从而增强参与的自觉性。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赋予其参与移风易俗的权利和职责,让村民在自治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增强主体意识。通过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比如建立微信平台、设置公众号等,在移风易俗的相关决策中, 积极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参与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这样不仅能增强他们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也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二,激活村民自治活力。村民自治机构是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活力充沛的村民自治机构能够更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村内事务,制定符合本村的村规民约,提高本村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村民的实际需求。当前,全国超80%的行政村已完成村规民约制修订,普遍充实了移风易俗相关内容和约束性措施,在人情往来和陈规陋习之间划出界限。[7]陕西省 80%的村(社区)修订了村规民约,成立了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90%以上的村(社区)围绕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活动,在显著位置设立移风易俗“红黑榜”,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知晓率逐年提升。[8]①同时,要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作用。陕西省建成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118 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 365
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9 387 个,县镇村三级阵地实现全覆盖。[8]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数据”互通互融工作体系,最大效能地发挥其培育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精神家园的积极效能。
第三,打造多元协同共治格局。移风易俗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一项工作,要取得一定的治理效果,需要多方力量的协同合作。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可以在移风易俗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些组织通常更贴近基层,能够灵活地开展各种活动,帮助传播新观念和新风尚,成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能够发挥其在调解、服务和教育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企业可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到移风易俗的行动中来。例如,通过公益活动、赞助社区项目等方式,赞助乡村文化活动,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市场结合,在提升村民生活品质的同时,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和标准,引导移风易俗的方向。同时,政府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推动各项活动和项目的实施。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专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到移风易俗的工作中,形成具有向心力与凝聚力的协同治理。
① 笔者长期关注、跟踪陕西乡村治理相关情况,对此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为论述更加聚焦、指向更加明确,特以陕西为例进行深入考察。
(二)加强规范引领,为移风易俗实践奠定坚实的制度机制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3]。因此,应注重法治建设,完善移风易俗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加大正向激励机制,为移风易俗的实践提供制度机制保障,确保其在农村社会中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
第一,注重法治建设,为移风易俗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法律法规不仅为移风易俗提供了明确的规则框架,还能够为社会行为设定合理的边界,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增加文明乡风建设的相关内容,对不赡养、虐待父母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确保村规民约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① 的相关法律条款针对的就是文明乡风建设。除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部门还可以制定移风易俗的工作方案,对当前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22 年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进行重点治理,各部门采取扎实有效举措,治理效果日益显现[7]。各地方政府通过实施人情随礼封顶制、党员干部承诺报告制、操办相关事宜量化管理制等让移风易俗的“软要求”转化成为“硬约束”。
第二,完善移风易俗示范区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更广泛的社会风尚转变和文明提升。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陈规陋习的存在,部分原因是没有更好的方式替代这种风俗习惯,村民在处理相关人情往来事宜时只能采取固有的模式。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婚俗、殡葬等改革示范区,为示范区提供资金、人力、技术、场地等支持,为村民提供更多文明风尚的举办仪式的场地和方式,逐渐扭转一些陈规陋习。2024 年 8 月,在由陕西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省福彩发行中心主办的陕西首届新婚俗新风尚省级示范活动中,52 对新人在亲朋好友和现场来宾的见证下,举行了一场集体婚礼。活动现场设置了“反对高额彩礼 提倡喜事新办”展板,并向观众发放婚事新办倡议书,讲解文明婚嫁礼仪,号召大家摒弃陈规陋习、传播婚育新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陕西省设立婚俗改革试点区 74 个,累计投入 6 300 余万元优化婚俗改革阵地;打造标准化婚姻登记处
42 个,设立室外颁证基地18 处、公园式婚姻登记处4 处、婚俗馆4 个,为推动移风易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新人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婚事新办、简办的理念,积极树立新风尚、传递正能量。[9]在全国,民政部门共确定 32 个国家级、近 1 400 个省市县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各地因地制宜破除陈规陋习,厚植新风正气,农民群众的婚嫁彩礼负担明显减轻。[7]
第三,强化正向引导激励,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3]应鼓励社区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活动,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等。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支持,例如设立家庭教育专项资金、表彰优秀家庭等,激励更多家庭参与到家风建设中来。通过设立社区治理基金,对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建立积分奖励机制,比如“道德积分”,通过参与社区活动、遵守公共秩序、帮助邻里等日常文明行为积累积分,兑换积分可获得实物奖励,如生活用品、购物券等,或者以颁发荣誉证书、表彰大会等形式,提升个人或家庭的社会荣誉感。通过制定清单,明确移风易俗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让公众了解哪些行为是被提倡和鼓励的。例如,可以列出文明礼仪、节约资源、婚丧事宜简办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利用榜样的力量,宣传那些积极践行移风易俗的个人和团体,引导村民提高对移风易俗重要性
①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
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移风易俗的行动中。
(三)突出文化认同,为移风易俗提供精神支撑
文化认同是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基础,而移风易俗的成功实施又能够强化文化认同。这两者共同作用,有助于形成更加和谐和积极的社会氛围,为乡村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第一,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乡村移风易俗,在思想引领中助推乡风文明。党的创新理论为乡村治理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能够有效促进乡村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
“飞入寻常百姓家”,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参加理论学习班、专题讲座等,提高他们运用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乡风文明的理念,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据统计,陕西省 79%的县(市、区)聚集
“土专家”“田秀才”“乡贤榜样”等人员成立“草根”理论宣讲队伍,按照“群众在哪里,理论宣讲就覆盖到哪里”的原则,送服务到基层。情景剧、相声、快板、歌舞、小品等多种方式,让一场场宣讲活动浸润心田,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8]。
第二,将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观念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在日常实践中见移风易俗成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传统节庆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乡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22 年,全国“村晚”参与人次约 1.18 亿。2023 年,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县乡长说唱移风易俗”优秀节目展演,网络观看量超过1 025 万人次。[7]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乡村特点的乡规民约,将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观念纳入其中,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增强村民的自律意识。开展讲述身边的好人好事活动,让村民在真实、生动的故事中感受美德和文明的力量。组织村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敬老爱幼、环境保护等,将美德和文明观念融入日常生活实践中,成为村民潜移默化的行为习惯。
第三,将移风易俗融入地方特色乡土文化活动,在乡土文化中充实村民的精神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乡村建设要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让有形的乡土文化留得住。将移风易俗与地方特色乡土文化活动相结合,能够有效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增强乡土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定期举办地方文化节、民俗表演、乡村集市等活动,展示乡土文化,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比如陕西西咸新区依托独特的周秦汉唐文化、乡风民俗、乡土美食,结合乡村自然景观,因地制宜开发出了田园农耕体验、非遗保护传承等多点开花的乡村文旅功能。还可以利用微博、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 发布与陕西传统文化相关的短视频、图文故事,展示传统节日、民俗活动、地方特色工艺等;通过直播平台, 实时转播西府曲子、华阴老腔、木偶戏、镇安渔鼓、陕北民歌、移风易俗小品等极具陕西乡村特色、富有农趣农味的曲艺节目,让年轻人能够参与其中,增加互动性。通过这些特色乡土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促进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10]77 乡土社会变迁的缓慢性决定了移风易俗、涵养文明乡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移风易俗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从乡土文化中找到传统习俗所赖以存活的土壤,因地制宜,差异化逐步推进。新时代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建设文化强国、农业强国目标,发展集体经济,为推进移风易俗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务实高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发挥精神文化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作用,共同奋力书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乡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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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薛一筝】
The Realistic Obstacles and Practical Directions of Customs Reform in Rural Areas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Spiritu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REN Yanni
(School of Marxism,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Xi’an 710100,China)
Abstract:Changing" customs,a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social" civilization,is" an" important" part" of" deepening" spiritual civilization in the countryside. At present,the reform of rural customs has entered a critical phase,facing realistic problems such as the suspension of governance subjects,the imperfection of systems and mechanisms,and the lack of a cultural iden-" tity foundation,which severely restrict the advancement and effectiveness of rural custom reform. In 2024,the No. 1 Central document proposed to“improve and innovate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piritual civilization”and“continue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customs”,and the conference emphasized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mechanisms for cultivating,prac- ticing,and creating civilization,and to implement projects aimed at constructing a civilized rural ethos.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20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PC)emphasized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work-"""" ing mechanism for cultivating innovative civilization,civilized practice and civilized creation,and implement the project of civilized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 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innovative reforms in the practice of civilizing cus- toms reform by activating internal dynamics,strengthening regulatory guidance,and highlighting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with" an aim to effectively enhance the practical effectiveness of such reforms.
Key" words: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20th CPC Central Committee;spiritual civilization;custom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