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未起之患 治未病之疾 医之于无事之前
2025-01-09隗胜楠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一语,出自“药王”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养性序》。意思是在疾患未起时就消除它,在疾患未成重症时就治愈它,在疾患到来之前就加以预防。这句话充分体现了防微杜渐、已病早治的中医“治未病”思想。
我国古代医家十分重视“治未病”,早在《黄帝内经》中就指出:“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先秦典籍《鹖冠子》中曾记载,魏文王询问扁鹊,其兄弟三人中谁的医术最好。扁鹊回答:“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最为下。”因为长兄“于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医术最为高超。孙思邈更是将疾病分为未病、欲病、已病三个层次,认为“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治未病”的预防理念,既是中医学治病救人的核心思想,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剂“药方”。
“一人之身,一国之象也。”我国古代社会就高度重视基层治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力求将治理之方延伸至“神经末梢”“毛细血管”。从周之乡遂到明清保甲,基层组织代有兴革,辗转相承,在中国古代社会治理中发挥了“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重要作用。以基层政权为主干,充分调动民间德高望重的老人、族长、士绅的积极性,使之各展所长,共同治理,如聘三老以广教化,立啬夫以课农桑,设游徼以保治安,置乡官以理庶政,重里长、老人以掌民间词讼,以使广大基层民众遵守国家法纪,重礼明伦,构建和谐社会。
位于浙江省诸暨市东北部,会稽山脉西麓的枫桥镇,其镇上的枫桥大庙中,有一方题为《奉县永禁团霸碑》的古碑,至今已有130余年的历史,记载了枫桥由基层商议、官府批准来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的传统。清光绪年间,为争抢水上运输生意,枫桥镇出现了一帮强行“霸挑客货”的团伙。当时枫桥镇商民黄明高等联名向县府控告了该团伙霸挑客货的情况,县府即“票饬传讯”。并令该镇士民陈烈新等“理令”,整饬处理此案。陈烈新等当地名望耆宿当即召集“两造(即原告和被告)”,进行调停。终使“两造允服,取结求息”,即双方应允签署合同、平息事态,就地解决了“铺商(簰户)”“脚夫”之间的矛盾。

旧时便有良好基层治理基础的枫桥镇,之后更是开出了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剂良方——“枫桥经验”。1963年初,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派出工作队到当时的诸暨县枫桥区,在7个公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参与试点的干部依靠群众,说理攻心,就地教育改造“四类分子”,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得知枫桥区的做法后,毛泽东同志作出批示,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从乡村到城市,从社会治安领域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正如预疾与治疾,相比事态的扩大和恶化,在矛盾纠纷的萌芽、初始阶段就予以化解,是解决矛盾纠纷更为经济有效的方式。社会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以及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将“治未病”的源头预防放在先导位置,让矛盾消解于未然、风险化解于无形,就一定能更好提升治理效能,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