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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动祁连山“美丽蝶变”

2025-01-09苏君葛建团

新安全 2025年1期
关键词:祁连山甘肃省环境保护

甘肃省是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区、北方防沙带建设区、黄河长江等重要水源涵养区,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重要实施区,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举足轻重。祁连山是黑河、石羊河、疏勒河三大内陆河的发源地,阻挡了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的汇合和南移,拱卫着“中华水塔”三江源乃至青藏高原的生态安全,是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组成部分。近年来,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祁连山生态保护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给予“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的充分肯定。

坚守保护之本,持续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政治自觉

甘肃省坚持保护管理“一策定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将抓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和实际行动,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发展维度出发,不断增强绘就美丽祁连生态画卷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力做好整改整治“后半篇”文章。认真履行统一监管职责,通过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着力打造高效能、信息化、多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实现综合监管、定期考核、督促落实长效化。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业务部门落实抓、纪委监委监督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跟踪问效的工作格局,把依法依规整改生态环境问题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紧密结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织密制度之网,持续压实祁连山生态保护各方责任

甘肃省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片区建设的意见》《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加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着力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从夯实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形成框架向完善体系转变、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

以祁连山“两个意见”“一个机制”为统领,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生态环境准入制度、河湖长制和林长制等制度为支撑的祁连山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充实,指导各级各方面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一评考核”,印发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机制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系统状况评估、生态保护修复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按年度对祁连山地区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考核评价,引导督促地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础性和底线性任务抓牢抓好。目前祁连山地区5市11县连续3个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在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面,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方面工作任务和建设责任,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步入快车道。

汇聚管理之力,持续强化祁连山生态保护执法监督

甘肃省坚持上下贯通“一查到底”,持续加强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将祁连山生态保护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结合林长制、河湖长制落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日常生态保护监督执法,定期例行核查问题点位整改及成效巩固情况,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联防联控,签署《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建立跨区域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强化两省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监督执法;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相关部门在祁连山地区启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调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巡护频次,指导祁连山地区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20件。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协调开展人为活动变化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核实处理。截至目前,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自查发现的145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围绕整改是否彻底、整治修复措施是否到位、治理成效是否巩固等方面,对整改整治和成效巩固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落实责任倒查,构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祁连山生态保护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应急监管向日常监管、分散监管向系统监管转变,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由“深摸细查、严惩警示”的排查整治期,转向“源头防治、巩固成效”的长效监管期,确保祁连山生态问题整治成效持续巩固。监测评估显示,祁连山地区草地面积明显增加,森林、灌丛略有增加,植被生长状况总体改善,明显改善区域占保护区总面积的比例增加37.5%,植被指数、植被覆盖度、植被生产力均呈显著上升趋势。

拓展监测之技,持续提高祁连山生态保护监管水平

甘肃省坚持省市联动“一网覆盖”,全方位全时段掌握涉保护区的人为活动以及生态环境质量动态。立足祁连山地域分布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按照“点面结合、整体评估、测管协同、源头预警”的工作思路,高层次、高标准、高水平推动建设涵盖气、水、土、声、生态、辐射等生态环境全要素,涉及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态系统全类型的常态化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无人机、手机终端等科学技术力量,着力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补齐祁连山气候变化监测短板,组织有关单位规划设立含冰冻圈监测要素的监测站点,努力构建祁连山立体综合监测网。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形成并持续完善天上看、空中查、地面核相结合,及时发现、提前预警、源头查处、持续巩固相衔接的测管协同机制。建成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网络,例行监测气、水、土等要素,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从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状况、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4个维度开展系统监测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有效解决了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规划标准及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开展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流程,推动常态化长效保护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夯实发展之基,持续守牢祁连山生态保护安全边界

甘肃省坚持规划方案“一同实施”、保护发展“一体推进”,强化规划约束引导,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重点行业领域规划和工作方案,推动科学谋划实施生态修复巩固提升工程,完成中央通报涉及的144宗矿业权、42座水电站和25个旅游设施全面整改,促进祁连山地区区域生态质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持续巩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循环能力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丰富度逐步上升。监测显示保护区内75.36万公顷林地森林蓄积量持续增加、75.27万公顷草原生态稳定性不断增强,旗舰物种雪豹增加到350至500只,野生动物数量较2014年增加15%—20%。坚持举一反三,坚决不触红线、底线、高压线。将祁连山地区划定为119个环境管控单元,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从源头引导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守牢祁连山生态保护安全边界。

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推动实现由“一水共护”向“一域共富”转变,制定《甘肃祁连山地区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肃南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探索建立权责明晰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促进自然资源保值增值,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度制度;制定《甘肃省祁连山地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在古浪县等地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出台《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将甘肃列为生态综合补偿省份,在项目资金方面获得重点支持;制定《甘肃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意见》,在河西内陆河流域开展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按年度有序推进祁连山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工作,加大资金奖惩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2022年,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获“2022绿色亚太环保成就奖—杰出自然保护区奖”。2023年,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同志调研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时指出,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修复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载体,形成的一些有效做法值得全国学习借鉴。2024年,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给予了“甘肃省持续巩固祁连山生态保护成果,祁连山地区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的充分肯定。祁连山整治修复及长效监管的经验做法,先后入选全国干部培训学习教材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见成效正面典型案例。

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和统揽,始终保持祁连山生态保护永远在路上的清醒,把祁连山生态保护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持续扛牢政治责任,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强举措、抓细节、问实效上下更大功夫,坚决守牢生态保护红线底线,当好坚定忠诚的“祁连卫士”,持续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隗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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