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与阐释
2024-12-29张瑞娥蔡文娟
内容摘要:新文化运动期间,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先驱者通过写作和翻译引进了大量外来术语,为中国的思想和语言改革做出了贡献。本文以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期间的翻译和创作作品为语料,探索此期间陈独秀在翻译和写作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对比两者之间的异同,从个人惯习、语言观、译名观和译写场域等角度对其进行解释性探讨。本文认为这些处理方式体现的不仅是翻译和传播策略,同时也是一种语言策略,是在汉语改革过渡期的一种权宜之计。
关键词:陈独秀;译写活动;外来术语;处理策略;阐释
On Chen Duxiu’s Handling of Foreign Terms in His Translating and Writing during the New Culture Movement
Abstract: During the New Culture Movement, pioneers represented by Chen Duxiu mad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reform of Chinese thought and language by introducing a large number of foreign terms through writing and translation. Based on the translations and works by Chen Duxiu during the New Culture Movement, this paper studies his handling of the foreign terminology in his translating and writing and illustrate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ssimilarities between them. After an interpretive study of the handlings from such perspectives as Chen Duxiu’s habitus, his linguistic and translation ideas and also the common practice in the translating and writing fields, a conclusion has been drawn that Chen’s handling is not only a translating and disseminating strategy, but also a linguistic one, an expedient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reform.
Key words: Chen Duxiu; translating and writing; foreign terms; handling strategy; interpretation
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通过翻译和写作引进传播新思想、新观念,在中国文化史和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许多外来术语是这些新思想和新观念的重要载体,因此研究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它们的处理方式具有积极意义。本文选取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期间的译作、创作的论文、随感和通信,并以此为语料考察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
一、陈独秀译、写活动中的术语处理策略
在翻译和写作中,陈独秀对外来术语的处理都非常细致。
1.1翻译中的术语处理
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期间的译作大多发表在《青年杂志》第1卷上,包括第1号上的《现代文明史》第三章中的一部分和《妇人观》,第2号上的《赞歌》(即泰戈尔《吉檀迦利》中的第1、第2、第25和第35首诗)和《亚美利加》。另外,还有1919年发表在《每周评论》第15号上的《共产党宣言》的部分翻译以及1923年6月发表在《新青年》改为季刊后第1期上的《殖民地及半殖民地职工运动问题之提要-赤色职工国际第二次大会之决议案》,在这些译作中,对于外来术语,陈独秀在文首、文中和文末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1.1.1文中处理方式
陈独秀在文中处理外来术语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夹注原术语。先将术语译出,然后紧随译名夹注原术语,这种处理共有58处,其中又以音译居多,共有39处。在音译之后夹注原术语的多涉及到人名、地名和书名,如“以卢梭(Rousseau)、狄对儿(Diderot)及百科辞典家为代表”(张宝明,《政治文化卷》 338)。对一些涉及特定领域的术语,多采用直译或意译,然后在译名后夹注原术语,这种处理共有19处。如“‘乃权力分离论’(La separation des pouvoirs)也”(339)、“设立单税制(Unimpot unique)负担悉责诸地主”(335)。在相关术语形成统一译名之前,这种方式有助于读者溯源原术语,也给其他译法留下了空间,只是这种方式更适用于受过较好教育的读者。
(2)夹注原术语并解释。在术语译名后夹注原术语并对其进行解释,这样的处理共有14处。如“自十二世纪,已行之东方(Levant指地中海迤东沿岸诸地方)诸港”(333)、“巴力门(Parlement英国议会之名)之势力,代王权而勃兴”(336)。除了上种方法所具有的优势,这种方式提供的解释有利于读者理解相关术语的概念所指,适用的读者群体更大。
(3)不夹注但解释原术语。对于有些术语,给出译名后再对这些术语进行解释,共有14处,例如“彼等专事全般人类之研究(即吾人所谓心理学)及探求宇宙之大法(即吾人所谓形而上学)”(336),这种方式更适合普通读者群体。
(4)交待术语出处。对一些新式术语,在译名之后交代其出处,这样的处理共有3处,如“此种研究称曰经济学(此语千六百十五年孟克芮相Monchretien始用之)”(333)、“虽未公然掊击宗教,然以宗教为无足重轻,则所公言者也(见拉布留耶尔La Bruyere书中抗俗之士一章)”(338),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依靠译文溯源原文的“高级读者”(陈独秀,《独秀文存》 701)。
(5)评价术语。即在术语的译名之后进行评价,这类处理共有2处。例如“赞赏英国宪法,谓为善良政治之模范(就十八世纪之英国宪法精研之,孟德斯鸠所言失当之处,不可掩也)”(张宝明,《政治文化卷》 339)。这种评价对于读者而言具有引导作用,能够启发读者思考并做出价值判断。
1.1.2 文首与文末处理方式
陈独秀在翻译中对原文作者给予了很大关注,往往在文末通过注解对其进行介绍,在《青年杂志》第1卷上发表的4篇译作中,有3篇是放在文末的,只有《现代文明史》放在文首。他对《现代文明史》和《赞歌》的作者注解分别是:
薛纽伯(Ch. Seignobos.法国文学博士,巴黎文科大学教授,生於一八五四年)为法国当代第一流史家。本书乃欧土名著之一。今为篇幅所限。择要译之。(333)
R. Tagore.(达噶尔)印度当代之诗人。提倡东洋之精神文明者也。曾受Nobel Peace Prize。驰名欧洲。印度青年尊为先觉。其诗文富於宗教哲学之理想。(杨宏峰 34)
对作者的重视显示出陈独秀在译介活动中的名家名著意识,这与清末民初的翻译选材相比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另外,在翻译《妇人观》《赞歌》和《亚美利加》时,他还在文末对一些典故术语进行了解释,这种解释体现出了显著的读者关怀和目标语取向,对于传播非常有利。以下是他在《妇人观》中对“上帝造人”的注解:
上帝取Adam.之肋骨造Eve.事见旧约创世记。俗传女子肋骨廿五。较男子多一条云。(144)
1.2写作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新文化运动始自1915年,1923年结束。我们选取了陈独秀在此期间的论文45篇,书信45封,随感录18篇,其分布见下表。需要说明的是,随感作为一种文体,首次出现在1918年4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第4卷第4号上,因此表格中没有1915-1917年间的随感数据。
这些语料贯穿新文化运动的始末,基本涵盖了他的所有文体类型,能够全面反映他在写作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和特点。总体来看,在写作中用到外来术语时,陈独秀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
1.2.1夹注原术语
(1)仅夹注原术语。对相关术语进行音译、直译或意译,然后紧随译名夹注原术语,这种处理共有101处,涉及论文19篇,随感录1篇。其中音译后夹注的有47处,直译和意译后夹注的合起来有54处。采用音译法的多涉及到人名和地名,直译和意译的则涉及到概念性名词,例如“德国大哲尼采(Nietzsche)别道德为二类:有独立心而勇敢者曰贵族道德(Morality of noble),谦逊而服从者曰奴隶道德(Morality of Slave)”(陈独秀,《陈独秀文集第一卷》91)。
(2)夹注后解释原术语。除了夹注原术语之外,还对这些术语进行解释,这类处理共有19处,涉及文章8篇,其中论文7篇,随感录1篇,例如“所谓父音(Consonant即声也)不合母音(Vowel即韵也)不能发音者,乃言难定正音,非皆绝对无音也”(张宝明,《语言文学卷》 4)。
1.2.2交代术语出处
对文章中的一些术语或者涉及到此术语的一段话,陈独秀往往会交代出处,包括作者、书名、章节和页码等,这种处理共有7处,涉及论文4篇,例如“不平等者虽非全然消灭,所存者关于财产之私不平等而已,公平等固已成立矣(语见薛氏所著Histoire de la Civilisation Contomporaine之《结论》之第415页)”(陈独秀,《陈独秀文集第一卷》 91)。
1.2.3直接使用原术语
很多时候,陈独秀在写作中会直接使用原术语,如此文内就出现了汉文和外文并存的现象,这样的处理共有67处,涉及文章17篇,包括论文14篇,随感录2篇,回信1篇。其中在论文中,这样的处理有48处,如“我想只有用Co-operative Society制度,或者可以抵制”(陈独秀,《陈独秀文集第二卷》 18);随感录中有17处,如“俄国Lenin一派的Bolsheviki的由来,乃是从前俄国的社会民主党在瑞典都城Stockholm开秘密会议的时候……”(陈独秀,《独秀文存》 561);回信中有2处,例如“医这毛病的良药,就是自然科学和Logical system”(791),这种在行文中直接使用原术语的方式对读者的要求较高。
二、总结与分析
可以看出,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非常关注,两者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差异也很明显。
2.1对外来术语的高度关注
2.1.1 数量与范围
在新文化运动期间的译、写活动中,陈独秀对外来术语的相关处理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面也很广。这种处理涉及到他的每一篇译文,共有96处,1676字,占总字数的14.11%(其译文总计11875字),这个比例非常可观。写作中也是如此,单是在我们选择的论文样本中,这种处理就有194处,涉及论文32篇,占总量45篇的71.11%。
2.1.2 连续性与长期性
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相关处理也体现出显著的连续性和长期性。新文化运动在时间跨度上长达9年(1915-1923年),在这期间,他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是一贯的。以新文化运动为时间参照点,我们发现在1915年之前,陈独秀在写作中就已经在用类似的方式处理外来术语了,例如早在1904年的《西洋各国小学堂的情形》译文中,他就写道“像这些学堂,不全归文部(专管全国学堂的官和像中国新设的学务处一样)管辖”“三班学堂(即多班学堂)”“司拉夫话(或宗教语)”(陈独秀,《陈独秀文集 第一卷》 78-80),这些做法不仅贯穿了新文化运动,在1923年之后,这种处理方式依然延续,即使到了1929年,在他的文章中依然可以看到这些方式,例如“即已经富或正在求富的旧时贫农也和苏维埃立法的限制抵触,于是表现出法国革命中‘本拿巴特主义’(即倾向拿破仑之主义)的倾向”(陈独秀,《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 93)。
2.2处理方式的异同
2.2.1 翻译与写作之间的异同
下表是对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统计,其中符号“+”表示使用了此方法,“-”表示没有使用。
在其翻译和写作中,对于外来术语,陈独秀共使用了7种处理方式,其中共同使用过的有5种,占71.43%,应该说,这种相似度还是非常显著的。
陈独秀对外来术语的处理在两种活动中也体现出一定的差异,例如他在所有翻译中都在文首或文末用了注解,而在写作中这种方式从来没有出现过;在写作中他经常在文中直接使用原术语,但在翻译活动中这种方式却从来没有使用过。另外,虽然在译、写活动中他使用了一些共同的方式来处理外来术语,但在具体使用上却体现出了细微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夹注并解释原术语”“不加注但解释原术语”“交待原术语出处”和“评价原术语”这四种方法的使用上。在翻译中,相关解释和评价多放在术语译名之后,而在写作中,这些解释和评价却往往随着行文的推进自然出现,没有任何标识。如此一来所形成的效果就不一样,在写作中行文就更加连贯流畅,一般不会对读者的阅读形成影响。
总体而言,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其相似性较大,而差异较为细微。这种相似性应归于陈独秀的译写目的,那就是通过传播外来的“新文化”以求“唤醒大众”,具有很强的读者关怀,因此,无论是翻译还是写作,他都会迂回曲折,采用种种方式让读者理解接受这些承载“新文化”的外来术语。但无论如何,翻译与写作还是有本质差异,在翻译中,“新文化”来自于原文,因此在翻译过程中陈独秀必然会有很强的原文意识,译者的责任会使他使用各种方式将原文意义一一呈现,故在翻译中他尽可能不直接使用原术语。而在写作中,“新文化”来自于陈独秀的大脑,一些已经内化的外来术语也会随着思维自然流场地进入作品当中。
2.2.2 不同文体之间的异同
在论文、随感和通信三种文体的写作中,陈独秀对外来术语并非表现出同等程度的关注,其中关注度最高的是论文,对术语处理方式最为多样的也是论文。在论文中,所有的处理方式都出现过,甚至对于同一术语,同时应用了多种处理方式。我们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论文的预期受众群体最大,二是论文主题涉猎内容最为广泛,三是论文是实现宣传目的的最重要的文体。出于这三点,对于外来术语,可理解性和可接受性必然放在首位,例如同样的术语出现在论文和通信当中,处理的方式不同,例如同样是提到尼采,在一般论文中陈独秀会译名之后夹注原文,“德国大哲尼采(Nietzsche)……”(陈独秀,《陈独秀文集第一卷》 91),但在通信中则仅仅给出译名,例如在他写给淮山逸民的信中,“指斥旧道德之最趋极端者,莫如德国之尼采,然彼固悍然承认残忍嗜杀自利自尊为道德”(陈独秀,《独秀文存》668)。
在通信中,仅仅使用术语译名的情况更为常见,例如在他在给张永言的信中写道“写实主义自然主义乃与自然科学实证哲学同时进步。此乃人类思想由虚入实之一贯精神也。自然主义尤趋现实,始于左喇时代,最近数十年来事耳”(628)。这段话中充斥着西方文学流派和作家术语,但陈独秀并没有像在论文当中那样附加其他处理方式。究其原因,是因为通信这种体裁只涉及到作者与单一的读者关系,而且对方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学识上都能够了解所谈论的话题,直接使用原术语的情况较其他文体更为普遍,例如陈独秀在和胡适、钱玄同的通信中直接使用原术语的情况就很多,例如“仆意中国文字,非合音无语尾变化,强律以西洋之Grammar,未免画蛇添足”(658)。“公前疑其所谓文法之结构为请求Grammar,今知其为修辞学,当亦深以为然也”(658)。
在随感写作中,陈独秀使用外来术语最少。究其原因,是因为随感作为一种新兴文体,往往通过作者个人的强烈情感谈论时事,具有很强的个人情感指向,其目的更多的是对国内现状进行揭露、讽刺和批判,是一种“政治表述的文学化”(陈平原 8),这种写作特点、主题内容和个人指向都意味着对外来术语的需求较小。
三、处理方式的解释性探讨
陈独秀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与他的个人惯习、语言观、译名观以及当时的译写场域密切相关。
3.1个人惯习与术语处理
惯习指的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思维习惯与行为倾向,是一套“定势系统”(system of dispositions)(Bourdieu, The Logic of Practice 54)。在这种系统影响下,个人会采取有规律可循的行为。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特点与其个人惯习密切相关,尤其体现在他对名词和名实关系的一贯关注和他的写作方式上。
3.1.1 对术语名词的关注
在新文化期间,陈独秀始终重视思想启蒙。通过翻译和写作,他积极引进西方文化改造人们的思想观念。由于名词在理念承载上的概括性和抽象性,新旧思想的冲突、东西观念的碰撞,自然就集中体现在对承载这些新概念和新思想的术语上,让他逐渐形成了对术语名词的敏感性,这种敏感和关注成了他的个人惯习。在我们选择的样本中,就有76处专门提到了“名词”、7处提到了“新名词”、8处提到了“新名”。对术语名词的极大关注必然会让他在自己的译、写活动中对其做出精细处理,往往对新术语和新概念进行刨根问底、追根溯源的界定,这种作法是常见的、一贯的。例如:
要问“新文化运动”是什么,先要问“新文化”是什么;要问“新文化”是什么,先要问“文化”是什么。……文化是……,新文化是……;新文化运动,是……”(陈独秀,《陈独秀文集第二卷》 1)。“文明云者。异於蒙昧未开化者之称也”(陈独秀,《陈独秀文集第一卷》 97)。“科学者何?吾人对於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95)。
3.1.2 对名实关系的关注
陈独秀对于名与实、名与义的关系也非常重视,形成了稳定的个人惯习。在我们选择的样本中,有76处涉及到名与实、名与义的关系,其中直接出现“名”“实”对立的就有27处,4处直接用“名称其实”这一成语,直接出现“名”、“义”对立的有15处。他非常排斥名实不符也就是术语与其实指相脱离的现象,认为“名实不符,也是中国社会紊乱不能进步的一个大原因”(陈独秀,《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 326)。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在翻译和写作中,在处理外来术语的时候,他往往采用夹注原术语、交代术语出处和直接使用原术语的做法。
3.1.3 写作中的翻译思维
很多时候,陈独秀的写作是利用外文资料或相关译作进行的,这一惯习决定了其写作必然涉及到翻译问题,导致其写作和翻译在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上表现出很大的相通之处。在我们选择的60篇论文写作样本中,有81次提到了“译”字,可见他在写作中对翻译的重视。即使没有利用外文资料或译作,但由于他的写作发生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之中,其身份与目的都决定了他会涉及到外来思想和概念,对它们的处理自然又会与翻译发生密切关联。实际上,在写作中用到某一外来术语的时候,他往往还给出此术语的其他译文,这充分证明了在他的写作过程中翻译思维的存在。例如:
精力论,占阿斯特瓦尔特之学说之重要部分。其师赫克尔以物质(Substanz或译本质)为其哲学之中枢。阿氏则以精力(Energie或译势力)为其哲学之主脑(陈独秀,《独秀文存》 54)。
3.2语言观、译名观与术语处理
陈独秀的语言观和译名观深刻影响了他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
3.2.1语言观
在新文化运动前后,陈独秀认为汉语和汉文承载不了新事、新物和新理,主张语言改革。他曾经对世界语充满信心,早在1914年的《致lt;甲寅gt;记者函》一文中,他就表达了自己学习世界语的强烈愿望。“仆急欲习世界语,为后日谋生计。足下能为觅一良教科书否?”(唐宝林、林茂生 61)在中国语言改革的过渡期,他认为在书写形式上可以采用罗马字母作为权宜之计。“当此过渡时期,惟有先废汉文,且存汉语,而改用罗马字母书之”(陈独秀,《独秀文存》 738)。由此可见,除了传播的考虑,他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也是他有意识采用的一种语言策略,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在语言改革阶段的权宜之计,亦即钱玄同所说的这是针对“固有的汉字和名词不敷用”的现状,“对于汉字的应用上谋补救的”(739)。
3.2.2 译名观
在陈独秀的译、写活动中,音译法始终是他处理外来术语的重要方法之一,他还为统一译音做出了巨大努力,措施是“今各就单音,拟以汉字”(117),共拟定了244音,涉及到英、法、德、俄、梵等多个语种,被称为“现代译音手册之滥觞”(陈福康 198)。此措施得当与否姑且不论,单是他这种系统性地为外来术语定名的前瞻性尝试就值得认可,毕竟“系统性”和“统一性”是术语定名的两个重要原则(赵伟 18)。但他在术语翻译中对音译的重视和在统一译名方面做出的努力并不意味着在写作中他也赞同音译法,实际上,他在译写活动中大量采用音译法是无奈之举。当年钱玄同看了《西文译音私议》后,建议“(1)竟直写原文,不复译音。(2)译音务求简短易记”(陈独秀,《独秀文存》 703)。对此,陈独秀非常赞同,“仆于汉文改用左行横迤,及高等书籍中人名地名直用原文不取译音之说,极以为然。”但这种赞同并不意味着在具体的译写实践中马上就能采用这种建议。
惟多数国民,不能皆受中等教育;而世界知识又急待灌输。通俗书籍,杂志新闻,流传至广,关系匪轻,欲废译音,势所不可。……仆所拟译音之字,固不必尽是,而立法似未可非。倘获通人之改正,由部颁行之,后之译者按表译音,较之人人任意取舍,不稍善乎?……即有未合,而文字符号耳,由部颁行,以期统一,不愈于人自为之乎?(701)
由此可见,陈独秀坚持使用译音是出于对当时具体情形的考虑,包括读者的教育程度、文本类型以及思想启蒙和知识传播的紧迫性,他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所采取的以译音为主的处理方式是多种因素综合发生作用的结果。虽然他坚持音译,但那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在本质上他是非常赞同直接书写原术语这种方法的,这就能解释他为什么在写作中大量直接应用了原术语。
3.3场域影响下的术语处理
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还与当时的场域有关。场域指的是某一社会空间,具有自己独特的运作法则(Bourdieu, The Field of Cultural Production 162)。场域与身处其中的个人相互影响,前者影响后者的行为和思想,而后者也反过来影响前者的形成和发展。另外,不同场域之间也具有互动和关联(Bourdieu amp; Wacquant 109)。影响陈独秀对外来术语处理的有文化场域和译写场域。
3.3.1文化场域
还原历史语境,我们发现,在当时的文化场域,人们对外来术语都非常敏感,很多时候,一些理念的纷争辩论都是围绕有关术语进行的,争论的中心往往是这些术语的定义和实质。例如在《质问lt;东方gt;杂志记者》(陈独秀,《独秀文存》 184)和《再质问lt;东方gt;杂志记者》(211)的文章中,陈独秀就针对“功利主义”的狭义、广义、内包和外延与对方展开论战,而对方也针对这些名目进行还击:
任何名词皆随其所定之界说而异其意义。《新青年》记者将功利主义为广义解释,包括善行于功利主义之中,则《新青年》记者所崇拜之功利主义与《东方》所排斥之功利主义内包外延自不相同,不能笼统混合(225)。
这种专门针对名词术语而进行的辩论在当时非常普遍,就连经常参与辩论的陈独秀也批评了人们这种迷信名词、专打“笔墨官司”的现象,“我们中国人不注重实质上实际的运动,专喜欢在名词上打笔墨官司,这都是迷信名词万能底缘故”(582)。的确,在文化场域,人们对术语的使用非常谨慎,唯恐使用不慎让持不同观点者抓到把柄。陈独秀在译、写活动中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就是这种审慎态度的表现。
3.3.2译写场域
在当时的译写场域,在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上,人们形成了一些普遍做法,形成了一种集体惯习。以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lt;新青年gt;——民主与科学的互换》为例,此选编本共收录文章60篇,涉及作者24人,在时间跨度上从1915年9月15日到1920年11月1日。由于“文章之选录,大致以影响性、经久性和代表性为标准”(王中江、苑淑娅 24),这些文章能够集中体现当时译写场域对外来术语的普遍处理方式。在60篇文章中,有39篇(占65%)采用了陈独秀用过的方式,涉及作者18人(占作者总数的75%)。由此可见,在当时的译、写界,这些处理方式是场域中的集体惯习。这些作者多数都是当时文化界的大家和名流,包括陈独秀、钱玄同、李大钊、胡适、鲁迅、周作人、傅斯年、高一涵等人,他们既是场域的制造者和推进者,同时又受场域的影响。从这些人之间的通信中,可以反观当时译写场域中的一些普遍做法。例如钱玄同曾多次就文字应用与陈独秀通信切磋,钱曾经写道:
于是有造新字者,有造新名词者,有直用西文原字之音而以汉字表之者,如“萨威稜帖”“迪克推多”“暴哀考脱”“札斯惕斯”之类,有简直取西文原字写入汉文之中者(陈独秀,《独秀文存》 739)。
由此可以看出,在当时的译写场域,音译术语和在正文中直接采用外来术语是很普遍的做法,只是陈独秀开始得较早、其一贯性更强、做得更为细致,方式也更加具体。
四、结语
翻译和写作始终是陈独秀从事革命活动的重要手段,在这两种活动中,他始终面临着对外来术语的处理问题。对这些处理方式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而这种探讨必须还原历史语境,从个人惯习、观念、时代主题和当时的译写场域等角度进行综合性的考察。
当下,各种国际交流越来越多地采用了译写混融的模式,各种术语在交流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对这些术语的处理方式也越发重要越发多元,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对外来术语的处理方式能够给予我们积极的启示意义,值得我们联系当下实际进行深度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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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undred Year Collection of “New Youth”: Volume of Politics amp; Culture. Zhengzhou: Henan Literary and Art Press, 2019.]
赵伟:名词审定工作中检查定名“系统性”的可靠方法。《中国科技术语》3(2014):18-21。
[Zhao, Wei. “A Reliable Method for Checking the Systematicness of Denomination.” China Terminology 3 (2014):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