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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4-11-02陈丹凤任婷婷

北方经济 2024年9期

摘 要:做好金融服务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文章,也是内蒙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本文对内蒙古农牧业及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金融服务、健全农牧业企业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提高上市积极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牧业 金融 产业链

一、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农牧业战略优势逐渐显现

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也是内蒙古农牧产业的特色,内蒙古发展农牧业空间巨大、潜力无限,具有广阔的市场红利,是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要的增长值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量身定做的战略定位之一,就是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高度重视“三农三牧”工作,围绕树立农牧业特色金融思维,大力发展农牧业特色金融。金融服务跟着农牧业特色走、跟着内蒙古品牌建设走,对农牧业发展要主动支持、靠前支持。

(二)农牧业贡献继续增强

内蒙古是农牧业大区,农牧业发展基础丰富,是全国13个主要产粮省和6个粮食净调出省之一,内蒙古羊肉、牛肉、牛奶产量居全国前列,玉米、马铃薯、葵花籽、红干椒、燕麦、羊绒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也享誉全国。2023年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880.9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98.5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5%。粮食产量3957.8万吨,较上年增长1.5%。

2023年猪牛羊禽肉产量为285.4万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生产猪肉75.7万吨,较上年增长2.7%;牛肉产量增加8.3%,至77.8万吨;羊肉产量同比减少1.3%,至108.8万吨;禽肉产量增加4.4%,至23.0万吨。禽蛋产量同比增长7.4%,至67.2万吨。牛奶产量增加8.0%,至792.6万吨。生猪年末存栏629.9万头(只),比上年末增加5.5%;其中奶牛存栏947.7万头,增长15.5%;羊存栏6180.6万只,增长0.9%;家禽存栏5929.1万羽,增长7.9%。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87亿元,同比增长5.1%,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3.3%,拉动经济增长0.2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7%。①

(三)农业机械化和畜牧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农业机械总动力由2017年的3484万kw提升至2022年的4430万kw;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由2017年的83.5%提升至2022年的87%。农牧业科技贡献率由2017年的54.5%提高到2022年的61%,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国家级种质资源库3个、自治区级种质资源库6个(圃),创建全国种子生产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9个,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达到23个,牛羊、种质资源库(圃)、良种核心育种场数量居全国首位。建设32个“看苗选肥”平台、15个“对症选药”示范区和33个“无底肥”技术核心试验示范区,实施绿色防控5879万亩、统防统治5738万亩,农业生产更加绿色。①

(四)特色产业链不断延伸

内蒙古推进了奶业、玉米、肉牛、肉羊、羊绒、马铃薯、饲草料七大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建设,成功创建谷子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太仆寺旗、科右前旗2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园,莫力达瓦旗腾克镇等8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产业集群建设成效逐步凸显,全区奶业产业集群建设呈现出良好态势。自治区出台《关于扶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2023年度组织评选13家预制蔬菜龙头企业、12家特色品牌企业和5家网上销售优秀企业,扶持培育9家羊皮食品化加工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二、金融支持农牧业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农牧业金融资金支持

一是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牧区的信贷资源投入,先后推出“粮储贷”“乡村振兴贷”“高标准农田贷”等44款信贷产品,努力提升农村牧区的金融获得感。截至2024年,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1159.4亿元,用于春耕备耕,同比增长14.1%。二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再发力,2024年上半年,全区人民银行累计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低成本资金356.7亿元,引导全区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金融机构在平台上分类录入信贷产品,明确产品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等内容,利用大数据技术,将普惠、绿色、科创、农牧金融等8个特色场景特设在金融综合服务系统中,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产品的精准对接。截至2023年底,平台注册的金融机构已达46家,累计发布小微易贷、惠企贷、小微企业抵(质)押贷等普惠金融贷款产品在内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322款。②

(二)探索涉农、涉牧等领域抵押贷款新模式

一是推广试验土地流转平台。农牧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以农村土地两权流转、抵押、融资为核心业务,推动土地资源变土地资本,解决农牧民融资难题。截至2024年5月底,全区43个旗县上线土流平台业务,累计产生土地抵押业务75.27万笔,抵押面积1226.34万亩,累计贷款151.8亿元,惠及农户20万户。二是创新牲畜活体贷款方式。探索建立牲畜活体贷款新模式,拓宽“三农三牧”融资渠道的“保险+银行+担保+监管”牲畜活体贷款模式。

(三)创新应用“金融副村长”模式

自治区农业部门在全面实施“三农”工作等方面,联合有关金融机构,按照“一村一名”的标准,在行政村推广“财政副村长”服务模式。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末,“财政副村长”模式在全区12个盟市得到推广,全区11885个行政村共配备财政副村长7079名,覆盖面达60%。

(四)扶持农牧业龙头企业上市

自治区相关部门邀请证券交易所专家走访、会诊,现场指导解决企业上市问题和障碍,推动自治区盟市政府与券商签订顾问协议全覆盖,帮助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上市。实施企业上市“千百工程”,骑士乳业于2023年在北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北交所第一只乳业股。目前,全区已有80家后备企业上市,其中农牧业企业上市后备企业20家。

三、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抵质押物不足成为制约农牧业获得资金保障的主要原因

金融领域,合格抵押品有三类特性(有价值、唯一性、可变现),而农牧业三大件(土地、活体、基础设施)和工业抵押品有较大差距。农业基础设施所有权证(如牛棚圈舍等)抵押贷款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且架构简单、价值较低,农村牧区资产确权登记流转、信息共享渠道不通畅。牲畜活体容易受到气候、病害等因素影响,价格不稳定,风险较大。同时受到技术、各部门信息协作等方面影响,保险公司开展畜牧养殖保险过程中,实时掌握承保标的存栏数量、标的风险状况等难度大,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而目前牧区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保险机构也几乎不提供此类险种,金融机构不愿独自承担高风险,导致金融机构对农业支持不积极。

(二)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积极性不高,农村牧区信用体系不够健全

一是受贷款制度等因素制约,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在农牧区信贷业务发展动力不足。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当前牧区信贷业务主力,但受资金实力、技术手段、人员素质等因素制约,支持农业发展业务并不理想。二是现有金融产品还存在与农牧民生产周期不匹配、手续繁琐、放款时间长、成本相对较高等现象,缺乏针对乡村振兴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保费承受能力受限,农牧民投保理念出现偏差

农业保险在经历十多年的发展后,农牧民群众对保险的功能与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投保积极性也在逐步提升。但受制于经济实力和思维观念,目前普遍存在保费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和可以通过农业保险获得收益心理的问题,保险理念仍然存在一定偏差。

四、金融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聚焦全产业链,创新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要围绕全产业链,从一般性服务向专业化、精准化服务转变。金融机构要在充分保障农牧企业快速融资的基础上,做好补链、强链、延链,创新金融服务,探索打造全局性、系统性服务农牧业发展的模式,有针对性地研究倾斜政策或措施,针对畜牧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引导各分支机构从优化办贷条件、提高业务效率、完善考核激励、增强企业跨周期经营发展能力等方面,有效增加贷款投放。积极探索推出系列专属产品,拓宽涉农涉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农牧业设施、农牧机具、活体牲畜等抵押融资服务。围绕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牧业特色金融服务能力,为龙头企业量身打造差异化融资服务方案,提高对优质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整合资源做适销对路金融服务,探索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的内蒙古模式。可以一地一特色,也可以一行一特色。在金融精准服务奶业振兴专项行动基础上,深入研究自治区肉牛、羊绒、马铃薯等其他特色产业。扶持农牧业“蒙字号”品牌做大做强。

(二)汇聚合力,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利用好自身信贷审批权,提高审批效率,避免同质化竞争,分散信贷风险,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和地方金融机构等多方联动,有效运用好银团贷款服务模式。支持银行业机构积极与具有政策性背景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模式。农业保险机构除持续推进玉米、小麦、水稻、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外,应不断提升经营区域内奶牛、生猪、肉牛、肉羊、奶山羊、骆驼等主要标的承保覆盖率。创新发展地方特色种养殖保险,通过“基本险+附加险”“政策性保险+商业性补充保险”等方式,丰富保险产品。同时,银行、保险、担保公司可探索合作模式,创新银行机构对农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农牧保险兜底保障、担保机构增信安排等方式,稳步扩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各金融机构将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动态管理的“名单制”,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包括信贷支持、产业链金融、投资银行服务、债券承销、融资租赁等。探索搭建财银合作平台,采取贷前推荐和贷后贴息相结合的方式,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政策支持。

(三)提高上市积极性,拓宽筹资渠道

内蒙古农牧业资源禀赋优势明显,农牧业红利逐年释放,未来资本市场发展空间广阔。企业要树立战略眼光,提高上市挂牌积极性,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长远发展。农牧业上市公司可利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工具等实现多渠道融资。相关部门可积极推动马铃薯、葵花籽品种在期货交易所上市工作,积极研究牛羊肉、羊绒等优势特色农畜产品期货上市的可行性。鼓励发行债权融资工具,如企业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鼓励涉牧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农村牧区经济组织探索参与期货交易。

参考文献:

[1]刘永君.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保险耦合协调发展研究——以甘肃省为例[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22(4):22-29.

[2]赵丽.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J].中国果树,2021(9):114.

[3]于成俊.乡村振兴战略下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21(26):7-8.

[4]梁非哲,杨军,张明春.金融精准扶贫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研究[J].浙江金融,2021(5):63-71.

(作者单位:1.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