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网格化管理的“均衡三角”探析
2024-10-23王磊
内容提要 网格化管理在我国已经有20余年历史,但是存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绩效导向与民生导向、管理主义与治理主义三对矛盾。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下,网格化管理形成管理、服务与治理的三角结构,三者在共同作用中动态适应。这要求实现以“稳定为基”的管理技术现代化、以“民生为本”的福利模式现代化和以“参与为道”的治理理念现代化。网格三角的提出旨在解释地域差异造成的动态网格类型化问题。“均衡三角”是中国式现代化网格化管理自我适应的理想样态,其路径是在党建引领下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多元参与下实现服务与治理共促,在结构优化下实现管理与治理协调。
关键词 网格化管理 社会治理 中国式现代化 均衡三角
王磊,博士,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残疾人家庭与社会支持机制构建及案例库建设”(17ZDA115)的阶段性成果。
网格化管理发端于21世纪初我国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的社会治理实践,此后其理念和技术不断更新,内涵不断扩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1],标志着网格化管理进入新发展阶段,须建构动态性、适应性和类型化管理体系。然而,当下我国网格化管理中具有动态发展性的“网格化”理念与“管理为主”的刚性特质之间产生矛盾,难以形成管理、服务和治理力量均衡的网格三角结构。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根据不同地域建立更具动态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意义重大,这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一、动态失衡:当前网格化管理的困局
当前我国网格化管理存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绩效导向与民生导向、管理主义与治理主义三对矛盾,容易造成管理空心化、服务悬浮化和治理管理化。究其本质是尚未处理好网格化管理中管理、服务和治理的关系,三者的关系在发展中动态失衡。
1.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困
网格化管理是工具理性的产物[1]。网格(grid)概念最初用于电网,之后成为21世纪计算机和工程领域变革的哲学基础,其强调更多技术融入直接服务个体[2],核心是在动态的个人、机构和资源集合之间灵活、安全地协调和共享资源[3]。此后,网格技术逐渐从计算机领域延伸到社会管理领域,共享性、协同性、适应性、高效性、标准化逐渐成为其工具理性内核。我国早期网格化管理主要应用于对流动人口与特殊人群的信息管理、治安隐患排查等综合治理工作,面对大量繁杂的工作内容强调“效率至上”[4]。电子地图、地理编码、GPS、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支持网格化,工具理性特质明显。社会单元经过精密划分后实现明晰化、信息化、精细化,目的是实现“格”与“格”联动进而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然而,网格化管理的公共管理属性决定了其需要“公共性”价值理性的回归,这与工具理性“技术决定论”之间形成了矛盾。技术刚性操作特征与基层复杂事务柔性治理逻辑之间矛盾凸显,制约了基层治理发展[5]。居民在参与网格化管理过程中是“技术被动者”,治理主体功能被削弱,治理成本增加,网格化管理可及性和适用性相应弱化。我国学界强调“以人为本”的公共管理价值理念,并且采取相应实践——服务型政府建设,把人和人的价值置于管理的中心位置[6]。网格化管理从以管理为重走向管理和服务并重,从精细化管理到精细化服务,人本价值的重要性被唤醒。可见,网格化管理的工具理性肇始和价值理性回归之间形成了矛盾。
2.绩效导向与民生导向之困
网格化管理的绩效导向与传统行政关系具有强内生关系。一方面,网格化管理的技术管理特征催生绩效追逐属性。技术会利用自身技术理性的计算实现效率最大化,并根据周围环境和他人客观行为的期待做出行动。网格化管理的意图正是运用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实现绩效最大化。另一方面,传统官僚系统的行政关系强化了绩效导向。基层政府位居行政系统末梢,代表国家执行公共政策,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在上下级“压力型”关系下,我国基层政府有明显的绩效偏好,网格化管理适应了这一需要,并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偏好。然而,网格化管理的民生导向与政府绩效评价转向形成弱相关关系。从2013年开始,各地政府开始将管理服务资源集中,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为服务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7],政府绩效的民生导向让服务评价标准嵌入网格化管理,民生服务成为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指标。但是,政府绩效评价的“经济压力”弱化了民生满意标准。“经济指标”依然是当下各级政府考核的关键指标,这也制约了民生目标的实现。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在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中加入社区经济发展的指标要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网格化管理的民生导向。
3.“管理主义”与“治理主义”之困
中国网格化管理源于对传统风险社会管理的深刻省思[1]。基于管理主义的网格化管理是在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单元网格、合理配备网格管理人员、精细化编码城市部件和创设网格化管理体制[2]。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目标,以社会风险监控为功能定位,运行逻辑依然是单一单向运行形成的行政权力下沉扩张,以及部门林立和条块分割的碎片化运行机制[3]。这就容易造成网格权威统合缺失、网格职责泛化和网格工作压力[4]。在管理主义网格化模式极大增强源头管理和过程管理效能的同时,自身的官僚机构特质和管制属性则弱化了管理效能。网格化管理的管理主义局囿与治理主义方向之间形成矛盾。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治理就是以政府角色变化为前提的管理范式转变。权力应该被更广泛地从政府单极分散到许许多多个独立的、非政府的权力中心。治理主义的核心是政府分权和多元共治,在社会治理领域表现为“社会自理”和“网络治理”。我国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话语体系,并在基层治理中不断拓展网格化管理的参与主体和权变范围。然而,网格化管理拓展与社会参与之间存在悖论。网格化管理冲抵了社区的自治能力、增加了管理层级、过度干涉公民生活空间[5]。可见,网格化管理滥觞于社会管控,在向治理主义发展过程中受困于管理主义。
二、管理、服务、治理:网格化管理运行的三角结构
我国网格化管理是管理、服务和治理三角共建的结果,在工具理性导向的精准化管理、需求理性导向的精细化服务和价值理性倡导的多元化治理三重逻辑共同作用下形成网格化管理内在统一的发展机理。
1.精准化管理:工具理性支配的社会管控
工具理性价值导向,强化政策结果管控。一是以管控思维应对风险。通过网格的全面覆盖,实现基层社区管控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以达到风险社会中对社区居民的全覆盖管控。随着大数据技术和监控技术的迭代升级,网格化管理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管理体系也更加科学。二是以政策设计强化管理。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6],标志着网格化管理正式进入最高级别政策议题。此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网格化管理的政策文件层出不穷,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十四五”规划中亦明确网格化管理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以绩效管理评价结果。网格化管理以层级设计保障绩效,实现工具理性结果科学。在权力下沉的政策驱动下,街道和社区在处理行政事务时亦接受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
纵向行政结构链接,落实基层社会管控。一是以党建引领凝聚力量。党政体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管理体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党政嵌入“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是党对政府科层体系的全面渗透与全面统筹[1]。通过党建引领可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党员有生力量,提升网格组织力、领导力和穿透力。二是以层级思维设置职能。上海市最早建立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五级网格”便是基于层级思维的网格管理制度设计的。为了更精准实现层级化管理,依托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管理体系,建立“区—街道—片区—居委会—基层”五级网格综合管理服务格局。三是以全景监控防控风险。通过网格化技术、地理编码技术、GIS网格技术、“3S”技术,构建与构建库技术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等对居民和社会进行精准的全景式监控已经成为防控社会风险的重要手段。
技术动态更新嵌入,实现精准科学管控。一是以“平台化”管理实现数据整合。当前,从单元楼栋平台到市级网格平台,各地均有建构。市级和区级平台能够及时掌握网格中民政、人社、公安和应急等部门的居民个人数据。社区和小区的各类网格平台能及时掌握居民需求、治安和人员流动数据。二是以“智慧化”工具实现高效管理。人脸识别、人工智能和监控等技术接入网格化管理数据端口,能够对社区人群行动进行快速高效管理;通过智能计算有效防范危机事件发生,极大降低社区治理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三是以“算法化”逻辑实现精准分析。基于网格大数据,将算法识别、算法学习、算法匹配和自动化技术引入网格化管理后台,实现问题精准识别、精准匹配、精准处置和精准评价。运用算法设计针对不同社区进行精准化分析,从而设计个性化社区治理模式和方法。
2.精细化服务:需求理性导向的社会福利
需求理性价值导向,行政职能服务转向。一是以需求为源实现为民宗旨。通过网格实现居民需求调查为服务供给提供科学依据,亦是居民政策参与和生活政治参与的过程。基于需求分析扩容网格化功能,实现了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二是以服务为本实现多元参与。政府支持网格中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社区自组织和志愿者等多元主体以多样化的合作方式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供给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进而实现协同治理。三是以情感为系实现社会团结。社区干部和网格员通过入户网格登记、需求问询和服务供给的过程增进居民社区认同,增强居民社区黏性,强化社区社会团结。以服务为载体的网格化管理过程是以情感为纽带实现基层社会的情感治理过程。
横向行政结构贯通,打破服务供给壁垒。网格化管理在层级、职能和部门之间进行了全方位的打通,是继“无缝隙政府”模式后政府管理流程的重大突破[2]。一是以目标导向整合部门。以服务目标为导向,有机整合行政部门的人、财、物、信息和功能。纵向层级机构和横向职能机构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行整合,而非固守程序合法的目标导向。二是以质量为本评价服务。对总网格和微网格服务质量的评价促使网格工作人员主动链接资源,打破服务的供给壁垒,以提供横向集成式服务。三是以信息公开强化监督。将居民服务项目的信息公开化,实现服务需求、购买、评价全过程公开,使居民可以参与监督,对公共部门的服务供给进行评价和筛选,使垄断行政转变为竞争政府。
服务全面精准递送,民生福祉嵌入网格。一是以社会服务实现民生福祉。社会服务是包括康复、照顾、就业、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等在内的满足多层次民生服务需求的劳动供给服务[3]。社会服务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延展内容在管理服务的过程中体现了民生福祉,这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增强多元主体合作动力。二是以直接服务疏通民情民意。网格员既是网格管理员又是网格服务员还是网格居民,能够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维权服务、危机教育和需求问询等服务。网格入户的直接服务能更精准全面掌握居民的需要、诉求和矛盾。三是以个性服务满足情感需求。因居民个体需求未满足,而造成个人上访,甚至群体事件的发生,致因大多是沟通不畅。网格化管理的深度介入、个性服务和深度交流能有效提升与居民沟通的效果,获得居民信任,从源头上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3.多元化治理:价值理性倡导的社会赋能
基于自治为本的多元治理。社会治理与社会管控的根本价值区别是其基于基层自治为本的资源下沉。一是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形成自治主体。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强调“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衔接”,“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1]。2020年民政部出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规划到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成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的有效载体[2]。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有效调动了社区积极力量参与网格化管理,进而扩大自治主体社会参与面。二是强调自我服务供给培育自治意识。大量社会组织进入网格供给服务,社区居民以志愿者、咨询者和从业者身份供给服务,在自我服务过程中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得到提升,自治意识得到唤醒。三是通过治理资源下沉形成自治机制。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治理的核心内容、内在动力和根本特征[3]。专项网格化管理经费下沉,街居行政力量和职能部门执法力量下沉,横纵治理层级中信息下沉[4],各类资源下沉到网格实现了自治对网格活力的激活。
基于条块整合的合作治理。一是以党政统合为基础。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二十届三中全会,党委领导、党建引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心。党的政治理念通过政府行政得以实现,政府行政通过党委领导得以强化。以党政统合为基础,党建引领嵌入网格正在有效改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社关系。二是以部门整合为依托。在“系统化”和“整体性”思维指引下,各职能部门的行动逻辑由官僚制体制下的以职能为本转为以事为本。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行政体制转型中,部门和层级的“块”“条”功能在网格化管理中得以有效整合。三是以政社整合为方向。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行政力量难以到达的网格发挥重要链接作用。网格化管理的最终方向就是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政社整合,包括价值整合和资源整合,政府与民众互信形成,将最大化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基于能力提升的赋能治理。一是打造对话协商的赋能治理环境。“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创新政府与社会的对话协商机制。动员居民参与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是培育居民参与对话协商意识和能力的过程,亦是赋能治理环境形成的过程。二是提供公民参与的赋能增权机制。通过权力下沉,动员居民充分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和设施的供给、维护和使用。通过居民协商议事不断提升居民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三是建设治理平台赋能回应机制。建设以“区—街道—社区—小区”为层级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赋能各级网格,对各级网格做到“事事有回应”。建设虚拟网格化管理平台,让居民能实时发起社区活动和事务,做到“时时有回应”,以提升居民参与能力。
可见,管理、服务和治理在价值、结构、方式和功能方面均具有各自特质和运作逻辑,且寓于我国网格化管理的内在机理中(见表1)。然而,网格化不是一个固化不变的僵化模式,而是一个因时变动,不断从外部世界汲取新元素的开放的系统[1]。网格化管理是中国式现代化基层治理的重要工具,其发展并非要有统一模式。各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网格化管理的完善程度差异巨大。我国网格化管理的政策和理论研究主要聚焦管理、服务和治理三个向度。“三角”的侧重和逻辑关系构成了我国网格化管理的内在运作机理,各地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侧重。只要能够符合当地具体情况,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社会治理的重要模式。
三、非均衡网格三角:网格化管理实践的类型化分析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网格化管理三向度各有侧重,亦形成差异化社会治理路径。若用三角形边长来比喻三向度的侧重,可以用非均衡网格三角(图1)来描述当下我国各地网格化管理体现出的类型化特质。
1.管理至上的“一网统管”模式
“一网统管”最早实践于上海,是以数字化和科学化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管理主义特征。其以算法为核心,通过行政记录的算法学习形成标准化处置方案。运用算法识别和算法匹配等新技术实现对行政过程的及时纠偏,并通过“多格合一”有效整合线下处置队伍,形成了运行高效的整体性政府新模式[2]。“一网统管”强调在线上技术整合的基础上整合线下资源,在对组织进行整合时整合管理流程,进而极大提高社会管控效能、降低管理成本。然而,该模式形成需要高财政支持和行政能力支撑,在经济落后、经费不足和管理滞后的地区则难以推行。大部分地区往往因经费不足影响技术升级和人员投入。管理技术和设备升级改造不及时,专业技术人员和网格人员保障不充分,都会使得网格化管理空心化,网格设置和技术匹配相割裂。如此,容易过度强化行政管控职能,走向“人浮于事”的极端方向。
2.服务为本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
该模式起源于浙江舟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农村社区服务探索。舟山市通过“网格化”定位和“组团式”服务方式落实各类社区服务,构建“综合网格+专属网格”模式实行网格分片包干式管理,实现了全市网格分类管理全覆盖。由乡镇干部牵头,以社区干部、网格小组组长、社会工作者、辖区民警为骨干,辅以教师、医生、退休干部等,形成专业人员结构,开展主动式服务。形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责任网格五级基层社区管理服务体系[1]。伴随基层治理中社会福利内涵的嵌入,网格化管理的服务本质凸显,服务优质性、可及性和高效性成为评价网格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尺。然而,该模式易受地方治理理念影响,服务理念是否进入网格化管理流程将直接影响民生建设水平。居民公共精神内化程度以及公益理念共识水平亦将直接影响社会服务递送的社会动员水平。当然,对于财政实力有限的地方政府而言,缺乏政府购买资金亦会制约服务供给。
3.治理支持的“微网实格”模式
“微网实格”于2022年始于四川成都,是通过划小划微、赋能做实基层末端治理单元,重塑基层组织动员体系,以党建引领集成多元力量提升基层效能的治理方式。成都按照“3+1”体系[2]建设“微网实格”,以“三建一管”[3]制度密织网格党组织,统合智慧平台实现信息和资源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充分激活社区干部、社区骨干、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能人等多元主体进入网格形成治理支持。目前,成都市各类网格员数量达到29万人,271万名志愿者参与网格治理服务,实现“党建带群建社建”[4]。成都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在于多元主体真实进入细微网格,形成社会赋能的内在动力。另外,公共部门强力支持是其外在推力。成都市委社治委和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的设立和配套政策支持为多元治理参与提供了根本保障,同时,成都以“茶馆文化”为代表的公共精神传统成为培植积极治理主义的肥沃土壤。然而,对于公共精神缺乏、社会发展滞后和行政支持薄弱的地区而言,网格化管理治理之维体现不足,更容易偏向于管制。这需要社会发展过程中持续性社会赋能力量的支持。
以上三种模式是当下我国网格化管理实践的代表类型,网格重心差异构成了非均衡网格三角的三种网格结构。网格化管理中管理、服务和治理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育程度和行政管理理念的影响下有不同侧重。根据地区差异性来设置网格化管理的具体模式和重心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网格化管理的动态平衡策略。
四、“均衡三角”:中国式现代化网格化管理要义及路径
中国式现代化是具有较强适应性的现代化,强化“稳定、服务、参与”的网格化管理要义能提升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适应性。网格三角的三向度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逐渐呈现均衡态势。这种稳定的自适应性均衡网格三角是中国式现代化网格化管理的理想样态。
1.以“稳定为基”的管理技术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着现代化国家发展的常态化问题和风险时代的不确定性问题的双重压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亦是网格化管理初衷。具体而言,一是系统化信息掌控。党的二十大提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我们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1]中国式现代化网格化管理需要整体性、系统性和整合化的基层治理信息数据集成,为社会稳定提供科学分析和决策的基础条件。二是参与式信息公开。通过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以参与式思维来改进信访工作,让信息公开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能及时且有效疏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三是智能化数据分析。党的二十大提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这需要在网格基础信息集成的前提下,通过设计科学算法、智慧分析和智能决策实现应急联动。另外,需要联合工信部门、公安部门、规划部门等共同开发和革新基层社区安全系统,以预防式思维化解社会风险。
2.以“民生为本”的福利模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3]。坚持人民中心,实现人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价值追求[4]。通过网格化管理递送多元化社会服务能更好体现中国式现代化成果公平惠及人民,有效化解绩效导向与民生导向之困。一是保障兜底型服务实现底线公平。兜底型服务是保障弱势人群和避免临时困难人群落入贫困的兜底救助项目。网格化管理需要发挥网格精细划分和“服务入格”的优势,对贫困边缘群体和相对贫困群体精准识别、精准评估、精准服务,精准扩展服务覆盖面。二是聚焦基础型服务实现过程公平。基础型服务是聚焦托育、养老、医疗、教育和住房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基础服务类型。网格化管理中的网格员作为服务主体和客体,能从最基本民生出发实现精细化需求分析和供给,以体现公平。三是探索发展型服务实现结果公平。发展型服务是以社会投资理念为指导,以民生服务赋能个体,主要包括就业创业、文化艺术和社会融入等。网格化管理通过细分微小网格(楼栋和单元),做细做实居民个性化服务,能更有效激发个人主体活力和赋权社会,实现人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3.以“参与为道”的治理理念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鲜明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是中国式现代化得以实现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内涵[5]。通过党建引领带动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既能激活社会,又能强化思想引领,这是化解管理主义与治理主义之困的有效路径。一是赋能“基层社会”实现伙伴参与治理。网格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网格划分将网格权责明晰化,对应网格功能和网格员职责,通过网格协作推动网格中的党员、社区干部、社区骨干、社区能人、社区自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企业等主体以伙伴的身份参与社区治理。从“三社联动”到“五社联动”再到“多元伙伴”,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之一是对基层社会进行赋能。二是创新“集成收敛”实现网格参与治理。“集成化”是以本地创新为基础,集成其他地域创新,从而自成一套完整治理模式。“收敛性”是基层治理创新在中央顶层设计的蓝图中,在不突破法律边界,政策规定的空间范围内从事有指导的创新[6]。“集成收敛”体现基层治理的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创新和规制有机统一,在网格化管理中亦需要规划和创新统一的网格参与治理。
4.“均衡三角”:网格化管理自我适应的理想样态
自适应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优势,有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须与环境自适应,在发展中寻求管理、服务和治理动态均衡,逐渐发展为“均衡三角”理想样态。地区差异决定了网格的管理、服务和治理重心在自身发展阶段有所侧重。经济社会落后地区强调刚性管理和网格化技术提升,其服务理念较弱,多元治理动力不足。这是三向度均薄弱的最内圈“均衡三角”。经济社会发展适中地区强调管理技术和服务理念并重,但由于社会发育不充分,治理力量不足,呈现中间状态“均衡三角”。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特大城市,强调管理技术、服务理念和多元治理并重,希望形成三向度协调发展且力量均强大的最外圈“均衡三角”(图2)。网格化管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治理工具,其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自洽决定了应根据自我适应性来调整内部结构,实现管理、服务和治理的“均衡三角”结构优化。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引领下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是网格党建内嵌化,强化党员职责。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系统主要遵循中国共产党的主导性驱动、人民群众的主体性驱动以及二者动态整合的三重并行模式展开[1]。党组织需要向小区(院落)和楼栋延伸,建立网格联席调度制度,常态化落实居民走访、政策宣传、需求调查、问题调处等事项,以实现社区治理一网统管。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让党建引领内嵌于最小治理单元。将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整合实现“网格呼叫、党员先到”派单交办,将矛盾化解在网格中。二是管理技术智能化,弱化管制目标。通过智能化社区治理技术嵌入优化管理流程,压缩人为管制空间。在智慧平台快捷整合和传递多元数据和信息,通过智能算法依据人口规模、人口分布、业态类型和地理信息等因素设计网格员岗位和数量。通过算法革新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平台,将居民需求、志愿项目、网格治理、时间银行机制有机整合。三是服务过程人性化,强化情感联结。从“事本主义”向“人本主义”转变,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融合。聚焦社区公共利益,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创新社区公共服务技术,加大社区服务资金投入,着力完善社区居民基础型服务配套设施。在网格化服务供给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强化与民情感联结。
多元参与下实现服务与治理共促。一是以治理促服务供需平衡。使民生服务在“网格”中直接对接,将需求端与供给端的民生服务或项目在网格内部精准匹配和高效递送。在需求侧,网格员精准化了解需求并开发民生项目,实现服务精准对接。在供给侧,微网格长动员社区资源提供志愿服务,实现服务精细递送。二是以智慧服务促治理扩容。在线上线下的服务需求调研和项目供给中,实现网格治理全员参与和网格数据全面互动的智慧创新。在全员参与的网格化治理中,整合服务供给信息、居民需求信息、居民骨干信息、治理路径信息和资源供给信息进行网格数据全民互动,以此实现基层事务全面参与。三是以服务集成促治理整合。整合网格资源,融通公安、卫健、民政等后台数据,集成各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资源整合、需求整合和平台整合。通过社区倡导实现综合网格内资源集成。通过政府统一调控,将涉及民生的各职能部门平台数据进行集成,真正实现多元治理整合。
结构优化下实现管理与治理协调。一是网格设置精准,建构横纵联动结构。确保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城市部件、村庄院落、山湾沟坳全部纳入网格,不留空白区域,不交叉重叠,并制定完善社区职责、便民服务事项、综合网格三张清单(社区需求清单、资源清单和任务清单),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健全“纵横覆盖、网格联动”的组织体系,建构“社区总网格党组织—小区一般网格党总支(支部)—楼栋(商家)微网格党小组—专属网格党员联系户”的纵向组织轴,建立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口联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组织横向组织轴,形成横纵联动组织结构。二是协商议事创新,创建民情民意沟通机制。以微网格为落脚点,发挥各级网格长(员)的枢纽作用,发挥小区党组织、业(院)委会、社区民警、网格员等多元力量,促进网格治理联勤联动。创建小区议事、邻里交流等民情沟通协商载体,推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群众多元参与长效机制。三是线上管理分权,激活社区居民治理资源。搭建社区网格化管理线上分权体系,制定职责清单,定人定责定岗,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平时”履行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职责,“战时”担当冲锋员、排查员、安全员使命,实现“全员都是网格员,人人都是信息员”。从权力集中到权力分散,让多元力量参与网格化管理,体现治理本质。重分享而非获取,重参与而非执行,重赋能而非服从,可见,治理是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方向。
五、结论与展望
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和研究已逾二十载,但是各地的管理成效差别较大。究其原因在于没有处理好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绩效导向与民生导向、管理主义与治理主义三对矛盾,本质在于管理、服务和治理三角结构失衡。网格化管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更应该体现其现代性、先进性和适应性。这需要让管理、服务和治理与中国式现代化中稳定、民生和参与的要义相适应,形成动态适配性网格三角。
目前,学界逐渐形成从网格化管理到网格化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趋势的共识,网格化管理从“非均衡三角”到“均衡三角”亦是发展方向。然而,我国地区间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统一的网格化管理方法并不能适用。各地在制定网格化管理政策和实施办法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量体裁衣,进行适应性调整。当下研究应该更关注网格化管理的适应性、高效性和本土化,而非一味地追求网格化治理甚至网络化治理。通过分析管理、服务和治理在网格化管理中的侧重,以及分析本土化特征,在体现稳定、民生和参与的要义下,总结提炼出更具可行性和适应性的网格化管理方案,最终形成管理、服务和治理相协调的均衡网格三角。
〔责任编辑:史拴拴〕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1]孙柏瑛、于扬铭:《网格化管理模式再审视》,《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2]R. Stevens, P. Woodward, T. Defanti, et al., "From the I-WAY to the National Technology Grid",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1997, 40(11), pp.50-60.
[3]I. Foster, C. Kesselman, S. Tuecke, "The Anatomy of the Grid: Enabling Scalable Virtual Organizations",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Applications, 2001, 15(3), pp.200-222.
[4]姜晓萍、焦艳:《从“网格化管理”到“网格化治理”的内涵式提升》,《理论探讨》2015年第6期。
[5]庞锐:《制度弹性:技术治理刚性风险的生成逻辑与化解路径——基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比较案例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22年第5期。
[6]竺乾威:《数目字管理与人本的回归》,《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3期。
[7]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1]王维维、王义保:《常态与非常态网格化治理的共同模式与守正创新》,《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第4期。
[2]吴晓燕、关庆华:《从管理到治理: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的挑战与变革》,《理论探讨》2016年第2期。
[3]王绍光:《治理研究:正本清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2期。
[4]李志东、蔡锐星、杨竺松:《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三重矛盾——基于深圳市A区的调研分析》,《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
[5]何瑞文:《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困扰》,《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1115/ c1004-23559387.html。
[1]陈柏峰、吕健俊:《城市基层的网格化管理及其制度逻辑》,《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2]竺乾威:《公共服务的流程再造:从“无缝隙政府”到“网格化管理”》,《公共行政评论》2012年第2期。
[3]王磊:《精准扶贫社会服务研究:基于积极福利视角》,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72页。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17年6月12日,http: //www.gov.cn/zhengce/2017-06/12/content_5201910.htm。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2020年12月7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2/08/content_5568379.htm。
[3]臧文杰、滕玉成:《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衔接模式及其内在逻辑研究——基于三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案例比较》,《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5期。
[4]吴青熹:《资源下沉、党政统合与基层治理体制创新——网格化治理模式的机制与逻辑解析》,《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
[1]田毅鹏:《网格化管理的形态转换与基层治理升级》,《学术月刊》2021年第3期。
[2]王亚星、陈子韬、谢志彬等:《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演进历程与建设路径——基于上海静安区的案例分析》,《城市发展研究》2023年第4期。
[1]杨逢银:《需求导向型农村社区服务网络化供给模式研究——基于浙江舟山“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分析》,《浙江学刊》2014年第1期。
[2]“3+1”体系指建立“社区总网格、一般网格、微网格和专属网格”体系,按照30~100户居民设置1个微网格,配备1名微网格员,以3小时内网格力量能基本完成入户排查和宣传组织动员工作量的标准设置微网格。
[3]“三建一管”指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网格单独建、只有一个党组织的网格转化建、已有多个党组织的网格以50人为界建党支部或党总支,对不符合条件的,选派党建指导员管理。
[4]《成都深化党建引领社区“微网实格”治理探索与实践》,2023年9月18日,https://mp.weixin.qq.com/s/ QM7BqMZfIg96vb0kEej-NQ6。
[1][2]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24年版,第35页。
[4]倪星、原超:《论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逻辑创新》,《中国行政管理》2023年第6期。
[5]郝宇青:《基层治理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探析》,《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6]景跃进:《“枫桥经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层实践与表征符号》,《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8期。
[1]胡洪彬:《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系统:内在结构、运行机理与整合优化》,《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