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愿景下农民现代化的人本逻辑
2024-10-23吕培亮
内容提要 农民现代化,不仅仅是农民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的“个人问题”,更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从理论上讲,实现共同富裕,不是以财富的平均程度来衡量的平均主义,而是要走向人的现代化,以群体性能力差距缩小为依归,实现从外部性财产和收入保障转向人的能力的全面提升,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从物本逻辑转向人本逻辑。就现实来看,我国正处于从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的起步阶段,探索共同富裕无法绕开对农民的研究,更无法避开农民现代化问题。为此,破解人被物所束缚的难题,以人本逻辑超越物本逻辑,秉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和彰显人的价值主体地位,来探索中国式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道路,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 共同富裕 农民现代化 人本逻辑 全面发展
吕培亮,博士,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讲师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为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推进河南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2022-YYZD-18)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人是社会的主体,是生产力诸要素中的首要因素,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有赖于人的发展[2]。长远来看,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尤其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必须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紧紧抓住“人”来做文章,以群体性能力差距缩小为依归,最终实现农民的现代化。具体到现实社会,人的现代化不仅是社会整体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最为关键的一环,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必须解决人自身发展的问题,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可以说,农民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农民现代化将对这一目标的实现起决定性作用。只有从物转向人并围绕人来做文章,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改善人的素质,满足人的需要,提高人的自由度和主体性,才能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密钥,最终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为此,基于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宏大愿景,加强对农民现代化这一重要主体的理论研究,进而厘清不能以财富的平均程度来衡量共同富裕,而是要走向人的现代化——以群体性能力差距缩小为依归,逐步从外部性财产和收入保障转向人的能力的全面提升,从而推动从物本逻辑全面转向人本逻辑,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理论前提:科学把握农民现代化的丰富内涵
西方国家最早提出现代化这一概念,并在西方中心主义话语逻辑下将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简单地说也就是实现工业化。广义的现代化,侧重社会与人发生根本性改变。狭义的现代化,一般指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目前,关于现代化的定义各国尚未形成统一共识,学界对此也有不同看法。一般认为,现代化包括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和人的层面的现代化,其中人的现代化是最核心的现代化。具体到农民现代化,我国农民分化与农村要素配置方式的多样性相伴而生,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称呼和意蕴。从要素配置方式角度,也就是从劳动力使用情况、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情况以及资本主要使用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国农民可以分为传统农民、离乡农民、离土农民、内源式新型农民和外源式新型农民等。就现实情况来看,不管农民类型如何演变,其内在情感与外在属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也就是依然与农业农村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农民可以被宽泛地定义为居住在农村地区或户籍在农村,部分或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基本公共服务获取程度(社会身份)与城市居民存在明显差距的居民。
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来看,农民现代化意味着人的劳动能力、社会关系和主体个性都要实现全面发展,是一个比较宏大的概念。首先,马克思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这种实践活动集中体现为人的劳动。“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即全面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自然力和社会力、潜力和现实能力等。”[2]也就是说人的能力发展是一种积极的能动性活动。其次,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3]。这就是说,在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综合,人的发展需要他人和社会的支持。最后,马克思强调的“人”是具体的、现实的人,具有很强的差异性和不可替代性。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全面发展不仅包括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包括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能动的、全面的,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农民现代化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当前,学界关于农民现代化的研究成果不多,对农民现代化的认识大多停留在高素质农民或者提高农民素养等层面。从辨析基础概念的角度来看,关于农民现代化的内涵尚无明确界定,相关研究从不同层面对其进行了解读:第一,从重要性角度来讲,认为农民现代化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更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目标,主要表现为乡村居民生活品质的现代化,以及顺应现代化要求提高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素质,并在区域城乡间形成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开放有序的流动格局[1]。第二,从发展趋势来看,认为农民现代化就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乡土文化融入精神文明的过程,突出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镇大规模转移、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农民健康人力资本水平持续提高、农民教育人力资本持续提高、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和农村成为国内旅游大市场等[2]。第三,从评价指标体系来讲,认为农民现代化涵盖农民收入、生活、文化、精神文明等现代化维度,主要包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占比、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和村民参选率等方面[3]。
基于已有研究笔者认为,从宏观角度来看,农民现代化内在包含两大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即外在的物质层面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表现为农民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质的飞跃,也就是内在的精神层面上的全面提升。就微观层面来讲,农民现代化强调个体现代化素质和综合能力,表现为拥有现代社会思维、现代发展能力、现代文明认知和现代人格品质,能够克服分散化、自由性状态,可以适应制度规则、适应组织生活。具体到现实社会,农民现代化既是一个农民现代性因素不断提升的过程,更是一个结果,包括由被动型人格向主动型人格的转变。因此,实现农民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培育农民现代性为价值取向,以推动农业现代化为动力支撑,以政策支持、乡村建设、教育培训和社会保障等为外在辅助,从而逐步推动农民向市民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总之,农民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动态概念,不仅涉及群体性特征,也表现为个性化要求,既要求生产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进行变革,又要求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全面跃升,而且涵盖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体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各方面。
二、价值旨归:厘清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紧密相连,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4],“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5]。可见,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既是共同富裕的体现,也是共同富裕的归宿。从一定意义上讲,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把人类从自然界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让人类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和自己的主人——自由全面的人[6]。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分析,在肯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巨大历史进步性的同时,指出其内在存在诸多矛盾,尤其是在人的发展方面,资本主义将资本增殖作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导致人的异化、劳动的异化和自我异化,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始终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的发展才是最终目的。可以说,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来看,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达到共同富裕要求仍依赖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进而在实现共同富裕中逐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具体到实践中,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广大农民,其文化素养、知识技能、道德品质、思想观念等因素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农民现代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只有逐步实现农民现代化,才能渐进性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得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从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体来说,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农民群体性收入水平,确保全体农民收入总量或者说“绝对值”的增长;另一方面要持续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实现收入相对值的增长和收入差距的缩小。就目前来看,不论是实现收入总量提升,还是进一步缩小群体收入差距,本质上还是人的问题。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共同富裕也不可能实现。应该看到,农民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中农民的现代化是核心也是关键,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就历史来看,农民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农业农村迈向现代化的过程,其能够推动农业由封闭型农业向市场型农业转变,传统型农村向现代型农村转变。可以说,抓住了农民的现代化就抓住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就抓住了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就抓住了农民全面发展的重点,就抓住了走向共同富裕道路的核心[1]。
长远来看,实现共同富裕要以人的现代化为目的,而人的发展既是手段更是目的,这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但是,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二者之间的关系经常被颠倒,甚至发生异化,即人被物所控制,而非物为人服务,从而造成人的主观能动性被抑制。客观来讲,从物的角度来衡量共同富裕,就是要大力缩小贫富差距、降低基尼系数,而从人的角度来衡量共同富裕,就是要全力解决人与人、人和群体之间的能力的差距。如果这一目标没有达成,政府或者社会采取诸如再分配等一系列手段和措施来缩小收入差距,虽然可能短期内有效果,但是长期来看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收入差距会被重新拉开,甚至比原有更大。所以,通过政府再分配缩小这种物的层面上的差距是暂时的,只有短期效应,没有长期效果,人的发展才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2]。可见,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人的现代化,促进人的发展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优手段。因此,进入共同富裕的第二阶段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政策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人力资本差距,以增效带动增长的方式缩小收入差距,这才是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根本所在。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共同富裕的实质是人自身的发展问题,要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关键是实现农民现代化。如果仅仅围绕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再分配做文章,不抓住“人”这个关键因素下功夫,那么共同富裕难以持续和确保稳定,最终只能沦为简单的分配政策目标。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告诉我们,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依靠公共福利和分配政策推动共同富裕,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反而陷入“福利陷阱”,不仅给国家带来沉重负担,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带来分配向富人倾斜的新问题,从而造成贫富两极分化愈演愈烈。因此,我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不仅要重视物质层面富足,也要强调精神文化满足,并且逻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为了“人”,也就是紧紧围绕人的发展推进人的现代化,并把促进共同富裕与实现人的发展高度统一起来,这样才能走出一条真正的共同富裕之路。
三、发展要义:明确农民现代化面临的现实挑战
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一方面促进农民全面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实现农民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已经坚实;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相较于城市居民,农民在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等方面仍较为滞后,这成为制约推进农民现代化的“短板”,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
1.传统与现代的矛盾
时至今日,农村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依然保留着浓郁的传统色彩,置身其中的农民不可避免地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徘徊。具体来说:第一,地域转换让农民的精神家园出现撕裂。过去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形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建构了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村落共同体”,打造了传统的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熟人社会格局,最终形成以“做人”为基础的生活逻辑和以“情面”为支撑的办事风格。随着转型期乡村社会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加之农民生活工作半径扩大,地缘关系中的利益交往变得更为明显,“守望相助、邻里相帮”的互助精神则日益弱化,实用主义、工具理性开始成为人际交往准则,随之而来的投机取巧、攀比炫耀等所谓现代规则和现代方式日益流行。第二,伦理转换让农民的价值认同出现混乱。受延续几千年的乡村伦理文化秩序的熏陶,广大农村形成了以礼为核心的人情文化,表现在现实社会就是重视人情的文化心理情结。但是,随着农村社会转型,传统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开始失灵,并被贴上“落后”“过时”“土气”的标签,仁义、忠孝、互敬等传统伦理主流价值观日益弱化,而现代社会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从而衍生出一系列伦理危机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农村精神生活向更高层次跃升。
2.物质与精神的矛盾
受时代变迁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整个农村社会裂变为相互疏离的原子状态。农民的个体解放意识和独立性不断增强,团体意识、人情世故和情感联系却不断衰弱,从而造成物质与精神的结构性失衡,即物质生活虽越来越好,精神层面却愈发空虚。过去,在长期的农耕社会中,广大农民生活在相对封闭的村落,你来我往、交往频繁、相互依赖形成了浓厚的乡土情谊。如今,农民的乡土意识逐渐淡化,市场经济观念日益盛行,传统的人情社会全面转向“利益至上”,如何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或者说最大限度获取物质财富成为越来越多农民的行动逻辑。传统农村被称为“精神家园”,热情善良、礼尚往来和互助友善等是其固有标签,而现在自私自利、物欲横流和人情淡薄等日益成为现代社会的农村常态。越来越多的农民表示,现在农村已经没有了乡土气息,也没有了人情味,有钱就能得到尊重,无钱就备受冷落。更有不少人惊叹,如今农民生活富裕了,精神却更加空虚了。甚至有些农民在物质层面的欲望比城市居民更强,诸如婚丧嫁娶攀比礼金、迎来送往强调财物等,可谓是人情世故皆带着铜臭味。可以说,如今广大农民重物质、轻精神,强调利益至上和追求私利等偏激心态严重制约了其幸福感的提升,也阻碍了这一群体成为现代化新农民,不利于农民农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的均衡发展。
3.农村与城市的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处于一种失衡状态,尤其是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在与城市的并行发展中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广大农民也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具体来说:首先,市场经济体制的二元性,造成我国农村并未完全实现市场化,例如,没有形成土地市场和抵押市场,农民的财产权难以进行交易,更不能实现货币化,这使得农民要获得财产性收入极为困难,更难以实现财产存量与收入流量的良性循环。其次,社会身份体制的二元性,造成“农民”与“市民”属于不同的身份和保障体系,例如,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广大农民的享有程度都严重落后于城市居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最后,现代化从本质上讲,既要实现充分发展,更要确保发展的均衡性与公平性相统一。实现公平与均衡,就要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和协同发展,但要打破传统二元结构的束缚并不容易。一方面长期以来“三农”工作从属于城市和工业发展,造成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相对落后,使得农民现代化的基础薄、起点低、短板多;另一方面优先发展城市,通过城市辐射带动农村发展成为长期以来的固有模式和思路,短期内难以改变这种模式。总之,农村与城市矛盾集中体现为城乡二元结构,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成为制约农民现代化发展的根本障碍,进而严重影响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
4.小农思想与大市场的矛盾
源于长期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小农意识一直根植于广大农民的心底,他们受制于传统思想的束缚,无法跳出来审视和适应现代化新社会,这严重制约了自身发展。客观来讲,传统农业社会以农业为主,具有相当程度的封闭性,农民生产的物质生活资料仅能够满足自身需求,对外交往显得不那么重要,因而形成了“熟人社会”。在乡村熟人社会中,家庭、宗族和人情观念比较盛行,日常生活对社会的关心很少,更重要的是乡土社会导致小农经济思维,如平均主义、墨守成规、故土难离,以及开拓性和创新精神不足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社会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广大农民的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有了很大提升,但是也要看到小农经济思维的消弭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小农思想的传统习性决定了广大农民与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般来讲,农民的交往范围局限于乡村“熟人社会”,其难以向更广的范围拓展,导致难以形成更广泛的市场资源,这也是农民现代化发展相对缓慢的一个原因。农民受小农经济影响成为比较典型的“传统人”,其思维认知和能力本领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因此,要实现农民现代化比较艰难。而且放眼整个现代社会,农民群体依然面临着比较大的被边缘化风险,这也严重制约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四、内在要求:农民现代化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要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农民现代化是必然要求,这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更是判定目标是否实现的重要标志。从长远来看,实现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改造农民思想、提高农民素质、减少农民数量的过程。如今,我国已经进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多措并举推动农民现代化成为当务之急。
1.支持农民走出农村
一是思想上要支持农民走出农村。长远来看,我国要真正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就必须逐步推动农民现代化,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明确方向。让农民和农民财产权更充分地流动起来,实现农村土地货币化、资产化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基础。不能把农民固化在集体经济成员的身份里,固定在农村的土地上,那样农民不仅无法实现现代化,也难以提高技能和实现土地增收,唯有减少社会身份的农民的数量、集体经济成员的农民的数量,支持其走出农村,才是农民这个庞大群体走向现代化的正确方向[1]。就目前国情来看,我国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鼓励并支持农民走出农村实现市民化,哪怕他们最终又回归农村,也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而且对农民开阔眼界、提升能力和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有着积极作用。
二是行动上要围绕城镇化来做文章。减少农民数量,推进城镇化是一条至关重要的途径。西方国家的城镇化本质上是资本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我国要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就必须走出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的道路。我国的城镇化应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也就是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首要工作是实现进城务工农民的市民化,让有能力的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让农民工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最终融入城市社会[2]。换句话说,我国的城镇化应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一个把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在推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现代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制度和服务等方面的现代化,诸如解决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等难题,让新市民都能够进得来、留得下,从而真正实现农民的市民化。
三是内容上要注重全方位转变提升。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变,不仅仅是外在户籍和空间上的转换,其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和个人素质的整体提升。推进市民化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转变生活、消费、休闲娱乐等方式,政府和社会应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包括城市知识的快速更新、终身学习观念的确立、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人格的全面发展等[1]。同时,配套的政治参与和社会服务也要及时跟进,诸如农民进入城镇社区以后,要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生活和基层社区治理的权利,确保进城农民不受歧视,这也是农民市民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需要补充的是,市民化是促进农民现代化的一个关键举措,也是衡量农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此不仅要重视进入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要推动乡镇地区和农村地区人口的市民化。如今,鼓励农民走出农村,就是要实现市民化,外在物质相对容易做到和实现,内在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融入最难跨越,而心理认同和融入城市才是农民市民化的核心所在。也就是说,农民转移人口不是简单化的“空间转移”,而是多层面的“人的质变”。同时,推动农民市民化,并不意味着“去乡村化”,让农民越来越少,甚至都变成市民,而是要支持有能力的农民走出农村,提高思想认识和开阔眼界,既可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也可以回到农村,参与乡村现代化建设,从而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
2.重视农民能力提升
第一,长远来看,依托农民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关键还在于人的发展,如果各种政策和实践偏离了人的发展,没有落实到所有人的发展上,即不重视人的能力和素质提升,那么共同富裕绝不可能持久,真正的共同富裕也难以实现。为此,要把提升人的能力和本领放在首位,不断推动农民素质的现代化,尤其要通过多种形式,诸如环境宜居宜业、公共服务优质供给、文化活动无障碍参与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干事创业能力和发家致富本领,才能激活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第二,农民现代化说到底是人的现代化,只有“人”的思维观念发生变化,才能引导其行为做出改变,而教育是改变“人”的思想观念最有效的途径,为此不仅要对普通农户进行培训,也要对新型经营主体、返乡农民和农村创业大学生等潜在农民群体进行培训。新质生产力是知识密集型生产力,需要持续追踪国内外各专业、各领域、各行业、各产业的前沿知识及新兴技术,及时组织培训活动,更新培训内容,才能使劳动者与时俱进地刷新知识体系与技能体系[2]。简言之,教育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最直接的手段,是实现农民现代化的智力保障,要通过教育潜移默化的功能,引导农民摒弃落后的心理特征和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养。
第三,推进农民现代化涉及农民的各种素质和能力,诸如主体观念、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和诚信观念,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以及创业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驾驭市场能力等。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各种能力和素养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手段集合发力,诸如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作用,通过巡回法庭进乡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法律咨询进村入户等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多种手段激发农民创业创新能力,通过购买服务、技术推广和奖励支持提高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水平与现代新型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和提高农村电商入村率,提升农民使用现代流通技术开拓市场的能力。
必须强调的是,推进农民市民化是减少农民数量的一个重要举措,而推进农民专业化是促进农民素质现代化、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随着新质生产力取代传统生产力,关键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包含的新知识、新方法和新理念逐渐被劳动者所掌握,劳动者的知识储备、文化素质、劳动技能进一步得到提高,这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高素质的劳动者[1]。因此,要通过多种形式来提升农民专业化水平,培育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业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行业,让“农民”二字具有全新的内涵,从而为农民增收打下良好基础。
3.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首先,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精神生活富足创造条件。为此,要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诸如自然景观、村落样态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变“资产”。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拉长产业链、培育新业态等,不断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和提高其收入水平,以及利用科技赋能、传统文化优势和特有自然景观等,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完善第二第三产业,并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农业农村优势和释放其内在经济价值,让农村的“一山一水一景”都变成农民的“聚宝盆”和“摇钱树”,从而使农业成为最新的“朝阳产业”、农村成为最美的“打卡胜地”、农民成为最“潮”的“致富能手”。
其次,广大农民群众既要“富口袋”,更要“富脑袋”。具体来说:第一,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落后的思想观念。加强新时代乡村文明建设,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破除婚丧嫁娶等方面的陈规陋习以及封建迷信。宣扬节俭、科学的思想观念,重塑农村道德观念,进而改善农民的精神风貌,实现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第二,重视文化力量,着力提升农民的文明素质。通过建立道德讲堂、文化活动中心等机构,组织文化节目表演、讲座交流等公共活动,开设书法、绘画等文化活动课程,以及文明乡村、文明家庭等文明活动创建,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群众文化素养。第三,集合多种手段,推动农民全方位现代化。利用经济刺激、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和社会影响等有形和无形的力量,不断推动广大农民群众在心理、思想、态度、行为等方面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进而推动这一群体在文化、健康、就业、政治、社会等多个维度实现现代化。
最后,在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需求都得到充分满足的一种状态,因此不断推动农民全面发展,就不能停留在全面小康阶段对人们物质与精神需求的满足上,而应该向更高阶段的全方位的高品质需求的满足发展,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集中来讲:一方面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都能过上高品质的现代生活;另一方面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得到充分实现,人人各尽所能、各展其才、各得其所,彻底解决发展的持久活力与内在动力问题,从而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农民现代化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现代化,也包括精神层面的现代化,这就要求广大农民不仅在物质层面富足,也要实现精神生活富有,并通过从物质层面现代化到精神层面现代化,再到农民整体的现代化螺旋式发展,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要看到,广大农民由于身处相对偏僻的农村地区,在思维认识、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上都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加之长期以来深受小农经济思想影响,农民群体整体上处于相对落后状态,要实现农民现代化和农民的全面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相较于显性的收入增加可以实现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广大农民精神层面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换更为复杂,这意味着农民现代化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才能逐步实现。
4.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其一,推进农村要素市场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当务之急是要推进农村要素市场改革。通过城乡平权化和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推动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诸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如针对劳动力要素,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合法权益,同时完善支持政策和奖励机制,推动高素质人才向广大农村流动,从而改变广大农村发展缺乏人才的现状;针对土地要素,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途径,并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从而优化农民收入结构;针对资本要素,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通过引进低利率贷款、小额农业信贷等金融产品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难题;针对技术要素、数据要素,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作为试点进行探索,然后总结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广。
其二,提升公共服务普惠性和公平性。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公平性,确保所有农民群众都享受到高质量公共服务。通过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化改革和无差别供给,诸如弱化“农民工”概念、全面取消户籍制度限制、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和彻底取消以户籍或地区为基础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制度等,逐步缩小农民与市民在享有社会权利方面的差距,进而使农民平等享有各种社会福利和公共资源,确保人的主体性、创造性和文明性不断得到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得到充分释放,从而进一步激活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其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既不同于城镇化,也有别于新农村建设,其旨在形成城乡之间融为一体、水乳交融的良性发展关系,实现城乡居民和各种要素的双向流动,从而成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战略基础上的一个升级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彻底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带来的各种弊dGDlnqOGqDVcFjWl0FUqDN0fWp8FgzDlmATrzK9nUvk=端,就要完善顶层设计和进行统筹谋划,通过深化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打破城市与农村的体制分割;淡化城乡界限和村民市民概念,实现城乡之间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等方面“一个标准”,形成农民在城乡之间自由便捷地“双向流动、进退有路”的生产生活样态。
其四,实现城乡一体现代化。城乡一体现代化是指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人口、信息及物质要素可以平等交换、畅通流动,这意味着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协同整合、高度依存[1]。为此,通过逐步实现城乡体制一体化、城乡结构一体化、城乡居民权利平等和生活方式趋同等,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发展。在国家持续加大对“三农”工作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来助力乡村振兴,逐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使更多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充分流动,城乡携手迈向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现代化,为实现农民的现代化进而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人的现代化不仅是社会整体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尤为关键的一环,说到底实现共同富裕依赖于人的现代化的实现,而现代化的人才是共同富裕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因此,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就必须解决人自身发展的问题,必须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农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群体形成现代意识并成为现代化新农人。未来征程必然任重道远,要实现农民农村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农民现代化是绕不过的一道坎,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重大问题。
〔责任编辑:玉水〕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
[2]蒲清平、黄媛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理论创新与时代价值》,《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页。
[2]吴向东:《论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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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虞崇胜:《共同富裕伦理逻辑的三个层次》,《理论月刊》202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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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尚希:《人的现代化与共同富裕》,《财政研究》2022年第11期。
[1]刘尚希:《人的现代化与共同富裕》,《财政研究》202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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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玉珍:《现代化新阶段中国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农民市民化与城镇城市化》,《改革与战略》2022年第5期。
[2]蒲清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着力点》,《人民论坛》2023年第21期。
[1]周文、许凌云:《论新质生产力:内涵特征与重要着力点》,《改革》2023年第10期。
[1]杨玉珍:《现代化新阶段中国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农民市民化与城镇城市化》,《改革与战略》202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