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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教学策略,夯实音乐基础能力

2024-10-19陈源

当代音乐 2024年10期

【摘要】本文探讨了夯实学生音乐基础能力的必要性,以及通过优化音乐教学策略实施的方法。通过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如增强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创设审美情境以及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等,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这些教学策略不仅使音乐教学更加生动有趣,还有助于学生全面素质的发展。

【关键词】音乐教学策略;音乐基础能力;感知能力

音乐学科作为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领学生深入感受美、欣赏美,并进一步去表现美、创造美。这一过程不仅锤炼了学生的审美感知,还提升了他们的文化理解能力。而有效地开展音乐实践活动,是需要以扎实的音乐基础能力为支撑的,离开了音乐基础能力,学生的音乐实践活动则缺乏了根基与实质性。

音乐基本能力涵盖了感悟、表达、鉴赏、创作四个方面。教师要对学生的这些核心技能,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方式进行全面强化。巧妙运用各种教学手段营造活泼的课堂氛围,以及提供多样化的实践机会。学生的基本音乐能力将通过这些教学策略得到全面的提高和发挥。这样,学生不仅能在音乐的艺术实践中获得知识和技能,还能真正重视实践过程,从而切实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这种教学方法的转变,不仅使音乐教学更加生动有趣,也更能体现出音乐教育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一)听觉与动觉互补,培养感知能力

音乐感知能力,指个体通过听觉辨识音乐元素细微差异和对复杂音乐形式进行整体感受的能力。这种能力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音乐元素的细微差异,如音高、音强、音长、音色等,通过听觉来辨别;二是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对节奏、旋律、和声等复杂音乐形式的辨识力,以及对整体音乐的感觉。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这种独特的音乐辨识与感受能力。培养音乐感知能力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但都“殊途同归”,暨“听觉领先,动觉切入”。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是学习音乐的根本。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也强调了音乐学习中聆听的重要性和基础性无论是欣赏音乐、歌唱、演奏还是音乐创作,都是以“听”为核心开展的。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音乐听觉能力的培养和增强,应成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这一要求不仅应贯穿音乐课堂的始终,还应融入所有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同时,音乐是一种深植于情感的艺术形式,我们必须将音乐教学中的情感体验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唯有通过深入感受音乐所传达的情感,我们才能实现音乐教育“用美感动人、用美育培养人”的核心理念。教师在教学中要以音乐的旋律之美去打动学生,以音乐的情感之美去感染学生,以音乐的影像之美去引发学生的联想和想象,这样的目的就是教师在教学中所要达到的。此外,为了激发学生的情感,教师应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多种类型和风格的音乐聆听体验。在此过程中,教师应从整体上引导学生感受和体验音乐,并在此基础上对音乐中的节奏、旋律、音色、和声、力度、速度等各种元素进行讨论,充分了解其在音乐作品中的独特作用。通过实施这样的教学策略,学生将有机会亲身体验并领略到音乐中最富激情和表现力的元素,从而摆脱那些单调乏味的技巧性训练,以及对音乐知识的机械记忆。我们的目标是让学生通过直观的感受,深刻地理解并享受音乐的魅力。

音乐学习的核心在于“参与”,而“参与”的驱动力则来自于“兴趣”。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教师需要运用“动觉切入”这一手段,它对于激励学生主动投入到音乐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教师应以音乐听觉感知为基础,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多元感官。因此,教师应以音乐听觉感知为基础,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多元感官。通过充分运用“体态律动”、“即兴舞蹈”、“形体表演”等丰富多样的肢体语言,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全身心地沉浸在音乐之中。这样的教学策略能够促使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实现眼耳脑口手足的综合运用,将静态的内心对音乐的体验转化为动态的外在表达。这种“以动激趣、以趣促乐”的教学方式,能确保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实现真正的“积极参与、自主学习”。

(二)情境与方法互融,提高表现能力

音乐表演既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艺术活动,同时也是一个包含审美与情感表现的过程。《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创设与音乐相关的情境,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情感共鸣与联想。《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也指出“合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采用视听结合、声像一体、虚实结合等方式创设与音乐相关的情境,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情感共鸣与联想。”为学生创造一个美好的音乐教学环境。

在这样的教学理念下,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情境”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营造一个优质的音乐教学环境,我们需重视教学环境的审美性。优美的环境是构建良好音乐教学氛围的基石,能为学生提供理想的音乐学习条件。此外,审美的教学内容同样不可或缺。音乐教学内容既是教与学的基础,又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重要来源。教师要敏锐地发现教材中的审美元素并加以挖掘,在教材解读中巧妙地融入个人的音乐审美感受。这样做不仅可以激发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对培养同学们对音乐的理解和欣赏也是很有帮助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重审美的教学手段。教师要想有效地激发学生的热情,就应该想办法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表演活动中去,这样才能在审美上有更深一步的体会。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形式,通过以情感为动力的音乐表演,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引导学生参与其中,让学生在愉悦音乐之美的同时,也陶冶了学生的性情。为了让学生对音乐保持长久的热情,教师应注重采用富有趣味性和情感性的教学方法。这样,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浓厚兴趣,而且可以促使学生从“要我演奏”到“我要演奏”的学习态度发生转变,最终在音乐学习中培养持久的动力。这种教学方式既体现了审美教学手段的重要性,也有效地利用了音乐作为情感艺术的独特魅力。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保持良好的情绪,运用幽默的语言、亲切的微笑、鼓励的眼神以及有趣的动作来打动和激励学生。此外,教师还需运用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人文素养来启迪学生,通过艺术化的表现手段,如富有激情的范唱、舞蹈和演奏等,来带动和激励学生的音乐表演。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使学生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又可以增强学生的音乐修养,增强学生的审美能力。

(三)身心与情感交融,提升鉴赏能力

音乐欣赏的本质是审美。审美不仅关乎个人对美的认知和欣赏能力,还涉及到个人的审美品格的塑造,它表现为一种对美的追求和价值取向。同时,音乐欣赏又蕴含了丰富的审美心理过程,包括体验、想象、理解和情感表达等多个层面。如果学生未能培养起足够的音乐欣赏能力,那么他们将无法领略音乐带来的美妙感受,也无法实现音乐审美的最终目标。由此可见,要全面落实贯彻基础音乐教育的目标任务,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显得十分重要。“音乐欣赏”是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觉和审美能力的有效方法。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并精心挑选能够激发学生联想的音乐作品。这样可以引导学生通过想象去深刻理解音乐作品,从而获得审美享受,并不断积累审美经验。

音乐是传递情绪的工具。因此,在感受和表现音乐美感的过程中,情感体验占据着音乐欣赏的核心位置,意义十分重大。音乐欣赏可以陶冶情感、抒发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通过艺术形象,追求艺术的真、善、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不断启迪学生发现美,通过美的作品引导学生产生共鸣,进而陶冶学生的审美情操,升华他们的情感。

奥尔夫的教育理念强调的是全面性的音乐和参与性。音乐欣赏不能局限于被动式的聆听,应该更多地鼓励学生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地参与到音乐体验中来,而不能仅限于被动式的聆听。在倾听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独立见解,鼓励学生进行讨论、交流和评价。音乐欣赏是一个知行合一的过程,教师需要引领学生主动实践,综合运用唱、奏、舞、演等多种音乐表现手段,全面发展学生的音乐潜能。

如一年级下学期的《玩具兵进行曲》,这首欣赏作品音乐主题鲜明、音乐表现形式丰富。乐曲两个主题分别在不同的乐器声部出现,很有特色。为了激发并保持学生聆听的兴趣,感受美妙的音乐旋律,开展丰富的联想想象,教学中采用由局部到整体的欣赏方式:先由猜谜游戏导入,再以多种形式的律动参与来启发学生用“身”来体验,最后学唱相同主题的歌曲来用“情”感受小士兵的音乐形象。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激发学生即兴表演的潜能,通过听、唱、想、演的音乐实践活动。

审美体验是音乐欣赏的基石,而主体参与则是实现这一体验的重要途径,最终目标是帮助学生积累丰富的审美经验。为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平等地参与到音乐欣赏中,教师应积极提供机会,并利用音乐的独特艺术魅力去感染学生,从而激发他们自觉且主动地投身于各类音乐活动。

(四)引导与激励并进,培养创造能力

音乐教育在培养人的创作才能上起到很大的之作用。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和深度体验,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其核心目标之一。音乐的本质和价值,也正在于其能唤醒人的创新精神。音乐,这一抽象且极富创造性的艺术形式,其曲调的诞生可被视为一种原创,而演奏和演唱等活动则可被视为对原创的再次创造。此外,通过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来进行的音乐表演,甚至可以被看作是第三次创造。所以我们应该致力于在音乐教学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音乐创作能力的培养。同时,创作活动涵盖了即兴和有目标的音乐制作两个主要层面,同时也是学生在音乐创作方面积累经验,锻炼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教师在开展创乐教学的过程中,有几个关键问题是需要特别重视的:

第一,正确处理模仿与创作的关系,从模仿入手,通过模仿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学习,由易到难,循序渐进;

第二,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即兴创造与有目的创作之间的异同。即兴,是指学生经常根据瞬间的音乐感觉,即兴自发地进行的音乐创作行为,不事先准备。相对而言,有目的创作则是一种更为预设和计划性的音乐创作活动,它要求学生在进行创作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和酝酿,包括旋律与歌词的创作以及音乐的改编等多种形式。这两点在教学中都构成了必不可少的环节——音乐创作教学中的重要一环。

第三,要注重在音乐创造活动中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启发联想、想象,激励学生求异、求新,鼓励学生勇于表现;

第四、要融入音乐创作过程中师生“主导”和“主体”的作用,积极引导学生与学生同窗、网、乐、同创的自主参与和主动探索,使之由被动的接受者转化为主动的探索者;

第五,教师要善于挖掘音乐作品中蕴含的内涵,设计带有探究性的问题,要善于巧妙地设计和精心构思活动的过程,引导学生展开多角度的联想和想象,进行创造性的实践和探究活动,给学生提供自主探究的机会和充分活动的空间,以自己的创造性去感染学生,带动学生,使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把学生的创意智慧打开来。

在小学一年级音响小品创作《草原之声》的课堂实录片段中,教师参与到各组学生的创作表演中,积极地发挥着指导者、参与者、合作者的角色作用,帮助学生从简单的动作模仿、形象联想发展到运用小乐器创作音响、动用想象力创编故事、运用合作力开展表演,充分地挖掘了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内容,巧妙设计、精心构思并组织了全部的创作活动,引导学生从多角度开展创造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自主探索的机会和充分活动的空间。

这说明教师在进行音乐创作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创造宽松、愉悦等教学环境。通过激发学生的创作激情,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创作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他们的创新思维,并充分展示他们的创造才能。教师在进行创造性活动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感性认识到理性分析的教学原则,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从而逐步增强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正如《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所指出的:“营造氛围,激发灵感,对创作的过程和方法进行探究与实验,生成独特的想法并转化为艺术成果。”

音乐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是一门很实用的艺术。“听”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途径,“动”是音乐表现的重要手段,“演”是情感抒发的必要途径,“赏”是审美体验的必然载体,“创”是音乐思维发展的重要方式。在整个音乐学习过程中相互影响,这些音乐审美手段的综合运用,共同促进了学生音乐潜能的激发,动手能力的增强,创新思维的增强,从而促进了学生的音乐审美经验的积累,审美能力的提高,审美素养的升华。听、动、演、赏、创使音乐感知隐隐成线,音乐能力环环相扣,音乐思维绵绵发展,音乐情感徐徐上升。进而使音乐教育成为陶冶人、培养人、造就人的艺术。

结语:

通过对新《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学习、解读,探索将理论研究落实到课堂实践中。教师要用听觉来生发情感,用动觉来激发兴趣,创设审美的教学情境,丰富表演的形式和手段,用情感和音乐的交融来启发学生以身心的参与体验,引导学生积极进行即兴创作和有目的的音乐创作,使听、动、演、赏、创互为补充,融会贯通,增强学生的基本音乐能力,以音乐为载体,这种以学生为本、强调实践与体验的音乐教学模式,不仅使音乐教育更加生动有趣,也极大地促进了学生全面素质的发展。

参考文献: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04,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