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域下中国式现代化的张力挑战及应对策略
2024-10-16贾磊
摘 要: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当前人的发展面临的现实张力挑战出发,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置于公共场域中,协调个体与共同体关系,有效应对社会转型所造成的公共精神旁落;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在分配中兼顾效率和公平,有效应对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造成的分配正义失衡;要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丰富个体精神世界,有效应对现代性造成的精神生活危机;要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在现代化进程中以法治重塑自由的交往关系,有效应对商品交换原则造成的社会交往异化;要坚持科技向善,坚守科技应用的人本主义立场,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有效应对科技革命造成的人机关系张力。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张力挑战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24.05.002
文章编号:1009-6922(2024)05-21-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1]现代化是有目的的人的历史活动,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呈现出某种趋势和结果,这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强调人的类特性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人为了向自己的主体性复归并占有自己的全部本质,就必然会寻求更为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因此,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是抽象的主观想象或者逻辑演绎,而是建立在人类社会历史基础上的现实必然。百余年来,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将人的现代化作为现代化的本质,强调人在现代化中的历史主体地位,追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了对人的“异化”“物化”的超越,不断为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然而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人仍然处于马克思所说的对物的依赖的历史阶段,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科技领域面临着现实张力。因此,应立足唯物史观,探析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张力挑战和实践路径,进一步丰富发展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更好回答中国式现代化的“人学之问”。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对社会转型造成的公共精神旁落
马克思指出,个体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2]302,人“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2]273。公共精神是个体在共同体生活中所发展出的社会关系,这种精神表现为对共同体整体利益和其他成员利益的关注,“强调的是人们对自己的自由和行为的主动限制”[3],是一种超越了利己性的公共性。对共同体来说,其发展不仅依赖于完善的规则体系,还要求其成员具有某种公共精神,从而能够不断强化成员对共同体的认可和支持。公共精神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价值基础,是现代化进程对公民所提出的一种基本要求,是“位于最深的基本道德和政治价值层面,以全体公民和社会整体的生存和发展为依归的一种价值取向”[4],它集中体现为个体在共同体范围内对基本价值的认同、规则秩序的维护和公共事务的参与。
中国式现代化相比于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加促进了人与人的公共交往,不同的社会成员在广场、街道、社区、公园、图书馆、商场等场域开展着形式多样的公共生活,但公共精神却呈现出一种总体旁落的态势。虽然当前全过程人民民主已经全面推开,但很多人对公共事务并不感兴趣,不愿意参与到其中,还有部分人则是缺乏参与的能力,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储备,容易对社会某些现象或事件作出过激反应,造成群体性事件。公共精神的旁落反映的是社会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的塌陷,表明联结不同个体的社会纽带正在断裂,这必然会让人陷入一种危机性的发展境遇,人们“不作思考、不作判断、盲目从众,由此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恶,甚至连自己都茫然不知”[5]。公共精神旁落的病症在现代化进程中日益凸显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从历史因素来看,传统文化历来提倡“崇公抑私”,将“公”与“善”、“私”与“恶”联系起来,强调“私”应当无条件服从于“公”,没有为公共精神的生成提供足够的土壤空间,这样“私人空间完全被挤压,形成既无私人领域存活的空间,也无公共生活的立足之地”[6],社会成员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成公共生活的经验。从现代因素来看,现代化不断瓦解着过去人们因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而构建的宗法共同体根基,社会成员的交往聚合不再以家庭伦理为轴心,而是基于契约和规则来建构现代化的社会关系,“个人从传统的身—家—国—天下的四重结构,蜕变为无所倚傍的个体”[7],这就造成了个人主义的出现,个体越来越多将自我这个主体作为衡量评判的基点,过去追求公共利益的一些活动也越来越带有明显的私人色彩,公共领域被权力、金钱等渗透,娱乐性议题开始替代社会政治等议题,自我中心主义成为社会各领域的主导性原则之一。
中国式现代化探索出形式更为科学、内容更为丰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在现代化进程中重构新的公共精神奠定了扎实基础。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引领更多个体进入公共领域。社会大众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必然会从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私人领域转入到由不同公共利益和事务所构成的公共领域,借助于自身理性来独立观察判断公共事务,获取有关信息并决定参与公共事务的方式和路径,实现个体自我意识和社会公共意识的双向互动。当前,更多的公共领域逐步向民众开放,个体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在尊重其他社会成员发展权利和个性前提下,在公共领域中最大限度地发展自由个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置于公共场域中,引导个体在以不同方式和身份参与国家社会的治理中来丰富发展自身个性,积极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交往。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在不断影响和塑造个体,其中关键在于引导个体认同和接受共同体的价值共识、生活愿景和秩序规范,从而避免个体被“一种去政治、去历史、去社会的氛围所包围”[8],在现代化进程中重构一种新型公共精神,而这种重构必然赋予公共精神以鲜明的时代化和中国化特色。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更好协调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在个体与个体关系上,不同个体在现有生产力水平下会表现出多样化的需求,而不同主体的需求会存在矛盾冲突,全过程人民民主则能够在不同个体间构建起相对固定的规则和秩序,让这些个体通过民主程序机制来协调彼此的利益关系,进而实现共同体内部成员间的和谐共处。在个体与集体关系上,个体既要考虑个人利益,同时也要维护集体利益,特别是将集体利益置于更优先的位置,一旦两者出现矛盾,通常会以集体利益为先来确保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则为个体表达和实现个人利益诉求提供更多途径,确保共同体能够对遭受利益损失的个体作出一定补偿。在个体与国家关系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取得了伟大成就,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进一步强化个体对国家的归属感、对中国共产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从而确保这些个体能够主动克服主体偏好的任意性和欲望的无尽性,与其他个体达成价值共识,积极参与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在个体特殊性之上建构一种普遍性的公共精神,让自由个性与共同体价值保持一致,更好推进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生活的自由全面实现。
二、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应对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造成的分配正义失衡
《中国统计年鉴—2023》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2022年,国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2.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32.8元,前者约为后者的2.5倍。从区域收入差距来看,2022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8459.9元、25037.3元,而西部地区则分别为42173.3元、16632.1元,绝对差分别为16286.6元、8405.2元,地区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从行业收入差距来看,以城镇非私营单位收入来进行对比,2022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为220418元;住宿和餐饮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只有53995元。最高与最低平均收入之比约为4.08 ∶ 1。从居民收入分组来看,城镇居民中20%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224.1元,农村居民中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24.6元,两者相差超过21倍①。从部门间收入分配格局来看,2018—2020年,我国住户部门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分别为61.1%、61.4%、62.0%,而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在65%以上,美国甚至超过了80%②,这反映出我国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从基尼系数来看,2020—2022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468、0.466、0.474①,一定程度反映出居民收入分配仍然有差距。另外,这种分配问题还带来了代际流动问题,上一代积累的财富资源会通过代际传承而流入到下一代,造成了不平等问题在社会阶层中不断被复制和扩大。
分配正义是指“公平地向个体提供他们必需的资源,从而使他们自由而公平地追求他们发现值得去过的生活方式”[9],这是社会正义的重要构成部分,决定了资源、机会和利益在不同成员之间的分配状况。分配正义“事关不同个体或团体间利益和负担的分配”[10]。对于个体来说,如果他存在的基本物质基础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那么他就要重新开始为生活必需品所斗争,此时的个体就会抛弃人的尊严和社会规范,重新陷入到霍布斯所说的“人与人的战争”中。对于共同体来说,虽然财富的总蛋糕不断发展壮大,但是一小部分人却分配走了绝大部分的蛋糕,分配正义失衡引发共同体成员的对立,破坏个体的归属感。分配问题还直接影响着人口的分布和迁徙,大量人口会从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入,期望能够获得更为优质的教育、医疗和就业资源。
马克思指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1]不可否认,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上我国仍然存在分配失衡的问题。对此,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探索生产力发展规律,创新提出生产力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推动粗放型、外延型的发展模式向可持续模式转变,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传统发展模式遗留的产能过剩、库存过高、污染较大等问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生产力升级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下,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激发生产力发展活力,不断完善国内资本市场,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使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释放技术、劳动力和资本三大要素活力,通过旧要素的更新和新要素的发明应用实现经济增长动能的新旧续接。着力发展绿色生产力,合理调节生产力发展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积极整合构建绿色产业链,推出“双碳”等系列绿色政策体系,推动生产力从低水平重消耗发展中解脱出来,迈入低碳循环发展的新阶段。全面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调整国内区域经济结构,推出京津冀、粤港澳等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特色推进生产力发展制度创新。始终保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国际社会上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和供应链价值链,为生产力发展创造更大市场空间。
中国式现代化正在不断催生出新的生产力,而“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12]520,这种新的分工发展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推动生产力水平总体跃升。随着生产力迈向更高阶段,中国式现代化“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13]。届时,生产力将成为人的自身力量,成为“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14]469,从而为人类社会跨入“自由王国”提供可能性。当生产力高度发达后,在对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占有上,“每个人皆应有其社会应有,得其社会应得。在分配正义上,社会应得是可能的”[15],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追求。未来,中国式现代化在分配中必须要兼顾效率和公平,从而“既提升社会创造财富和克服贫困的能力,又造就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16],朝着马克思所说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高阶正义不断前进。
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应对现代性造成的个体精神生活危机
在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在一元与多元、封闭与开放、传统与现代等诸多维度中经历了历史性转换,而这种转换让当下中国人不再将精神生活纳入到共同体秩序中,也不再将其作为连结不同社会成员的基础,而是退回到私人领域,以一种个体主义的方式来面对种种精神挑战,由此引发了三个层面的精神生活危机。
首先是道德危机,即由儒家思想所构建的某些道德律令和伦理准则不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公德和私德的某些领域出现了问题。比如,“小悦悦事件”“扶摔倒老人事件”等反映的是当下社会的道德冷漠问题,“公交车让座”“逼迫捐款”等事件则是将社会伦理规范无限拔高,“毒食品事件”“出生证明倒卖事件”等道德底线失守问题更是引发全社会的愤恨。这些都反映出目前某些道德困境。其次是存在危机,传统的内圣外王追求在现代社会似乎失去了自身魅力。近年来的网络流行词“躺平”“佛系”就是青年人群陷入意义困境的信号。对这些人群来说,传统的“天道酬勤”等已经不完全适用于当下“内卷”的现代社会,个体只能够将自我从各种社会关系和角色中抽离出来,逃避家庭、社会和组织对主体的期望要求,将自我安置于“无为”“不争”的环境下,患上了精神饥荒的“空心病”。最后是意义危机,现代化进程是一个世俗化进程,个体在这个进程中不再寻求反思、批判和超越现实世界,而是越来越倾向于放弃对意义世界的建构。这样,人存在的形而上的意义不断被遮蔽。人开始更多回归于世俗世界的真实并将其作为一种终极目标,由此引发了现代社会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权力、财富和名誉充斥着人的理想世界,人丧失了对世俗存在的批判超越能力,在“形而上”层面陷入一种嘲笑理想与崇高的主义之中。当今,人们逐渐疏远宏大叙事和整体价值,社会、民族和国家沦为了个体精神生活的虚空场域。尽管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尝试用元叙事来整合人的精神生活秩序,但“现代性元叙事却并没有给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以坚实的支撑”[17],由于共同体、传统伦理等在现代精神生活中的式微,人展现出一种变态的、可悲的自我关注,不断忽视对社会、历史和宇宙的思考,将精神生活从现代世界中连根拔起,却找不到再次植入的土壤,不得不服膺和统一于人的物质生活,个体的精神生活更加狭隘、局促和片面化。形式上更加自由的现代个体已经背负着越来越严重的精神危机,人的精神生活空前活跃但却异常无序、无处扎根,这种精神危机遮蔽了人的丰富性和自由性,将人限制在具体生活世界和基本物质需求之中,“倘若人不能依靠一种比人更高的力量努力去追求某个崇高的目标、并在向目标前进时做到比在感觉经验条件下更充分地实现他自己的话,生活必将丧失一切意义与价值”[18]。
扬弃和超越当下精神生活的现代性困境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紧迫任务,必须要着力构建与现代化实现良性互动、与主体自由意志共存的精神生活,推动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鲜明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在秉持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选择性吸收容纳世界其他文化中的有益元素,着力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和精神价值理念的现代重构,持续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式现代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契合点,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构建更具历史连续性、空间广延性和价值普遍性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解决现代中国人的文化乡愁问题。中国式现代化通过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等协调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和享受创造提供政策支持、物质条件和人员保障,把文化繁荣发展从一个抽象的命题转化为贴近世俗生活和普通民众的实践活动,让高雅文化、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同时成为现代化语境下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消费对象,从多个维度来满足人对文化的多样化需求,让文化不仅仅是人的一种消费过程,更成为现代人的意义生成过程。中国式现代化不仅关注本民族的文化发展,还对世界文化发展有着高度的自觉。当前全球化进程让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出现了遭遇性的冲突和紧张,这是由各个民族文化传统的差异所决定的。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全球文化交流互鉴,尊重不同民族文化的传统和个性,反对主张文化同一性的文化霸权主义,期待通过多元文化的对话交流来形成一种“重叠共识”,实现文化特殊主义普遍化和文化普遍主义特殊化的辩证统一,为每个人的发展和共同体的和谐提供一种共同认同的普遍价值观念。当人能够在实践活动中充分认知和掌握文化创造规律,并真正占有自身创造的一切文化时,全新的人类文化时代就会开启。届时,人不仅将从自然和社会中获得解放,还将在精神世界中实现自我解放,走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应对商品交换原则造成的社会交往异化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家国伦理让中国人产生了浓厚的人情观念,在对外交往中构建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群体,实质上就是一个小范围的熟人社会。在这个圈子中,每个成员对待彼此都像家庭成员一样,他们在不断地交往中建立了牢固的情感纽带和人情关系,并用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来对成员行为进行约束。这种熟人社会的交往关系在维护共同体秩序、实现个体安身立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代化则进一步推动了人与人的普遍交往,打破了血缘、地域和民族所带来的交往片面性和局限性,前所未有地拓展了人的交往空间范围。然而这种交往关系却出现了局部异化的趋势,主要体现在原有的交往中出现了不同的内容,而这种变化已经直接对正常交往的维系造成了威胁。
从交往主体来看,个体不再将与之交往的对象视为平等的自由主体,而是视为能够满足特定需要的抽象的存在,交往中平等开放的“我—你”关系就变为单向利用的“我—它”关系[19],交往所看重的不是个体的人格魅力,而是个体的角色资源。举例来说,个体为了寻求更高的发展而不得不选择某一“小圈子”“靠山”,依托于所谓的熟人关系来谋求社会地位、权势头衔的提高,这必然会导致原本独立的个体成为依附于他人的存在。从交往手段来看,前现代社会的人往往会通过一定的实物或者货币交换来实现熟人社会的互助,此时在“人—物—人”的交换体系中,人本身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而现代化的交往则是以物否定了人的这种主体地位。比如,现代社会伴随婚丧嫁娶、升学入园、加薪升职等而兴起的随礼风俗,让传统熟人社会的互助行为变质为庸俗的金钱交易,个体不得不背负沉重的人情经济负担。从交往规范来看,中国历来提倡谦让恭敬、尊老爱幼、亲和友善等交往理念,同时还设计了会面、待客、宴请等不同的礼仪制度,交往规范是鲜活的、生动的,然而现代化则为人们制定了一套实用主义的交往标准程序。比如将市场交换的规则挪用到人与人的交往中而构成所谓的潜规则,在不同领域走后门、拉关系,办事要给人回报、求人要表示诚意等,交往规范的正义性被庸俗性所替代。“在今天这个货币世界中,人们自愿地自我出卖”[20],“如果人再也不能被拿去出卖,他也就一文不值了,但是如果人自己出卖自己,或者说,‘受雇于人’(verdingen),那就会有价值”[21]。这种交往异化让交往从一种自由的活动转化为被迫的活动,个体被困于人情网络之中而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交往异化问题成为制约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病理特征。
马克思指出:“同他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等等,成为我的生命表现的器官和对人的生命的一种占有方式。”[2]304对自由的个体来说,交往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交往、联合以及仍然以交往为目的的叙谈,对他们来说是充分的”[2]348。中国式现代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交往理论,在现代化进程中着力发展人的交往关系,特别是以社会主义法治替代传统的宗法伦理成为新时代人与人的重要交往准则。社会主义法治是以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来对交往进行规范,它能够有效抑制和颠覆商品交换原则对交往的渗透和控制,在现代化进程中构建一种新的关系体系,让个体能够更好处理自身的社会交往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能够增强人的法治信仰,让个体对良法产生信任和认同,自觉将法律作为社会交往的重要价值标准,打破传统社会所遗留的官本位、权本位思维定式,在人的交往中重新恢复伦理自觉和道德自律。比如,以社会主义法治推进新时代政商关系亲清化,就实现了对一些潜规则和腐败交往的有效遏制。社会主义法治要求以人为中心来对商品交换原则所控制的交往进行全方位的重构,真正构建起充分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的新的交往体系,这样的交往能够将个体置于一个稳定的“存在之链”并赋予人以安全感、归属感,使个体从压抑性的异化交往中解放出来,在新的交往体系中得以充分发展自由个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能够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从而大大拓展人的交往深度和广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最为直接的任务就是确保个体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将法治作为对人的存在和价值的制度安排,将以人为本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在中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刑法对危害共同体和个体的行为进行了限制和惩罚,民法在主体平等和自由基础上调节交往关系,诉讼法为个体维护自身权益提供程序保证,等等。所有这些法律都通过法治的方式来扩大人的自主权限和活动空间,弘扬个体的独立意识和主体精神,保障人享有自由而全面交往的权利。社会主义法治不断成熟完善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个体在现实世界中构建自由而全面交往关系的现实状况。未来,中国式现代化应继续以社会主义法治扬弃异化的交往逻辑,在现代化进程中重塑自由的交往关系,从而推动“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本身的交往的转化”[12]582,真正推动以人自身为目的和主题的交往。
五、坚持科技向善:应对科技革命造成的人机关系张力
过去人类用创造的科技征服自然,今天这种科技可能反过来征服人类,“技术为人立法”替代“人为自然立法”越来越成为可能,对人来说,科技活动越来越成为“不依赖于他、不属于他、转过来反对他自身的活动”[12]160,人的世界充斥着技术的逻辑。比如,二进制的数字符号代替语言符号来对人进行数据化描述,人成为可被计算的存在,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成为人工智能的数据来源和信息反馈者,智能算法将主体牢牢囚禁在狭隘化的封闭信息空间中,人不再能够自由获取和接触不同类型的信息,也越来越少用理性来主动思考判断。以Chat- GPT为例,它所采用的算法的价值预设取决于OpenAI公司,其必然会过滤掉与价值预设不符的内容并强制向用户灌输一些价值理念,用户在面临ChatGPT的巨大算力和信息鸿沟时,极可能受制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算法规则,在人机交互中主体的认知模式和行为方式被算法所固化,人不再能够“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2]500。在人工智能为人们所塑造的同一认知图景中,人的个性被彻底磨平,“普遍性和特殊性已经假惺惺地统一起来了”[22],人逐步迈入同质化的境遇,“人是机器”与“机器是人”的命题引发广泛关注。
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财富的创造开始“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14]196,科学技术成为了引领社会发展的“一般智力”。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人的认识和思维,为人的实践活动创造了更大空间。但与此同时,作为客体的科技也在不断渗透和控制作为主体的人,人的主体地位遭遇空洞化、形式化的危机。面对现代科技所造成的人的发展张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要推动科技回归工具属性,完善中国式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塑造科技向善的理念机制,构建和谐的人机交互关系,以科技的迭代更新来拓展人的实践空间,让科技真正成为推动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伙伴,在智能技术革命中来追求实现自由人联合体,让科技真正“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12]193。中国式现代化要以科技现代化来重构人与自然的现代化关系。科技作为“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12]350,既能够将人从自然的必然性下解放出来,也能将自然从人的控制下解放出来,实现人“对自然的人道的占有”,从自然本身的立场出发,“为了物同物发生关系”,并“按照美的原则来塑造对象性世界”。新时代,中国加大节约、替代、循环等生态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企业、院校、研究机构等加强生态领域关键前沿技术攻关,在现代化进程中构建全方位绿色创新支撑体系,利用绿色科技创新来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动人类物质生产系统的生态化,让人的实践活动成为更加尊重符合自然规律的活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要以科技现代化来实现人的智慧劳动。当前,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已经席卷整个人类社会,从ChatGPT到Sora,人类正在不断发展人工智能,这将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前所未有的科技革命。中国式现代化要加快在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发突破,提高劳动者的科技素养,以科技创新来推动劳动形式向创造性的智慧劳动变革,让主体能够在智慧劳动中充分展示和发展自由自觉的个性。在未来,科技跃升将让劳动者从直接生产中退出成为可能,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劳动方式,实现人的主体性复归。中国式现代化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人的身体性存在之外还创造了一个虚拟性存在,后者是在数字世界活动,人工智能则在碳基生命之外追求硅基生命的建构,这些科技现实呼唤着一种全新的科技伦理。中国式科技现代化应坚守科技应用的人本主义立场,针对不同的科技应用场景来构建多样化伦理原则,搭建可操作性强的科技伦理规范框架和指标体系,与其他国家共同推进科技伦理标准认证,为科技造福全人类提供伦理支撑。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携手同行现代化之路: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N].人民日报,2023-03-16(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褚松燕.论公共精神[J].探索与争鸣,2012(1):47.
[4]袁祖社.“公共精神”:培育当代民族精神的核心理论维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09.
[5]陈伟宏.论道德冷漠及其化解路径[J].哲学动态,2017(11):76.
[6]刘鑫淼.当代中国公共精神的培育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44.
[7]陈赟.“去家化”与“再家化”: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内在张力[J].探索与争鸣,2015(1):81.
[8]陈赟.世俗化与现时代的精神生活[J].天津社会科学,2007(5):35.
[9]弗雷曼.罗尔斯[M].张国清,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65-66.
[10]CLAYTON M,WILLIAMS A.Social Justice[M].Oxford:Wiley-Blackwell,2004:1.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64.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652.
[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5]张国清.分配正义与社会应得[J].中国社会科学,2015(5):32.
[16]HOPPE H H.A Theory of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Economics,Politics,and Ethics[M].Boston,Dordrech and Lond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2010:9.
[17]贺来.超越理想主义与犬儒主义的“辩证法”:对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分析[J].学术月刊,2014,46(1):55.
[18]奥伊肯.生活的意义与价值[M].万以,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41.
[19]布伯.我与你[M].陈维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130.
[20]张一兵.从交往异化到雇佣劳动批判:赫斯哲学补论[J].河北学刊,2012,32(3):6-13.
[21]赫斯.赫斯精粹[M].邓习议,方向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146-147.
[22]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M].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