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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视角建构家园教育共同体

2024-10-02顾旭峰

学前教育研究 2024年9期

[摘 要] 家园教育共同体是家园双方基于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这一价值诉求而建立起来的教育合作组织。传统家园共育多基于幼儿园教育的专业视角,而忽视了幼儿发展以及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情感性,导致家长的参与程度不高。为提高家园共育的质量,幼儿园可以以家的情感和责任特征为突破口,以家庭中亲子之间的天然之爱来作为家园教育共同体建构的价值基石,通过确立责任清单和建构互动平台来推动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合作,在发挥幼儿园专业引领作用的基础上促进家长和教师的共同成长。

[关键词] 家园共育;教育共同体;家庭视角

家园共育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前儿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1][2]家园教育共同体建构的终极目标是家园双方能够在教育观念上共存,在教育方式上相容,在教育行为上同步,通过互动来分享各自的教育经验与智慧,增进相互之间的感情。[3]以往关于家园共育的研究和实践都是由幼儿园发起的,表现出较为鲜明的制度化、专业化特征。[4]这种以幼儿园为主导的家园共育在最大限度优化家长教育观念、提升家长教育能力的同时也逐渐走向单极化,忽视了家庭教育的特殊性以及家长的心理与行为特征,使得家园教育共同体成为由幼儿园主导的单向度、专业化组织。学前儿童的学习具有很大的情感性,其发生的最初场域是家庭,家庭中以爱、责任等情感为核心的生活场景构成了幼儿学习的基本场域,同时也是家长开展儿童教育的基本遵循。[5][6]从家庭的组织形式及其特征出发审视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建构,可以为优化家园共育工作提供新的思想启迪,它可以增进家长对家园共育的黏合度并以此为基础来提升家长对幼儿学习的参与质量。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建构应从家庭的组织形式及其特征出发,将亲子之间的情感以及家庭伦理作为家庭和幼儿园合作开展幼儿教育的基点,为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生态。

一、以爱为基础建构家园教育共同体的目标

确定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宗旨是建构该共同体的第一步。为了明确家园教育共同体的目标,我们必须综合思考两个因素。第一,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家园教育共同体自身的内在特性,即家庭和学校是在共同利益的激励下开展互动和合作的。第二,我们需要基于家庭所代表的价值体系进行深入思考,而这一价值体系的核心便是关爱。也就是说,幼儿是家庭和幼儿园共同关注的焦点,是双方共同的教育对象,对幼儿的爱是幼儿园和家庭开展教育合作的价值基点和行动依据。家园双方只有基于对幼儿天然的爱,才会将他们当作鲜活的人,并在合作共育中去积极关注幼儿细腻的情感和个性化的学习需要,最终让幼儿的生命在一致的、充满爱和关怀的情境中自主和充分展开。

幼儿进入幼儿园之后体验到的爱是什么样的,教师和家长又应如何根据环境的变化去给予幼儿爱的满足,如何利用爱的关怀促进幼儿更有效的发展,这些问题都是家园教育共同体建构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由于幼儿入学后的学习与生活发生在两个不同的时空之中,而这两种时空环境中幼儿的学习与生活在组织方式、内容、评价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甚至可能出现幼儿园和家庭互不联通的情况。[7]这样一来,教师如何理解幼儿对父母之爱的需求,家长如何理解幼儿在幼儿园对爱的感知的变化,便成了家园教育共同体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对幼儿无差别、无条件的爱是家园双方达成共同行动目标的基本前提,而这种爱应该指向幼儿情感的满足,并为他们的自主学习创设安全且富有激励性的心理氛围。为此,我们通过与家长的广泛而深入的沟通来建构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层级目标。在价值理念上,我们和家长确立了共同关爱幼儿的一致性目标,强调教师和家长对幼儿的爱是开展家园共育工作的首要依据。在角色分工方面,我们让每一位教师和家长都明确自身的角色与功能,并以此为基础确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序衔接。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上,教师要积极听取家长的诉求,让家长参与到班级教学、班级管理等广泛的事务中来,家长则要转变幼儿的学习由幼儿园负责的认识,努力为幼儿创设家园一致的成长环境。只有有了对幼儿的天然的、无条件的爱,家园双方才能克服在教育环境、教育目标和教育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差异,共同去为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做出最大的努力,它应该是集态度、行为和能力于一体的。

二、家园教育共同体的责任划分与手段建构

共同的爱意味着共同的责任。家园教育共同体中共同的责任不是指家庭和幼儿园采取同样的行为去做同样的事,而是围绕幼儿的学习与发展需要各有分工,相互配合。[8]基于这一思想,我们细致地剖析了家园共育中家庭和幼儿园各自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应承担的责任,从态度、行为和能力三个维度建构了家园双方在合作共育中的责任清单和合作内容,以便为双方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供具体的内容参照。

厘清家园双方在教育共同体中的责任是有效开展家园共育的基本前提。《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幼儿园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由此可见,家园双方在家园共育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两者同为主要参与者,互相补充,相互配合。在态度维度,幼儿园的责任是利用多种形式让家长了解幼儿园课程管理及幼儿在园情况,了解家长的教育诉求,理解家长的教育焦虑,如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课程故事分享、班报等形式向家长展示幼儿在园的学习情况;家长的责任是主动了解幼儿的发展情况以及在园表现,主动参与幼儿园的课程建设与班级管理,了解幼儿园教育的专业特性以及教师的工作特点。在行为维度,幼儿园的责任是拓宽家长了解科学育儿理念的渠道,在实践中对家长的育儿方法进行指导,建立家园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家长资源的教育作用;家长的责任是多渠道了解教育理念,与教师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主动参与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以及管理制度的制订。在能力维度,幼儿园的责任是与家长进行及时而有效的沟通,对幼儿家长的共育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家长的责任是主动与教师进行沟通,对幼儿园教师的工作以及幼儿的学习进行共情,在家庭中有效指导幼儿的学习。

责任清单的建构只是确立了家园双方各自应扮演的角色,要将各自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家园共育活动中去,还需要有具体的手段和措施。幼儿园教育是一种制度化教育,它有既定的目标和固定的程序及组织形式,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建构需要在幼儿园教育制度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家园共育的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家园共育工作可以遵循既定的程序。[9]概括来说,幼儿园要将家长工作作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幼儿园的家长工作制度。一方面,幼儿园要将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建构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在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中明确家园共育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另一方面,幼儿园要将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建构纳入到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中来,设置家长委员会,开设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家访,将家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在制订制度的同时,幼儿园还要建立促进家园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让幼儿园和家庭双方在不断的互动中去理解和支持对方,就共同的幼儿学习与发展问题交换信息和寻求解决策略。[10]第一,举行家长恳谈会。幼儿园可以根据小、中、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以及学期的主要教育目标,在学期初由园领导主持召开幼儿家长恳谈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办园历史、办园目标、办园宗旨、课程、师资等方面的内容,让家长更全面地了解幼儿发展以及学前教育的特点与规律。第二,开展家长助教或义工活动。幼儿园各班级每学期可以组织2~3名家长到幼儿园做义工,亲身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体验幼儿的一日生活,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使其能更好地监督和支持幼儿园工作。第三,利用园报、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等平台来实现家园的多维互动。幼儿园应借助网络的力量对家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发展观,以及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除了爱和责任共担之外,家庭还有另外一个显著的特征,即互惠。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并不是以个体的现实利益考量为行动逻辑的,而是以家庭成员的共同成长为行动指南。[11]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建构,即这一共同体的建构不是以牺牲幼儿园和家庭中的一方而来满足另外一方,而是在促进幼儿成长的同时也促进家长和教师自身的成长。因此,家园教育共同体的实践要本着互惠、分享的原则,发挥各自的专业和资源优势,不断提升自身的认识和能力,共同为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第一,幼儿园应态度先行,主动邀请家长参与家园共育活动。作为共同体建构的积极推动者,幼儿园应当积极邀请家长参与家园共育。为此,园所管理者须审慎考量并满足家长的合理期望,通过多元的主动邀请和沟通手段,与家长建立教育共识。例如:幼儿园可以精心策划食堂接待日、班级开放日、节庆等系列活动,邀请家长来园实地体验,深入了解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流程;及时与家长分享班级动态信息,让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幼儿在园的生活与学习情况;为每个幼儿精心准备成长记录袋,全面、客观地反映孩子的发展水平、教师的专业评价及个案记录,主动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的成长与进步。只有幼儿园展现出了对家长的信任和接纳,家长才能更积极地参与到家园共育中来。

第二,幼儿园和家庭应并肩而行,支持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幼儿园应当与家长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并推动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12]家长是重要的信息和资源提供者,他们应该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与此同时,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也不应局限于传统的集体教学,而是应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活动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这种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也需要有家长的参与。以镇海幼儿园的特色项目化学习活动为例,我们为家长提供了至少四种参与方式:一是确保项目主题与家长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以便家长能够参与讨论;二是鼓励家长主动了解项目的进展,以便他们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三是鼓励家长分享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和实物,为幼儿的项目实践提供宝贵的资源支持;四是在成果汇报等项目活动的关键阶段,邀请家长参与,共同见证幼儿的成长与进步。

第三,幼儿园要积极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在专业引领中促进家长和教师的共同成长。为了使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协调一致,幼儿园需要不断在专业上引领家长,并在专业引领中实现家长与教师的共同成长。幼儿园对家长的专业引领要建立在对家长教养现状及问题的全面了解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解决家长在教育观念、教育知识、教育行为等方面的难题,为他们建构起从班级到幼儿园再到社区的专业支持生态,让家长深度卷入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中来。[13]具体来说,幼儿园可以在班级层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家长会,让家长在思维碰撞中理解科学的幼小衔接;在年级层面开展“我说我的育儿观”活动,让家长们分享自己的育儿心得,推广好的育儿理念;等等。在帮助家长优化教育理念、提升教育能力的同时,幼儿园教师也要通过不断的反思来挖掘自身的思维误区和知识盲区,改善家长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与家长的教育目标、教育理念、教育行为达成一致,推动幼儿的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孙芳龄,雷雪梅,张官学,等.家园共育的实践意义与开展策略[J].学前教育研究,2018(07):70-72.

[2]马爱莲.家园共育现状及其改善措施[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4):152-154.

[3]甘晓彬.家园协作促进幼儿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5,29(11):124-128.

[4]孔露,张斌.改革开放四十年家园合作共育政策的回顾与反思[J].教师教育学报,2019,6(3):76-82.

[5]陈雯.教育信息化2.0时代家园共育的智慧化[J].学前教育研究,2022(08):91-94.

[6]张卫民,张燕.幼儿劳动价值观的培育逻辑与发展策略[J].学前教育研究,2023(04):79-82.

[7]纪红霞.“家庭小队”——家园共育中的家庭合作组织[J].学前课程研究,2009(06):54-56.

[8]席春媛,任丽欣.家园社区协同质量现状、类别及其与幼儿发展的关联[J].学前教育研究,2023(04):57-68.

[9]刘梦凯.基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幼儿园深化家园合作的路径研究[D].贵阳:贵州师范大学,2023:71-81.

[10]蔡宝玲.幼儿园教学中家园合作共同体的构建与实施[J].当代家庭教育,2024(07):41-43.

[11]赵筱培.幼小衔接视域下幼儿园家园协作的意义、内容和路径[J].学前教育研究,2024(04):91-94.

[12]王文娟.幼儿园课程建设促进家园共育的实践研究[J].求知导刊,2023(26):107-109.

[13]韩凤梅.以社区为教育实践基地:家园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创新之路[J].学前教育研究,2022(12):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