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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研究:对现有系统评价文献的系统评价

2024-09-29刘昱君刘林平

【关键词】被拐卖受害人 健康结果 服务与干预 研究方法 系统评价

一、引言

近期,“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电影《亲爱的》原型人物孙海洋找回被拐多年的儿子孙卓以及“寻亲男孩”刘学洲自杀身亡等一系列热点事件,将“人口拐卖”这一社会痼疾带回大众的视野。人口拐卖/贩卖/贩运(human trafficking或trafficking in persons)指的是通过暴力、欺诈或欺骗手段,引诱、运输、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口,目的是利用他们牟利。①它是对人权和社会正义的严重侵犯,对被拐卖的受害人①、他们的家人和社区甚至整个社会造成深刻而长期的负面影响。由于人口拐卖的过程往往伴随着对受害人身心健康的极大伤害,因此它也是一个公认的公共卫生危机。②

《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因“拐卖妇女儿童”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分别为5397、4571和3035起。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强调,要“促进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康复和回归家庭、社会”,呼吁“进一步加强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心理治疗方法”。但整体来看,我国目前有关人口拐卖的研究仍然匮乏,现有研究主题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聚焦于拐卖妇女或儿童罪的司法认定及量刑问题④⑤;另一类描述了公共安全或地理学视域下的犯罪特征等⑥⑦。有关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健康的研究在我国尚属空白,亟待推进。

2000年1 1月15日,第5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也被称为《巴勒莫议定书》)。其后,在各国相继出台专门法案及大量社会资源投入等多种力量的驱动下,国外的人口贩卖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⑧现有研究分布于犯罪学、司法学、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及性别研究等领域;也有专门期刊,供不同学科的研究者讨论交流。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状况是该领域的研究重心之一。现有研究发现,被拐卖过程中的暴力和虐待是最显著的健康风险因素,受害人在身体症状、传染病与性健康、精神健康等多个维度的健康结果不容乐观。且出于人身限制及语言不通等原因,他们的医疗保健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①目前,已有一些系统评价文献对这些研究进行了梳理,但它们的主题较为分散,结论不一,无益于从整体上把握有关该群体健康状况的研究现状和进展,也很难为旨在促进受害人康复的服务与干预实践提供可靠的证据基础。

基于此,本文对英文文献中有关被拐卖受害人健康状况的系统评价文献进行了系统评价。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展开论述:(1)现有的系统评价文献有哪些主要发现?(2)现有的系统评价文献质量如何?(3)未来研究还需在哪些方面作出提升?通过对现有证据进行结构化的、综合的梳理,本文期望为我国学者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二、研究方法与文献选择

本研究遵循利博拉提(Liberati)等发表的PRISMA声明,对有关被拐卖受害人健康的系统评价文献进行系统评价。②与一般性的文献综述相比,系统评价有助于理解、处理更大体量的文献信息。③而对系统评价文献再进行系统评价,有益于对不同文献所揭示的证据进行更加直观的对比。④后文图l呈现了识别及选择相关文献的具体过程。笔者检索了MedLine、PsycINFO、PubMed、Scopus及Web ofScience等五个电子数据库中发表于2001年1月(即《巴勒莫议定书》通过后)至2022年12月的英文文献。检索关键词包括:heahh/mental heahh/healthcare,service/intervention,(victim/survivor of)humantrafficking,trafficking in persons,trafficked individuals/women/children/labor/labour,systematic review及research synthesis等。笔者独立地阅读了检索得来的文献标题,初步形成一个文献名单。在仔细阅读名单内文献的摘要后,笔者进一步获取和阅读了潜在相关文献的全文。

其后,笔者独立地评估了这些文献被纳入本研究的可能性。文献的纳入标准包括:研究对象涉及被拐卖受害人,包括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无论男女,被拐卖的形式和目的不限;研究内容与受害人的健康直接相关,包括受害人的健康结果、健康的风险因素、医疗保健需求和服务使用情况,以及旨在帮助该群体身心康复及融入社会的服务和干预项目等;研究方法为系统评价。文献的排除标准,一是直接研究对象仅为包括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等在内的救助工作者及服务机构(尽管此类研究为数众多),二是没有遵循系统评价研究常规步骤的综述型文献,三是没有经过同行评议等。

经过协商,笔者最终确定了16篇可被纳入本研究的系统评价文献。由于不同文献的异质性很强,很难进行元分析,因此本研究的结果以叙述的方式呈现。此外,本研究借鉴艾肯纳(Eijkenaar)等的做法,利用德国科学工作小组清单(the checklist of the German Scientific Working Group)的18项指标,对每一篇文献的研究方法的质量进行评估。①这些指标可被归为五大类:研究问题、文献检索步骤、信息的评估、信息的整合及结果的呈现。根据文献的具体情况,每一指标被赋予0或1分,各指标加总后再除以18即为总分。笔者利用Excel表格独立地完成了评分工作,经协商后得到最终分值。此后,笔者利用标准化的电子表格,独立地完成了数据析取的工作。讨论一致后,被纳入本研究的系统评价文献的基本信息总结于表1,包括研究主题、检索文献年份、纳入研究数量、覆盖人群及研究方法评分等。

除了对这16篇系统评价文献进行系统评价,本研究还对比了一些出于种种原因未被任何系统评价文献纳入的研究。这些研究源于笔者对该领域研究现状的了解而非额外的系统性检索,它们对本研究的发现形成了有力支撑。

三、研究结果

如图1所示,最初的数据库检索得到302篇论文,排除重复文献后余137篇。初步筛查后,有19篇论文进入了全文浏览环节。有2篇论文由于仅关注服务提供者而被排除,有1篇论文由于未遵循常规的系统评价步骤而被排除,最终有16篇系统评价论文被纳入本研究。其中,最早的系统评价研究出现在2012年,它检索了《巴勒莫议定书》通过后10年间的研究成果。②2篇论文将其研究范围限定在美国,1篇论文的研究对象分布于大湄公河次区域,1篇论文涉及美国裔与非美国裔受害人的差异③,其余论文则未作限定。3篇论文聚焦于有被拐卖经历的未成年人,2篇论文仅关注成年女性。尽管其他论文未作特别说明,但由于受害人中的女性占比远高于男性,现有论文多以女性受害人为研究对象。

(一)研究内容

本研究所纳入的系统评价文献的内容可归为以下三类: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结果,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干预,研究方法与设计。下文将分别描述这三类主题:

(1)有关健康结果的7篇论文中,有5篇论文关注受害人的综合性健康结果,包括他们在被拐卖的过程中遭受的暴力、生理健康、精神健康、性与生殖健康、职业健康及相应的健康需求等问题。2篇论文关注受害人的单一健康结果,分别为艾滋病病毒感染风险和复杂性创伤后应激障碍(CPTSD)。研究发现,受害人常见的身体症状表现为头痛、胃痛及后背痛,精神症状包括抑郁、焦虑、自杀倾向和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等。①受害人的健康风险与贩卖活动的形式和目的紧密相关。比如被贩卖至大湄公河次区域从事渔业劳动的受害人的工作时间极长,受伤或生病后无法得到及时的治疗②;性贩卖的受害人则会经历更多的身体或性暴力,因而表现出更严重的创伤后反应,如物质滥用等③。

由于此类研究多使用定量方法,部分系统评价文献得以计算特定健康结果的患病率(prevalence)和风险(risk)。奥拉姆(Oram)等指出,在使用被贩卖后救助服务的女性中,艾滋病的随机效应合并患病率为31.9%。①埃文斯(Evans)等则发现,平均41%的受害人患有CPTSD,这一比例远高于PTSD的14%的平均患病率。②尽管上述文献报告的健康结果各有侧重,但它们从不同角度揭示了被拐卖受害人健康受损的严峻事实,呼吁进一步加强对该群体的关注、支持和服务。

(2)6篇论文关注旨在帮助受害人身心康复进而回归社会的服务与干预。其中,2篇论文具有非常明确的主题,着眼于受害人精神健康状况与心理创伤的改善。③④另外4篇论文的主题则更为宏观,关注受害人的整体健康需求、现有的保健服务供给以及受害人的服务使用情况等——这也意味着它们的研究对象包含受害人及服务提供者等多元主体。有3篇论文涉及特定的干预项目,它们评估了基于创伤视角的认知行为治疗、叙事暴露治疗和艺术治疗等干预手段,以及包括社会、心理、教育和卫生服务、职业培训和安置在内的综合服务的有效性。上述文献指出,尽管面向受害人的服务和干预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但对服务和干预的评估研究十分匮乏,且受限于研究方法等因素,研究质量亟待提升。

2篇论文着重描述了受害人使用保健服务时所面临的障碍因素:外在因素包括被拐卖过程中人贩子的控制行为、身体禁锢及同伴的影响;受害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被歧视感、保密的需求、对医疗保健工作者的信任度、对医疗保健服务系统的了解程度以及矛盾心理等;系统性因素则包括医疗保健工作者自身的知识、复杂的就医程序、语言壁垒及服务协调机制等。亨明斯(Hemmings)等因此建议,向受害人提供保健服务时,应综合评估其需求,重视不同服务机构的分工与合作,优化转诊路径。①

(3)有3篇论文专门对现有健康研究的方法与设计进行了系统评价。其中,1篇论文特别检验了被拐卖受害人精神健康状况测量工具的适用性。该作者认为,绝大多数研究没有考量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和文化适配性。②1篇论文聚焦于安置及支持服务的效力评估问题,作者指出,身心健康需求及服务成果是最常见的评估指标,但几乎没有研究将受害人的福祉视为一个整体的概念,不少测量工具未考虑受害人群的特殊性。③坎农(Cannon)等从概念界定、样本选择、数据收集、指标测量及统计策略等多个角度,较为伞面地评估了当前有关被拐卖受害人健康的研究。他们强调,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将影响人们对被拐卖受害人健康的认知。④总的来说,尽管围绕受害人健康这一议题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证研究,但研究方法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研究质量

表1总结了本研究所覆盖的系统评价文献的基本信息。可以发现,尽管都遵循了系统评价研究的常规步骤,但受到研究主题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文献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其质量等存在明显差异。就数量来说,关注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结果及现有研究方法的系统评价研究,纳入的文献通常多于关注服务与干预尤其是特定干预手段的系统评价研究。这些研究最多纳入70篇论文,最少纳入5篇论文。

表1的最后一列呈现了对每一项系统评价研究的评分。最高分为94%,也就是说,在18项评估指标中,仅有1项指标得分为0。得分最高的2项研究,皆因未能进行敏感性检验而被扣分。余(Yu)等的研究得到了最低分61%,即有7项指标得分为0,包括未对纳入的文献进行质量评估、研究者未独立地开展评估、未独立地析取数据、未对证据进行评估、未进行元分析、异质性检验和敏感性检验等。⑤绝大多数系统评价研究没有进行后续的元分析、异质性检验和敏感性检验,这也反映出前序研究(对被拐卖受害人健康结果的直接研究)的某些不足,比如对人口拐卖活动及受害人的界定并不统一,以及测量工具各有侧重等。

未对纳入文献进行质量评估和未对证据进行评估的研究各有5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们的可靠性。有1篇论文没有提出明确的研究问题。15篇论文反思和讨论了自身的不足,包括:仅关注某一特定的被拐卖群体,仅关注高收入国家的研究,重视定量研究胜过定性研究,未纳入其他语种的研究,等等。共有9篇论文的得分超过80%,说明这些系统评价研究的质量总的来说令人满意,可为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

四、结论与讨论

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一直是国外社会科学界的焦点议题,有关研究不胜枚举。目前已有若干系统评价文献对这些研究进行了梳理,但受限于研究主题及方法等因素,现有证据呈现明显的碎片化特征。基于此,本文对16篇有关被拐卖受害人健康的系统评价文献进行了系统评价,归纳出这些文献的三大主题,利用客观指标详细评估了它们的研究质量,在此基础上厘清了未来研究的发展路径。现将研究的主要特征、改进方向及在我国开展此类研究的进路总结如下。

(一)健康结果研究

目前有不少研究直接聚焦于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结果,它们已基本形成共识,人口拐卖活动对受害人的健康有破坏性影响。这些研究兼具定量和定性方法,但样本量大小不一。受限于人口拐卖犯罪活动的隐蔽性,出于安全考虑等种种原因,研究者几乎不可能直接介入犯罪过程。他们能接触到的受害者,通常是已经脱离被拐卖情境的所谓“幸存者”。这些人或许已经回到了原来的国家或地区,或许出于种种原因停留在被拐卖的目的地,但正在接受当地政府或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康复和安置服务。对受害人的界定(operationalization)并不统一,也限制了研究结论的横向比较及可推论性。①

现有研究中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结果差异较大。定量研究较多使用米勒身体虐待症状和伤害量表、简明症状量表、哈佛创伤问卷、霍普金斯症状量表、民用版PTSD量表等专业量表,或借助DSM-IV等临床诊断标准来评估受害人的身心健康状况。这些研究增进了对受害人健康状况的量化认知,但不无局限。具体来说,它们尚未就受害人各类健康问题的患病率达成一致,部分是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测量工具,难以进行横向的比较。多尔蒂(Doherty)等还强调,考虑到受害人群体的特殊性,以往多运用于社区或临床环境的测量工具,其适用性和敏感度还有待检验。②

为提升研究质量,未来研究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切人。在样本方面,应探索非日的性抽样,尽可能获取受害人的代表性样本。在健康结果方面,应开发与该群体更适配的测量指标,收集实证数据检验其信度和效度;应突出考察受害人内部的差异性,不同社会人口学特征及出于不同目的被拐卖的受害人往往表现出迥异的健康结果;关注被拐卖过程对受害人健康结果的长效影响,这表明了开展追踪研究的必要性。①除此之外,有关该议题的理论研究需要加强。②被拐卖受害人的健康状况往往受到不同阶段及情境的保护和风险因素的影响,但现有研究大多借鉴创伤、心理胁迫及生命历程等单一理论视角,缺乏更为综合的解释框架。未来研究应在可靠数据的基础上,利用更为前沿的统计分析方法,厘清多种因素之间的复杂机制(如调节或中介作用),提炼更具解释力的、整合的理论视角,为后续设计有效的干预方案打好基础。

(二)服务与干预研究

而向被拐卖受害人的康复与安置服务大致可分为两类:医疗保健服务和心理社会干预(psycho-social intervention)。前者通常由初级保健机构提供,旨在快速响应受害人即时的、迫切的健康问题;后者旨在消除被拐卖经历的长期影响,促进受害人身心康复并最终融入社会,因而服务的提供方更为多元,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职业康复师及社会工作者等。后者既包含心理学取向的个案及团体治疗方法,如认知行为治疗和艺术治疗等,又包含以帮助受害人自力更生为日的的技能发展类干预,如职业治疗。尽管在不同干预中,改变发生的机制有所差别,但它们大都致力于构建良好的治疗关系,营造一种安伞、支持性的环境,消除创伤经历对受害人的负面影响,鼓励他们尽己所能进行自我探索和表达,从而促进其身心康复。③日前主流的服务与干预项日倡导以受害人为中心、以创伤视角为本、文化敏感以及纳入优势视角等基本工作理念。

对服务与干预项目进行评估有助于反思不足、总结经验,进而提升后续服务的质量。研究者在进行评估时,往往从服务的供需双方展开分析。对于受害人,研究者关注其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干预后是否发生积极转变、转变通过哪些机制发生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服务提供方,其服务能力及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及协调机制是研究者关注的重心。需注意的是,此类评估研究尚在起步阶段,不仅数量较少,评估方案的设计及实施也存在明显不足。④具体问题包括:样本量偏小,一些研究仅包含个位数的样本;在进行统计分析时,仅进行简单的干预前、后的比较,很少或没有控制其他混杂因素;几乎没有纳入对照组,严格的随机对照试验极为稀缺;干预服务的内容过于笼统,无法分辨到底是哪一部分的干预发挥了作用;未能明确揭示改变机制;关注产出(output)胜过结果(outcome),且结果变量的测量过于分散;等等。这些问题导致现有证据难以对实践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学界开始呼吁对面向被拐卖受害人的服务与干预项日进行更严格、更全而的评估,也就是说,提高干预研究的科学性。克里格(Krieger)等最近提出,在设计项日评估方案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问题:项日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对什么结果进行评估?评估采用何种方法策略?他们提议,可以向发展更早、更成熟的家庭暴力及移民等领域的研究者学习,借鉴其评估经验,提升评估和后续服务的质量。①

除了关注服务与干预的有效性,现有研究对成本问题也略有涉及。凯丽(Carv)等分析历史病例数据发现,有被拐卖经历的精神病、性疾病患者及遭遇过被拐卖前暴力的患者的服务成本更高。②目前的干预服务确实存在这样的悖论,被拐卖受害人的复杂需求呼唤更为综合、长期的干预服务,但综合干预需要协调的资源更多、成本更高,评估的难度更大。且同一个项日里不同环节干预的具体成效很难被区分一这一难题需要各方利益相关者立足于现实,合作协调,共同面对。

(三)研究进路

可以发现,英文文献日前已积累了相当数量的有关被拐卖受害人健康损伤及后续干预的研究,学术研究与干预实践之间形成了联动。受害人脱离被拐卖情境后,其身心康复及回归社会的现实需求向实践者提供了干预的空间;实践者立足于受害人的多元需求,结合现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干预服务,以期促成受害人的积极改变③;研究者着重剖析不同因素对受害人健康状况的作用路径,系统性地回顾相关服务实践的进展,利用科学方法评估项目成效,并在证据的基础上提出改善服务的建议;实践者吸纳研究者的建议,结合实践经验改进服务策略,提升服务质量——这种良性循环值得借鉴。

既往研究对我国学者开展相关研究有以下几点启发:

就研究内容来说,研究者可由浅入深、逐步推进,从评估(已脱离被拐卖情境的)受害人的健康结果及健康需求开始,探究其影响因素,揭示不同因素之间的作用机制,在此基础卜联合实践者开发适切的干预方案,并评估干预的成效。研究者应关注被拐卖过程对受害人身心健康的复杂、累积的影响。比如,受害人往往存在多重的急性和慢性健康问题,它们很可能相互影响;不同类型的受害人表现出不同的健康症状,其健康需求也存在差异。研究者应注重考察受害人健康问题的共病性,比较不同类型受害人(如成年和未成年、男性和女性、性交易和被贩卖至强迫劳动的受害人)的健康结果,以便于开发差异化、精准化的干预方案,提供分级、分类的服务。

就研究方法来说,应综合定量与定性的方法开展研究。两类方法各有利弊,但可相互支持、补充。在受害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利用专业的筛查或诊断量表评估其身心健康状况,有利于增进对这一群体的基础性认知;对受害人进行深度访谈,他们的立场、“声音”及感受有助于丰富和深化我们对被拐卖过程的理解。由于被拐卖受害人在总人群中所占比重很小,现阶段并无必要追求随机抽样及大规模样本,也不具备开展追踪研究的条件,应先从小样本的实证研究人手,积累实证数据。

就研究思路来说,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犯罪学、公共卫生和行政管理等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应积极对话,互相借鉴,开展合作研究。应加强理论研究,在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可靠的数据与前沿的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探究不同因素共同作用于受害人健康结果的复杂机制。一些研究指出,被拐卖受害人呈现出累积的脆弱性。①②具体来说,生命早期的某些负性经历(如被虐待、被遗弃弃等),使得他们更容易被拐卖,而被拐卖的经历又加剧了他们的脆弱性——这一生命历程的理论视角有助于厘清应在何时、何地,以及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干预。需注意的是,我国的人口拐卖问题有其独特的社会文化根源,可能涉及更为复杂的伦理和道德问题,因此不能直接套用西方的理论进行解释,也不能直接移植西方的服务模式进行干预。研究者应注重以科学的方法收集、积累经验数据,利用本土数据检验和修正西方理论,与实践者一道,开发与本土情境和文化相适配的干预方案。

当然,干预实践与学术研究之间并不是线性发展的关系,不能等前一环节完伞就绪之后,再开始下一环节的工作。在现实情境中,学术研究的推进和干预实践的完善必然是穿插进行的。考虑到我国目前的情况,当务之急是秉持“先有后好”的原则,开始试点研究和干预。研究者可作为服务的提供方(如专业机构)和购买方(如政府部门)之外的第三方,对试点项日进行追踪和评估研究。评估内容既包括微观层而上受害人在服务前后改变与否、对服务项目的参与度及满意度、服务的成本与收益等内容,又包括各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服务购买方/监管方与提供方的沟通模式及整个工作过程的流畅度等中观层而的内容。

(四)研究不足与展望

如前文所述,有关被拐卖受害人健康状况的英文文献极为丰富,有关系统评价研究也为数不少。因此,为更伞面地掌握该领域的研究现状,本研究并未局限于某一绌分的研究主题,而是选择对已有的系统评价文献再进行系统评价。系统评价研究通常会设置较为具体和严格的文献纳入和排除标准,这样做有利于筛选出那些更为可靠的证据,使本研究的主题更为聚焦,但有可能导致文献的遗漏。比如,相关主题的学位论文、服务机构的工作报告及网络资料等,尽管也很有价值,但因未经过同行评议,未被一些系统评价文献收录。本研究参考已有的系统评价研究,重点检索了五个涉及健康议题的数据库。我们在文献检索的过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协商,尽可能地保障了检索的质量。

系统评价研究的结果往往受到其所纳入的文献的影响。①比如说,尽管有不少实证研究关注被拐卖受害人的直接健康结果,但由于它们采用了不同的测量工具,进一步的元分析就很难实施。本研究的文献检索并未着眼于某一特定的研究主题,因此也无法对已有系统评价文献的结果进行元分析,而是通过叙述的方式总结和报告了研究发现。利用前文所提及的18项指标,我们对本研究的研究方法质量进行了自查。由于未能进行元分析、异质性检验和敏感性检验,本研究的总分为83%,总体令人满意。

曝光于2022年1月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起舆论哗然。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打击治理拐卖人口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安宁……及时做好被拐人员解救关怀、安置康复、隐私保护、回归家庭和社会等工作……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2023年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同日,备受关注的孙海洋之子孙卓被拐案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打击犯罪行为仅仅是开始,促进受害人后续的身心康复及重返社会是终极日标。这无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不能因其复杂性和挑战性而回避搁置——它呼唤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科研院所等多方力量的团结协作。接下来我们应加快开展科学严谨的学术研究,探索与我国社会文化相适配的循证干预实践,促进受害人身心康复,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新生活,最终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