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能级 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
2024-09-25贾彦刘申燕
一、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现状
(一)顶层设计和监管政策框架初步形成
2008年,为探索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全国第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成立。随后各地陆续设立了一批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当前金融监管体系日渐成熟的背景下,区域性股权市场已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各地区股权市场累计服务企业体量逐年增加,挂牌企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3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合计为16319家。
目前,监管部门已经形成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政策监管框架和治理基础。2012年8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的角度,对区域性股权市场提出了监管要求。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以下简称“ 《通知》 ”)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正式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为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证券非公开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
2020年3月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合法交易场所。2022年,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 “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完善适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服务和产品体系,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作用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生态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2024年4月,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培育规范科技型企业的功能,稳步扩大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覆盖面。
(二)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情况
从经营情况来看,各地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在企业股权挂牌、投融资以及上市培育等服务中呈现出差异化竞争优势。北京股交中心在投资者集聚方面更具优势,聚集了50085户投资者;上海股交中心在融资规模以及科创金融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中表现更优;浙江、江苏与广东股交中心在上市培育服务中更具竞争力。(见表1)
二、区域性股权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作用尚待加强
目前,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主要受中央和地方合作监管,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日常监管事宜。区域性股权市场布局分散,导致监管难度及复杂性增加。《通知》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要求,然而由于央地统合监管不足或监管冲突,监管空白和套利风险仍然存在。
在服务功能方面,区域性股权市场尚需发挥各级政府、市场间的扶持性政策及措施的优势,进一步推动与中小微企业的有效互动。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与首批18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型对接机制正式落地。然而,区域性股权市场与证券市场的对接尚未触达深层次、全方位的程度,专板衔接机制尚待完善,仍无法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塔基”作用,一定程度抑制了优质企业更高效、便捷地进入标准化资本市场。
(二)区域性股权市场经营情况参差不齐
《通知》已明确要求重复建设的地方运营机构须进一步整合。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股东背景多元,各地运营机构规则标准仍未统一,无法完全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区域性股权市场在私募证券和股权融资及转让等业务上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具备一定的依赖性,而各地方政府的战略布局不同,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不一致,导致各地股权市场发展不均衡。此外,各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能级不一,对于市场资源的聚焦、把控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不同,分层分类的高标准服务不足,致使区域市场需求未能充分有效挖掘。
(三)区域性股权市场需求体量尚待挖掘
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往往缺乏有效增信,面临融资难、门槛高的困境,也缺乏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效扶持机制。同时,小微企业处于初创期,挂牌质地存在较大差异,无法满足投资者预期投资回报,区域性股权市场尚不能完全匹配投资人需求。
区域性股权市场受制于地方性资源的局限性,致使市场需求存量有限、增量不足,难以实现高效发展。因此,区域性股权市场亟需提升服务能级,加强产品创新能力,制订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相匹配的产品,加强撮合能力,形成有效业务闭环,推动投融资需求有效匹配。
三、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布局特点分析
(一)各类牌照试点不断铺开,业务体系趋于完善
一是各地创新试点全面铺开。国内主要区域性股交中心近年已获得了私募基金份额交易、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认股权证服务等业务资质。根据《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上海、北京、浙江、江西、武汉、重庆、广东各地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均获得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资格。目前,各地股权市场围绕基础挂牌推介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融资等创新业务以及市场培训与上市培育等综合服务方面,已经打造了完整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体系。
二是加快创新多元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手段。各地股权市场正在纵深开展专精特新专板建设,精细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正逐步提升科创企业融资能力。北京和上海股权市场在拓展综合金融服务、创新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在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面,北京、上海聚焦打造囊括中小企业孵化培育、私募股权融资以及拟上市企业规范辅导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中小科创企业投融资的链条。在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搭建方面,北京、上海聚焦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在挂牌、信息披露、投资人发现、交易撮合、估值报价以及上市培育等方面的业务需求,综合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数字技术提升私募份额交易信息披露、市场估值的数智化水平。
(二)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综合性金融创新服务体系
一是探索多样的认股权证业务模式,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上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在认股权证业务模式创新方面取得诸多突破。在认股权证平台建设方面,提供明晰、精细化的全流程认股权证发行、登记托管、转让、估值与退出服务;在认股权证模式创新方面,上海股交中心已经探索出“银行+认股权”“银行+产业园区+认股权”“银行+担保+认股权”“产业园区+认股权”等多种业务模式,服务科创企业、园区、银行、投融资产品需要,对接多元场景、多层次资本市场需求。
二是通过“认股权+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创新认股权证应用场景。作为证监会批复的中西部首个“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不断探索创新“认股权”应用场景,探索以“知识产权+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等措施,以“认股权”支持在渝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北部湾股权交易所与华南技术交易所签署“科技成果+认股权”服务合作协议,聚焦供需对接匹配、场内交易登记、场内规范托管、项目或金融服务支持、“认股权”兑现或处置等环节服务,明确“科技成果+认股权”服务的模式、机制和流程,充分运用技术交易以及股权交易相关牌照资质,深化认股权证服务,拓宽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渠道。
三是拓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资业务布局,积极投资专精特新产业。各地区域性股权市场通过直接设立基金的方式,积极参与专精特新企业基金投资,助力专精特新专板以及认股权交易规模提升。
2023年,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联合北京银行与中关村资本,参投专精特新产业基金,拓宽业务布局,以基金投资推动认股权证交易,创新私募基金股债联动投资模式,服务专精特新产业发展。江西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专精特新产业,并于 2016年成立江西赣投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 6 月底,江西赣投累计管理基金12 只,累计管理规模 89.759 亿元。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优化金融服务、投资服务,不断推动专精特新专板交易规模提升。第一,浙江股交中心设立投资基金为优质挂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目前已设立11只基金,总规模33.34亿元,已投金额9.34亿元。浙股交通过与各方金融机构、产业资本方进行资源协同、股债联动,为私募基金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充分运用区域性股权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深化综合金融服务,驱动专精特新专板交易规模提升。第二,探索实施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创新举措,搭建“一苗圃、一基金、一联盟、多渠道”的合作平台,整合的金融服务、投资服务加快推动交易服务能级提升。第三,组建“双创苗圃基金”,对企业开展普惠性股权投资,并与合作银行、政府性担保机构建立“投贷担1:1:1”的协同机制,初步构建了以普惠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担”协同联动的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四是创新债权融资产品,深化投融资服务。浙江股交中心通过可转债发行,累计帮助102家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实现融资77.3亿元。浙江股交中心创新“可转债+担保”融资工具,通过与省内10家地方政策性担保公司试点合作,为科创小微企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担保”产品;通过与地方商业银行合作,试点“小微企业普惠可转债”,引导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创新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金融产品,提供整合的私募可转债金融产品创新与相应的投资咨询等服务,打造融资融智服务模式。
五是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合作,深化上市孵化培育服务。在转板对接方面,江苏股交中心已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合作共建北交所江苏企业培育基地,在与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方面取得了一定突破。浙江股交中心在全国股转公司的支持下,落地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政策,已有20多家拟挂牌新三板企业向浙股交提交了“绿色通道”服务申请,服务企业从“绿色通道”转板至新三板。针对各类培育企业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上市培训以及上市服务,包括提供科技属性评价服务、第三方数据信用报告、挂牌说明书等第三方增信服务。北京股交中心深化专精特新专板上市培育服务,持续探索与全国股转系统通过监管链建立信披通、监管通、技术通、账户通等对接机制,以完善企业数据库、强化基础服务、优化融资服务、资本运作赋能、加强上市培育、加强与全国股转系统合作对接等六个方面,打造针对性强、适配度高的服务体系。
(三)深挖市场需求,特色板块建设充分利用腹地经济优势
一是深化特色板块建设,凸显地区产业特色需求。浙江、江苏、江西等地均根据当地产业特色与发展优势开展特色板块建设,充分依托地区腹地经济资源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能级,拓展市场影响力。浙江股交中心的特色板块建设具有鲜明的服务当地产业发展战略与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特色,真正融入地区产业发展生态,助力凸显地区发展优势。广东充分发挥当地高校以及科创产业资源集聚优势,针对当地外向型产业特征,聚焦当地华侨、海外人才引进等产业发展需要,设立相应的特色板块,创新资本市场投融资服务,以特色化、精细化的服务提升股权市场影响力。
二是深挖企业需求,“一企一策”提升投融资服务的针对性。场外股权市场融资的非标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需要深入挖掘企业投融资需求,提升服务的精准性。江苏、广东等地相关经验值得借鉴。
以江苏 “一企一策”方案为例。第一,搭建合作平台,推进中小企业壮大发展。例如,江苏股交中心为会员企业搭建宽阔的资本平台,提供企业挂牌、股权性融资、债务性融资、上市咨询等全方位的资本市场服务,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不断做强做大。第二,以集成化的资本市场资讯、资源等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融资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问题。广东也鼓励民营企业入驻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层,针对区域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类资本市场服务。
三是整合市场服务,凸显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的针对性、特色化。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整合全链条服务资源,针对专精特新专板“孵化层”“规范层”“培育层”等不同层级企业的需求,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专项股权融资、行业路演、上市辅导、财务顾问等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助力专板企业成长规范,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同时在数字化应用方面,推进创新引领,打造专精特新评价、科创属性评价以及科创估值等特色化、专业化服务。
(四)拓展普惠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区域辐射能力
浙江股交中心提升上市培育服务地域辐射能力。基于区县腹地经济,开展多层次的驻地服务,拓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地域辐射能力。落实10个县试点开展资本市场普惠服务工作。深化台州、衢州两地的中小企业上市规范培育基地建设。在杭州、嘉兴探索开展中小企业上市规范培育工作。协助北交所建设好浙江基地和华东基地。这些举措有力地提升了浙江股权市场的影响力。
江苏股交中心强化分支机构建设。通过分支机构设立,更好地发挥辐射效力,对接当地资源,推动区域金融资源有序配置、活跃流通。江苏股交中心在苏州、无锡、扬州建立了分中心及5个辅导基地,为企业对接当地的创投、银行等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整合资源,搭建互助互赢桥梁,服务培育更多的中小科创企业。
四、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路径建议
(一)深入拓展创新业务,提升科创企业融资效力
一是持续深化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加快拓展认股权证服务。第一,完善股权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当前专精特新专板建设以及认股权证服务平台发展仍在探索阶段,应持续聚焦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创新有效的投融资服务模式,有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第二,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加强行业与企业研究,促进行业内讯息传递,依托信息集聚优势吸引投融资主体集聚,以信息集散激发市场内生活力,进一步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效力。第三,持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生态圈建设,加强与各类股权资本以及投融资机构的合作交流,形成广泛的市场效应与影响力。
二是加强新兴业务拓展与产品创新,探索合规高效的投资引领交易模式。第一,探索专精特新产业投资布局。通过基金设立、参股、跟投以及推动并购整合等方式,与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央地国企资本以及产业资本等联合,实现投资引领交易。积极布局产业基金投资、认股权证产品创新等业务,持续探索可行的投资引领交易机制,整合投资与交易服务,推动专精特新产业发展,服务培育新质生产力。第二,在债权产品组合等方面推动政策突破、产品创新。聚焦认股权与专精特新企业服务,深化产品与服务以及市场合作机制,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提升服务科创企业融资效力。
三是深入挖掘中小科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构建成熟的科创服务对接机制。第一,充分挖掘平台要素资源以及生态资源,依托地区经济与产业发展特色,形成一批有效的服务典范案例,打造高效规范的融资服务平台。第二,创新多平台业务协同模式,以知识产权运营与股交中心平台协同,助力科创企业深度挖掘创新资源。提升企业投融资能力,打造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枢纽。第三,针对各类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切实需求,探索“一企一策”实施机制,以融合的、集成化的、动态适应的创新产品,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
(二)深化上市转板机制,强化绿色通道服务
一是积极推动上市转板监管政策突破。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以及上市转板机制方面,进一步推动科创板、创业板政策监管优化,畅通科创企业上市通道。二是持续深化上市孵化等绿色通道服务。强化中小科创企业上市辅导咨询、券商推荐等服务,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三是建立信披通、监管通、技术通、账户通等,探索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共建培育基地,建立上市对接机制,深化上市转板机制,提升市场吸引力。
(三)加强区域市场对接,提升市场辐射能力
一是建立区域市场对接机制,搭建服务各区域中小企业的合作桥梁。聚焦各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依托特色专板,针对性完善投融资对接服务机制。为各区域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多层次的投融资服务,创新股权融资产品,满足不同细分领域企业非标准化、多元的投融资需求,以优质服务增强企业客户黏性,提升企业集聚能力。二是进一步打造资本市场生态圈,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投融资产品,推动专精特新产业并购重组,完善认股权证服务模式,有效利用资本市场生态资源反哺中小企业投融资能力提升。
(贾彦,上海交易集团研究院院长;刘申燕,上海交易集团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