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研究
2024-09-24仲星宇
摘 要: 数字经济已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基于2003-2022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数字经济水平指标体系,利用熵值法对各省份的数字经济进行测算,同时测度各省份产业价值链地位,研究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有提升作用,并存在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当技术创新突破门槛值后,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明显增加;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在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与中西部地区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相比,数字经济对东部地区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更大。
关键词: 数字经济;产业价值链;技术创新;门槛效应
中图分类号: F 49
文献标志码: A
A Study of the Impac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on thePosition of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Abstract: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engine for stabilizing growth and promoting transformation. Based on panel data from 30 provinces in China from 2003 to 2022, by constructing a digital economy level indicator system and using the entropy method to calculate the digital economy of each province, while measuring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position of each province, the impac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on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position was studied. The research found that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a role in improving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position, and there is a threshold effec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he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surpasses the threshold value, the role of the digital economy in improving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position significantly increases; industrial upgrading and human capital play an intermediate role in the effec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on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position; the impac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on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position is heterogeneous, with a greater impact on the eastern region and technology-intensive industries, compared to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nd labor-intensive industries.
Key words: digital economy; industrial value chai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reshold effect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充分发挥信息便捷获取和即时共享等优势,有效推动了产品生产分工,逐渐成为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式(佟家栋和张千,2022)。《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积极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加速构建高水平的数字领域合作格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价值链分工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球范围内的分工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程跨越国界,各国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共同构建了一个高效的供应链体系(王静,2022)。价值链分工也存在一个新的问题,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长期位于价值链上游环节,发展中国家向高附加值环节转型的过程中面临挑战(吕延方等,2020)。我国如今已是制造大国,但离成为制造强国的目标仍有距离,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不利于我国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在技术创新的作用下,利用数据资源和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优化资源投入配置(乐颖等,2020),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对产品进行创新升级并提高附加值,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帮助我国摆脱“低端锁定”的困境,促进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因此,本文研究数字经济对我国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1 理论分析和假设
1.1 数字经济推动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
数字经济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经济活动。通过数字化技术,企业能够实现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高效率和智能化,增加产品附加值,从而提升产业价值链地位。一方面,数字经济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和创新机会。共享经济和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的发展,为价值链中的不同环节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齐俊妍和任奕达,2021)。通过数字化渠道,企业可以更直接地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并提供服务,实现精准营销。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加速了产业链的全球化和市场化(丁志帆,2020)。企业能够更好地获取和利用全球市场上的信息资源,为决策提供更准确的依据,优化生产和经营策略,迅速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做出反应,提高生产效率和灵活性,在出口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率,实现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
由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H1: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有提升作用。
1.2 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
数字经济对技术创新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在革新初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这势必会对其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的资金和人力资源造成一定的制约。在这过程中,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可能难以实现显著提升。所以在技术创新初期,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并不明显。而当技术创新突破一定的临界值后,数字经济在技术创新的作用下释放经济效应,利用数字化技术对生产流程中的资源分配进行优化,迅速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屠年松等,2022),并利用技术优势增加产品的创新性,使得产业价值链地位得到明显提升。
由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H2: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影响存在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当技术创新突破门槛值后,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会明显增大。
1.3 产业升级的中介效应
数字经济赋能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传统产业可以优化供应链和生产流程,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进而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焦帅涛和孙秋碧,2021)。制造业可以通过先进数字技术实现智能制造,提高智能生产水平,拓展产业链条,提升附加值(李春发等,2020)。数字经济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推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如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产业,依托数字技术实现创新发展,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价值链地位。
由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H3:数字经济通过产业升级来提升产业价值链地位,产业升级起到中介作用。
1.4 人力资本的中介效应
数字经济的发展为人力资本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在这一背景下,人才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们能够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数字化工具,探索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王冉,2023)。同时,人才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当企业拥有一支多元化、高技能的人才队伍时,人才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及时调整企业的产品策略和发展方向,企业能够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提升产业价值链地位。
由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H4:数字经济通过人力资本来提升产业价值链地位,人力资本起到中介作用。
2 研究设计
2.1 模型设定
2.1.1 基准回归模型设定
根据上文分析,为研究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本文构建模型如下:
IVCsit=α0+α1deit+θcontrolit+υt+μi+εit(1)
其中,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IVCsit表示i省份在t年的产业价值链地位,deit表示i省份在t年的数字经济水平,controlit表示控制变量的集合,υt和μi分别为年份和个体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2.1.2 门槛模型设定
同时本文以技术创新为门槛变量,分析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影响存在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参考Hansen(1999)的研究,设定如下的单门槛模型和双门槛模型:
IVCsit=αβ0+α1deit*I(qit≤γ)+α2deit*I(qit>γ)+θcontrolit+μi+υt+εit(2)
IVCsit=αβ0+α1deit*I(qit≤γ1)+α2deit*I(γ1<qit<γ2)+α3deit*I(qit≥γ2)+θcontrolit+μi+υt+εit(3)
其中qit为门槛变量,γ为门槛值,I(·)为示性函数,如果括号内条件成立时,则I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2.2 变量选取和说明
1.被解释变量:产业价值链地位(IVCs)。本文借鉴Hausmann et al.(2007)和戴魁早(2019)的方法,使用出口技术复杂度来衡量产业价值链地位,若一国或地区出口技术复杂程度越高,则在产业价值链中处于越高端的地位,本文分两步测算中国各省份在不同年份的产业价值链地位。
第一步是测算t年m产业商品的价值链(IVCmt),计算公式如下:
在公式(4)中,expjmt表示j省份在t年m产业商品的出口贸易额,EXPjt表示j省份在t年所有产业商品的出口贸易额,expjmt/EXPjt表是j省份t年m产业商品的出口贸易份额,GDPPjt表示j省份在t年的人均生产总值。
第二步是加总得到i省份在t年的产业价值链地位(IVCsit),计算公式如下:
在公式(5)中,EXPit表示i省份在t年所有产业商品的出口贸易额,expit表示i省份在t年的出口贸易额。根据计算最终得到中国各省份的产业价值链地位。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de)。基于数字经济的概念,借鉴王军等(2021)的研究,在数字经济一级指标下,构建了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创新能力、数字产业能力三个二级指标,并细分为9个三级指标。本文构建的数字经济指标如表1所示,并使用熵值法对各省份的数字经济进行测算。
3.控制变量:经济条件(income):本文用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示,并取自然对数处理;市场化程度(mar):本文采用货物进出口贸易额占GDP的比重衡量;金融发展水平(fin):用私人信贷与GDP 的比重衡量;外商直接投资水平(ofdi):本文采用外国对该省的直接投资额占该省GDP的比值衡量;城乡结构(urb):本文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衡量。
2.3 数据来源和描述性统计
本文研究对象为2003—2022年我国30个省份。数据来源于国研网对外贸易数据库、《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商务年鉴》和各省份的统计年鉴等。对于小部分样本数据存在缺失的情况,本文使用插值法进行补充。表2是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3 实证分析
3.1 基准回归
本文使用最小二乘估计对模型(1)做逐步回归,结果如表3第(1)列—第(6)列所示。观察表3第(6)列的估计结果,发现当加入所有控制变量后,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有正向影响关系,并且影响系数为0.472,数字经济水平每增加1个单位,会促进产业价值链地位上升0.472个单位,验证了假设H1。
3.2 稳健性检验
首先,本文选择替换解释变量。在此处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数字经济水平进行重新测算,并进行回归检验。观察表4第(1)列检验结果,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有提升作用,加强了基准分析结论的稳健性。
其次,本文选择缩短样本年份,对2010年到2020年间30个省份进行重新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第(2)列所示。结果表明当样本年份为2010年到2020年时,数字经济依然显著推动产业价值链位置提升,该检验说明上文的检验是稳健的。
再次,本文选择对变量缩尾处理。考虑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极值,会影响回归结果的显著性,因此本文对变量做1%的双边缩尾处理。观察表4第(3)列发现,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检验结果与前文相一致,进一步增强了实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
3.3 内生性分析
考虑到模型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进一步检验。本文参考戴翔和郑岚(2015)的研究,使用解释变量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表5第(1)列的检验结果显示,通过了工具变量识别不足和弱工具变量检验,说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是合理的,并发现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加强了前文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同时本文采用差分GMM进行回归检验,来解决内生性问题。观察表5第(2)列的回归结果,通过了自相关检验,可以使用差分GMM进行检验。实证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促进产业价值链地位攀升,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该检验结果与前文一致。
3.4 门槛效应
根据上文分析,选择把技术创新(ino)作为门槛变量,使用省份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来衡量技术创新,检验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是否存在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本文分别进行了单门槛、双门槛和三门槛的检验,表6是门槛检验的结果。结果显示单门槛的门槛值为0.394,在1%的水平上显著,双门槛的门槛值为0.474,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三门槛在10%的水平不显著,所以认为存在双门槛。
对模型(3)进行回归检验,观察表7可发现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存在技术创新的双门槛效应。当省份的技术创新小于0.394时,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仅为0.360,当技术创新大于0.394又小于0.474时,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增大到0.494,当技术创新突破第二个门槛值,即技术创新大于0.474时,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进一步增大到0.559。以上分析验证了假设H2,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存在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当技术创新突破第一个和第二个门槛值后,在技术创新的作用下,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都会明显增大。
3.5 机制检验
本文为研究数字经济通过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两个机制来实现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构建如下模型进行机制分析:
Mit=α0+α1deit+θcontrolit+υt+μi+εit(6)
IVCsit=α0+α1deit+α2Mit+θcontrolit+υt+μi+εit(7)
其中M表示中介变量:产业升级(ind)和人力资本(hum)。本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衡量产业升级,用高等入学率衡量人力资本。表8第(1)列是对模型(1)的回归结果,表示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的直接影响,其影响系数为0.472。表8第(2)和(4)列是对模型(6)的回归结果,分别表示在加入所有控制变量后数字经济对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的直接影响,数字经济对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在1%的水平上显著,影响系数分别为0.372和0.075,说明数字经济可以促进产业升级和提升人力资本。表8第(3)和(5)列是对模型(7)的回归结果,当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分别作为中介变量时,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依旧显著为正,影响系数分别为0.381和0.444,相比与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直接影响系数0.472有所减少,结合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关于中介效应的研究成果,以上分析说明在此过程中存在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的部分中介效应,验证了假设H3和H4,数字经济会通过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两条路径来提升产业价值链地位。
3.6 异质性分析
首先,本文将样本分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研究数字经济对不同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结果如表8第(1)到(3)列所示。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西部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不显著且系数很小,对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并且影响系数分别为0.278和0.548,以上检验说明数字经济对西部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不明显,对中部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有一定作用,对东部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最大。相比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更为完善,更能发挥数字经济的促进作用,同时经济更为发达,更能够吸引人才,提高创新能力,突破技术创新的门槛,所以数字经济对东部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作用更大。
接着本文将产业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分别研究数字经济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观察表8第(4)和(5)列的实证结果发现,数字经济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价值链地位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并且影响系数分别为0.190和0.578,说明数字经济对技术密集型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更大。相比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更容易受益于数字化技术。技术密集型产业通常涉及复杂的生产流程和高技术性的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技术可以帮助这些产业实现智能化管理和数据驱动的决策,从而提升效率,所以数字经济对技术密集型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更大。
4 结论和建议
本文基于2003—2022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省份层面的数字经济水平指标体系,利用熵值法对各省份的数字经济进行测算,同时对各省份的产业价值链地位进行测度,研究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研究表明,数字经济会促进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并存在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当技术创新突破一定的门槛值后,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会明显增加;产业升级和人力资本在数字经济对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经济对西部地区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不明显,对中部地区有一定影响,对东部地区的提升作用最大;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相比,数字经济对技术密集型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作用更大。
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全面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离不开强大的数字基础设施,地方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建设、数据中心建设等,提高各地数字化发展基础条件。同时各省份之间需要促进互联互通,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加强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协同发展,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促进各地区数字经济的协同发展。第二,进行产业扶持与发展。针对各省份优势产业进行重点培育,制定相应数字化升级方案,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附加值。同时需要引导发展新兴产业,支持新兴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第三,重视科技创新,发挥先进技术作用。为鼓励技术创新突破,政府可以制定相应政策,为企业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数字技术研发。企业应加大数字化技术、大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产品的创新性和竞争力,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在数字经济推动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中起到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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