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体育课后服务的难点与应对
2024-09-11俞富根邵伟德
摘 要:“双减”政策下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参与体育课后服务主要面临的问题有:学校开展课后体育服务是否需要校外培训机构;选择什么样的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如何处理校内体育教师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关系;如何监管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过程;如何评估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质量。建议灵活判断开展课后体育服务是否需要校外培训机构;多方考量和选择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充分协调体育教师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关系;综合监管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过程;多维度评估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质量。
关键词:双减;体育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
中图分类号:G6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24)08-0041-03
202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以及促进竞赛体系深度融合[1]。2021年7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课后服务形式有“基本托管服务”和“个性发展服务”,其中“个性化发展服务”是由政府资助,学校引进第三方培训机构,在课后至下午7时为学生提供付费的个性化课后服务,内容包括阅读指导、科技、体育、艺术、游戏等[2]。
“双减”政策实施已进入第三年,经历了前期的“攻坚克难”阶段,如何推进下一个历程,需要总结前期的经验与困境。《条例》提出,鼓励与支持少年宫、科技馆等开展校外培训,明确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引入质量高、信用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合理的多样化教育需求[3]。体育培训机构进校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学生需求、学校经费来源、培训机构资质等,而且还涉及室外组织学生运动管理与运动安全等因素。因此,进一步探讨体育培训机构进校园的困境及应对具有重要意义。
一、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体育课后服务的难点
(一)难点之一:学校课后体育服务是否需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
并不是所有学校均需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体育课后服务,这与学校领导的管理意图、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教师(体育教师)数量、学校运动场地器材、学校教学运行经费等密切相关。首先,在学校领导层面,校长是学校体育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校长十分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课后体育服务工作,且认为校内教师无力承担全校性课后体育活动,那么引入校外培训机构的可能性较大。其次,在学校性质方面,如果学校性质属于“私立”,在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方面可能较为充足且自由度更高,如果学校属于“公立”,那么在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方面可能较为匮乏。再次,在学校办学规模方面,如果学校在校学生较少,学校基本没有必要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如果学生人数较多,校内体育教师较少且无法正常提供高质量的课后体育服务,那么引入校外培训机构是可行的。
(二)难点之二:学校应选择什么样的校外体育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是具备办学许可证的规范化机构,应具备详细的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人才储备。当前体育培训机构的快速发展显示出培训项目的多样性和课程设置的灵活性,传统项目主要有足球、篮球、武术、游泳等,新兴项目主要有跆拳道、击剑、滑冰、马术、攀岩等。然而,体育培训机构也存在师资力量与培训质量、设施条件与环境、价格参差不齐的情况:(1)一些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教练的资质和教学经验不足,无法保证教学效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影响培训效果。(2)一些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投资少、规模小,不具备培训能力。(3)一些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将重心放在营销招生、场地改善等方面,忽视了课程和服务的质量与特色。因此,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资质与口碑的考量是引入校外培训机构提升体育课后服务质量的难点。
(三)难点之三:如何处理校内体育教师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关系
校内体育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师资在教育和培训领域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角色,存在一定的重叠和互补:(1)从定位与职责来看,校内体育教师是学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校内体育课程与教学。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是商业化运作的教育服务提供者,专注于提供特定体育项目的深度培训。(2)从教学内容与方式来看,校内体育教师的教学内容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和规定性的特点;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具有专项性、灵活性和个性化的特点。然而,若学校引入校外培训机构,那么就需要解决校内体育教师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师资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分工、责任与义务等,进而实现现有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教育效果的最大化,避免相互推诿、抵触抵抗或对抗矛盾等现象的出现。
(四)难点之四:如何监管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过程与质量
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在管理课外体育活动过程中,到底质量与效果如何,必须要进行监管,否则将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对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服务过程与质量的评估应主要包括教练员活动方案的科学性与实效性,运动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满足学生运动需要、活动效果是否达到基本要求、运动负荷是否适宜,学生是否有兴趣与乐趣等。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有几个“雷区”不可触碰,否则将直接进入“黑名单”:(1)师德师风问题。机构教练禁止体罚、侮辱学生,发表不当言论等有违师德行为;(2)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问题是各学校校长最关心问题。(3)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体育中考挂钩。4月3日,《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已正式公布,明确规定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体育中考等挂钩,以防制造社会焦虑[4]。
二、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体育课后服务的难题应对
(一)研判学校课后体育服务引入校外培训机构的必要性
学校开展课后体育服务是否需要引入校外培训机构,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首先,需要全面评估现有体育教师的数量和能力。学校体育教师是课后体育服务的核心资源,如果教师数量不足或专业水平不够,可以通过引进校外培训机构方式增强课外活动的师资力量。其次,需要对现有场地设施进行评估。学校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是开展体育活动的基础设施,如果学校拥有足够的体育教师与充足的运动资源,则可以完全自主开展课后体育活动。若存在教师力量不足,特别是存在运动场地设施缺乏问题,则可以引入校外培训机构或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的运动资源、社区资源等途径加以弥补。
(二)考量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资质与口碑
选择校外体育培训机构首先明确学校体育目标与机构的匹配度,考虑其教育理念是否与学校教育目标一致。体育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增强体质,还应包括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竞争意识以及积极的生活态度[5]。其次,应考虑课后体育服务方案与学生需求匹配度。学生有不同的体育兴趣和发展需求,校外培训机构应提供多样化课后体育服务方案,以适应学校学生的多元需求。再次,学校应重点考察培训教练资质和教学经验,以确保他们不仅具有专业的体育技能,还具备良好的教育素养和教学方法。此外,机构的市场信誉办学效果也是选择的重要标准。学校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校外培训机构在社会上的口碑。
(三)协调体育教师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师资的关系
校内体育教师和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在课外体育活动中各有定位和优势,校内体育教师侧重于基础教育和素质培养,提供普及性的体育教育;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则注重专业技能的提升和兴趣培养,提供个性化服务。两者在资源利用、教学内容和方式上的合作可以实现互补。为确保合作的有效性,校内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应共同参与制定学生课外体育发展的目标和计划。处理好校内体育教师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关系,是实现课后体育服务成功的关键。通过明确角色和职责,促进合作与交流,最大化地利用各自的资源和能力,共同促进学生的体育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监管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课后体育服务过程
引入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支持学校的课后体育服务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为确保这些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学校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1)在引入校外体育培训机构之前,学校必须严格审查其资质。这包括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体育培训资质证书、教练的专业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培训机构的信誉等。(2)在正式签约之前,学校可安排试运行期,邀请机构在校内进行一段时间的试训,观察体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方法、互动方式以及学生的反馈,以确定机构的适应性和专业性。(3)学校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之间应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此外,可成立由管理人员、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服务情况。
三、结语
在“双减”政策背景下,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体育服务是有效弥补校内体育教师资源不足、管理难度大等的有效举措。而学校是否需要引入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取决于学校性质、办学规模、学校师资力量、校长重视程度等。毫无疑问,学校引入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既有益处,同时也带来一定风险,如学生运动安全问题、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资质与成效问题、学生管理问题等,因此,学校需要做好基础调研工作,谨慎处理以上问题,以期实现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目标koA/Gn73dsxjBdrwz4R51FbqG4AV0It+kXvYOjX2DA4=。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EB/OL].(2020-10-15).http://www.gov.cn/xinwen/2020-10/15/content_5551609.htm.
[2]体育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EB/OL].(2021-12-17).https://www.sport.gov.cn/n315/n20001395/c23835973/content.html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EB/OL].(2021-07-24).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107/t20210724_546566.html
[4]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EB/0L].(2024-4-2).https://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2024zcwj/gfxwj0/436468355/index.html
[5]张强峰,雷雨星,郭汝,等.我国中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实施困境与突破路径[J].体育学刊,2022,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