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考释
2024-09-03余婧
【摘要】从现存资料来看,甲骨文中“令”字出现颇多,“命”字则无。“令”一体二用,而后逐渐分化。本文从甲骨文字形推测“令”“命”与结绳契约的关系,在传世文献用字中探究“命”“令”概念外延之演变,重新思考形借说,以加深对“命”“令”二字关系的理解。
现代汉语中,“命令”是由“命”与“令”两个词根语素按一定规则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在词典中有动词和名词两种释义——“上级对下级有所指示”;“上级给下级的指示”。“命”与“令”为何会组合成词?它们之间有什么渊源?“命”“令”造字之初又是什么样子?
一、“命”“令”与结绳符号
“结绳”是晚期智人在文字发明前学会使用的一种记事方法。上古华夏及美洲印第安人皆有“结绳记事”的习惯,即在一条线绳上打结,用作思维记忆的信息载体。《易·系辞下》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结绳记事,穿孔系结。北京山顶洞发现了各式各样的穿孔系结装饰品;天水大地湾遗址、西安半坡遗址也出土了许多骨针。甲骨文为初民穿针引线提供了重要证据。“卩”字符便是重要的结绳符号。甲骨文(卩)像两根细线纠结在一起。《说文》曰:“卩,相纠缭也。一曰瓜瓠结卩起,象形。凡卩之属皆从卩。”《说文》收录“纠”字:“绳三合也。从糸、卩。”合三股为一根,比两股纠绕更结实。
结绳契约,左右为证。《玉篇·卩部》:“卩,瑞信也。”“卩”是古代出使等用作凭证之物。许慎将“卩”解读成玉瑞、符节,这是在书契基础上发展出的契约新形态。而在结绳这种原始契约机制中,一对完全相同的打着绳结的绳子为契约双方所持有,债务方持左绳,债权方持右绳。右绳相当于借据,契约到期时,债务双方持绳子比对。
“卩”作为一个非常基础和普遍的甲骨文字形结构,在很多字例中出现,如令、女、邑等,“卩”的义项(契约凭证)影响着所构字。“令”的甲骨文字形,下为“卩”,作为右绳,指代整个的结绳,表示契约关系。“令”上半部分为“合”字去掉口的部分,合字符也是结绳符号,其本义为在对一对绳或书契进行比对时的相合状态。“口”是与结绳、书契本身相配套的语言性条款。由此推测,“令”的字形结构含义就是以右绳去相合,结绳的右方要求与左绳相合并,即进行比对,兑现契约。
“令”字在甲骨文中频出现,“命”则无之(“命”“令”在甲骨文中为一字)。“命”之一字盛用于西周晚期,金文“命”的字形为“令”下多一口,“(命)”。依上述所言,“口”为与结绳、书契相配套的语言性条款,“命”仍是一种契约条款。从结绳记事谈到结绳契约,“命”“令”似乎是一种包含着双向意志的合约,是一种相互协商的秩序。
上述“命”“令”与结绳符号的关系,是我们基于甲骨文的字形来推测的。在印象中,“命令”总是围绕着权威因素,特别是奴隶制形成后至封建专制时期,“命”“令”去契约化,呈现强权化、专制化的趋势,例如出现绝对权威的“君命”“天命”。当然,“命”“令”二字在古代还被广泛运用于多个领域。
二、“命”“令”在使用中演变
“令”像一人跽于屋宇或帐幕之下。在甲骨文中,“令”已出现,“命”则无之。约当西周中叶,即昭穆以后,书者复加“口”字于“令”字之旁,初则从口之部在行列之外,后乃与“令”字融为一体。在西周晚期金文中,一器中或专用“令”字,或专用“命”字(如毛公鼎文中“命”字有十二个,无一作“令”字),或“命”“令”二字互用,两字虽字体不同,其用法则无大分别。
毛公鼎:“命汝亟一方,弘我邦我家”,引申出动词“命令”。害簋:“对扬王休命。”“命”即天命,接受上天的命令。《荀子·臣道》:“从命而利君谓之顺,从命而不利君谓之谄。”听从命令而有利于国君,这就叫作忠顺,反之就叫作奉承。再者,统治阶级宣扬吉凶祸福是神的旨意,周初之天命无常论,《周诰》论及殷丧天命、周受天命如:“文王受命如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在古代,最高统治者要求人民视自己的“命令”为“生命”般重要,“命”演化出生命、性命义。《论语·雍也》中记载颜渊“不幸短命死矣”,《论语· 颜渊》中“死生有命”。“命”由生命引申出命运义如:《论语·尧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战国文字中“命”出现了多种异体,一种作简式,用“一”符替换“口”;一种作繁式,在命字上繁加“一”符,再叠加“口”旁。战国时期诸侯割据,言语异声,文字异形,文字异体在战国时代产生得最多,随心所欲不逾矩。
“命令”作为“令”字义项,在实际语言交际中具有颇为长久的生命力。《左传》中“令”字作为单音词凡57例,用作“命令”之义者有50例。“命”由“令”加“口”造成,而“命令”正需以言辞作为媒介。在甲骨卜辞中,“令”可表祝告之词,在《左传·哀公十年》:“赵孟曰:吾卜于起兵,事不再令,卜不袭吉,行也。”此中之“令”,表“令龟”之义,即龟卜之时将所卜之事告神。《襄公十九年》:“夫铭,天子令德”此中之“令”,谓将颂扬之辞铭于铜器。《诗经》中“命”字之字义,关于天命者最多,如《周颂》“维天之命”,《商颂》“受命不殆”。也有关于王命的,如“韩侯受命”。而“令”字在《诗经》中则与“命令”一义无涉,如《齐风·卢令》:“卢令令”(《毛传》以“令”为缨环声);《小雅·常棣》:“脊令在原”(《郑笺》以“脊令”为雍渠)。《大雅·既醉》:“高朗令终”(《郑笺》以为训善者)。所有郑笺以之训善之“令”字及其同类,在《诗经》本书皆原作“霝”字,不作“令”字。
“令”的这种“美善”之义在《左传》中出现颇多:一为置于副词“不”之后而确定其形容词身份,“不令”即“不善”“不美”。二为用作限定词,修饰名词如“令王”就是“伟大的王”,“令德”就是“美好的德”,还有“令政”“令典”“令名”等。“令”字“美善”之义在《左传》时代的盛行,与当时的言辞文化有关。言辞之美是衡量人素质的重要方面。《论语·宪问》: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此中之“命”,即为“辞令”。辞令的创制,需裨谌先草创,世叔来讨论研究,子羽进行修饰,子产最后润色,足见当时人们高度重视对辞令之美的追求。今天“令”字的敬辞用法如“令尊”等,也可以看作是“善美”之义的泛化。
从西周晚期金文及《诗经》再到《左传》《国语》,“令”“命”二字混用,无甚界限。“命”字为复词之一节,变化繁复,而动词之“命”使用最广,同时“命”有“名”之一解(命之曰仇)。“令”在《诗经》中借以写“霝”,“令”还有训善用法。“命”“令”二字互写,一字两用,故名假借,《周礼》曰:“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之类是也。”
三、“命”“令”与形借说
许慎对假借作了“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之类是也”的解释之后,古今学者对假借的产生原因、定义、类型等产生激烈的争论。我们在翻阅“命”“令”相关资料时,邂逅了“形借”一说。形借说的产生,扩大了假借的范围,但同时也引起诸多混淆。“六书”假借即为形借的争论已经淡去,但我们可以借此加深对“命”“令”关系的触探。
汉字借字现象早期只有“假借”一说,并无“形借”之区分。大概是明代方以智(1990)最先提出“借音”“借义”“形相似即借用之”等说法。方以智、段玉裁二人都有提及“形近”而“相借”。清代徐灏赞同说:“古文以形近相借,乃假借之又一例,如以屮为艸,以丂为亏之类是也。所以然者,盖其音虽异,而字形文义可以望而知之。”
当代学者谈及形借时,提出“假借旧说可分三端 :一曰因义近而借,二曰因形近而借,三曰因声近而借。因义近而借,此即所谓引申,实不容说为假借。……形借,声借二端,又当以声借为主,因许明言‘依声讬事’也。”还有学者指出,古代汉字字形上形近混通的现象,尽管有时候为讹误,但由于其相沿已久,已成为约定俗成的正常现象。“与其说是因声音关系而通假,不如说是由于形近而混通,更为切合实际情况。”上述所论的“形借”指的是两个本来不同的字形,由于形近而用为同一个字形的现象,是误认误用的结果。
而裘锡圭先生所认为的形借与上述有别。他举出隻{获}与{隻}(只)的例子,“只”的繁体“隻”最初表示的词是“获”,是个会意字。在商周时代文字里,‘隻’所表示的词是“获”,表示抓获一只鸟。后来又用‘隻’来表示与“雙”(双)相对的“隻”(只),再后来另造从“犬”“蒦”声的“獲”字,来表示“获”。“隻”既是‘获’的初文,又是当单个(数量)来讲的“只”的本字。裘锡圭认为这与早期表意字一形多用的现象是很相似的,“可以把这一现象解释为对已有的文字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借用……我们可以称之为‘形借’。”形借不是误用误认的结果。在形借中,一个字借用另一个字的字形,就是借用字形来表示自己本来的语义。
回到“命”“令”上来,甲骨文“(令)”字,像口发号,人跪伏以听之。上文论述甲骨卜辞中就常见“帝令”(上天发令),渐渐出现“天命”“君命”,“命”是天意,无法抵抗,“命”是君意,只能服从。人们又通过自身的体会感受到自己的生“命”,便以具体代抽象来书写,借“”这一字形来表示敬畏,“众生”伏听,服从的“命”。同一字形,“命”偏向被动,渐渐携带了生物之“命”,“令”从主动“发号”方面取义,一直沿用。一形二用,“令”就既是号令之“令”的本字,又是生命之“命”的初文,与“隻”既是“只”的本字,又是“获”的初文一样,属于裘锡圭先生所论“形借”。
形借“应该看作同形字”,本字与借字之间“既没有本义跟假借义的关系,也没有本义跟引申义的关系。对这个字的字形来说,它们都可以看作本义。也就是说,如果不管历史情况,这个字也可以看作是为借它的形的那个词而造的。”那么,表示生命的“命”与表示号令的“令”也可以看作是同形字,“命”“令”是用同一个字形又造了一个字,而且字形和新造字的本义也有密切联系。
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其形音义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我们可以在字形与字义之间寻找关联;同时也能通过字音来探寻语义。字音上,“令”,《广韵》去声,四十五劲,力政切。“命”,去声,四十三映,眉病切。映、劲是同韵类、同声调,但是令为来母,命为明母,全然不同。但“按之金文,一器之中,同样用法之下,‘令’‘命’二字互写,知此二字在古初必无不同之读如今日所见者”。应该注意,借字与被借字在语音上没有必然联系不等于一定不同音,只是以不同音者为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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