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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陆贾《新语》对《老子》的接受

2024-08-20李露

今古文创 2024年30期

【摘要】成书于汉初的《新语》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策论典籍,其在内容与思想上都对《老子》多有接受。用历代《老子》注本解读《新语》不仅可以进一步申说《新语》中佶屈聱牙之词句,亦能厘清《新语》中的黄老思想之源。本文分为两部分:一是通过《老子》与《新语》互见之文本,用历代《老子》注本为《新语》作注;二是从《新语》文本出发,探析陆贾的黄老思想。

【关键词】《新语》;陆贾;《老子》;黄老思想

【中图分类号】B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30-0062-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30.019

基金项目:四川建院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编号:SCJYKYCXTD2023)。

《新语》成书于西汉初年,历代学者多将其看作儒家文献。通过细读文本,发现《新语》受《老子》一书的影响十分明显,这种影响不仅包括《新语》文本与《老子》文本的互见,还包括陆贾对黄老思想的接受和阐释。本文试图将《老子》及其注本中的相关内容作为《新语》释义的重要依据,以此来探究《新语》对《老子》的接受;同时通过对《新语》文本的分析,进一步探析陆贾的黄老思想。

一、《新语》与《老子》之文本互见

《新语》与《老子》文本互见之处众多,本文试列如下几条:

1.《新语·辅政》篇:“察察者有所不见,恢恢者何所不容?”[1]

《老子·第二十章》:“俗人察察,我独闷闷。”[2]47

《老子道德经注》:“分别别析也,情不可睹。”[2]47

《老子河上公注》:“察察,急且疾也。”[3]48

《老子·第五十八章》:“其政察察,其民缺缺。”[2]151

《老子道德经注》:“立刑名,明赏罚,以检奸伪,故曰‘其政察察也’。”[2]151

《老子河上公注》:“其政教急疾,言决于口,听决于耳也。”[3]204

《老子鬳斋口义》:“察察者,烦碎也。”[4]

由上可知,以上三个注本对“察察”的解释不尽相同。《老子道德经注》认为“察察”二字应作“清楚、明晰”讲。河上公释“察察”为急切迅速,而《老子鬳斋口义》则认为“察察”乃烦碎之意。先秦及秦汉典籍中多有使用“察察”者。如《尚书·秦誓》云:“惟截截善谝言,俾君子易辞。”《正义》曰:“惟察察然,便巧善为辩佞之言,能使君子回心……截截,犹察察,明辩便巧之意。”[5]此处“察察”作“明辩便巧”讲。《楚辞·渔父》:“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五臣注:“察察,洁白也。”[6]《荀子·荣辱》:“察察而残者,忮也。”杨倞注:“至明察而见伤残者,由于有忮害之心也。”[7]20又《荀子·非十二子》:“察辩而操僻淫。”杨倞注:“为察察之辩,而操持僻淫之事。”[7]32《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伐上,不敢察察言。”释曰:“不敢察察明言之。”[8]此三处“察察”之义与《尚书·秦誓》相似,作“明察、明辩”讲。《广雅》谓:“显显、察察,著也。”[9]综上所述,“察察”一词在先秦及秦汉典籍中的释义大致有五:一为清晰、明辩、明察;二为急切迅速;三为烦碎;四为洁白;五为显著。结合《新语·辅政》篇文本,“察察者有所不见,恢恢者何所不容”中的“察察”作“明察”似乎更为贴切。

2.《新语·术事》篇:“养其根者则枝叶茂,志气调者即道冲。”[1]

《老子·第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2]10

《老子道德经注》:“冲而用之,用乃不能穷。”[2]11

《老子河上公注》:“冲,中也。道匿名藏誉其用在中。”[3]94

《老子鬳斋口义》:“冲,虚也。道体虽虚,而用之不穷,或盈或不盈,随时而不定。”[4]

《老子河上公注》和《老子鬳斋口义》都对“冲”作了释义。河上公认为“冲”即中和、冲和之义,“中”是“道”的核心品质;《老子鬳斋口义》则认为“冲”作“冲虚”讲,义为淡薄虚静。其实在解释“冲”的含义时,可以将二者结合起来,即冲和而守中的原则。道的品质是有功不居伟,虚怀若谷。“道冲”即谓道坚守冲和而守中的原则。结合《新语·术事》篇来看,“志气调者即道冲”说的就是修身养性,才能够坚守冲和而守中的原则。

3.《新语·辅政》篇:“谗夫似贤,美言似信,听之者惑,观之者冥。”[1]

《老子·第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2]191

《老子河上公注》:“滋美之言者,孳孳华词,不信者,饰伪多空虚也。”[3]277

《老子鬳斋口义》:“真实之言则无华采,有华采者非其责之言也。庄子曰:‘言隐于荣华’即此意也。”[4]

《新语·辅政》篇“美言似信”是对《老子》“美言不信”的化用。河上公释“美言”为饰伪空虚的华美之言,《老子鬳斋口义》认为“美言”是华采的虚假之言,二者表述虽不同,但根本意思一致,即虚妄华美之言。

4.《新语·资质》篇:“凡人莫不知善之为善,恶之为恶。”[1]

《老子·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2]6

《老子道德经注》:“美者,人心之所进乐也;恶者,人心之所恶疾也。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得而偏举也。”[2]6

《道德真经传》:“夫人之所谓美恶皆生于情,以适情为美,逆情为恶,以至善不善亦然。”[10]

《道德真经注》:“美谓美于他物,以质而言也;善谓善于其事,以能而言也。”[11]

与《新语》不同的是,《老子》是将美与恶,善与不善相对。《老子》的三个注本都有对善与恶的认识。《老子道德经注》将“美”释为“人心之所进乐”,将“恶”释为“人心之所恶疾”;《道德真经传》认为“美恶皆生于情,以适情为美,逆情为恶”,善恶亦生于情,以适情为善,逆情为不善。《道德真经注》则认为美与恶是就“质”而言,善与不善是就“能”而言,善恶相生,善与不善亦相生。这三种解释虽然不尽相同,但有两个方面的一致性:即善与不善犹美与恶,是一对相对概念;善与美,不善与恶含义大致相同。《新语·资质》篇:“凡人莫不知善之为善,恶之为恶。”善与恶相对而立。王弼对“恶”有明确的解释,却并未解释“善”,但他认为“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美与善性质相似,因之将《新语》中“善”释为“人心之所进乐”;将“恶”释为“人心之所恶疾”应较为合理。

二、《新语》中的黄老思想

汉代的黄老之学一般被认为是来源于战国中后期的稷下黄老,与法、术、势思想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一种探究治术的政治学说。[12]黄老之学以老子思想为主,是汉初年间主要的治国思想。《新语》虽未提及“黄老”之名,但通过文本分析可以看出其中不乏对黄老思想的接受,故也有学者将其归入道家文献。

(一)儒、墨、法合一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谓道家:“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13]刘笑敢先生认为《论六家要旨》里说的道家就是黄老之学。黄老之学的突出特点就是集众家之长。[14]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如《经法》《十六经》等也有融合儒墨法的倾向,在《新语》中,这一倾向十分明显。

《汉书·艺文志》将《新语》列为儒家类,从文本来看,《新语》的确带有很明显的儒家性质。《新语》多提倡仁义,如《道基》篇言:“仁者,道之纪;义者,圣之学。学之者明,失之者昏,背之者亡。”不仅将仁义摆在一个至高的位置上,还突出强调了仁义的重要性。陆贾在《新语》中多引儒家典籍,且多以周公为例,强调以仁义治国的重要价值。周公作为儒家“元圣”,孔子对其推崇备至,曾喟然叹息道:“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15]陆贾对儒家典籍的引用,对周公的推崇,使得《新语》一书具有浓厚的儒学色彩。

清代严可均认为《新语》重仁义,轻刑罚,其思想上承孟子、荀子,下启贾谊、董仲舒,是汉代最早、最纯粹的儒家文献。[16]《新语》对墨家的接受则主要在于陆贾对“崇俭尚贤”的推崇。《术事》篇提倡崇俭戒奢,以舜弃黄金,禹捐珠玉为说,告诫统治者应杜绝物质享受,以勤俭治国。又《本行》篇谓在上者若能戒奢从简,则上行下效,民亦知淳朴务实。陆贾崇尚节俭,与汉初社会状况是分不开的,汉初国力衰弱,社会凋敝,百废待兴,统治者不仅要重建社会基础设施,还要应付连年的战争,故崇俭成了一个必需的政治策略。此外,“尚贤”也是陆贾极力倡导的一个观念。《辅政》篇将臣比喻为“杖”,指出任用佞臣小人则国危,任用贤臣则国安。又以尧任用禹、稷、契而功垂万代,秦王任用赵高、李斯则身死国灭为例,强调君主当以贤才为杖。又《资质》篇谓“人君莫不知求贤以自助,近贤以自辅”,更是直截了当地提出了君主应当求贤、近贤、用贤的主张。

《新语》的法家属性则体现在他对韩非的接受。胡适说:“陆贾似乎受了韩非的历史见解的影响,韩非分古史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陆贾也分古史为‘先圣’‘中圣’‘后圣’三个时期。”[17]《新语》在政治观点上,也与韩非的学说有相似之处。《辨惑》篇提出要“因权而立”治国之道,“因势而行”君主之德,明确指出统治者要在其位、操其柄、谋其政,权势、权位、权柄和赏罚,都是法家思想的核心,足见陆贾思想有近于法家的一面。上揭刘笑敢先生一文说过:“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是黄老之学摒门户之见,集众家之长的根本特点。”[14]《新语》一书融合了道家、儒家、墨家、法家种种思想,可见黄老之术对陆贾的思想确实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以无为治天下

黄老之学是道家思想转向现实政治的产物。老庄所提倡的“无为而治”强调顺应自然,清净无为,不作主观努力。而黄老政治思想所提倡的“无为而治”乃是君人南面之术,它强调“无为乃有为”,既要求统治者要展现出“清静无为”的状态,又要求君王、臣子、百姓处其位,谋其职,如《怀虑》篇云:“(缺二字)虑者不可以立计,持两端者不可以定威。”又谓:“据土子民,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治产业,则教化不行而政令不从。”同时,还以苏秦、张仪身死人手,管仲诎节事君,楚灵王国侵地夺来论述君臣百姓各处其位的必要性。可知《新语》中强调的“无为”并非不作为,而是要在社会上建立一种严格的秩序,君、臣、百姓各司其职,统治者便可垂手而治天下,以达到“无为”的境界。同样的观点也出现在黄老帛书中,《经法·四度》就提出君臣、士人应各居其位,去私立公的观点。[18]在《新语》十二篇中,还有专门论述“无为之治”的《无为》篇。《无为》开篇即谓“无为乃有为也”,又以秦王暴政为反例,指出秦朝灭亡乃是由于多政事、多刑罚、多法令、多战争而致。紧接着,陆贾阐明了他的政治思想,即“尚宽舒以苞身,行中和以统远”“举措动作不可失法则”,可见陆贾所说的“无为”是一种重仁义、知节度、明是非的政治思想,是君人南面之术,属于黄老政治思想范畴,它强调君臣看似无为实则有为,并不单纯是老庄所提倡的清静无为。

(三)天地人一统

天地人的和谐统一是先秦诸子探讨的核心问题之一。孔子倡导以人为本的天人观,老子则提倡以天为本的天人观,墨子的天人观相较孔子、老子而言则更倾向于现实实用。黄老之学作为集众家之长的一种哲学思想,其在道家天人观的基础上,不仅吸收了儒家重人本的思想,突出人的主体性地位,还采纳了墨家注重现实实用的观点,具有现实功利主义色彩,同时还将天地人三者贯通,强调天地人三才一统。黄老帛书中就多次提到天地人一统,不仅提出国君应“上知天时,下知地理,中知人和”[18],还强调治理天下需达到天地人三才统一的境界,认为顺天合人乃为治国之要道。这与《新语·道基》篇表达的观点一致,《道基》开篇即分别论述了天、地、人的重要价值,指出道术由天、地、人三者和合而生,这里所说的“道”即治国之道。又云可见天、可量地、可纪物、可相人,既提出人道需遵循天道,同时又突出人的主体性地位。《道基》篇用了大量篇幅历叙先圣、中圣、后圣之功,可以看出陆贾所提倡的治国之道乃是将天地人合为一体,要求统治者顺应自然的同时强调治国需重仁义,尚宽舒、轻刑罚、任贤臣,不仅要遵循天道,更要懂得以“术”御民。作为西汉早期的作品,《新语》中蕴含的哲学思想深刻影响了两汉学术发展。

综上所述,《新语》对《老子》的接受是很明显的,这不仅体现在《新语》对《老子》一书内容的吸收上,还体现在陆贾对老子思想的接受上。以道家学说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黄老之学,其观点亦多来源于老子,黄老之学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治国之术。从《新语》中蕴含的黄老思想可以看出,陆贾虽为儒生,对《老子》亦颇多采获。取众家之长,扬其所短,这使得《新语》也为汉代的大一统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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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露,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国古典文献学硕士,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