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见行
2024-07-13袁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在全党广泛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我深深体悟到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约束更是保护。我认为必须做到知纪、明纪、守纪,方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遵纪守法的幼教人。
知“纪”于心,磨炼“党性修养”。“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思考,才能保持内心的清静和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共产党人“心学”的重要性。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正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的必修课。新修订的《条例》共修改充实76条,重在立规,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打好基础、指明方向。立规必须学理,学习就是我们最大的底气,我们只有逐字逐句学习、弄清《条例》精神,明白“可为”与“不可为”、“应做”与“必做”,才能够履行好党员干部的职责。我们既有组织的保障,也有组织的约束。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而是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因此我们率先出台了各部门意识形态承诺书,人人签订,责任包干。同时加大“以案说纪、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明“纪”于身,勇于“自我革命”。作为新时代的幼教工作者,我深感严于守纪的重要性,率先提出了“有教养的自由”育人理念,即自由是有度的,要在自由精神成长下建立起对自我的约束和对他人的尊重,培养具有教养的自由个体。育人先育己,我们倡导先培养有教养的“大先生”,来影响有教养的“小先生”。成人作为教育的第一育人体,更应将自由建立在约束之上,让“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勇于自我检视,直面问题,不推不绕,用纪律这把尺子修身律己,将他律转化为自律的内在追求,越自律越自由。
守“纪”于行,坚守“清廉自守”。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对党忠诚的模范践行者,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把清正廉洁作为必备的政治品格刻印在党的旗帜上。因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作为幼教人,我深知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多年来,省三幼始终保持红色底色,驰而不息抓师德,让“质朴从教,廉洁为师”的师德文化润物无声融入日常,树立起一批批师德标杆、工匠典型。创新印制人手一本的省三幼师德制度口袋书;组织开展“如何赢得家长好口碑”等师德交流分享会。幼儿家长吕东升教授主动撰写《用奋斗青春托起明天的太阳》解读三幼师爱,引发7家主流媒体共鸣……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前”,始终守好师德底线,永远吹响廉洁自律的“冲锋号”,努力把三幼建设成“激情燃烧”的精神家园,把三幼人培养为“精益求精”的事业楷模。
常照“纪律从严”明镜,映出“一心为民”模样。我们要时时处处用党纪这把“戒尺”正心、正身、正行,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树立起“党性强、党风正、党纪严”的教育人形象,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责任编辑/周小益
袁芒
中共党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连续两届湖北省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深耕幼教三十余年,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最美新时代大先生”、全国“榜样园长”创新奖、湖北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主持完成16个国家、省市级重点课题,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