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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在国联围绕伪满洲国交涉始末

2024-06-21孙文政李雅欣董喜红

关键词:九一八事变

孙文政 李雅欣 董喜红

摘 要:“九一八”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将日军武装入侵东北问题,依据国联盟约申述到国联。从1932年9月22日,国联行政院第一次讨论中日纠纷会议开始,中、日在国联围绕日军撤兵问题展开交涉。到12月10日,在中日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成立国联调查团来中国调查,其间,日本为转移视线,在上海制造“一·二八”事变,从此中日又围绕“一·二八”事变展开交涉。在中日上海停战协定签订前,日军已在东北扶植伪满洲国,从此中日又围绕伪满洲国问题开展交涉。《国际联盟调查团报告书》虽认定伪满洲国为非法政府,但伪满洲国已既成事实,且日本为实现大陆政策退出国联,使国民政府依赖国联调解政策失败,国联调解失败是列强推行绥靖政策结果,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灾难,而且最终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关键词:“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国联调查团

中图分类号:K265.61;D829.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24)05-0020-07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政府依国联盟约将日本诉诸国联,开始了中日两国在国联的交涉。中日两国互相照会、互相抗议、互相辩驳。从中日两国交涉的整个过程来看,根据交涉的主要内容,大致可划分三个阶段。从1931年9月22日,国联理事会开始讨论“九一八”事变,至12月10日成立国联调查团之前,中日两国在国联的主持下,双方围绕日本撤兵问题展开交涉,日本以种种借口,不执行国联提出的撤兵案,此为中日交涉第一阶段;1931年12月10日,在国联主持下成立国联调查团,中日两国等待国联调查团调查,其间日军为了转移国际视线,分散国联和国际社会注意力,在上海制造“一·二八”事变,从此中日开始围绕“一·二八”事变展开交涉,此为中日交涉第二阶段;1932年5月5日,中日签订上海停战协定,此时日军已在东北成立伪满洲国,伪满洲国后,中日两国在国联主持下,围绕伪满洲国问题展开交涉,直到1933年3月27日,日本为实现既定的大陆政策退出国联,此为中日交涉第三阶段。日本为既定的“大陆政策”退出国联,使得国联调处失败,伪满洲国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本文按照时间顺序,分别对中日交涉的大致情况,略做考述,不当之处,敬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九一八”事变后中日之间的交涉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政府依据国联盟约,将日军武装占领中国东北问题申诉到国联。从1931年9月22日至同年12月10日,中日在国联主持下展开多轮交涉。9月21日,中国代表正式申述,9月22日,国联行政院第一次讨论中日纠纷,中日两国开始在国联主持下展开交涉。当天的会议,日本代表芳泽反对中国将中日纠纷申诉到国联,“建议此项事件可由中日两国直接交涉”[1]芳泽这一建议,遭到中国代表施肇基的反对,说:“日本现占据中国领土,直接交涉系为绝对不可能之事。”[2]国联主席李拉克斯鉴于中日各不相让,首先发出“向中日两政府提出紧急警告之权,请双方暂时停止一切行动。”[3]中国代表施肇基对此警告表示赞同。9月24日晚上会议上,英国代表薛西尔提出“国联立即派遣中立观察团赴满。”[4]施肇基赞同成立国联调查团,芳泽反对成立国联调查团。9月25日,施肇基在会议上再次提出成立中立观察团,芳泽坚决反对成立国联调查团,坚持中国中日两国直接交涉,施肇基坚决反对,双方僵持不下。9月30日,国联通过第一次日军撤兵案,要求“日军须于理事会所指定之日期十月十四日前完全撤出占领区,并于指定日期恢复原状。”[5]到了10月13日,日军不但没有撤兵,反而扩大侵略范围,积极进犯黑龙江省会齐齐哈尔。于是,施肇基紧急动员国联主席,召开会议继续讨论中日纠纷问题。从10月14日至10月22日,连续召开会议,中日双方围绕先撤兵还是先谈判,一直争论不休,最后在10月22日,新任国联主席白里安重申9月30日决议案,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开始并顺序进行将军队撤退至铁路区域以内,俾在规定之下次开会日期以前完全撤退。”[6]下次开会日期定在11月16日,可是到了规定时间日军不仅不撤兵,反而向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进攻。从11月17日至11月24日,国联连日开会研究日军占领东北问题。11月24日,国联行政院再次重申9月30日撤兵决议案,“防止情势扩大”[7]。日军根本不理会国联通过的撤兵案,在占领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后,反而转向进攻锦州。日军进攻锦州,威胁到各列强在华利益,于12月10日,经协商成立国联调查团。日军一面应对国联,一面积极进攻锦州。日本为了给进攻锦州寻找借口,于12月27日,致国联行政院声明书说:“匪徒①不绝活动,有完全破坏南满全部和平安全之危险。因此,日本政府已开始大规模剿匪之行动,而以锦州地区为目标”,[8]争取“匪徒”讨伐权,实际上是为出兵寻找借口。中国对此提请国联注意:“日军已向锦州进攻,并于十二月二十六日请求‘行政院主席採[采]取有效方法,督促十二月十日决议案第二项之实行。”[9]国联对此没有拿出相应措施,只是“请日本政府注意十二月十日决议案中,其中所担负避免任何行动至今情势扩大之责任。”[10]1931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向国联行政院“报告日军继续向辽河以西进攻,满洲日军之人数且继续加增”[11]的情况。1932年1月3日,日军兵不血刃地占领锦州后,国联行政院才着手筹建国联调查团,1932年1月4日,国联行政院才开始“签发委任书”[12],国联调查团的成立经过了10天,直到1月14日,“调查团委员,由行政院主席遴选,经两当事国同意后,其委员资格于一九三二年一月十四日复经行政院核准”[13],国联调查团才算正式成立。

日军占领锦州后,中国东北几乎完全被日军占领。日本敷衍国联说没有领土野心,实际上积极推进“满蒙政策”,让东北从中国独立出去,成为日本殖民地。1月21日国联在日内瓦先后召开两次会议,“一致推举李顿为委员长,并通过工作暂行程序单”[14],国联调查团第一次会议计划“调查团欧洲各国委员于二月三日由哈佛及泼莱冒斯登轮出发,美国委员于二月九日在纽约加入”[15]。在“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举行常会”[16]上,中国代表指出:“中日间情势险恶,日本海陆军已到达中国门户之上海,其地数万外国人及数十万中国人之生命财产皆生危险,数万镑之国际投资亦将受影响。”[17]日本屡次违背国联行政院出台的撤兵方案,继续在东北扩大侵略范围,锦州被日军占领后,“日军已将满洲完全占领”[18]。日本为实现既定的大陆政策,一定要抢在国联调查团到东北之前,建立伪满洲国,以此来“向调查团炫耀伪政权的所谓自主独立性,以博得调查团为伪政权的好感乃至承认”[19]。日本为了顺利建立伪满洲国,转移国联和各列强视线,再次在中国上海制造了震惊世界的“一·二八”事变。

二、“一·二八”事变后的交涉

日本阴谋制造“一·二八”事变后,日本驻国联代表说:“双方军队已在上海附郊发生冲突。”[20]当时中国东北的局势日益严重,因此“中国政府于一月二十九日依据国联盟约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五条,再向国联提出申述”[21]。国联行政院立即召开会议,国联主席保罗彭古声称:“前数日间,行政院会员除当事人外已屡有讨论。彼已拟就一宣言书,设非事变不幸又趋严重。”[22]中国代表指出:“日本藐视其在盟约下所负之责任,实属肆无忌惮,不将全部事件提交公断或法律解决,亦不守候行政院调查之有结果而迳用武力。”[23]日本代表狡辩说:“日本海军并非首先登陆。……遵照会议之决定,日军司令官命令海军登陆,遂遭中国军队之射击”[24],把“一·二八”事变原因推到中国军队身上。国联行政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上海调查委员会,第二天即1月30日,国联秘书长提议行政院会员国,在上海有正式代表者,“应即令其组织委员会,报告上海及其附近情势与事变之起因及扩展。……美国政府授权其总领事协同工作”[25]。1932年2月9日,中国代表在国联行政院会议上,针对日军在东北和上海的军事行动说:“哈尔滨已被占据。满洲现有日军七万五千人,上海附近有日兵两万五千人,军舰二十七艘,且有援兵两师已由日本启程。彼认为此种事态,不独为中国所不能忍受。”[26]日本代表面对中国代表提出的事实,还强词夺理地说:“中国代表之言论屡有过甚之处,其所言满洲日军之人数尤为矢实。”[27]

日本在上海策动“一·二八”事变,把国联注意力转移到上海,日军则在东北积极筹备伪满洲国的建立。鉴于日本的军事行动,中国新任驻日内瓦国联首席代表颜惠庆,于1932年2月12日,在日内瓦将国民政府致国联信函,亲自交给时任国联秘书处秘书长德拉蒙德,让其在国联大会上讨论。2月16日,国联十二会员国向日本单独送达紧急声请书说:“日本为九国公约签约国之一,该公约规定缔约国应尊重中国之主权独立、暨领土与行政之完整,是日本已于此最庄严之条文中承认此项责任矣。”[28]国联要求日本兑现诺言,履行维护世界和平的义务。此时已任日本外相芳泽回复说:“以武力争斗之停止完全在中国当局之掌握中,日本殊不愿有战事也。又国联以特选委员会之讨论,而替代行政院会议之讨论,殊不足法;此与盟约之精神及文义皆相背悖。故日政府认为此项讨论与国联议事程序不合。”[29]18日,中国向国联报告说:“上海中日军事长官之谈判已决裂。日本已下‘哀的美敦书,②要求中国军队于二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前完全撤退至距公共租界东北西三面各二十公里之处。如不照行,日军司令官将採[采]必要之行动。”[30]19日,颜惠庆在国联行政院会议上针对日方提出的“哀的美敦书”说:“大战之危机已迫,因日军要求中国驻在本国领土内之军队撤退,而日军仍需保持其原有之位置。”[31]日本代表反驳说:“日本屡次声明,其诉诸武力之唯一目的,在保护日侨之生命及利益。”[32]日本代表又声称:“日本无领土野心,仅希望在满洲为日人保留一活动之场所,……至于上海,日本唯一之希望在保护日侨。此项目如能完成,日兵即行撤退。”[33]中国代表答辩:“日本屡次声明在满洲无领土野心,彼甚欣慰,但昔日对于高丽,亦尝有此种声明,然高丽今已成为日本帝国之一部分。”[34]中日双方代表辩论激烈,最后国联行政院“依据盟约第十五条第九项之规定,请将中日争议,提交大会”[35]讨论处理。29日,国联行政院会议发表声明:“中日两军在上海区域内即将有大规模之敌对行为。”[36]日本代表在会议上声明:“日本政府对于上海问题之唯一目的,在于撤除公共租界及其本国人所感之急迫危险。”[37]中日两国的交涉结果,不但没能解决日军撤兵,反而日军扩大侵略范围。1932年3月1日,日本趁各国把注意力集中到上海时,在东北建立伪满洲国。

国联多次调解中日争议无效,最后依据中国申诉,提交国联大会讨论。1932年3月2日,颜惠庆“依据盟约十五条,向国联行政院提出照会。……日代表亦于今日下午向行政院送出照会,谓日本不能承认引用国联盟约第十五条为合法云云”[38]。从3月3日国联特别大会召开,至5月5日上海停战协定签订,中日两国在国联大会上针锋相对,各执己见,辩论不休。在3月3日下午的特别大会上,颜惠庆发表演说,提出四点请求:“1.请受理中日全部争端之特别大会,按照盟约之规定研究解决方法。2.请求大会尽权力所及,先促成中国领土上一切对敌行为之停止,及侵略军队之撤退,然后就行政院历次决议案之范围并本盟约之精神,和平解决中日间一切之争端。关于上海或东三省事件所採[采]之步骤,凡有侵犯中国主权,或违反国际法之普通原则,或违反中国对于第三国所负之条约义务者,当然不能视为一种解决。3.请求大会承认盟约已遭破坏。4.请求大会庄重宣告东三省、上海及中国其他地方现有之惨痛状态,中国不负任何责任。大会作此宣言后,应即开始运用道德力量,以解决并终止此次之冲突。”[39]日本驻国联首席代表松平针对颜惠庆所提要求答复说:“日军司令已于当日下午二时宣告中国如不再有对敌行为,日军即行停战。……至于满洲事件,日本政府认为不应在大会讨论。”[40]3月4日,国联大会通过讨论后,发表解决中日争端决议案,“建议由中日双方代表,以上述列强陆军、海军及文职各当局之协助,开始磋商,订立办法,此项办法,须确定战事之停止,并规定日军之撤退”[41]。日本代表佐藤(首席代表松平未到会,由佐藤代为发言)抗辩说:“日本军队已停止对敌行为,故不致再行作战。……召集会议磋商停止敌对行为之举,乃出于日本之建议。今双方司令官既已下令停战。”[42]中国代表立即反驳说:“本席阅悉决议案,并就主席之解释,本席认为第三节所称磋商,当系指停战之磋商而言,而非应在停战磋商后之所谓上海会议。”[43]3月5日上午,日本代表佐藤在大会上说:“颜代表昨日在总委员会报告三万五千日军登岸,抄袭昆山之消息,完全失实,并谓上海报纸故意造谣,所载消息多不确实,请大会注意。”[44]我国驻国联首席代表颜惠庆立即站起来答辩说:“适接行政院副院长宋子文电称:……所谓停止对敌行为全非事实。”3月8日下午会议上,中日两国代表再次发表了激烈的辩论,颜惠庆说:“日本公然援助满洲独立之运动,致有傀儡政府之产生。日军一经撤退,则此傀儡政府自然倾覆。……日本代表佐藤续起答辩,谓日本之态度已由松平向大会说明。日本採[采]取军事行动,系因迫切之危险而起,日本不欲以武力解决争端,亦无侵犯中国政治独立行政完整之意。”[45]3月11日,国联大会通过决议案:“设立十九国会员之委员会,即以大会主席为该委员会之主席,……该委员会代表大会执行职务,并受大会之监督。”[46]然后大会确立“依照一九三二年三月四日大会之决议,停止战争,及缔结协定,使上述战事切实停止,并规定日军撤退各事项。”[47]3月12日,颜惠庆通知大会说:“遵本国政府训令,接受十一日大会之决议案。”[48]十九国委员会(特别委员会)设立后,按照国联大会3月4日通过决议案,由在上海租界有特殊利益的各国官员协助进行谈判,“遂于三月十四日在上海开始进行。是日,由英国公使蓝普森、美国公使詹森、法公使韦理德、意代办齐亚诺,邀集我国外交次长郭泰祺、日公使重光葵开茶话会。当即拟定停战会议之议程草案,提请中日两国政府审核。”[49]3月17日,国联大会十九国委员会召开会议,邀请中日两国代表参加,讨论上海停战谈判问题。我国代表颜惠庆首先陈述议程草案,以及日本对于第三款之修正案,然后说如果:“单独照会涉及政治条件,与三月四日大会决议案之条款相背悖,中国政府不能承认。”[50]国联主席希孟说:“日本对于议程草案第三款所提之修正案并无重大变更,与大会决议案亦无矛盾之处,可以接受。但单独照会之内容与三月四日决议案,显有背悖。”[51]日本代表佐藤回答说:“日本所提第三款之修正案,主席以加解释,毋庸再述。”[52]从3月19日至21日,国联先召开非正式会议,然后召开谈话会,最后拟定“设立共同委员会,列入与会友邦代表为会员,以证明双方之撤退”[53]。从3月24日,特别委员会开始举行上海停战正式会议,先后召开十余次会议,就日军撤兵等条款,展开了激烈的讨论。3月28日,“十九国委员会决定召开国联全体大会”[54]。3月30日,“在上海租界有特殊利益列强陆海军及文职各当局之协助,开始磋商,议订办法,以确切停止战斗行为,并规定日军之撤退”[55]等决议案。在当天的会议上,颜惠庆说:“我国每一让步,日本辄挺进一步,遂使我国愈蒙不利。今我国政府为顾全和平起见,已决定接受决议案。”[56]日本新任国联代表长岗说:“今幸停战协定草案已议妥,日政府准备签字。”[57]5月5日,中日两国在国联的调处下,签订了上海停战协议,中日关于“一·二八”事变交涉结束。

三、伪“满洲国”建立后的交涉

日本在发动“一·二八”事变之后,就于1932年3月1日,正式扶植建立伪满洲国。此期间马占山将军为保存实力,虚与委蛇,出任伪职40天后,于4月1日出走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联合吉黑两省抗日义勇军反攻哈尔滨。笔者认为日军签订上海停战协议,一方面是国联的调处,另一方面是马占山再次通电抗日反攻哈尔滨的结果。日军为抽出部队攻打马占山和李杜,才同意签订上海停战协议。上海停战协议签订后,日军把上海日军运往哈尔滨,攻打马占山、李杜抗日部队,以确保伪满洲国的稳定。从4月中旬至8月末,马占山、李杜联合反攻哈尔滨战役,在日军强大攻势下失败。此期间,日军以为马占山被打死,以为东北抗日力量彻底消灭,于是日本国与其扶植的伪满洲国,在1932年9月15日,签订“日满议定书”,赶在《国际联盟调查团报告书》没有公布之前,正式承认伪满洲国,造成既成事实,让国联也没有办法。10月2日,《国际联盟调查团报告书》“公布世界,此项报告书计分十章,包括过去事实之叙述,及今后解决之建议”[58]。10月3日,国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因调查报告之正式发表,已有正确之答案给予吾人矣”[59]。10月4日《国际联盟调查团报告书》发表后,各国意见不一。“列强对李顿调查报告的意见是:英国有分歧,美国赞成,德国冷嘲热讽,法国反对”[60]。日本利用列强对伪满洲国的不同态度,采取了种种对策。

1932年11月21日上午,国联行政院召开审议《国际联盟调查团报告书》会议。中日代表先后发表演说。日本驻国联代表松岗洋右“以军阀之口吻,武断之态度,犀利之文字,一方面猛烈攻击中国内部之如何混乱,一方面详细表明[伪]满洲国之如何组织,……而其最注重者即请国联勿干预满洲国事”[61],顾维钧“详述中国对于东北问题之立场;复追述自明以来,迄国联调查团报告书作成止,日本侵略中国之历史的事实,历两小时之久”[62]。关于伪满洲国问题,日本“断然拒绝变更日本之立场,而以撤还代表相恐吓,中国代表则以满洲问题如不能满足解决,则排日货有益加扩大之虞”[63]。在这种僵局下,国联行政院决定把“会议延长到十一月二十八日”[64]。11月28日,国联行政院会议决定“将中日争端提交国联大会之十九国委员会”[65]处理。十九国委员会于12月1日开会,日本代表松岗洋右,以“特委会业已开会,为淆乱视听计,特将其反驳中国代表顾维钧氏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国联行政院理事会席上演说之说帖,汇交国联秘书处,请其分送各国代表”[66]。顾维钧“以松岗[洋右]之说帖,颠倒是非,特发表长约四十八页之意见书,申斥日代表之狂吠”[67]。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12月6日,“经数度会议后,乃将报告书移交国联十九国特别委员会,又经该会之正式决议,国联大会特别会议乃于十二月六日在日内瓦开幕”[68]。颜惠庆向大会提出解决中日争端办法,要求“解散[伪]满洲国政府。请国联大会公布在最短之可能时期内,按照盟约第十五条第四项所述解决争执”[69],松岗洋右向大会提出三项解决原则,要求“大会应对中国国内秩序之不安定,谋解决方法,欲求解决国联应担负实行此项解决方法的责任”[70]。会上有12个参会小国,颇能主持正义。英、法、德、意四国代表,则采取绥靖主义,助长松岗洋右态度强硬,最后“终以大会迁就暴日,未获通过”[71]。12月7日,松岗洋右表示:“日本对于中国极端忍耐,日本虽努力图谋与中国亲善,卒因中国之错误而失败。日本不欲达到今日之情势,日本所求者,仅在条约权利之尊重,及日本国民生命财产之安全而已。”[72]12月8日,中国代表郭泰祺郑重发言:“余可告大会,并告日本者:吾人绝不承认所谓‘满洲国,吾人绝不容许东三省土地被人夺取,或东三省三千万人民沦为奴隶。”[73]松岗洋右反驳说:“目前渠不愿详细言之,但前此发言人採取李顿报告书中之片语,作为反对日本论调之根据,而不统阅全文,殊欠公允。”[74]12月9日,中国外交部复电国联称:“自李顿报告书公布后,已对代表团作过极为明确的指示,除非日本放弃‘满洲国并表现和解姿态,中国不准备做任何让步。我国决心支持义勇军活动和抵抗进一步侵略。”[75]由于双方不相让步,没有交涉结果,国联特别大会转交十九国特别委员会讨论,“宣布休会”[76]。十九国特别委员会按照大会决议案,于12月12日召集会议,历时一旬,制定出“一曲徇日意之妥协案而已。国联自以为此项偏颇空洞之决议草案,不难获得日本政府之同意。熟知日本态度咆哮倔强,莫可羁绊”[77]。12月13日,十九国特别委员会决定由英、法、捷克、西班牙、瑞士等五国代表,组成中日争议和解方案起草委员会。从14日至18日,五国小组委员会连续召开会议。17日,五国小组委员会就草案征求中日意见,“今日中国代表团发言人声称,非俟日本退出满洲,不能妥协;又闻松岗洋右接阅决议案草案后,业已报告日政府,谓委员会或可接受修正提议,但此举将使此案进行益见滞延云”[78]。12月18日,中日两国都对五国小组委员会草案提出反对意见。“两国皆提出坚决反对之点。日人要求删除提及李顿报告第九、第十两章各条,中国则坚持必须在决议案内正式声明国联不承认‘满洲国”[79]。12月20日,十九国特别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五国小组委员会议案,“十九国委员会对于性质如此严重之问题,既认为有继续尽其努力之必要,故以为应将会议延期,至迟一月十六日开会”[80]。会议“规定最迟须于一九三三年一月十六日再行开会”[81]。

1933年1月16日下午4时,十九国特委会在日内瓦举行非公开会议,“事前德鲁蒙所拟之新方案,我方提出反对,小国代表,亦多表示不满,且日方亦声明不同意,因而打消”[82]。时任国联秘书长德鲁蒙所拟定的新方案实质是屈服或偏袒日本的方案,因此中国代表颜惠庆说:“中国政府绝不能接受任何不否认‘满洲国之决议案,即有妥协方案,如不得中国政府同意,则进行如趋决裂,中国政府不负其责。”[83]1月17日,日本提出“设小委员会对中日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基础是承认伪满洲国,并强调在此问题上无让步的余地”[84]。对此中国外长罗文干声明:“早应认识中日问题,已无调解余地,而即采取有效步骤,以制裁日方之暴举。”[85]在“十八日会议中,……希望日本对其余各条完全接受,当经决定予日以最后考虑之机会,定二十日继续开会”[86]。1月20日“十九特委会今日午后集议,决定向日本发出‘哀的美敦书性质之文,限期于廿四小时接受或拒绝一月十八日之建议”[87]。中国代表宣言:“上年年底提交十九国委员会之备忘录,有予以公布之必要,本代表团并以为不承认‘满洲国及不使‘满洲国继续存在之原则,应在决议草案以内,明白揭示之。”[88]1月21日,日本复文说:“如特委会坚持一月十八日之提议,则日本唯有以‘否字答之耳。”[89]外相内田同时提出:“日政府承认新国家为解决满洲问题保全远东和平之唯一方法之见解者也。”[90]十九国特委会拒绝了日本提出的新方案,“决定调解手续几已失败,……最后议定休会至星期一(1月23日)晨,再行讨论”[91]。1月23日,十九国特别委员会推举九人起草报告书,报告书重点为“日本军事行动超过合法自卫的必要范围之外,……‘满洲国非自然发生物,但原状之恢复为不可能等事”[92]。日本认为:“关于‘满洲国事之取消,盖此段文字直接攻击日本根本政策,而归罪于日本也云。”[93]内田外相于1月24日发表反对宣言:“解决[中日]纠纷始终主张李顿报告书,否认‘满洲国之独立时,则断然採退出国联之手续。若国联不蔑视日本之立场,日本为维持世界和平起见,将更热心启各国之蒙。”[94]我国驻日内瓦国联代表顾维钧驳斥内田说:“东三省乃中国之领土,日本一手改为‘满洲国又以一手与之签订条约,……而日人亦要求世界承认之。”[95]1月27日,九国委员会发表议案认为“[伪]满洲国及其非天然之产生是已。……又有人谓日本行动是否出于合法自卫之问题,已发生若干法律点,须由法学专家予以特殊之调查云”[96]。为此,日本于1月28日发表声明说,报告书草案“不论其序论、结论或历史的记述之部分,如採[采]用与李顿报告书同一意见,日本绝不能承服,尤其包含否认‘满洲国现状,否认‘满洲国之自然发生,疑惑日军自卫权,及经济绝交之正当化之四点,则日本断不能漠视之”[97]。1月31日,九国起草委员会,完成草报告书,其结论是“东三省确为中国所有,今被日本所夺,‘九一八行动不能认为合法自卫性质,中国始终遵守国联盟约,‘九一八后中国不负责任”[98]。2月1日,日本对报告书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国联撤除“否认‘满洲国之字句,如国联不能削除此字句,则再次询问国联有无修正或缓和‘否认两字之意;……如国联不认修正‘否认满洲国之字句,……则日本有退出国联之准备”[99]。2月6日,十九国特委会一致通过建议草案原则,“声明不得承认‘满洲国,因‘满洲国并未具有应得为人承认之资格也。并谓会众并应决定不得与‘满洲国合作。并建议采取美俄合作,以赞助国联建议案及‘满洲国不承认事之方案”[100]。2月8日,九国起草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建议草案大纲十一条,认定“满洲独立权系日参谋本部所手创之机关,倘无日本之武力保护,断无独立可能,华人名士仅为日人利用之工具耳,华人不服独立国。‘满洲国成立后,一切政权均操日人手中。九一八以前之中日纷争,中日两国各应负其责任,九一八以后,因中国始终取不抵抗,故中国以解除其责任矣”[101]。2月9日,十九国特委会向日本提出“日本是否承认中国在满洲之主权”[102],松冈洋右“声明日本视‘满洲国之继续存在,实为远东和平之唯一保障”[103]。2月10日,十九国特委会要求“日本回答‘满洲国之存在能否资于解决问题”。松冈对此答复说:“日本立场已屡次向国联说明,故明白答复‘是或‘否之请求,完全没必要。”[104]9人起草委员会于11日将报告书全部草就,具体要点有10项内容。其中关于伪满洲国问题,草案指出:“至于大多数之中国居民,则未赞助此种政府,并认其为供日人操纵之器具。‘满洲国于调查团完成报告书后得日本之承认,唯尚未得其他任何一国之承认。”[105]2月12日,日本对此声明:“[伪]满洲国之创设,系根据复辟运动为主体之满洲居民之自发行为,……[伪]满洲国行已成立,且诸般事业,正在向着进步发达之际,今乃将‘满洲国解体。实决不应允问题之处理与调整,故将‘满洲国置诸国际修好之圈外,断不能谓为得当也。”[106]2月13日,十九国特委会通过9人小组起草的报告书,就日军进攻热河事件发表谈话。“据谓松冈[洋右]告以热河乃满洲之一部分,张学良军队集于边界数达十五万人,危及满洲,日本为条约所束缚,须以兵力援助‘满洲国,而抵抗中国使热河脱离‘满洲国之谋。”[107]日本对九人小组报告书复文:“帝国政府并不撤回或取消‘满洲国之承认,故不承诺李顿报告书之七原则。”[108]十九国特委会鉴于日本强硬态度,于2月14日开会“先讨论日本来函,继乃草拟复函,会众旋讨论热河问题,决定通知日代表,告以时局之任何加剧,将使调解新努力之破坏”[109]。最后十九国特委会决定“国联大会定二月二十一日召集,届时将收受十九特委会之报告书,然后休会至二月二十四日,而作最后之审议云”[110]。2月21日,国联大会“正式宣布调解失败之经过”[111],日本政府发表声明:“我方不能接受大会通过的报告书,帝国政府认为日本与国联就日中纠纷事件的合作将结束。”[112]2月24日,国联特别大会“于十时四十九分继续开会,以四十二对一票,通过十九国委员会提出之报告与建议。声明反对者仅日本代表松岗[洋右]一人,惟当事国照例不计,故主席宣称此案已一致通过”[113]。会议上,“中国接受报告书。松岗[洋右]对我国进行猛烈攻击。……投票一致通过报告书。日本代表在宣布投票结果后退场”[114]。日本因为侵略中国的大陆政策不能实施而退出国联,也就结束了中日在国联的交涉。

结语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南京国民政府不积极抵抗,反而依靠国联调处,表现出“软弱性”,致使日本得寸进尺,不断扩大侵略范围,疯狂侵占中国东北全境。国联是世界帝国主义垄断联盟,国联行政院是他们瓜分世界的合法机构,不可能真正维护世界和平。当时中国是积贫积弱的国家,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帝国主义瓜分的对象。南京国民政府幻想利用各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解决日军占领中国东北问题。日本与英、法等帝国主义国家,都是国联常任理事国,瓜分中国是他们共同的利益。各帝国主义国家为了既得利益,谁也不会真正得罪对方,因此,在国联调处中日纠纷问题上,英、法,包括美国等列强大国,几乎都采取了绥靖主义政策,致使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更加疯狂,肆无忌惮,最后退出国联,使《国际联盟调查团报告书》如同一纸空文。国联调处中日纠纷失败,不仅给中国人民造成了14年苦难,也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世界各国人民带来了沉痛的灾难。历史教训是深刻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警示当今社会,牢记历史,反对绥靖主义,要有国际担当,推动人类文明社会向前发展。

注 释:

①匪徒是日军对马占山等东北抗日义勇军的蔑称。

②拉丁文“ultimatum”音译,即最后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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