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视域下村民公共精神培育路径研究

2024-06-20吴兵

村委主任 2024年1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吴兵

摘要:村民公共精神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村民公共精神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目前,我国村民公共精神培育过程中面临以下阻碍:传统伦理规范与宗族势力干扰公共精神培育;市场经济下个人主义侵蚀公共精神;公共活动次数的减少制约了公共精神的培育进度。为此,需要创造性转化传统文化、塑造村民共同体意识、政府引导等,多措并举加快村民公共精神培育进度。

关键词:乡村振兴;村民公共精神;公共活动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1-0010-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422.62 文章标识码:A

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物质文明的现代化,还是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即人的思想素质、观念和思维等方面的现代化。村民公共精神作为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培育村民公共精神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塑造村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研究乡村振兴视域下村民公共精神培育所面临的阻碍,探索培育村民公共精神的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乡村振兴视域下公共精神的内涵与意义

1.1公共精神的内涵

公共精神是指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对社会基本价值观念的认同和对公共准则的维护。公共精神既是一种伦理精神,也是一种现代化的政治素养。严格意义上讲,公共精神是现代化的产物。公民、理性、公共空间是其诞生的必要条件。其一是公民。公民有别于人民、群众等概念,映射出社会地位的平等、社会参与中的决策平等、利益分配权利平等,可以说没有公民概念就没有现代公共精神。其二是理性。理性体现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时的平和状态,区别于群众狂热压倒思考的非理性状态,是一种主动自发、独立思考的状态,是保障公共事务按照公共规则运转的必要条件。其三是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是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物理载体,也是公民进行交流、协商的重要场所,更是公民建立与他人联系与信任的重要地带,可以说无公共空间就很难有公共精神。

现代社会的出现是孕育公共精神的前提。在我国,公共精神随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而进入公共视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民众缺乏公共精神。在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和官僚权威的国家治理模式的交织作用下,公共领域被极度压缩和异化,以家庭、家族利益为核心的伦理规范成为多数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准则,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在传统社会中,常见“私”而少见“公”。这导致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公共精神难以萌芽。而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家庭或者个人为中心的原子社会结构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基于家族血缘伦理的社会结构缓慢瓦解,由此产生了广阔的公共空间。群众通过在公共空间内参与公共事务,逐渐产生了公共精神。

1.2乡村振兴视域下公共精神的意义

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实现乡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重富足,以及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需要培育村民的公共精神。可以说,村民公共精神既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内在精神支撑,也是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1]。

首先,公共精神是乡村物质文明建设的核心动能。资源集中、人员集中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必要前提。但与城市相比,乡村资源薄弱、分散且交通不便,难以满足现代产业的发展需求。培育公共精神有助于乡村实现这一前提。一方面,培育公共精神有助于群众整合自身资源,并以集体合作形式投入现代化的产业发展中,从而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公共精神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极易因资源禀赋不同而出现贫富差距,而公共精神以集体利益为考量,在利益分配中易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更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奋斗目标。

其次,培育公共精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个体角度来看,实现人的现代化,就是推进人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即推进包括人的思想观念、素质能力、行为方式、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现代化转型。在我国,人的现代化意味着个体的精神世界从家族伦理向现代文明转换,而公共精神作为现代文明的一部分,与民主、平等、法治息息相关。从集体角度来看,村民公共精神是实现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础[2]。乡村有效治理强调在政府主导下,群众规范、自主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公共精神是引导群众自主参与基层治理的思想基础,对于推动乡村治理有积极作用。培育村民公共精神是新时代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2 村民公共精神培育过程中面临的阻碍

2.1传统伦理规范与宗族势力干扰公共精神培育

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伦理规范往往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密切相关,这一传统在乡村尤为明显。村民常混淆“公共”与“私人”事务的区别,往往无意识或有意识地将公共事务视作家族内部事务来处理。这一传统极易影响公共精神的培育。一方面,村民受传统伦理规范的影响较大。这体现为村民在参与公共事务时,有时并非遵循公平公正、自由民主等原则,而是依据传统伦理中的亲疏远近、等级孝悌等行事,这样做可能会造成公共事务的处理结果偏离公共利益,而偏向私人利益。长期浸染在这种氛围中不利于形成公共精神。另一方面,近三十年来,在某些传统氛围浓郁的乡村中,以血缘关系为根基的宗族渐渐重现,他们在乡村社会治理上拥有不小的话语权,间接干扰了公共精神的培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全国大部分地区都经历了土地改革,再加上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乡村基层的宗族势力几乎被消除殆尽。但随着改革开放,乡村治理从单一的政府管理逐渐走向自主、自治,客观上给宗族势力提供了发展空间。在某些地区,家族俨然已成为基层自治中不容忽视的力量,可能会干扰公共精神的培育。民主平等所依赖的社会结构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基础的,显然以家族为单位的宗族势力的重现会挤压这种社会结构,间接影响公共精神的培育。

2.2市场经济下个人主义侵蚀公共精神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党和国家掌管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事务。改革开放后,村民的生产、生活逐渐趋于自主,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变,村民思想也发生了转变,以个人利益和偏好为核心的“个人主义”出现,集体主义渐渐弱化。部分村民在参与公共事务过程中只重视个人利益而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3]。例如,在村民选举中,对投票结果的不屑一顾;对未涉及切身利益的村民事务毫不关心,抑或是不愿参与修路、架桥等集体活动,均不利于公共精神的培育。

2.3公共活动次数的减少制约了培育公共精神的进度

公共活动是培育公共精神的重要载体。而随着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公共活动次数也急剧减少。第一,集体生产活动的急剧减少。改革开放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推广,原来集体劳动中培养出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情感也随之削弱。第二,市场化和科技手段的进步降低了邻里间生产互助的频率。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生产力的不发达和市场经济的尚不成熟,单个家庭无法完全依靠自己完成生产活动,需要邻里间的互助。在互助过程中,邻里间建立了情感联系,增进了交流与信任,这种互助是建立公共精神的良好基础。而随着农业生产的半机械化推进和市场经济的成熟,邻里间的互助频率大幅降低,甚至生产中的“人情往来”成为一种负担。第三,村民文化消费和情感沟通方式的转变进一步降低了村民对公共活动的需求。过去由于乡村文化产品的匮乏,村民的文化娱乐活动往往来自于公共活动,如过年看戏、舞狮子、端午赛龙舟等集体活动,村民的邻里关系相对紧密,村民间联系较多。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村民的文化娱乐需求大部分可以通过电视、手机、电脑等满足,不再依赖于公共活动。村民间情感交流也不再限于邻里,交流范围逐步扩大,也就减少了邻里间的互动。以上种种都使当今的乡村邻里关系逐渐趋于淡漠,甚至逐渐向冷漠的市民关系转化,阻碍了公共精神的培育。

3 乡村振兴视域下村民公共精神的培育路径

3.1以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培育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是乡村传统文化向现代化转型的必然产物,是与现代化社会相对应的上层建筑。公共精神作为上层建筑,其孕育和发展自然会受到各国文化历史传统的影响,忽视或轻视此影响不利于公共精神的扎根和培育。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如何在本国传统的文化氛围中培育公共精神。中华传统文化中存在许多公共性的文化资源,可对这些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以此培育公共精神。具体来说,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就是将传统文化中富有公共精神的文化精髓,如爱国、忠义、礼让、诚信、公正、友善、法制等,转化为现代化语境下的精神内容,使之成为培育公共精神的重要素材[4]。此措施有以下优势:一是便于培育与推广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现代化的产物,而乡村文化氛围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因此要想短期内使群众脱离传统文化,塑造新的观念,难度极大。创新性转化后的传统文化与公共精神的结合,能够使群众对其更有亲切感,便于群众理解,推进公共精神的培育进度。二是便于公共精神的落地实践。公共精神的践行离不开和谐有序的文化氛围,若公共精神与周遭的文化氛围不一致或存在冲突,则较难落地,而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可以为公共精神提供与之相契合的文化氛围,便于其被周围人认可及践行。

3.2塑造村民共同体意识

公共精神的本质是公民主动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其核心是使公民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对于村民而言,则是塑造村民共同体意识,即村民认同其作为乡村的一份子,理解乡村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将维护乡村共同体利益看作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觉主动地参与公共事务[5]。为此,各地需要让村民摆脱传统家族利益观念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理念,着力塑造村民共同体意识。具体可从三方面塑造:一是构建乡村宣传体系,传播乡村共同体理念。可利用村头标语、文化下乡、文艺宣传、村民大会等渠道,传播乡村共同体理念。二是多举办公共活动,在活动中塑造村民共同体意识,培育公共精神。各地可根据地方特色和优势举办文体活动,如篮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桥牌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推广集体性的生产合作模式,如农村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在活动中,增强村民间的信任感,增近情感联系,使村民树立规则意识,培养村民的公共精神。三是发挥乡贤的力量。乡贤是指乡村中具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致富带头人或者村民代表,其对普通村民的思想和行为有一定影响力。为此,可发挥乡贤的力量,使其成为公共精神的宣传者,成为村民参与公共活动的引导者,让他们成为塑造村民乡村共同体意识的助力者。

3.3政府引导培育公共精神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政府对于村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有很大的影响力。与此同时,一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乡村自治效果有待提升。为此,可借助政府引导功能来培育村民公共精神。一方面,通过政府引导提升乡村自治成效。具体来说,加强乡镇级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和督促,使村民积极参与到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务决策、村务监督中去,同时避免乡村自治中可能出现的行政化倾向和贪污腐败等现象,使村民自治成为塑造村民公共精神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提升基层公务人员和村干部的形象和服务能力。基层公务人员和村干部是村民感受和学习公共精神的直接渠道,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塑造村民公共精神有直接影响。若基层公务人员和村干部在基层公共服务中坚持友善、平等、民主等原则,尊重村民的主体性地位,自然有利于塑造平等、民主的乡村治理氛围,加快公共精神的培育进度。相反,如果基层公务人员和村干部在基层治理和服务过程中,出现命令式或行政化倾向,不仅会影响村民体验感,甚至可能会造成村民对公共事务出现厌恶情绪,损害村民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导致村民对公共事务的淡漠。为此,需提升基层公务人员和村干部的形象和服务能力,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公共服务培训,设立回访机制,建立反馈机制和平台,督促基层人员树立正确的公共服务意识,以良好的态度和贴心的服务,为村民营造平等、民主和法治的乡村治理氛围,激发村民主人翁精神,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公共事务。

4 结束语

乡村振兴视域下,培育村民公共精神要根据地方实际和文化传统,因势利导,实现村民思想观念向现代的转变。同时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背景,以公共活动为契机,塑造村民共同体意识;以政府引导为引领,培育村民公共精神。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精神作为现代化的产物,与社会现代化转型密切相关。培育村民公共精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把握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培育村民公共精神之间的实践关系,以系统化视角优化培育路径,加快村民公共精神培育步伐。

参考文献:

[1]凌烨丽,李浩昇.农民公共精神的流变及乡村振兴视域下的重塑[J].宁夏社会科学,2019(04):132-140.

[2]祝丽生.乡村振兴视阈下现代公共精神之塑造[J].行政与法,2021(05):73-80.

[3]王慧斌,董江爱.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公共精神的培育路径研究[J].社会科学论坛,2020(01):107-114.

[4]凌烨丽,李浩异.农民公共精神的流变及乡村振兴视域下的重塑[J].宁夏社会科学,2019(04):132-140.

[5]唐萍,范玉洁.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民公共精神现状及其培育路径[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41(04):45-53.

猜你喜欢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美丽乡村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素质提升研究
乡村振兴:从衰落走向复兴的战略选择
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思维
基层党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思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抓手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破题寻路
民建贵州省委携手中天金融集团推进“乡村振兴”贵州赫章县结构乡“扶志扶心扶智”项目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