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的融合与发展
2024-06-19沈子琴
沈子琴
【摘 要】 文章探讨了在新时代背景下的职业教育改革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的融合与发展问题。首先阐述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融合发展的意义,然后分析了当两者融合时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培养模式、完善制度体系等的对策建议,这些建议旨在为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的深度融合提供参考。
【关键词】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人才培养体系;岗课赛证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融合发展的意义
(一)有利于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职业活动和技能为导向,以职业标准为基础,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了明确目标和方向。将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可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促进教学与生产劳动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注重考查实践技能,推动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使教育更贴近生产实际,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有利于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标准和评价体系,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客观依据。将其融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可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更符合职业需求。此外,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做中学、学中做”,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通过技能考核和认定,可客观评价学生的职业能力,激发其提升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的动力,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有利于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立交桥”。将其与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相衔接,建立多样化成长通道,可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一方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与学历教育相融通,实现证书互认,方便技能人才继续深造。另一方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以作为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为企业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等提供参考标准,推动校企合作开展培训,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学习——工作——再学习”的良性循环发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的融合,有助于教育供给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的贯通衔接。这不仅促进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加速了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的全面发展,为人力资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撑,对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意义重大。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与人才培养目标不完全匹配
首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的制定由多个主体参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对职业技能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然而,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往往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身定位的影响,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导致认定标准与培养目标不够匹配。
其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侧重考查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这就要求职业院校除了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外,还需关注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以免造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在内涵和外延上的差异错位。
再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基于职业活动和实践需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而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受条件和资源限制,难以即时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最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的更新速度常常滞后于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业态的发展,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周期也较长,两者在市场动态匹配和内容改进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过程的衔接不够紧密
首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课程体系的对接尚不够密切。当前,一些职业院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未充分考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需求,导致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脱节,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缺乏紧密结合,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难以满足认定标准。
其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实践教学环节的融合尚待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侧重考查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然而目前职业院校的实践教学存在针对性不足、与职业标准结合不密切等问题,实训条件与实际职业情境差距较大,学生所学技能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低,从而影响了认定的有效实施。
再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第三方评价的衔接不够顺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要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但目前院校与评价机构的合作尚不够深入,缺乏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学生参与认定的组织管理和考务安排也不够规范,影响了认定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最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学生职业发展的衔接尚需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和发展至关重要,但当前学校尚未充分将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缺乏系统的职业生涯教育和指导,使得学生对认定的认识和参与度不高,影响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促进学生职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运用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首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结合还不够紧密。职业院校应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纳入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科学地评估和反馈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同时,需要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在院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应用,以更好地引导和促进人才培养。
其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学生毕业认证的衔接还不够顺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应与学生毕业认证衔接,充分体现学生职业能力。目前,许多职业院校尚未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作为学生毕业认证的重要参考,需要建立健全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互认机制,以增加学生就业机会和社会认可度。
再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人才评价使用的联动还不够紧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应与企业的人才评价紧密联动,以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匹配。尽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用人单位选拔和使用人才提供了依据,但企业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认可度和使用率仍不高,需要加强院校与企业间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结果共享和互认机制。
最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人才培养激励的联系还不够密切。职业院校应加强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中的应用,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等有效衔接。当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方面的作用有待加强,需要更密切地与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相结合,以提高激励效果。
三、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国家标准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国家标准,是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建议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和财政等部门,充分听取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等方面的建议,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国家总体方案。这一方案应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认定标准、评价办法和管理制度等重大问题,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首先,夯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基础,完善国家标准。加快建立健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依托行业协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联合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科学制定各行业各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明确职业工作内容、技能要求、评价规范等,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其次,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合理确定院校、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权责边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最后,强化试点引领,增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示范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探索创新机制和实施路径,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促进全国范围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创新培养模式,深化“岗课赛证”融通
首先,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为引领,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职业院校应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为依据,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人才专业培养方案,明确人才培养定位、规格标准和培养路径。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内容和要求有机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实现培养目标与职业标准的紧密对接。
其次,以课程教学改革为抓手,推动“岗课赛证”深度融合。职业院校应系统开发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优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结构,推行工学结合、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将其与课程教学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结合,促进“教、学、赛、练、证”的融会贯通。
再次,以建设实践教学基地为目标,夯实技能培养基础。职业院校应加大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强化实训教学的软硬件保障,开发真实生产环境下的实训项目,创设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适应的实践教学环境。引企入教,合作共建高水平实训中心,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融入实训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建设一支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推进“岗课赛证”融通提供师资保障。
最后,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构建多元协同培养格局。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长效机制,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开发课程资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建立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院校共施的多元协同培养格局,为“岗课赛证”融通提供机制保障,形成职业技能培养的工作合力。
(三)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健全政策法规,为行业企业参与提供制度支撑。政府应制定并出台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的政策文件,明确行业企业的权利义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其在标准制定、课程开发、师资培训、实习实训等方面深度参与。同时,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行业企业参与提供法治保障,从而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其次,创新合作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常态化参与人才培养。高职院校应探索建立行业企业与院校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创新机制,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模式,以实现校企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同时,行业协会应建立健全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纳入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引导员工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最后,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行业企业参与的规范性。行业协会应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的过程管理制度,以规范参与流程、加强过程监控、完善绩效评估为重点,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的规范化水平。
四、结语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人才培养体系的融合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行业、企业以及院校等多方的共同协同发力。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才能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嵌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这样的努力将会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术技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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