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与对策
2024-06-19党增青乔慧芳
党增青 乔慧芳
摘 要: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三品一标”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与申报为重点,狠抓农业品牌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品牌结构不均衡等问题和不足,需要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质量监管,深化正向宣传。
关键词: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对策
农产品品牌泛指经农业农村部或其指定部门认证、登记并颁发证书的农产品标识。目前主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5种。
品牌化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是传承农耕文化、发挥区位优势、壮大产业集群和提升农产品品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内容。2005年原农业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2018年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多次强调农业品牌打造和质量兴农。2024年《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近年来,开封市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守正创新、强基补短,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三品一标”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与申报为重点,狠抓农业品牌建设,对促进当地乡村产业振兴、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开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
(一)优势产业初具规模
开封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2022年全市耕地面积389 250公顷,农作物播种面积873 560公顷,其中粮食527 500公顷、花生106 130公顷、蔬菜182 710公顷。开封市花生、蔬菜、瓜果产量分别占河南省的8.5%、9.8%和14%。杞县大蒜种植面积、总产量均居全国县域第一位。兰考县“湖羊—蜜瓜”、杞县“大蒜”、祥符区“花生”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通许县“菊花”、尉氏县“食用菌”、尉氏县“优质小麦”3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批新型农业发展载体加快建设。截至2023年年底,已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集群1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2个、市级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3 61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40个。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开封市重视品牌打造,突出绿色、生态特色,积极申请“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商标注册,重点打造了蜜瓜、大蒜、花生、菊花、小麦等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杞县大蒜、兰考蜜瓜成功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开封菊花、通许小麦、尉氏桃等109个农产品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品牌农产品的数量在全省历年来的排名中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截至2023年年底,开封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25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0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4个,品牌农产品总数和县区均值继续保持河南省领先地位(2019—2022年排名如表1所示)。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数量及全省排名
第一,无公害农产品。2001年4月,原农业部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22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再规定“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自2022年9月24日起农业农村部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受理。开封市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始于2003年,终于2019年,在此期间全市共有355个农产品取得了无公害认证。第一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于2004年取得,最后一个证书于2021年11月12日失效。
第二,绿色食品。1993年原农业部颁布《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有了规范性文件。开封市的绿色食品培育与申报工作起步于21世纪初,2001年开封市一见钟情花生饮品有限公司取得全市第一个绿色食品证书并按期复查换证至今;2016年开封市迎来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热潮,2017年共有6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之后每年均有新增,2018年新增66个、2019年新增59个、2020年新增86个、2021年新增67个、2022年新增10个、2023年新增45个。
第三,有机农产品。我国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社会第三方认证。目前全国共有20家以上有机产品认证公司。农业农村部重点关注和政策扶持的是由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认证的有机农产品。截至2023年年底,开封市仅有2个农产品(大米、车厘子)获得过中绿华夏的有机农产品认证,但最终因平原地区大的气候环境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在2022年前后相继放弃了复查换证。目前,河南省有效期内的有机农产品共有23个,其中信阳市14个、焦作市5个、洛阳市3个、漯河市1个,包括开封市在内的其他14个省辖市的有机农产品数量均为0。
第四,农产品地理标志。自2008年2月1日《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至2021年年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由原农业部和农业农村部负责,2021年之后农业农村部不再负责此项工作。开封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工作始于2008年,2009年取得第一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开封西瓜。截至2023年年底,开封市成功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0个,分别为:开封西瓜、开封菊花、杞县大蒜、开封县花生、兰考蜜瓜、兰考红薯、通许小麦、尉氏桃、兰考花生、尉氏小麦。就数量而论,开封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位居全省第7名,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匹配,数量相对较少。
第五,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018年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决定在原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开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工作,并于2019年发布了改革更新后的第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开封市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登记申报工作始于2018年。截至2023年年底,开封市共成功申报36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位居全省第7名。
(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2019年之前,开封市没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20年河南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全年力争新增1 000个绿色食品、50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兰考、杞县、通许、尉氏和祥符区5个县区当年提出了创建申请,并于年底全部获批。2022年年底,5个基地全部通过专家组验收。就基地个数而论,两年内实现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由“零突破”到5大农业县区“全覆盖”的跨越,成为河南省首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在主要农业县(区)全覆盖的省辖市之一。
二、开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联动机制
成立加快推进绿色食品发展领导小组,以品牌创建和申报规范文件为依据,加强技术服务、指导与协调,提高工作效能;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大力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的基础上,同时加大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等工作力度,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出台激励政策
2017年,开封市进一步加大了对品牌农产品持证主体的奖补力度,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奖励补贴由2007年的0.3万元、1.5万元、2万元分别提升为0.5万元、5万元、10万元,并增加了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奖励,标准为10万元/个,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农产品培育和申报的积极性。
(三)争取项目支持
自2019年农业农村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程项目”以来,开封市已成功争取到了“杞县大蒜”“兰考蜜瓜”“开封县花生”“兰考红薯”“通许小麦”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程项目。地标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绿色食品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申报,助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开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
耕地面积和种植养殖习惯大致相当的县区之间、大小县区之间,在品牌农产品的数量和发展势头方面有较大差距。如兰考县的品牌农产品数量遥遥领先,在河南省县级排名中稳居第一,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品牌农产品认证破百县。5个市辖区与兰考县的差距较大,除龙亭区(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外,其余3个市辖区的品牌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其中有2个区的品牌农产品数量至今为零。
(二)品牌结构不均衡
一是绿色食品的数量独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数量增长缓慢,有效期内的有机农产品的数量倒退为零。二是绿色食品中初级农产品偏多,精深加工产品偏少;种植业比重较大,畜禽和水产品比重偏小。已获证的340个绿色食品中,加工品仅有65个,占比不足20%;畜禽类仅1个,占比不足1%;水产品3个,占比不足1%。
(三)到期续展率较低
除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长期外,其余的产品品牌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产品证书临近有效期面临续展,以绿色食品为例,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获证绿色食品分别为7个、69个、59个、86个,各年度获证产品三年有效期到期后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续展率分别为100%、59%、66%和51%。如不包含兰考县,其余县区的绿色食品续展率会更低,除2020年度的续展率为100%外,之后连续三年的续展率分别仅为20%、50%、16%。
(四)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引领作用不够
开封市目前共有3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成功申报绿色食品的仅1个,绿色食品企业占比33.3%。4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除去12个从事家具、制药等不具备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的企业,其他28个有条件的企业中仅有9个成功申报,绿色食品企业占比32%。30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中除去3家从事农机服务等不具备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其他27家具备申报条件并成功申报的仅8家,绿色食品企业占比30%;40家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中除去1家从事技术服务不具备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其他39家具备申报条件并成功申报的仅18家,绿色食品企业占比46%。
四、开封市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发展质量
保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克服因事业单位改革带来的机构整合、人员分流等短期内的不利因素的影响,尽快建立健全市县级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机构的人员队伍,明确业务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充实人员力量,并推动工作机构向基层延伸。开展好对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名特优新农产品跟踪管理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品牌认证方面,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发展理念,在鼓励种植业初级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按照“提高门槛、强化服务、加强引导”的工作理念和要求,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食品,发挥其在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产品销售方面,积极引导和鼓励建设品牌农产品专业营销体系,开设品牌农产品专营店或商超专柜,支持乡村创建网店、直播带货等线上销售渠道,积极引导品牌农产品生产企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和“河南省绿色食品家园”扩大销售范围。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奖补政策
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机构应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力争使财政部门适度增加农产品品牌发展预算资金。应积极建立并兑现针对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奖补政策,加大对新获证和复查换证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持证主体的奖补力度,不断提高各类主体发展品牌农产品的积极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力争把发展品牌农产品建设情况纳入农业工程项目评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评定等活动的量化考核范围,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强化质量监管,维护品牌形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品牌农产品质量监管,深入推进河南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绿剑行动”和标志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生产企业的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的使用、贮藏场所、包装标识等内容进行检查,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强化淘汰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用标规范,切实维护品牌农产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四)深化正向宣传,提升品牌形象
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品牌农产品的发展理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品牌农产品的认可和消费积极性。积极组织辖区内品牌农产品亮相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高规格展会。积极利用每年的“春风万里,绿色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机会开展品牌农产品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拓宽品牌农产品的营销渠道,讲好品牌故事,传递品牌价值,树立品牌形象,全方位提升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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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