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困境与对策研究
2024-06-17刘小萌
摘要: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的今天,积极老龄化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之一,要想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经济活动参与是必不可少的。文章以农村老年人社会参与为基石,在对社会参与中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以少数民族地区云南省维摩彝族乡白沙坡村和塘房村为研究案例,采用入户访谈的方法,记录了白沙坡村和塘房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现状,深入分析白沙坡村和塘房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面临的问题及成因,探索出促进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困境与对策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2-0015-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669 文章标识码:A
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呈现负增长,这意味着中国老龄化现象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人口老龄化都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不仅影响经济增长和创新能力,也加大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压力。我国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现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也呈现出新特质、新局势。
因此,本文对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理论及主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探讨,旨在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体系,以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1 关于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文献综述
在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方面,现有文献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概念界定不一,维度多、范围广,缺乏统一标准。杨传宗(2000)[1]认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内容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活动,参与家务劳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参与社会人际交往、旅游活动和在家庭范围内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王莉莉(2011)[2]把老年人社会参与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有报酬的,一种是无报酬的,也就是公益和非公益两种。袁文全、王志鑫(2021)[3]认为老年人社会参与主要是进行一些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会活动。
在推动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主要途径方面,首先转变老年人自身理念。杨华、项莹(2014)[4]认为老年人要改变等、靠、要的传统养老观念,不能仅靠子女来赡养,应当尽可能走出自己的“舒适圈”,在身体力行的情况下,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实现个人价值;其次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认可度。应加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优势宣传,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及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认知度,努力营造有益于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文化氛围。吴玉韶、赵新阳(2022)[5]认为突出老年人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包容性要求,营造老年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倡导建设代际和谐社会文化,为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创造条件;最后,杨传宗(2000)[1]认为通过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实现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社会要为老年人在业、再就业及从事公益活动制定较为合理、宽松的政策。建立和完善鼓励老年人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的具体政策。
综合相关研究,本文认为只要有以下两个要素构成的活动就能界定为老年人经济参与,其一是老年人所进行的活动与社会有相互交流互动,其二是老年人在进行该项社会活动时有报酬支付,报酬形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
2 白沙坡村和塘房村的基本情况
白沙坡村是维摩乡长岭街村的一个自然村,是典型的彝族聚居的自然村。白沙坡村地处维摩乡东南面,总人口913人,全部为彝族,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41人,其中60岁到75岁的老年人有107人,8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人。该村保留了大量彝族文化特色,乡土气息浓厚,村内有擅长彝绣的老年人。白沙坡村是砚山县第一批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云南省十大刺绣名村、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村。
塘房村位于维摩乡维摩村,是少数民族彝族、苗族、壮族混居的自然村,地处维摩乡东面,总人口1 222人,劳动力539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88人,其中60岁到75岁的老年人有51人,75岁到85岁的老年人有22人,8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5人。塘房村少数民族聚居,民风淳朴,民族文化保留完整,有火把节、采花山、草马节等节日。
3 云南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现状
文章通过走访白沙坡村小组及塘房村小组的相关领导、60岁以上的老年人、非遗传承人得以调研结果。
3.1“赶街子”
“赶街子”为当地的方言,意思是“赶集”,周三是当地的赶集日,周围村子的人都会到维摩村来赶集,塘房村也有村民到集市摆摊,其中老年人有20个左右,通常售卖百货、食品和服饰。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多村子都有超市、商店,村民也可以选择网上购物,导致集市上的小摊生意不景气,老年人当日收入只能达到百元左右,和以前相比大大降低。平时不是赶集日的日子里这些老年人通常到离当地26km远的砚山县乘坐公共交通进货。
塘房村村民唐奶奶说:“我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现在72岁,摆摊也是摆了将近50年,以前是卖三合饼、包子,一直到后面时兴卖百货才改卖百货的,起初生意还是不错的,就是近七八年,村子的超市越开越多,其他村子的人就很少来街上买东西了,年轻人更是少之又少。现在依旧还坚持周三摆摊,一方面是觉得自己的身体还能行,另一方面也想发挥余力减轻家庭负担。”
3.2老年人打零工
给种粮大户或是收购粮食作物的个体户打零工是老年人参与经济活动的另一方式。每到农作物收获季节,塘房村的老年人就会受雇从事采摘黄金油桃、辣椒、三七等工作,每日工作时长不到9小时,每日收入与采摘能力成正比。以摘辣椒为例,技术熟练一点的老人一天可以获得120元到150元不等的收入,收入日结。
塘房村村民65岁的刘奶奶说:“打这种零工打了四五年了,通常就是老板要人了我就去,自己家的地被承包出去了,子女也在城里住,我不习惯住城里平时闲着就去帮老板摘辣椒,早上七八点去晚上五六点就回家了,每天有一百多的工钱,够我日常支出。到丰收的时候老板还是喜欢叫他认识的老年人去帮忙,年轻的也有,老板人还是不错,也不会拖欠工资。”
3.3老年人舞团
老年人舞团是老年人通过上网学习舞蹈,线下自发组织人员进行表演的舞蹈团体。塘房村老年人舞团一共有12人,大都是60岁到70岁的老年人,每到节日,如重阳节、妇女节、火把节,老年协会就会邀请舞团进行表演,有时会支付少许报酬,有时则是公益性质的演出。舞团最初组建的目的是为当地老年人提供娱乐活动,随着成员舞蹈水平的提高,舞团的表演能力也获得广泛认可,村里甚至是县里便会邀请老年人舞团为大型活动表演舞蹈,参与者年龄在55岁到72岁间。
塘房村老年人舞团成员唐奶奶今年72岁,她说:“舞团组建了四五年,我是一直都在舞团跳舞的,起初大家都是为了能在一起玩才组建的舞团,没想到后面就有人叫去表演,这也挺好的,又能跳舞还能到别的地方去玩,有时偶尔也有点报酬,更多的是人家包饭。不过我也满足了,毕竟现在这个年纪了,平时还能做些自己喜欢的事也是挺满足了。”
3.4白沙坡彝绣
维摩彝族乡白沙坡村于2012年4月成立云南华韵白沙坡刺绣文创非遗工坊,工坊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彝族刺绣”为主要传承项目。创建初期,老年人占工坊员工的大部分,占比高达55%,且多产出的是背带上大图案刺绣,老年绣娘能够胜任,一天完成两个可以获得15元到35元不等的报酬。公司转型之后,开始绣比较小的图案,老年绣娘难以继续从事刺绣活动而逐渐退出,公司老年人所占比例有所减少。
62岁的绣娘张奶奶说:“刺绣好几十年了,从还是小姑娘时候就开始学习刺绣,当时公司办起来的时候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的,一方面自己喜欢刺绣,另一方面也能赚点钱维持一下生计,现在做什么都不好做,自己还有点手艺可以发挥一下。反正平时不忙的时候就可以绣一绣,不耽搁自己的时间。”
4 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存在的问题
4.1老年人文化素质偏低
综上所述,老年人进行的经济参与活动主要还是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白沙坡村老年人主要进行的经济活动是彝绣,老年人只负责最基础的刺绣环节,但其所绣绣品并不符合时代潮流,更多是符合传统审美的刺绣。与白沙坡村老年人有相同情况的塘房村,该村老年人在经济活动参与方面多是采摘,产业的运作、销售几乎看不到老年人的身影。由此说明这两个村的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偏低,只能从事最基础的工作或体力劳动。
4.2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动力不足
在白沙坡彝绣产业中,加入彝绣公司的绣娘不论什么年纪都需要接受公司提供的免费培训,但是这种培训对于彝绣公司来说也是一项开支。据了解,该彝绣公司是创始人凭借自身力量一步步建设起来的,这就意味着创始人会尽力控制公司日常支出,人力支出会随之缩水,从而降低绣娘工资,而绣娘也不愿意为了微薄的工资而参与经济活动,因此老年人进行经济活动参与的自身动力不足。在制度方面,塘房村的老年人在进行产业中的经济活动参与时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都是依靠着农村中的“人情”“熟人”支撑起来的,制定保障的缺失也极大削弱了老年人参与经济活动的热情。
5 云南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相关对策
5.1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
经调查了解,两个村的老年协会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多是给老年人提供娱乐活动,且活动比较单一。老年协会是一个保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互助组织,应通过增设老年协会的内部管理人员以帮助老年协会运营起来,通过老年协会管理的正规化,增加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机会,促使老年人人力资源能够充分发挥其最大作用。
5.2重视老年人教育
应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进行针对性教育。例如,针对营养与保健、音乐与舞蹈、手工与园艺、文化知识、职业训练,以及对退休生活的适应等开设课程,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积极与现代社会接轨,实现老人和社会的共同发展。另外,还要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认同度,得到家庭、社区和整个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创设出良好的社会互动环境以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4]。
5.3制定相关政策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
制定社会参与相关政策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一方面可以通过表扬表彰、减轻税收等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给予帮助,举办相关社会参与活动,为老人提供社会参与机会,缓解部分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立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合理地位,给予老年人社会参与应有的地位和法律保障,确保老年人在社会参与过程得到保护。
在农村,老年人进行的社会参与大多是经济参与。老年人在进行经济参与时发挥的作用有以下几点。首先,由于他们当中有些人年轻时就在从事同类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当他们进行一些技术型活动时就显得游刃有余,甚至还可以传授经验给年轻一代。其次,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老年人占农民群体的绝大多数。他们从小生活在农村这片土地上,更热爱、更熟悉这片土地,对于文化的认同感也是极强的。最后,老年人的经济参与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接触到的是现代思想理念,改变的可能是他们看待世界的角度。因此积极鼓励、保障老年人进行经济参与活动有利于推动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
6 结束语
当前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农村老龄化程度已经远高于城镇老龄化,提高和保证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实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举措。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经济参与权利,是个人、家庭、社区、企业和社会等各个主体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宗传.再论老年人口的社会参与[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53(01):61-65.
[2]王莉莉.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理论、实证与政策研究综述[J].人口与发展,2011,17(03):35-43.
[3]袁文全,王志鑫.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法权建构及制度回应——基于积极老龄化框架的分析[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61(04):26-35+234.
[4]杨华,项莹.浙江农村老年人社会参与影响因素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14(11):147-152+160.
[5]吴玉韶,赵新阳.推动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解读[J].行政管理改革,2022(04):9-14.
作者简介:刘小萌(1999—),女,汉族,云南砚山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农业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