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助力湖南省常德市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
2024-06-17张韵
张韵
摘要:乡镇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文章对其发展状况进行剖析,以突破发展瓶颈,助力其更好地融入新的经济环境和新常态。同时,对财政、金融和企业的相互配合关系进行研究,旨在促进乡镇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财政;对策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2-0170-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276.3 文章标识码:A
湖南省常德市加大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及监管力度,以保证地方政府的决策落实。要使乡镇中小微企业能更快、更主动地理解这一方针,就需要保证小微企业在与财政、金融相适应的同时,又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支持乡镇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坚持以下基本原理。第一,协调性,指乡镇中小微企业和金融要协调发展;第二,要坚持市场化,采取以市场为主要导向的筹资模式;第三,结构性原理,有效组合多种融资方式;第四,坚持可持续发展;第五,发挥金融导向功能,以多种方式进行筹资;第六,国家应该增加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投入,积极为乡镇中小微企业分担风险;第七,坚定不移地支持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全面改革和全方位考察现有的财政和金融体制,同时积极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此外,为满足我国乡镇中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必须积极探讨新型融资方式。唯有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才能助力我国乡镇中小微企业更好发展,推动常德金融业的良性发展。根据调查掌握的常德地区乡镇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分析、总结国内外经验,在以上扶持原则和发展重点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1]。
1 主动履行金融功能,聚焦高质量发展
要从改善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扶持手段和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方面入手,促进常德乡镇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1.1调整与优化支撑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新兴产业
首先,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在此基础上,从发展产业链角度出发,对我国传统主导产业进行产品、工艺、设备等的改造,使之向更宽、更广的方向发展,实现“二次创业”。与此同时,要把产业链提升推广到全产业和各产业的分部,使之与一二三产业深度结合,形成联系广泛、密集互动、深度融合的产业集群。其次,要加大对战略新兴工业的支持力度,如扶持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培养“潜力股”“成长型”企业。再次,推广乡镇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成功经验,对我国实施产业集聚发展策略、实现产业集聚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加速开发区的转变和升级,发展现代化工业园区。加强对新兴产业及重大产业的配套建设完善,提升区域承载力。在此基础上,加快园区内合作团队和技术团队组建,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做好准备。另外,在高科技开发区、工业园内建立自己的信贷担保组织,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通过这种方式,园区、高新区能更好地服务中小微型企业,最大限度发挥各种市场组织的作用。总之,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战略新型产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国家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2支持外向型乡镇中小微企业发展
首先,要引导乡镇中小微企业主动“走出去”,并建立综合贸易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外贸政策咨询、市场调研、贸易流程指导等服务,充分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其次,筛选一批乡镇中小微企业,组建一支高水平贸易团队。借助阿里巴巴平台,借鉴、汲取其专业销售经验,培育、拓宽出口海外销售市场,促进乡镇中小微企业在贸易领域的发展。
1.3支持乡镇中小微企业开展多元化商业模式
探索网上开店,借助淘宝和京东等电商平台积极开展业务。也可以引入直播营销模式及相关人才,积极学习北上广深杭等地的成功经验,助力乡镇中小微企业发展。
1.4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
国家高度重视乡镇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并设立了专项基金,已成为我国乡镇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式。同时,要使资金真正用于乡镇中小微企业,防止资金被挤占和挪用现象发生,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要求相关部门完善财政管理体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避免资源浪费。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基金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审计、检查工作,保证基金使用符合规定。
增强社会对乡镇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任度,核心在公开和透明。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资金把控及监管要求相对较低,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规章制度的改革力度,保障乡镇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取财政扶持基金。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地方各部门和全社会成员的监督优势。财务部门统筹大局,对支出计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管,做好资金的运用评价等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开展合作。此外,实施业绩管理办法。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来的规划等,从生产设计水平、经济价值等多角度出发,对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价,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与此同时,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增进社会各界对其使用的具体用途、期限和成效等的了解与熟悉。这将提高民众对政府工作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微型和中型企业的发展。另外,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资金运用,以真实、准确、完整为原则,做好详尽记录,并引导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各部门要对基金运行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及时纠正不足之处,保证基金合法、有效运行。
总之,国家设立乡镇中小微企业专项基金,各级政府部门应保证其不被挤占和挪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实现资金公开透明化,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这样才能更好地使国家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扶持落到实处,从而推动其长远发展。
2 实施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税费减免措施
2.1减免增值税额
做好增值税优惠工作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持续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难度,拓宽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覆盖面,减轻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负担,为乡镇中小微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其次,为了缩减两种类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差异,可以把小规模纳税人的固定税率改为浮动税率,这有利于增强两种类型纳税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乡镇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再次,针对乡镇中小微企业中的部分特殊产业,延长“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配套优惠期限。最后,乡镇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程,在此期间,政府可以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适度放宽[2]。
2.2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不仅是一项主要税收来源,同时也是减税降费的一个主要税种。当前,我国正处于进行经济转轨的关键阶段,为了推动乡镇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减税税收优惠必不可少。乡镇中小微企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此同时,创新创业离不开资金支撑。因此,应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乡镇中小微企业的科技研发费用,可以在所得税中予以加计扣除,以激励乡镇中小微企业进行技术研究。
2.3其他税收优惠
通过对乡镇中小微企业实行营改增结构性税收减免,可以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行业分工和结构优化,极大地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政府应重视和支持担保机构对乡镇中小微企业进行信贷担保支持,也应该直接免除或者调低相应的税费额度。在乡镇中小微企业展开融资担保以及降低保险费业务过程中,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为了减轻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困难,对符合其具体状况与特征的有关金融产品与业务,也应当予以减免支持。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免征或减征印花税[3]。
3 要使各类专项基金和专项债券的功能得到有效利用
3.1确保全面使用专项债款款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我国,专项债款可以作为我国重点工程的资本金,用于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等的建设[4]。各级金融机构要深入了解和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在满足政策要求、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使专项债款优势能够更好地发挥,以促进有效投资。
3.2突出重点项目,强化项目引导
各级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金融资源,引导各类闲置资本进入,稳步提升乡镇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水平。一是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扩大特殊用途基金的使用范围,激发其各方面的使用潜能,切实引导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二是要提高对人才认知水平,设立专项人才基金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形成人才优势,释放乡镇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同时也应对社会福利设施和服务给予一定的支持。三是围绕具有现实意义的技术发明创新等设置专项基金,以加快我国自主创新科技成果向市场转移,提升科技的工业化、商业化价值[5]。
4增加和用好财政补助
各级政府要高度关注并使用好财政补助。财政补贴虽年度额度有限,但是可以为乡镇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切实的帮助。不同地区的政府机构在财政补助种类和金额上存在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创业补助。创业除了要有想法和热忱外,还得有资本做后盾。政府提供的创业补助可以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投入,增加创业者的积极性,促进部分乡镇中小微企业的成功。对于一些具备发展潜力,但又缺乏资本支持的乡镇中小微企业来说,也可以借助创业补助,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从而提升生存能力。二是对外贸企业进行出口补助。这项补助对促进和指导乡镇中小微企业加大外贸出口力度,降低出口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应该对其给予足够关注,继续拓宽补助领域。三是对研究开发类项目进行补助。科研开发非常耗费金钱,而科研是企业创造核心技术、占领未来市场的关键,许多乡镇中小微企业由于缺乏资金,研发投入非常有限,效果也并不理想。所以,政府应该对企业研发给予支持,如开启研发补助通道。另外,政府也提供了一系列补助,如为失业人群提供社会保险补助。
5 公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
各级政府采购流程日趋规范化,规模和产业范围不断扩大,采购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为中小微企业创造了更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为确保公平,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保证对外公布的投标资料一致,统一对待供应商。制定和完善支持乡镇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和体系,合理规划预算和计划采购的财政支出比例和数目,维持年度采购率,向乡镇中小微企业提供稳定的资本投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搭建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制定相应的政策,提高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购买规模。
6 加强财政、金融协同配合
6.1创新财政、金融协同,实现金融与社会资本的良性互动
财政和金融有机结合作用显著,可以凭借较少的财政资源,带动更多的社会闲散资本。因此,应增强财政和金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让财政指导金融。例如,建立一种由财政资金部分覆盖,风险审核完善的全新投资模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为高成长型的乡镇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开发新型保险产品,加强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其在银行的贷款成功率。同时,为广大乡镇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机遇。
6.2创造平等的融资条件
一是在国家层面上,着手研究制定更多支持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措施,加大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使更多银行更乐意并积极地为企业提供资金。二是加快转变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观念,提高他们的融资服务层次与品质。通过创新融资产品种类,提供政策激励等方式,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融资的良好氛围与福利。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针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制度,为其在信贷等方面提供减免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意愿与信心[6]。四是要积极鼓励和帮助融资金额多、比重大、效果好的银行,激发更多金融机构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热情,解决过分注重大企业的融资,不同程度地忽略了乡镇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营造一个更为公正、融洽的融资氛围。
6.3建立健全融资保障制度,提高企业的创业积极性
国家主导建立的金融保证系统是提高我国乡镇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应该予以重视,并加以推广。一是要建立跨区域、跨产业的互助机制,整合中小微担保企业的力量,提高他们的担保信用度,助力其能够更好地为乡镇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保障。二是要成立金融担保组织,利用其在信用和实力上的优势,为中小微担保企业提供业务拓展和信用担保业务,并且建立起一种稳固的伙伴关系,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乡镇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业务提供便利。三是要发展更多样化的合作保证方式,加强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为其获取资金支持提供便利。四是要强化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信贷监督,通过成员互助等形式建立联合保证基金,降低其在保证方面的资金投入和风险程度。五是各级政府要采取手段,加强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将担保风险降到最低。
7 结束语
文章从公共财政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新形势下助力湖南省常德市乡镇中小微企业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大对乡镇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及监管力度;主动履行金融功能,聚焦高质量发展;调整与优化支撑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新兴产业;支持外向型乡镇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乡镇中小微企业开展多元化商业模式;实施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税费减免措施;要使各类专项基金和专项债券的功能得到有效利用;创新财政、金融协同,实现金融与社会资本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融资保障制度,提高企业的创业积极性等。
参考文献:
[1]何宏庆.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优势、困境与进路[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03):118-125.
[2]沈建光.加大数字金融扶持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复产发展[J].清华金融评论.2020(06):87-90.
[3]李玮,李文军.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J].企业经济,2020,39(07):14-19.
[4]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EB/OL].(2019-06-10)[2024-01-11].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10/content_5398949.htm.
[5]马胜祥.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出路[J].农村金融研究,2012(04):5-10.
[6]潘功胜.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J].中国金融,2013(01):9-11.
基金项目:常德市社科联一般项目“新形势下助力常德中小微企业的财政金融政策研究”(CSP23YC111)。
作者简介:张 韵(1980—),女,汉族,湖南常德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