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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的整全性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价值域

2024-06-15邱雨陆卫明

理论月刊 2024年5期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美好生活中国共产党

邱雨 陆卫明

[摘 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政治领域,而且在各领域得到全面发展,对其“政治+”价值域的探讨,是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主题的一个重要学术增长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价值维以保障人民权利为核心,保障了人民权利的真实性、全面性和高质量运用;经济价值维体现在通过发挥民力民智能量及回应人民的变动诉求,推动生产力总量的快速增加和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文化价值维体现在释放民主参与的担当和理解效能,培育生发人民对国家有责任感、对社会主义道路有认同感的公民文化;社会价值维体现在党民愿景耦合和社会联结紧密的制度安排,构建安定有序、富有活力的和谐社会;生态价值维体现在以党的权威领导彰显生态治理的中国制度优势,使人民在民主实践中达致维护生态正义的全民共情和行动自觉。通过对民主权利的全过程、全方位运用,人民实现了对诸领域美好生活的整全性建构。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美好生活;整全性建构;中国共产党

[DOI编号] 10.14180/j.cnki.1004-0544.2024.05.004

[中图分类号] D6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544(2024)05-0036-12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舆论治理工作中的政府角色转型研究”(2021E00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新时代掌握网络舆论引导主动权的机制研究”(2021M702614);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新时代政府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及其提升路径研究”(SK202207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性研究”(23ZDA008)。

作者简介:邱雨(1989—),男,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陆卫明(1964—),男,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的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能够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终价值归宿是人民利益和美好生活。然而,目前理论界主要从政治这一单一维度来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征和价值,集中于在比较政治视域下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独特优势1,或者在国内政治视域下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形态和运作优势2。对政治维度价值的探讨当然属“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域”这一主题核心的研究版图,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作用范围不只局限于政治领域。这是因为:一者,法律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民主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本身是“溢”政治的;二者,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属性,使其不仅能够规避西方多党竞争民主在政治领域将人民权利收缩为选举权利的碎片化弊病,保障了人民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多种权利,更能通过对民主权利的全过程、全方位运用,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对社会诸领域更加美好生活的整全性建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元需求。在此意义上,中国的民主不仅体现在政治领域,“而且在更加广泛的经济、社会以及文化领域得到全面发展”3,从而规避了西方多党竞争民主将政治与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相割裂的问题。因此,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价值域的探讨,是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主题的一个重要学术增长点。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价值维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价值维以保障人民权利为核心,主要体现在:将人民权利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保障了人民权利的真实性;将人民权利视为闭环性过程而不是“一次性消费”,保障了人民权利的全面性;将民意视为动态性而不是静滞性存在,保障了人民权利的高质量运用。

(一)人民权利的真实性: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的权利

使国家权力真正代表人民利益,使人民权利得到真实性保障,是民主的真谛。这一真谛不是冠以“民主国家”的称号就自然实现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自不必说,权力公开为私人统治者服务,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是一种“被仰望者”与“跪拜者”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人民权利是一种“奢侈品”。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人民权利貌似从一种“奢侈品”变为了一种“平价品”,成为一种任何当权者都会经常挂在嘴边的强势意识形态。并且,“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占据历史先机,并借其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性优势,将其民主的实现机制‘普遍化,弘扬了自由式民主制度的形式优越性”4。然而,这种民主话语权上的优势地位,并不能遮蔽其“资主”的实质。所谓“资主”,即在经济基础为私有制经济,政权被资产阶级垄断的资本主义国家,当家作主的并不是人民,而是资本或资本的代言人,表面上的人民权利实质上构成了防备人们透视权力实质的“滤镜”,成为一种工具性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通过大肆宣扬天赋人权、自由权利等,使人民在长期的意识形态浸润之下形成了当家作主的精神幻象;二是通过大规模选举、多党轮流执政、权力制衡机制构建等,使人民在民主活动和观察中形成了当家作主的实践幻象。而无论是精神幻象还是实践幻象,都将遭遇到这样的现实境遇:天赋人权、自由权利在现实枷锁中无法实现,大规模选举选出来的不是人民的代言人,而是资本的代言人,正如多党轮流执政不是民意的执政,而是资本集团代言人的内部流转,权力制衡不是民意对权力的制衡而是不同资本势力的博弈。民意和民权看起来汹涌澎湃无处不在,然而在高度建制化、垄断社会关键资源的资本集团面前,毫无意外地会被合法地PK下去,充当了资本集团博弈的“分母”以及获取上台合法性的工具。

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权利得到了真实保障。其一,在经济基础上,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经济基础上保证了人民利益最大公约数的实现1。这些经济制度设计从根源上杜绝了作为统治阶级的剥削阶级的产生,也就从根本上破除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种资本操纵民权、利用民权的怪圈。其二,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志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使命型政党2,保证了人民民主的健康运作和人民权利的真实实现。西方国家经常以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攻击中国的民主制度,将多党轮流执政作为民主的标配,通过这种方式转移民众的注意力,掩饰其不同政党资本为上、脱离人民的相同党性。中国共产党的党性与人民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所以它从来就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不为任何团体所绑架和操纵,其权威领导和长期执政地位也保障了始终聚焦和致力于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实现,保障了人民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为权势团体、权势阶层所胁持。

(二)人民权利的全面性:作为闭环性过程而不是“一次性消费”的权利

西方多党竞争民主制一方面在宣传上极度强调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将人民权利收缩到政治选举上,强调“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的选举来挑战领袖”3,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言行相诡的矛盾。这样一种在选举完成之后,民权就被撂在一边的“非全过程民主”的制度设计,不仅压缩了人民权利的版图,更使得权力主体和人民的民主活动走向异化。不妨类比经济活动中的“一次性消费”来观测民主权利实践中“一次性消费”的后果。经济活动中的“一次性消费”对于商家而言,更加具有“宰客”的行为动机,由于无需考虑顾客的回头率,也就不必考虑对一般商家而言至关重要的口碑。重要的不是产品本身是不是好,而是让顾客相信产品是好的,在此心理机制下,坑蒙哄骗大行其道。对于顾客而言,“一次性消费”也和常态消费不同,易具有浪费的倾向(如“反正就买一次,奢侈一把”的心理活动),也易降低对商品质量的预期(如“反正就买一次,差就差吧,被骗就被骗了吧”)。同理,当民主权利收缩为选举,变为“一次性消费”时,对于权力主体(包括潜在的权力主体——竞选者和上台者)而言,当人民“在场”(选举)时,为了获得选票,更容易形成“许诺锦标赛”竞选景观,即通过更多的、更难以实现的、更能挑动人民神经的许诺来激发人民的投票欲,许诺本身能不能实现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民相信能实现,在此心理机制下,欺瞒愚弄、暴力攻讦靡然成风;而当人民“缺场”(选举之后)时,失去了选票制约的权力主体则将人民想要利用选举权实现的其他权利连同竞选许诺置之脑后,废弃一旁。对于人民而言,权利运用的“一次性消费”,使得其在投票过程中易亢奋不理性,沉溺于“当家作主”的政治激情之中,反而易选出不利于保护民权的执政者,易作出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公投决策;而在选举结束后,由于公共决策和自身的脱离性,以及对权力主体无法兑现竞选承诺的失望,则易形成政治冷漠心理。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闭环性特征保障了人民权利的全面性。人民权利绝不仅仅体现在选举权利环节之中,还体现在广泛的、全面的政治参与环节中,包括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覆盖了公共政策和法律制度的“酝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过程(如图1所示)4,这些程序的铺展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除了具有时间维度上民主参与程序链条的完整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还具有空间维度上民主参与内容范畴的立体性。即通过多种方式使人民全面地参与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中,充分体认到在现代社会中公共事务范围的日益扩大使得“选举已经不能囊括现代政治生活的全部,从整体上来说,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已经把整个的政治生活连接在一起”①。全面运用民主权利,有助于使民智相联助力“个体—社会—国家”的全面发展。对于权力主体而言,民权的全面运用使其处于常态化的民主监督之中,有效降低了非全过程民主“一次性消费”的机会主义弊病;对于人民而言,民权的全面运用使其更具政治素养,责任意识得到培育,参与的理性水平得到提升。

(三)人民权利的高质量实现:作为动态性而不是静滞性存在的民意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以其经济基础、权威执政党、闭环性特征保障了人民权利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还以民意的动态生成过程保障了人民权利的高质量实现。人们共识性地将民主定位到民意和民权之于权力形成和运用的基础性地位,但是在如何把握民意和运用民权的问题上,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诸多分歧。即使不考虑资本主义选举民主制度下民主的真实性问题,这样一种仅仅通过选举或公投来彰显民意和民权地位的一锤子买卖,实际上具有一种有问题的认知预设:民意是静态存在的,是通过一次性的选举就可以进行计量的。当然,在资本主义民主运作中,也有一些民意调查的活动,通过这种方法来统计民意,但仍旧是一种视民意为静滞物的思维,即认为彼时彼刻所进行的民众观点的统合实际上就是彼时彼刻的民意。但实际上,民意不应是个体观点的粗糙加合,而应是通过协商讨论而酝酿生成,需要观点之间的碰撞切磋和修正交融。

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多层次、全领域的协商民主实践是人民动态生成民意的生动体现。其一,中国共产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主张保障了人民高效有序地运用协商权利。在超大治理规模的现代国家情境下,既要考虑到民主的质量,也要考虑到民主的效率,而中国共产党扎根群众、善于调研和走群众路线的作风使其成为高效的民意“凝结核”,形成关于法律、政策的意志和主张,通过各种决议、议案和建议等形式,交给人民代表审议,通过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从而使得人民的协调讨论有的放矢。并且,中国共产党的权威政治身份使其能够把控全局,协调各方,使人民协商能够平稳有序进行,而不是像西方国家,“政党通过政党博弈来完成这一环节,各党派为了维护其所代表的资本利益进行无休止的党争,造成一系列政治闹剧,人民利益成为党争的牺牲品”②。其二,建制化的多种协商形式使人民能够就国家和社会事务发表、交流意见,开展广泛充分协商,形成公意。这些协商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形式。这些协商渠道的多元和畅通,充分发挥了事决于讨论之后的议事精神。通过讨论之后的意见和“原初意见”相比,经常发生很大的变化。经过协商后生成的民意,已经不是民众意见的简单相加,而是经过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真正使“众意”变为“公意”。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经济价值维

由前文可知,民主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其真实性与否在根本上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反过来,民主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反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经济价值维以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主要体现在:释放民主所蕴藏的民智民力能量,促进生产力总量的快速增加;尊重契合不同阶段人民对经济发展的不同诉求,实现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

(一)生产力总量的快速增加:民智民力的杠杆作用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成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从上述无产阶级的行动逻辑不难看出,“快速增加生产力总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价值归宿,其实现机制为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对一切生产工具的集中和高效运用,归根结底依靠的是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随着对民主研究的深入,理论界认为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方式,内含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发展经济民主——经济领域内的民主,能有效促进经济有序增长2。“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民主,能够使劳动者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结成平等的社会关系,以充分实现个人的自由权利,并能平等地享受劳动成果。”3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汇聚民智民力的制度渠道,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民首创精神和民力发挥提供了保障和空间。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将个别的成功发展经验适时提升为普遍性的发展战略。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其原因有很多,但通过充分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和智慧才智,无疑是一个重要推动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设计就来源于小岗村人民的首创,它为农村的发展乃至整个改革开放点燃了创新的引擎,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改革先从农村开始,农村见了成效,我们才有勇气进行城市的改革”4。他还讲道:“坦率地说,在没有改革以前,大多数农民是处于非常贫困的状况,衣食住行都非常困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进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面貌就改变了。”5在“给基层自主权”的中央精神下,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和宜山县的一些村,自发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创立了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其他地方纷纷效仿,更快实现脱贫致富、发展起来的村民智慧通过村委会得以汇聚,经济能人通过这一组织发挥重要作用,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运转更加顺畅高效,创造了乡村企业等多种经济发展形式,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星火燎原景观之形成。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宪法修改草案时,把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一起写进了宪法,这是我国制宪史上的一个创举。农村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先锋和缩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过程是渐进式改革的过程,个别地区的成功发展经验经由全过程人民民主程序得以表达、总结,进而被国家提炼为发展战略,为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释放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民力基础,为中国经济奇迹的诞生创设了制度前提。中国长期高速发展的经济成就为世界瞩目,被誉为“中国奇迹”,这一奇迹现象是由作为经济行为主体的农民创造的。徐勇指出,中国农民所具有的“勤劳”“节俭”等理性与改革开放后所形成的工商业社会提供的致富空间形成了“叠加优势”,成就了“中国奇迹”1。一方面,辛勤劳作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生产出世界上最廉价的商品从而占领世界市场;另一方面,精打细算、高度节俭使中国由一个资本短缺的国家进入“不差钱”的资本剩余的国家,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是中国农民创造了中国经济奇迹,而农民之所以能够进入城市务工,从事经济活动,是户籍制度和相关政策为其流动提供了合法性前提。释放民力的户籍制度及相关政策能够适时发生变迁,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城乡居民和企业之间互动协商的结果。如1985—1986年的政策讨论中,提出了农民“进厂不进城”的妥洽建议,“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随之出现,以巨大的流动人口形式流入城镇。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沿海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剧增,各地政府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政策调整,从而促进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快速发展2。正是这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奠定了创造中国经济奇迹的民力基础。

(二)经济发展的价值契合:回应流变的人民诉求

经济发展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它有一个“发展为了谁”的价值关怀。在西方多党竞争民主的安排之下,发展是为了少数的资本集团,所以可任由垄断资本对国民财富蚕食鲸吞,两极分化愈演愈烈。而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安排下,发展是为了最广大的人民,人民的诉求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对于经济发展同样有不同的价值主张,从而塑造了不同阶段经济发展的不同旨归及发展方式。

第一,人民初阶发展需求时段对经济发展效率的要求凸显。所谓初阶发展需求在内容上集中表现为对物质充裕度的需要,在这种需要之下,经济发展要以效率为先,尽快把国民财富的蛋糕做大。对应到新中国历史,初阶发展需求在历史坐标轴上大致为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八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间。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3,而政治民主对于经济改革至关重要,“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可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而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出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是基于对人民群众期盼和需要的深刻体悟”5,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将人民的期盼和需要予以呈现的制度平台。中国后发型国家的现实和历史上因落后而挨打的沉痛记忆都使人民期盼国家更快地富起来。在这种期盼之下,国家在经济发展上具有鲜明的效率导向,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发展起来,更快地发展起来,对经济发展的“容错度”提升,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都鼓励大胆地尝试。为解决人民的就业问题,以及更快地吸引外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粗放型发展方式也获得了一定的政策空间。

第二,人民高阶发展需求时段对经济发展质量的要求凸显。如果说初阶发展需求侧重于发展的量,那么高阶发展需求则侧重于发展的质。高阶发展需求时段大致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时。大约从2012年开始,中国GDP增速开始回落,告别过去30多年平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对此,一些国外敌对势力以为找到了攻讦中国发展的靶子,认为中国发展出现了重大问题,指责中国共产党不能采取有效的经济刺激措施。这种攻讦和指责其实是不了解中国国情民意的体现。中国经济进入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其实是民意驱动下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在这一发展的时空场域中,中国人民“要的是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1,要的是科技含量高、人力资源素质高的发展,要的是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富裕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 2。尤其随着人民财富的“蛋糕”做大,素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传统的人民要求把“蛋糕”分好、实现共同富裕的愿望愈发强烈,这些高阶发展需求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安排加以表达,进而反映到了国家发展的方针政策上。比如,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就指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取得的成绩,凝结着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委员的心血智慧,他们发挥各自优势,围绕落实精准扶贫、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3。再如,针对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建议稿起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坚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4,各界人民通过企业家座谈会、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科学家座谈会、基层代表座谈会,以及在网上踊跃留言(留言100多万条,有关方面从中整理出1000余条建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这些意见和建议的提出其实是各界人民利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表达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期许,并以民智助力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人缩影。此外,人民群众还可以通过参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推动经济主体合法经营、遵守公平竞争规则、保障员工合法利益、畅通职工民主参与、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利益、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水平、培植企业家精神、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等5,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文化价值维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文化价值维以塑造有家国情怀的公民文化为核心,主要体现在:通过全过程地参与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可以培育和生发人民对国家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公民文化。

(一)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民主参与的担当效能

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含着人民掌握自身命运的美好愿想,与此同时,全过程的、充分的民主参与实际上也意味着全过程的、全面的责任,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利于培育和生发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公民文化,释放出民主参与的负责、担当效能。

非民主和伪民主不能激发起广大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比如中国素有“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国解难尽责主张,但这种家国情怀在封建国家非民主政体下,主要为在社会中占据少数的知识分子所倡导和守持。就广大的人民而言,由于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基本处于不在场状态,相比较于“国家”这一公共对象,他们更聚焦于家庭交往、社会交往等私人事务。“国家”在其视野中是一种外在于“我”的事物,那些为国尽责献忠的人物和事迹,也主要作为一种值得钦佩的谈资而存在,而“我亦应如此”的认知自觉被激发的程度则非常有限。而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如前所述,资本主义民主本质上是一种伪民主)之下,人民的民主权利被阉割、利用和操纵,导致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走向异化。具体而言,当人民的民主权利被阉割为选举权利,只能通过这一狭隘渠道来施展民主能量时,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被选举的刺激感所俘获,选举成为民粹主义式狂欢。在这种刺激感的支配下,那种迎合民众刺激感的人物、事件、决策得到更多关注和选票,而真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所需要的审慎、独立、长远思维被抛诸脑后。当选举激情消弭,常态思维回归,人民发现真实的民意和诉求已无用武之地,发现政治家的选举诺言实为对民意的操纵、利用和欺骗,而人民却要实实在在地承担低效乃至错误的政策后果时,极易生发对国家的无力感、冷漠感、抵触感,即实则走向了之于国家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反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了人民权利的真实性、全面性和高质量运用,是责任结构严密、问责全覆盖的民主。这种问责不仅包括对权力主体的问责、对其他民主参与者的问责,还包括对于自身的问责,问责的全覆盖性是培育和生发对国家和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核心机制。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权力时刻在“阳光下运行”,党、政府、公职人员都常态性、全过程性地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中,这种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强力监督就要求权力决不能仅仅将为人民服务停留于宣介上,而必须在现实运作中将这一口号真正落实,凡是脱离人民走向腐败的权力都会受到追责。而政治权力的清朗运作和国家的进步会进一步增强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人民构建更加美好家园的自信心和动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再者,全过程人民民主包含对其他民主参与者和自身的问责。“负责”是一项“面向他者”的行动,“参与的主体要明确自身在整个国家治理格局或者民主程序中的位置,了解参与的目的以及自己的参与可能对自己、对他人、对自身周遭公共生活产生的影响。由此,参与主体在参与民主过程之前要充分地了解自身参与议题的基本情况,了解其他社会公众对议题的认识与期待”1。不仅如此,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运作中,民意碰撞、交融的过程既是对于他者的“问责”,也是对于自身的“问责”,即无论是对于他者还是对于自身的意见,都要有一种在对国家负责的使命感之下“容错”的姿态,意识到他人和自身的原初意见可能存在的欠完备性乃至错误性,从而能够改进意见,为建设更加兴盛的国家贡献智慧。

(二)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民主参与的理解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2这句话对于中国的民主制度架构——当代中国伟大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样适用,但人民对这四个“不是” 的认同不是通过简单的宣传说教就可以达成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广泛多层持续的参与释放了理解的效能,培育和生发了人民对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公民文化。

在各种思潮涌动、文化交往频繁的当今时代,复古主义、虚无主义、教条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思想蛊惑人们的认知,加之国外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蓄意挑拨,一些人可能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甚至认为应该换一条路走:封建的路、资本主义的路等。除开居心叵测的破坏用意,这些质疑和反对之声本质上是由于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实际上,所谓的“别的路”,近代中国并不是没有探索过,这一以救亡图存为主题的时空境遇为各种思想主张和救国方案提供了一个天然的试验场。相反,正是由于其他的路走不通,中国才走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今,彷徨探索的革命年代渐渐远去,尤其是青年一代,由于理性能力未臻完善,历史比较的触动感不强,实践经验又较为缺乏,其思想认知更多地徜徉于某种理论框架之中,容易用其理想的论思裁剪丰富生动的社会现实,或者不恰放大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阴暗面,以偏概全。

全过程人民民主使最广大的人民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参与意味着了解,了解则可增加理解和认同,即人民通过参与或观察民主实践,能够最为直观地了解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了解中国各种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设计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充分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1这一历史结论的深刻内涵。在上述直观认知的基础上,人民就能理解中国超大的治理规模,城乡、区域、民族等的巨大差异性,作为后发型国家所具有的劣势与优势、发展前途等因素,都决定了中国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守正创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是符合中国实际之路,而不是封闭僵化之路、改旗易帜之路或者其他的什么道路。在此基础上,人民就会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发展模式,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激浊扬清,自觉抵制复古主义、虚无主义、教条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思想,对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道路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文化氛围亦随之浓郁。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价值维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价值维以增进社会和谐为核心,主要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民愿景耦合最为优越的制度安排,社会矛盾通过人民表达得到有效化解,从而有利于构建稳定有序的社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锤炼人民的社会治理素质,加强社会联结,激活了内涵于民的社会治理的创新因子,从而利于构建富有生机活力的社会。

(一)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党民愿景耦合与社会矛盾化解

改革开放以来,与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奇迹伴生的一个社会奇迹也为人津津乐道,那就是保持社会长期稳定。赶超型现代化进程、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不仅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有社会结构、阶层的迅疾变迁,利益结构、城乡关系的深刻调整,以及人们认知观念、思维方式的高频演变。所有这些变动的因素都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冲击,所以社会保持长期稳定也构成了中国奇迹的重要一维。究其原因,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愿景的耦合性或一致性构成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坚实基础,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民愿景耦合最为优越的制度表达。

党民是否有共同愿景是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多党竞争民主制的一个显著差别。在西方多党竞争民主制下,资产阶级政党的核心旨归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更好地为资本集团代言,这与人民的公共利益诉求在根本上是冲突的。而为了掩饰这种党民旨归的根本性冲突,各个政党经常以蓄意制造矛盾的方式转移群众视线。这些矛盾有时指向其他国家,通过批判其他国家的制度、人权,干涉他国内政,甚至发动战争使人民将视线从国内转移到国际上。比如20世纪90年代,美国情报部门就炮制了“育婴箱事件”,煽动美国民众对伊拉克的怒火,为美国出兵参加海湾战争提供了“民意”理由。这些矛盾有时指向国内群体,“各个政党为了争夺选票,会蓄意挑起民众对立,撕裂社会,甚至引起社会动乱”2 。

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作彰显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共同愿景上的一致性。在艰苦革命环境中顽强成长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最清楚社会稳定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意义,“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3。党之所以能长久高效地维护社会安定,就在于它扎根于人民、与人民保持血肉联系,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就在于它的奋斗目标契合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真实诉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实际上是人民进行愿景的朴素表达与党对人民愿景进行准确概括提炼,并通过法律政策推动人民愿景实现的过程。为准确有效回应民意,党领导建立了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以及以重大法律、重大规划、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为主的立法联系点制度、(网络)意见征求征询会、专家座谈会、听证会、恳谈会、评议会、议事会等决策议事协商会议民主制度,兼顾不同阶层、群体的参与范围、意愿、形式、效率等民主价值,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比如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让立法工作机构的‘眼睛和‘耳朵直接延伸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社区”,“截至2021年6月,各立法联系点对109部法律草案、立法工作计划等提出近6600条意见建议”1。通过这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已经存在的社会矛盾通过人民表达而消解了其造成的社会怨气,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改而得以根本解决;潜在的社会矛盾通过人民表达而得以显露,推动了党和政府完善性、前瞻性法律政策的出台。

(二)释放社会生机活力:民主交往与社会治理创新因子激活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利于化解社会冲突,构建稳定有序的社会,而且通过民主实践和民主交往锤炼人民的社会治理素质,加强社会联结,激活了内涵于民的社会治理的创新因子,从而利于构建富有生机活力的社会。

第一,民主交往加强社会联结,有利于增强社会向心力和凝聚共识。首先,民主交往加强了人民个体之间的联结。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个体与个体之间就公共事务进行联系和互动,能够增强其为民服务的情怀,升华服务社会的公心。这种公心能够抵御由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功利取向所带来的只重视自我体验,以及西方极端个人主义所带来的只关注个体生存状态的私心。其次,民主交往加强了人民不同群体之间的联结。这些群体包括不同的社会阶层(如富裕阶层、中产阶层、贫困阶层)、地区(东部、中部、西部)、界别(如新闻界、教育界等)、民族(汉族、各少数民族)、年龄(青年、中年、老年)、性别(男性、女性)等。各个阶层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交往的过程,也是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互帮互助的过程,如富裕阶层在与贫困阶层交往的过程中,就更能明晰国家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必要性和深层逻辑,从而提升其先富帮后富的认知自觉和行动自觉。最后,民主交往加强了人民与党和政府的联结。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常态性的民主参与将民主决策主体和民主实践主体统合起来,打破了权力主体和人民之间在历史上长时段存在的紧张关系。在西方多党竞争制度中,人民在选举之后就被悬置起来,使得人民与政府处于彼此隔阂和猜忌中。而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与党和政府能够充分互动,相互谙熟,进而能够相互信任。人民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人民与党和政府之间的联结互信,增强了社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也增强了围绕公共利益而共谋发力的社会活力。

第二,民主交往提升人民社会治理的智慧水平,推动社会进化。社会活力最终体现到人民治理社会的创见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才是真正的英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发挥人民的创见提供了最为宽广的建制性舞台。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将人民当家作主、治理社会事务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更通过民主交往实现了人民群体智慧的提升。其中的机理在于通过民主交往和民主实践的锤炼,人民群体智慧具有了续阶性特征,即像攀爬阶梯一样,以往的实践经验和对他者意见的参考吸收,都成为进一步提升思维含量的基石,这些基石的垒积使人民的群体智慧具有了进步性,反映到社会治理上,则能够助力治理水平的提升,推动社会进化。这种良性循环本质上是由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在社会治理中处于“在场”状态,从而使人民历史创造者的本能得以施展。如果人民处于“缺场”状态,则其创造性能力就会被迫处于隐而不发的状态。在西方多党竞争制下,统治者充满了对民众的傲慢与偏见,认为所谓民主,最终还是精英起决定性作用,此为“铁律”,对于普通民众来讲,只要保障其基本生存需要,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就足够了。正是人民的“缺场”,造成了公共政策中常常存在哈贝马斯所讲的“受益型歧视”政策1悖论。所谓受益型歧视,就是明明人民在相关政策中受益,但却不能感受到被尊重,甚至有被歧视感,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提供给人民发声表达真实需要的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就以人民自治避免了上述政策的尴尬,以民主交往推动社会治理的进步升级。

五、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态价值维

如果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价值维以增进人与人的和谐为核心,那么其生态价值维则以增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核心,主要体现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运作中,党契合人民对美丽生态环境的要求,以权威领导彰显生态治理的中国制度优势;而人民在民主实践中达致维护生态正义的全体共情并将其转化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觉行动。

(一)彰显生态治理的中国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过程,这一优势同样体现在生态治理向度中,并集中表现在党契合人民对美好环境的向往提出生态治理的先进理念,并通过法治和问责制确保先进理念转化为治理实效。

第一,党契合人民对美好环境的向往提出生态治理的先进理念。环境与民生天然相连,美好的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国共产党对环境与民生的紧密关系有高度历史自觉。习近平总书记用朴实生动的群众话语概括出人民对美好环境的情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的车轮驶入新时代,人民的需求也从侧重于对物质文化的需求转向更为全面的对于美好生活方方面面的需求,对于美好环境的需求就是其中一个显著的方面。这种需求通过多种多样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得以表达,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座谈会等正式渠道以及网络、公共论坛等非正式渠道进行表达。与西方“先污染后治理”以及将污染源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等不负责任的做法不同,中国共产党高度体认人民对环境愈来愈高的要求, 将生态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针对一些主政者存在的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对立起来的固化认知,以及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做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3。“既要”与“也要”的辩证关系是要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宁要”与“不要”的辩证关系则是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发生矛盾时拎清孰轻孰重;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则摒弃了两者的外部性关系,指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二者并不相互矛盾,而是可以相互成就,从而为环境保护打开了开阔的认知和实践之门。

第二,党以权威领导推动法治和问责督查制,确保生态治理先进理念转化为治理实效。生态治理的先进理念只有转化为治理实效,才能真正使人民享受美好环境福利,为此,党以权威领导推动生态治理的法治体系和问责督查制度建设4。通过法治体系建设,规范生态保护相关主体的行为边界,为其相关行为提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在此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法治体系的建设既具有全面性,又具有合理性,同时根据社情民意的变动,更新相关规定,使法规能够紧跟时代,及时将新生事物纳入到法治版图,减少由于法规迟滞而出现的破坏行为。同时,党以严密和严格的问责督查制对生态治理相关主体进行动态监督。对于那些违反了生态保护规定的相关主体,依照规定对其进行问责处理,并且通过终身追责的制度设计,有效震慑那些心存侥幸的机会主义行为。在具体方式上,充分发挥党的权威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作用,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期问责督查以及自下而上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进行不定时的摸查,使相关责任主体时刻处于高度警醒状态。

(二)生态正义的全民共情与践行

生态保护的效度既与国家战略安排密切相关,亦与人民的认知和行动高度相关。因为人民是生态保护的重要主体和基本单元,而且由于人民规模的全覆盖性、行动的碎片化和差异性特征,使得其认知和行动对于生态保护效度来讲更加具有根本意义。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使人民具有生态正义的博远思维。所谓生态正义是指个人或社会集团的行为符合生态平衡原理,它既包括代内正义,也包括代际正义。代内正义是指当代人在利用生态的过程中,应当用之有道、用之有效、用之有度。代际正义是指在利用生态的过程中,应当有一种为子孙后代着想的可持续发展思维。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生态保护意识的淡薄,人们常常陷入个体收益最大化驱动下的“公地悲剧”,最终由于无节制资源利用导致全局性的灾难,代际正义被严重侵犯。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人民在相互交往和对社会事务的管理中,能够超越“我”的固有立场和价值,在允许“他在”,体认他者意见以及他者(包括后代)的生存境遇中,以一种更为全面的眼光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生发一种兼顾生态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的中和思维和博远思维,能够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枝节利益和根本利益之间做出正确的权衡取舍。而在具体的生态治理民主实践中,人民更可以直观地感受到环境对人生存和发展的重大意义,从而对保护生态环境有更强烈的共情。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使人民具有践行生态正义的行动自觉。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激发了人民保护环境的共情,这种共情易进一步转化为多元主体践行生态正义的行动自觉。比如对于个体而言,可以将践行生态正义具体化为环保出行、对生态破坏行为的抵制、揭露、批判等行为;对家庭而言,可以将践行生态正义具体化为自觉垃圾分类、对后代的环保教育等行为;对企业而言,可以将践行生态正义具体化为节能减排、提高原材料利用效率等行为;对于党政事业单位而言,可以将践行生态正义具体化为无纸化办公等行为;等等。有论者以南昌市西湖区“幸福微实事”项目为分析样本,发现当居民通过多种民主方式进行社区自治时,他们具有维护社区环境的强大内生动力,相应的治理政策则具有极大的动员力,因此,由卫生环保等贴近群众的议题所导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鲜明治理取向”1。此外,在保护环境的行为中,经常会出现只顾自己、不顾他者的“邻避主义”,这种“邻避主义”实际上是一种缺乏同理心的非彻底的生态正义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能够培育人们的同理心和合作意识,在生态保护上则体现为多元主体不是选择独善其身、各自为战,而是通过加强合作交流,走出“邻避主义”的惯性选择,共同塑造保护生态的强大合力。

六、结语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2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终价值归宿即是人民的幸福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能够规避西方多党竞争民主在政治领域将人民权利收缩为选举权利的碎片化弊病,而且在各个领域得到发展。全过程、全方位的民主参与制度安排,保障了人民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诸领域的美好生活建构,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这集中表现为政治的清朗运作和人民权利的真实实现、经济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文化的家国情怀内核、社会的安定有序和生机活力、生态的代际代内正义等。其核心的机理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释放了民智民力的强大能量,形塑了讲求实际、变通趋时的思维风格,打造了党民同心、共谋发展的奋斗景观。

责任编辑   申   华,   包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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