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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考古学家汪宁生的治学方法

2024-06-05张翔

今古文创 2024年18期

【摘要】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民族考古学诞生,而汪宁生是中国民族考古学的重要奠基者之一。汪宁生在中国古史、民族学、考古学的基础上,以及顾颉刚等人的影响下,形成了“三重证据法”。同时汪宁生也在写作和实践中运用“三重证据法”。而“三重证据法”也在批评中不断接受检验,虽然民族考古学有些过时,但不妨碍人们重新评估民族考古学“三重证据法”的价值。

【关键词】汪宁生;考古学史;三重证据法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18-0071-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18.022

一、前言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一批考古学者的民族调查发现下,中国民族考古学诞生;与此同时,欧美的“民族考古学”作为一门学科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也开始诞生。当时中国与欧美考古学界尚处于隔绝状态,因而中国民族考古学诞生之初并没有受到西方的影响。[1]115汪宁生指出:“我走上这条道路完全是自己摸索出来的,经历过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2]529易言之,汪宁生是中国民族考古学的重要奠基者之一,中国民族考古学也是中国学者自主进行理论创新的一种尝试。汪宁生从1965年就开始确立搜集和利用民族学资料研究考古学及中国古史的治学方向。[3]528他认为,广义民族考古学家能够利用自己调查得来的资料,也可以利用别人的调查和前人的记载进行研究。[4]120因此,中国古史的阅读、亲自参与民族调查和对前人调查结果的阅读、以及考古学的训练,共同构成了汪宁生治学方法的基础,“三重证据法”也在这些阅读与实践的基础上得以形成继而指导新的实践。除了个人的努力外,“三重证据法”的诞生也离不开顾颉刚等人的启发与教诲。

从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到陈寅恪归纳的“三重证据法”和徐中舒的“古史多重证法”[5]9等等。这些观点所针对的对象都符合傅斯年所言的“扩张研究的材料”[6]9。有人认为顾颉刚以民俗证史,汪宁生以民族资料证史,既是研究工具(方法)的扩张,也是研究材料的扩张。[3]600汪宁生也说过:“考古资料多是残缺的、零碎的,中国古史上有些长期聚讼的疑难问题也多由于‘文献不足征。假如能适当地运用民族学资料于考古学或者古史领域,无异于为这些学科扩张大量研究材料。”[2]530但汪宁生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他的“三重证据法”和傅斯年的“资产阶级方法论”有一定相同也有一定区分。他曾言道:“我们应当在马列主义指导下,从我国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民族体系。”[7]70对于民族证史而言,孔令远指出,“礼失求诸野”是古代读书人熟知的一种治学方法,蔡元培是首先向中国人介绍西方民族学的学者,并主张考古的材料有待“用民族来证明,才能知道详细的作用”。顾颉刚用中国西北和西南少数民族的习俗印证古代习俗和名物制度。[1]114而在实践研究方面,林惠祥、冯汉骥、李仰松等人都做出了努力。[4]119-120范文澜还将民族学材料比喻为“山野的妙龄女郎”[5]36。徐中舒充分肯定民族史、民族志及民族调查等民族学材料在中国古代历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5]34足以证明民族证史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学界虽然讨论了顾颉刚对汪宁生的影响[8]、编有学术年谱[7]、但对汪宁生的理论思想和实践的研究也比较“碎片化”,缺乏系统性的总结。汪宁生的研究成果,侧重于汪宁生的“学术贡献”“纪念”等①;以上文章均有涉及汪宁生的治学方法,而目前学界对汪宁生学术成就及为学之道最深刻的总结当属孔令远的《汪宁生与中国民族考古学》一文。但是对于汪宁生具体治学方法的来源、运用等则着墨不多,事实上,汪宁生的学术研究仍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审视当今学术界,对待汪宁生似乎过于冷漠。[7]256根据戴海斌的研究,追寻“小人物”的线索,很可能找到打开“大历史”门户的锁钥。[9]因此,文章拟结合汪宁生的论著、日记、书信等各种史料,讨论汪宁生“三重证据法”的来源、运用及其历史地位。

二、汪宁生“三重证据法”的来源

第一,汪宁生的经历与实践为“三重证据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首先,汪宁生具有深厚的古史积累。全面抗战爆发后,汪宁生不得不因此流浪,后在灌云县立第一小学读书,由于士绅们不愿子弟入敌伪小学,所以汪宁生曾一度入私塾就读。当时塾师授古文把儒家经典作为教科书,进而汪宁生可以阅读中国古籍。[3]527这就为汪宁生奠定了古史阅读的基础。在《西南访古卅五年》一书中,汪宁生屡次引用《蛮书》《史记》《新唐书》等史书、《徐霞客游记》《读史方舆纪要》等史地书以及各地的地方志。[3]5由此可知,汪宁生具有深厚的古史基础,汪宁生在参加云南民族调查组时,他对考古学和中国古史依然有着浓厚的兴趣,时常翻阅相关的书籍。[7]26

其次,汪宁生对考古学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1954年7月,汪宁生考取北京大学历史系,以考古学为专攻方向。9月赴京,入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专业。[7]12因为20世纪50年代的北大“远绍清儒考证之学,近接‘五四以后以科學方法整理国学之传统,尚存余绪”。北大历史系集中了中国古史和考古学界著名学者,汪宁生认为:“在老师的影响下,略懂治学的快乐”[3]528,所以,当突令他考“隋唐史”研究生时,他乃以“交白卷”方式表示无声之抵抗。这无疑显示出汪宁生对考古学及古史的热爱。此后汪宁生于1961年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从考古材料看云南和祖国各地的经济文化联系》则是又一例证,证明了汪宁生并没有因为加入民族调查组而忽视考古学,这就为“三重证据法”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最后,汪宁生参加了民族调查并自学了民族学的知识。1960年汪宁生被分配到中央民族学院,后又被分到云南民族调查组进行民族调查。[7]15在调查中,汪宁生逐渐对民族研究产生了好感。1961年,他在日记中写道:“年来所经之处于民族历史与社会情况渐生兴趣,亦非毫不关心,但只算‘玩票,从今日起彻底改行矣。”[3]53在1963年1月,汪宁生回到中央民族学院,无课可上,有暇读书,开始涉猎国外人类学著作,他认为这“等于自学民族学基础课,掌握了基本知识,特别是调查方法的基本知识”[2]531。虽然在访问羌族过程中,汪宁生发现民族调查可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7]16但于1960年访问羌族时,汪宁生只算是“玩票”性质,不过这也意味着“三重证据法”开始萌芽。在返回中央民族学院后,汪宁生没有课可以上,而有暇读书,使他有幸读到顾颉刚的《史林杂识》初编。以至于1965年汪宁生就开始确立搜集和利用民族学资料研究考古学及中国古史的治学方向。[3]528潘光旦、费孝通、吴文藻、林耀华等教授的帮助,也不可忽视。汪宁生的成就,离不开前辈学者的提携。

第二,顾颉刚学术思想对汪宁生的深刻影响。尽管汪宁生受教于北大,且得到中央民族学院诸教授的影响,但汪宁生实际上受到顾颉刚民俗证史的影响更为深刻。

汪宁生指出:“顾颉刚在治学方法给予我的启发,以及在对我的帮助和鼓励,是我难以忘却的。”1963年《史林杂识》初编出版后,汪宁生读完了这本书,他的心胸突然开朗。[2]519顾颉刚于1978年5月15日致函汪宁生:“以少数民族之遗风印合古史,顿开新境,此正今日史家应任之工作。”[3]537该信显示出了顾颉刚对汪宁生的勉励,充分证实了汪宁生所言。汪宁生认为,用民族、民俗的资料研究中国古史,顾颉刚先生的《浪口村随笔》实为研究之始。受其启示颇多,因此将纪念顾先生的两篇文字,作为《古俗新研》的附录。”[2]356直至汪寧生逝世前几个月,他仍在阅读顾颉刚的《史林杂识》。[7]230

在《释“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一文中,汪宁生面对巴人“歌舞以凌”时借用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驱兽作战”这一古代习俗,认为巴人“歌舞以凌”也属于“驱兽作战”的同类习俗,但由于巴人情况不可得知,而以同样的战俗的中国西南少数民族进行类比。[2]413

汪宁生在阅读《史林杂识》时并没有进行教条主义式地学习,而是批判性地继承,并在实践中进行验证。顾颉刚在《史林杂识》中怀疑左衽之服已不存在,但在汪宁生的《初民生活习俗考》一文中“左衽”一节,汪宁生指出1987年他在贵州从江县调查,途径一苗族村寨称为芭撒,见当地苗族男子穿自织土布上衣,黑色无领,均为左衽。[2]508-509

文章的写作可谓是顾颉刚对汪宁生的直接影响,在治学方法上,顾颉刚对汪宁生也造成了间接影响。王煦华在《秦汉的方士与儒生》的导读中正式将顾颉刚的考证方法概括为“三重论证”。[10]汪宁生进而提出以民族材料验证中国古史和考古学的“三重证据法”。除此之外,根据龚咏梅的研究,顾颉刚对清代考据是持相当肯定态度的。[11]顾颉刚也以考证而闻名,汪宁生发表的《明堂考略》《耒耜新考》《古代礼俗丛考》《古代婚丧习俗丛考》《初民生活习俗丛考》[7]247等一系列学术文章,仅从篇名即可得知,汪宁生在运用“三重证据法”时非常注重考证。

三、汪宁生“三重证据法”的运用

第一,“三重证据法”在书写中的运用。首先,在《从原始记事到文字发明》一文中,根据少数民族遗留的各种原始记事方法,汪宁生检查了近年考古发现及文献记载,在中国古代同样有所发现,中国古代的表达方式和少数民族所用者基本一致。以筹策计数为例,“古代和今天景颇族、苗族一样,不仅以筹计数,还用筹计划事情或计算道理。《孙子兵法》: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等等。”[2]39又以符号记事为例,“少数民族对于生产工具或者劳动成果,也常加上一些标记,表示自己所有。比如锄头、镰刀、铲刀柄、陶拍上划些符号”[2]27。“西安半坡遗址和吴兴钱山漾出土的器物,都有当时器物主人做的标记。值得注意的是交叉形,这是很普遍的一种所有权的标记。”[2]41

其次,在《中国考古发现中的“大房子”》一文中,汪宁生指出:民族志上所见几种不同的“大房子”:公共住宅、集会房屋、男子公所和妇女公所、首领住宅、其他。他又以西安半坡和华阴泉护村等为例类比集会房屋、集会房屋或男子公所、首领住宅、公共住宅。[2]115-135

总之,在考古出土材料、文献记载、民族发现三者之间,汪宁生建立了互相参证的方法,在这一方法主导下,揭示了中国古史上的某些真相。由于文字出现后方可出现文献记载,故而在文字尚未形成前,民族学材料和考古学材料尤其可贵。

第二,“三重证据法”在实践中的运用。1960年4月18日,汪宁生前往汶川调查时途经茂汶羌族自治区,他在日记中记载道:“县城威州镇,跨岷江两岸,有竹索编成之桥连接,人行桥上,摇晃不定,殊有趣味。据前人考证,这种桥即古文献中之‘笮桥,《史记·西南夷列传》等记载之‘笮人或因此而得名。”[3]8汪宁生于1960年5月23在调查凉山彝族时写道:“羊卜骨方法略同于羌族,取羊肩胛骨以火草或其他引火物燃之,看骨上裂纹释兆。事先不钻不凿,亦不加修治,相当于中原地区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骨卜的水平。”[3]16于1960年8月3日,汪宁生考查水西土司时写道:“(水西土司)整套制度中贯串了宗法原则,严格分别大宗小宗,靠血缘纽带进行统治,很像中国古代(如周代)宗法制度。”“而中国古代早期宗法制度,去今已久,记载缺乏,若能与水西宗法制度作比较研究,必能一新耳目。然此项研究必须具备中国古代史之素养,亦颇不易。”[3]30

总之,汪宁生在对少数民族进行考查期间,对“笮桥”、占卜、少数民族的制度原则等都与中国古史进行联系,亦强调对宗法原则的民族调查必须具备中国古代史之素养。

四、汪宁生“三重证据法”的评价

汪宁生提出以民族材料研究古史和考古学后受到了许多称赞。顾颉刚先生将汪宁生引为知己,并且感到非常高兴,顾颉刚觉得“此我想不到的一个知己,将来必可恢扩此一门径”“予不期得此中年同调,可喜也。”[7]56夏鼐认为“利用民族材料研究考古学上问题为一很有前途的途径。”[3]543刘敦愿认为汪宁生将历史文献、考古、民族三种材料结合“大有可为”[3]550。杨宝成也认为“这个做学问的路子是值得提倡的。”[3]557

受到称赞的同时,也有不少学人对民族考古学的“三重证据法”提出批评和疑问。1994年,张忠培在“海峡两岸考古学与历史学学术交流研讨会”上宣读了《民族学与考古的关系》一文,从考古学本位出发,对汪宁生的两篇文章的类比研究提出批评。因为“民族考古学”缺乏自身的研究对象。总结起来有二:第一,考古学和民族学虽然具有互补性功能,但是民族学之于考古学,较考古学之于民族学,起着更大的作用。第二,将民族学资料及认识类比考古学遗存以探讨考古学问题时,民族学资料也只居外证或辅证的地位。如果类比不当,则是不能结合的。总而言之,张忠培认为不应过分强调民族资料,应注重考古学自身材料。也不能对考古学提出过高的要求,各个学科均存在天生的局限性。[7]143-144从“求同存异”的角度出发则不难看出张忠培的观点与汪宁生的观点并不完全冲突,甚至也有一定相似。

从研究对象而言,尽管张忠培认为:“民族学观察的是‘活的社会,考古学研究的是已消失的社会遗存。”[7]144汪宁生则认为:“类比材料只能从前资本主义(或前工业社会)的民族中取得。”反对“西方当代城市中垃圾的情况,用以类比远古遗址堆积之形成与分散”[2]9。汪宁生从“活的社会”中选择前工业社会而不是工业社会,也是尽可能地与古代靠近,并没有随意选择工业社会的物品进行类比。其次,汪宁生对张忠培提出“缺乏研究对象”也做出回应,汪宁生认为民族考古的对象包括整个考古学的研究对象,还多了民族志材料。[2]18可以說“三重证据法”实际上包含了张忠培的观点。

对于如何进行类比而言,张忠培指出“如果类比不当,则是不能结合的。”[7]145汪宁生也认为:“最终要看考古材料本身是否存在足够的根据,民族志本身并不是决定因素。”“一次成功的类比的关键就在验证。”“如果不符合设想则假说必须放弃,再寻求另外的解释。”[2]9-10并且汪宁生所强调的是“关系类比”,这比“形式类比”更为谨慎。[2]16张氏与汪氏均重视适当的类比,汪宁生也并没有轻率地下定论。

对于主次而言,张忠培多次强调考古学为主证,民族学资料也只能居外证和辅证的地位。但也不否认考古学与民族学彼此之间具有互补功能。[7]144汪宁生认为民族考古学可以帮助考古调查工作,可以帮助弄清考古遗存的形成[2]15-16;考古学材料更是验证的关键。无疑,汪宁生也认同民族学与考古学的互补性功能。

尽管“三重证据法”存在一定缺陷,汪宁生却认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工作就是参考民族志资料研究中国古史及考古学,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受到学界重视,为民族考古学在中国的建立做出了贡献。[7]242虽然汪宁生的民族考古学理念有些过时,但这是中国学者自主进行理论创新的一种尝试,他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民族考古学之路。[3]591

综上,汪宁生通过古史积累、考古学的系统学习以及自学民族学为“三重证据法”奠定了理论基础,而参与民族调查更使他有了实践的现实基础。顾颉刚、夏鼐、林耀华等一批知名学者对汪宁生也产生不小的影响,尤其是顾颉刚,他对汪宁生“三重证据法”的运用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从汪宁生运用民族学材料解释中国古史与考古学,可以得知“三重证据法”具有可行性。虽然民族考古有些过时,但不妨碍人们对其进行“回访”,重新评估民族考古“三重证据法”的价值,从中不难看出我国第一代民族考古学家筚路蓝缕的艰辛。

注释:

①目前学界对汪宁生的贡献做出申论的论文主要有:蔡葵:《论中国民族考古学的形成和初步发展》 , 《思想战线》1992年第4期;王永平:《一个勇于探索的学人——记民族考古学家汪宁生先生》 , 《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2期;王东昕:《忆当代著名民族考古考古学家、文化人类学家汪宁生》 ,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孔令远、李艳华:《汪宁生 中国民族考古学的创建者》 , 《中国文化遗产》2014年第2期;孔令远:《汪宁生与中国民族考古学》 , 《考古》2015年第2期;孔令远:《纪念汪宁生先生》 , 《南方民族考古》2016年第1期等。

参考文献:

[1]孔令远.汪宁生与中国民族考古学[J].考古,2015,

(4).

[2]汪宁生.汪宁生集·壹[M].北京:学苑出版社,2013.

[3]汪宁生.汪宁生集·肆[M].北京:学苑出版社,2013.

[4]王仁湘.边疆考古与民族考古学[C].成都:中国边疆考古学术讨论会,2005.

[5]周书灿.徐中舒史学思想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

[6]傅斯年.傅斯年全集·第3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

[7]彭洪俊.汪宁生先生学术年谱[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9.

[8]赵满海.汪宁生与顾颉刚的学术交谊[J].读书,2022,

(1).

[9]戴海斌.亲历、见证与记忆:庚子事变的几个“小人物”[J].近代史研究,2022,(4).

[10]韦勇强.顾颉刚以民俗辅助古史考证的方法及成就[J].广西社会科学,2004,(10):136.

[11]龚咏梅.顾颉刚对清代考据学的论辩[J].探索与争鸣,2001,(3):42.

作者简介:

张翔,重庆师范大学,考古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遗产与博物馆学、专门考古、考古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