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以降岭右墓碑中女性群体构成的类型学分析
2024-06-05王杰张丽娜梁荣峰
王杰 张丽娜 梁荣峰
【摘要】岭右地区自古刻石之风盛行,墓碑文献众多,其中不乏以女性为书写对象者。在岭右墓碑中,列女群体的构成主要包括栢舟励节、矢志靡他的贞妇,家人先逝、老当堪悲的孤母,劝君纳妾、以继宗祧的正室,宜家宜室、勤俭中馈的贤妇。在墓碑文献中,一大突出特点即在于对女性生子状况的强调,这体现出古代观念中的重视生子的特点。宗祧继承制度的影响、奉养晚年的需要、奉祀宗庙的考量都是导致出现生子重视现象的具体因素。
【关键词】岭右;墓碑文献;女性群体;生子重视
【中图分类号】K8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18-0088-05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18.027
基金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桂林地区旧志中列女文献的整理与研究”(S202310602147)。
墓碑碑铭作为以记事为主的石刻文献,是书写墓主生命历程与承载其人生平信息的重要史料。综观中国古代石刻文化的发展历程,岭南地区虽远离以中原为核心的华夏文化核心区,文教晚起于中原,却自古素有悠久的石刻文化。岭南地区的石刻之风萌蘖于唐代,而勃兴于宋季,叶昌炽《语石》即有“唐宋士大夫度岭南来,题名、赋诗,摩崖殆遍”[1]129、“唐宋题名之渊薮,以桂林为甲”[1]129等语,清末民初的广东蔡守亦有“莫欺南天金石贫”之谓。这种颇为盛行的刻石之风不仅体现于摩崖与提名,也体现于岭右地区古村落数量庞大的墓碑文献中,其中不乏以女性为主要书写对象的墓碑,为岭右古代女性生活史的研究提供了洵足重视的史料。综观已有研究,从墓碑角度对于岭右女性生活史进行研究的成果仍相对较少,有鉴于斯,笔者在广泛搜集与整理岭右地区清季以降碑刻文献的基础之上,试一探究其中女性群体的类型构成,现将浅见现于下文,不揣浅陋,兹以就教于方家。
一、岭右墓碑中列女群体的构成
(一)栢舟励节、矢志靡他的贞妇
综观中国古代的历史书写,对于女性的专门化记载肇端于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其中分为贤明、仁智、辩通、贞顺、节义等凡七类,记述了上启上古、下迄秦汉的杰出妇女。然而,随着中国古代以父权—夫权为主导的话语体系的强化,社会主流价值观对于“妇德”的话语产生流变,对于妇女贞节的要求提升至女德的首位。这一流变反映于官方史书,体现为列女传的收录标准由“取行事可为鉴戒,不存一操”[2]4370“采才行高秀者,非独贵节烈”[2]4370向“多取患難颠沛、杀身殉义之事”[2]4370-4371的转变。体现在岭右地区民间的墓碑文献中,则呈现于各地数量众多的女性墓碑中对于列女守节的记载。
从一而终、坚操守节是众多墓碑对于贞妇形象构建的最典型特点,而预筑生坟的事迹则是构建这一形象的最典型话语。河池齐美村的“民国永寿不老葛门覃氏老孺人之寿藏”墓碑记载了贞妇覃氏的典型案例,其云:“命途多舛,未卜麟祥,时运旋乖,夫君先逝,柏舟励节,誓志靡他,聊抚螟蛉之女,借以欢慰膝前。生前结发未完了,愿于三生殁后,遗情何妨?筑寿藏于共穴!”覃氏在夫君仙逝后并未改嫁,而是砥砺贞节,终生守寡。由于生前并无子嗣,覃氏只能选择抚育“螟蛉之女”(养女)。不仅如此,覃氏还预先筑寿藏(生时所建的墓圹)傍于夫君之墓,借以表其忠贞无二之心,其碑联更云:“缘结未能酧志愿,寿藏预筑傍夫居”,其间夫妻情挚可窥一斑。
在更大部分情况中,这些矢志栢舟的孀妇在其夫君仙逝前已育有子嗣,因此,在丈夫逝后,同时也扮演着勖力抚孤的孤母的角色。对于部分家庭境况较为优渥的孀妇而言,尽管丈夫先逝,其也往往能够凭借原有家产顺利抚育子女成立,乃至有财力广布善行。“皇清贻赠贞节孺人谭氏老孺人之坟墓”墓碑就曾记载谭氏周济邻里的事迹,云:“讵夫君中年不禄,孺人居孀抚幼,金石铭心,且闾里有贫乏者,亦□分别周济。其种种贤德洵渥,笔难屡陈矣。”
不仅如此,在家境较为殷实的家庭,孀妇中亦不乏重视文教者,花费财资延请经师课儿读书。“皇清寿化显妣谭门谭氏老孺人”墓碑云:“及咸丰年间,瑞璋公仙逝,伯母孺人操柏抚孤,劬劳莫大,并延师课读,虽未目睹小咸兄成名,亦见其膝前令孙有三焉。天生姪,业已执经就传。”
但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由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性别区隔,受制于“男耕女织”的社会生产方式分工,寡母作为家庭唯一的支柱,往往却只能通过有限的方式获取经济来源以维持自身正常生活,个中困苦是可想而知的[3]。纺绩作为传统社会中妇女四德之一的“妇功”,明代理学家曹端在《家规辑略》中明确规定家族女性必须谨慎“治蚕”[4]208,而大部分寡母也多通过纺织维持基本经济生活。“民国加寿待增封典韦公安玉老大人之墓”就曾记述韦安玉其人由寡母抚养长大的经历:“窃维祖父韦庭蔚早年归阴,其母为寡,纺织殷勤,织布为业,抚我成人。”
(二)家人先逝、老当堪悲的孤母
由于中国古代地方志乘作为承接官方意志的历史文本,在对于女性事迹及其形象进行书写时,往往多选取能够宣扬理学教化的典型形象。因此,倘若女性未能做出符合贞女、节妇或其他正面女性模范的典型事迹,则很少能进入地方官府所修纂的志乘之中。然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实不乏因天灾、疫病或战乱而致家庭离散、挚亲罹难的事例,而这些故事在记述底层普通人物生平、抒发生死离情的墓碑中往往得到了详尽的记载。
民国环江县地蒙村韦乐孺人可谓这一形象的典型案例,其夫君韦操恒、长子韦秉乾、次子韦秉直先后去世,韦氏亲自为三人撰墓碑,又自立生坟。其中墓碑云:“呜呼!人有儿以奉母,我为母以修墓。儿,我心何伤,我命何舛!念昔也,尔为长子,送尔读书,尔既成人,傋尔完娶。谓尔能孝陆橘是供,谓尔宜兄伯壎是奏。何乃随父而同登鹫岭,何乃引弟而共上缑山!尔母老年,谁侍汤药?尔女适嫁,谁主赔奁?痛祖典之犹存,而克禋杳杳。伤熊丸之尚在,而迪教沉沉。呜呼哀哉!母子相期,重订来世!”此墓碑以韦氏之口吻,其间多用“呜呼”“呜呼哀哉”等感叹语,辅以今昔对比以及想象与现实的对比,以反问的语气,语言凄切,抒写了对子女早夭的叹惜、作为母亲晚年丧子的哀楚。
至于韦氏所面临的更为具体的现实状况,则在为其夫君所撰“清故韦讳操恒公老府君”墓碑中予以了叙述:“嗟嗟!儿修父墓,共见人道之常。妇记夫碑,谁知我哀之苦?冀藏兮鸾与凤,何永别参与商?前载君亡,二男亦从辞世,后年氏处两媳更伴去,唯女子女孙,寡居寡抚,庭除寥落,世祀绝戕。爰计后挂青,为君修墓,尤伤将来漫草,无祀扫碑。君得二男,莫升仙之偕乐;氏愁三女,难永作主以归宁。呜呼!命已多乖,天之莫恤!愿君英灵不昧,看氏饮泪为餐!”据此可知,前年,韦氏其夫韦操恒仙逝,后其子韦秉乾、韦秉直亦离世,此后两儿媳或离世或改嫁或回娘家守节,亦相继离开韦氏,仅剩下韦氏一人抚育孙女三人,其经济生活压力已然可知。在一方面,倘若韦氏在将孙女抚养成人前即殡天,则孙女三人日后如何自谋生计是无法想见的。但在另一方面,倘若韦氏幸得以抚养孙女成人,从更长远的角度,由于并无孙男,在孙女三人出嫁后,由于传统“妇人既嫁不踰竟”的礼制约束,出嫁女子的活动被严格限制于男方家中,只有在“归宁”时得以回本家省亲[5],则韦氏或又会陷于无人安养晚年的窘境,凡此种种皆足见其晚年之艰。
(三)劝君纳妾、以继宗祧的正室
中国古代社会的蓄妾传统可谓由来尚矣,最早可上溯至殷周时代,而清季以降,在相对富裕的家庭中,纳妾的现象较为普遍。对于蓄妾的原因,学者程郁指出,在大部分情况下,生子仍是纳妾的最大理由。在传统儒家伦理中,生育尤其是生子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古代,男子已过中年而无子即被认为是一大不幸,而不少经济状况欠佳的家庭为此亦不惮代价而纳妾。[6]55-56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少家庭中亦存在妻子主动鼓励丈夫纳妾的行为,这在岭右墓碑中亦有记载。
子嗣的繁衍是宗室得以传承的关键条件,在大多数一夫一妻而无妾的普通家庭中,生育责任即完全由妻子承担。然而,倘若正妻无法生育,对于家族而言可谓不肖之举,因此,为传宗祧,妻子会主动支持丈夫纳妾。在南宁下楞村的“民国寿化八品显嫡庶母蒙氏老孺人之灵”墓碑记载:“(韦廷许之妻蒙氏)命鄙非儿,图娶建峝卢氏,以为继母,昔生一男一女,兹已该故,后复娶下铜村蒙兆烈公之女为庶母,只生余一人。”韦廷许曾先娶蒙氏为正室,然而蒙氏由于无法生育,因而劝其夫又娶卢氏为妾,后卢氏及其所生儿女又病亡,乃再娶蒙姓女子为妾,始生一男,宗祧乃得继。
此外,子嗣繁衍的数量多少还是家族是否兴盛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亦有正室虽可生育并已生子但仍为夫君谋娶小妾的情况。据“皇清近慈母谭氏老孺人”的墓碑载:“(氏)已生男,已生女,犹以为少,力娶二室,又生□仲叔,以成瓜瓞绵绵,此可以旌彤管,垂不朽云。”
(四)宜家宜室、勤俭中馈的贤妇
对于贤明妇女的特质,刘向在《列女传》序言中曾予以说明:“惟若贤明,廉正以方。动作有节,言成文章。咸晓事理,知世纪纲。循法兴居,终日无殃。妃后贤妻,名号必扬。”[7]1贤妇被认为是言行有章法、明喻事理、知纪纲、循法度的妇女代表。衣若兰教授也指出:“(贤妇)意即言行有法度,咸晓事理,使夫或家兴、无殃的贤妻。”[8]113
综观岭右墓碑,其对于贤妇形象的构建是多维度、立体化的,其中为数最多、也最为主要的方式在于塑造与凸显其勤勉持家的特质。这一特质或蕴含于贤妇出嫁后协助夫君辛勤开创家业的事迹,例如“民国永寿不老葛门覃氏老孺人之寿藏”墓碑云:“自归家君,辛勤毕至,创置家园,略云苟合。”“民国蒙母潘氏老孺人之寿域”墓碑亦言:“自入闺门,均行规正,助夫创业,不惮辛勤”。此外,贤妇的形象也体现于夙兴夜寐、朝夕理家以操持家务的艰苦生活中,此类记载为数颇多,如“皇清髦寿显妣覃氏蓝奶之佳城”墓碑云:“(氏)为人素娴,内则慎守闺门,于归之后,宜家宜室,甘苦共尝,相夫子而勤俭备至,主中馈而夙夜黾遑。”“民国寿藏恩母覃氏老太君”墓碑云:“溯吾恩母,忆昔徽音,克守母仪,益俭益勤,纺织不倦,罔不钦钦鸡鸣,昧旦戒之而行庭帏,抚育男女二形。”“民国寿化嫡母覃氏老太奶正之生坟”墓碑载:“归相严君,三从不失,四德无亏。朝夕理家,既克勤而克俭;晨昏奉祀,亦必敬而必恭。”
节俭朴素的生活作风也是贤妇形象的构建要素之一,“端庄温惠静和慈母韦氏太夫人之寿域”墓碑云:“(氏)性质爱淡粧,不尚红绿艳色,任傍观笑其无华,彼豪奢之念早捐,俭以节财流者足征。”同时,贤妇的品质通常还体现于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的良好处理,卢永锡次室蒙氏墓碑载:“其事翁姑,待妯娌和,是其优为不必入叙”,蒙氏身为次室,能和睦处理与公婆、兄弟之妻间的关系,这也使得其得以在身后留得芳名。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妇女在家庭中的责任被定义为“相夫教子”,其中,妇女所充当的贤内助的“相夫”責任不仅仅体现于上文所及贤妇对于家庭内务的勤勉操持,也体现于对于夫君考取功名的恤勉。“寿化八品显嫡庶母蒙氏老孺人墓碑”云:“(氏)为人慎其身,和睦邻里,勤俭中馈,嫡庶听从,劝君攻读,青云得意,谓内助之贤”,其中即言及蒙氏充当贤内助在协助夫君科考中试、仕途高升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皇清寿化显妣谭门谭氏老孺人之墓”也有言:“伯母孺人秉性淑慎贞节也,闻之于归其家,勤俭操持异常,指不胜数。据鸡鸣戒旦,瑞璋公胶庠名立,可谓得内助矣”,其中也将其夫谭瑞璋得以成为郡武庠的缘由归因为谭氏鸡鸣戒旦、勤俭操持的贤内助之功。
在“教子”方面,贤妇在家中则往往扮演母仪身教的角色,对子女予以言传身教。对于女子,妇女多传授织补与刺绣等纺织技术,以及《女戒》《女则》等礼仪知识。对于儿子,或督促其掌握诗书、经义、文章策论,或鼓励其掌握骑射、步射、马枪等武艺,其目的皆在于考取功名、金蟾折桂。对于子嗣金榜题名、光耀门楣的期待也成为多数妇女的毕生追求。“故寿化慈母韦太奶老孺人之墓”亦云:“生我单传,幼嘱诗书,长叨国学。”卢永锡次室墓碑云:“育男女各双:长学弓矢,技可射鸿;次服诗书,才堪造凤。奈遭逢乱世,姓名虽未列于膠庠,而忠孝得于君亲也,此非太君之贤而能有如是之令子乎?”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中国古代社会传统中,家庭大多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女子自幼跟随长辈接受纺织训练,并在成家后以之为谋生的基本技能。然则,亦有妇女于蚕桑纺织之外,指挥或身与农业经营事务。“端庄温惠静和慈母韦氏太夫人之寿域”墓碑中言:“年值农忙,身督家工,深耕易耨,秋收又庆,百室盈止,勤以开财者有素。”“皇清寿化慈母覃太奶韦氏连娘之坟墓”云:“性秉坤顺,德合温良,归吾父门,尽柔奉则,内治勤俭,家道克昌,堆金积谷,裕库余仓。”这些以韦氏为代表的贤妇与丈夫共同治生,与男性相比,她们实际上兼理内外,在完成家内纺织工作的同时总理农务,为家庭积累得丰硕的财富。
而也正因妇女在生活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也使得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并不仅仅只是“夫为父纲”式的由男性居于绝对统御地位,而更多地体现为“鸾凤和鸣”“相敬如宾”的以恩爱、协作为特征的相对平等关系。“端庄温惠静和慈母韦氏太夫人之寿域”墓碑记载了地蒙村韦槐三正室的事迹,有云:“至于服事乃公,相敬如宾,不以久而生厌。谓‘唯女子为难养,不应以语贤妇。考其与诸妾同居,不生忌垢之心,家庭和乐且湛,乡里孰不羡其德化之下,逮宜其家膺多福,身享高年,择其祖坟左傍,合筑寿域,以表鸳鸯銕卷常新云。”
二、岭右墓碑所见生子重视现象成因
综观笔者所及的大部分岭右女性墓碑,不难发现其中多数碑刻皆对于生育子女的数量尤其是生子的情况着笔甚多。例如,“民国寿化嫡母覃氏老太奶正之生坟”墓碑中即言:“无如时运不隆,弄璋无一;可怜命途多舛,弄瓦有四,增嫡母之伤心至于斯,其极也”,“皇清寿化已故伯母蓝氏”墓碑载:“命鄙无男,育有三女”,其中折射出古人对于生育男性的重要态度。以笔者依据墓碑中文本分析所见,造成这一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财产继承制度的影响是导致重视生子的主要因素。在传统“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之下,中国古代在继承制度上强调身份继承,即宗祧继承。男性继承宗祧,而宗祧继承则决定财产继承。由于女性并无宗祧继承权,在财产继承方面亦受诸多限制,而很难获得财产。一旦某一家庭无法繁衍出子嗣,而丈夫又去世,即面临着绝户的问题。而对于绝户的家庭,其家产则有极大可能面临被同宗瓜分的风险。[9]因此,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得以生出一子都可谓如释重担,而倘若唯一的男丁夭折,其中的哀楚亦是无法估量的。“民国蒙母潘氏老孺人之寿域”墓碑云:“助夫创业,不惮辛勤,因即生有一男,堪谓宗祧克继,孰意儿年早逝,悲哀愿断肝肠,命生不辰,无从诉告。”
其次,奉养晚年的需要也是导致男性在生育中被重视的重要原因。上文在论述地蒙村韦氏孺人的晚年命运时曾论及,囿于“妇人既嫁不踰竟”的古代礼制,出嫁女子大多只有在“归宁”时得以回本家省亲。[5]而男性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具备完全人格的人,所能够进行的社会活动相较于女性而言所受局限显然更小,因此,在家庭内部,为父母奉养晚年的任务也往往需要男性来承担。在宗族内部事务的处理,以及对外部好友的交际酬酢中,男性亦得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地蒙村韦氏在其次子韦秉直的墓碑中即指出:“内而宗族赖汝往来,外而亲朋资汝酬酢。”
而对于因灾疫、兵燹等种种变故导致中年丧子的女子而言,其晚年往往难逃悲惨的命运。地蒙村韦乐孺人在其长子韦秉乾墓碑中即尝悲叹:“尔母老年,谁侍汤药?”,“皇清髦寿显妣覃氏蓝奶之佳城”墓碑亦记述了蓝氏的典型案例:“生育二子,各有室家,次男早逝,空毕世之辛勤,长子又亡,奈命途之多舛,承宗无嗣,天竟绝其燕翼,伤何如之,乃年八十有二,无儿膳养,老当堪悲。”
而对于未能生育男性或儿子早夭的家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招养义子则是一条可行的应对措施。正如《幼学琼林》所云:“卢迈无儿,以侄而主身之后”,南宁三才村“民國寿藏恩夫韦讳凤文公老大人坟”亦有记载:“独奈何既生男而妖寿云亡,独育女而髫龄之辈,年逢花甲,不得已而招于恩男,不愧卢迈生斯世也”“皇清伯母韦氏侫太奶坟”亦言:“悬弧失望,设帨空怀,而爱侄若子。”
最后,对于奉祀宗庙的考量也是古代生育偏重男性的一大原因。李亦园先生指出:“先祖崇拜是我国宗教信仰形态最重要的特色,所谓祖先崇拜就是相信祖先的灵魂不灭,并且成为超自然的一部分加以崇拜。”[10]275宋元以降,随着传统的宗法制度发生的重大变革,彼时的士大夫开始以先祖祭祀的方式凝聚宗族,实现宗族的组织化。这些祭祀习俗在经过明代礼制改革后逐渐定型,并在清代走向成熟。在清季以降,祭祀已然在人们日常生活观念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而在具体的祭祀方式上,则又可分为祠祭、墓祭、家祭。人们往往注重族谱的修纂,以厘清宗族的血缘脉络。地蒙村韦氏在其长子韦秉乾的墓碑中指出:“痛祖典之犹存,而克禋杳杳”。此外,宗族内的人们还往往以四时为祭,按时对先祖进行祭祀。韦氏在为其次子韦秉直所撰墓碑中也提及:“汝为次子,犹期汝也,夕晨朔望,奉香楮以供堂上大小神衹,禴祠蒸尝,陈牢醴以祭灵前高曾祖考。”其中,“夕晨朔望”即每月初一与十五,需奉香烛与火纸于神龛前。“禴祠蒸尝”则来源于《诗经》之“禴祠烝尝,于公先王”,董仲舒《春秋繁露》释曰:“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蒸”,即四时追祭。
然而,自父系氏族社会确立以降,宗族祭祀的进行往往仅由男性家族成员参与,祭祀场所将女性排除在外。因此,为使先祖得到祭祀也成为生育男性的重要因素。而无法成功生育男性抑或中年丧子的家庭,则往往需要面对绝祀的困境,正如地蒙村韦氏在为其夫韦操恒所撰的墓碑中提及的“世祀绝戕”。
这种子嗣早亡抑或未能生子从而导致无人奉祀的状况在碑文上也有直接的体现。“民国寿化嫡母覃氏老太奶正之生坟”墓碑记载“东升生于庚午年八月十八日,卯时建生阳寿,离陆殁□□□□□□□□□,□□天命告终”,其中“离陆殁”以后应记录离世信息的文字均阙字表示。“民国蒙母潘氏老孺人之寿域”墓碑中亦有“没于□□年□□月□□日”的文字,空缺离世信息。“皇清髦寿显妣覃氏蓝奶之佳城”中也有“大限没于□□年□□月□□日□时,终享寿□旬有□”。
而对于墓碑中离世信息阙字的缘由,从覃氏、潘氏与蓝氏生平的共同点则可一窥。据三人墓碑载,覃氏其人“弄璋无一”而“弄瓦有四”。潘氏尝“生有一男,堪谓宗祧克继”,却未想“儿年早逝”。蓝氏“生育二子,各有室家,次男早逝,空毕世之辛勤,长子又亡,奈命途之多舛,承宗无嗣,天竟绝其燕翼”。同时,三人皆是在晚年悲凉的情况下造作生坟。由此,则大体可知,造成墓碑上卒年空缺的原因在于,墓主生平无子或中年丧子,晚年凄凉,因而造作生坟,然而由于修墓时墓主尚在世,因而只将“没于”“年”“月”“日”“时”等可以确定的字勒石,离世的具体时间则待后补。然而,墓主逝后,由于无子在世,致使身后无人奉祀,其墓碑上的离世信息也因此并无人予以增补。由此可知,墓碑上离世信息空缺的现象恰恰是墓主由于无子而导致的无人墓祭、身后凄凉处境的直观体现。
三、余论:岭右女性墓碑文献的史料价值
综观中国古代种种历史文献,由于所受男尊女卑意识观念的长期影响,对于女史进行介绍的文献往往凤毛麟角,而大部分仅见于史志的列女传,并且作为承接官方意志的地方历史书写[11],呈现出以身份、行为、守节期、重要年龄节点、旌表情况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模式化倾向,缺乏对传主的个性描述。[3]
而以民间的墓碑文献为着眼点,为突破官修方志对于女性有目的性的历史建构提供了可能。正如饶宗颐先生所言:“碑志之文,多与史传相表里,阐幽表微,补阙正误,前贤论之详矣”[12]545。虽然降至明清,墓碑文献对于墓主的书写也呈现出了模式化的倾向,例如,明代王行认为定型后的墓碑内容包含“十三事”,“凡墓碑铭书法有例,其大要十有三事焉。曰讳、曰字、曰姓氏、曰乡邑、曰族出、曰行治、曰履历、曰卒日、曰寿年、曰妻、曰子、曰葬日、曰葬地……”[13]257这种归纳虽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适性,但我们也应注意到,墓碑文献在具体书写内容的丰富程度上远非方志所能及。在所见的多数岭右女性墓碑中,传主的身份大多区别于史书中所载事迹显扬的妇女,大部分为基层社会的平民,地位较高者亦不过七八品官吏的妻室。在墓碑中,撰碑者或以白描手法勾勒人物生平,或以细腻而深情的口吻亲身长抒其不幸遭遇,透过更加生活化、文学化的丰富历史文本,古代列女生活的细致全貌得以更全面与详实地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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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杰,男,汉族,浙江湖州人,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乡邦文献与思想文化史。
张丽娜,女,仫佬族,广西河池人,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隋唐史。
梁荣峰,男,壮族,广西钦州人,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