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与重构
2024-06-05娄蕴曦
娄蕴曦
【摘要】花木兰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自南北朝乐府诗《木兰辞》以来,木兰形象在每个朝代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重构,折射出不同时代价值观的变迁。19世纪以后木兰文化传播到海外,并受到了美国文坛广泛关注,这与华裔女作家汤亭亭在《女勇士》对木兰的创新性诠释密不可分。本文通过运用跨文化传播术语中的“文化濡化”和“文化涵化”概念,对《女勇士》中出现的中国元素改编现象进行原因剖析,旨在探索汤亭亭的改编策略对当今中国文化输出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木兰形象;木兰;传播;文化濡化;文化涵化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09-0020-03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09.006
一、中国传统木兰形象的流变
花木兰的故事最早出自南北朝长篇叙事民歌《木兰诗》,在这首诗中木兰屡建奇功又不慕荣利,凯旋后谢绝君主赏赐,选择归家照顾父母。不难看出,木兰故事很符合中国传统道德框架的“孝道”“忠君”行为,也因此在隋唐时期,人们倾向于通过木兰的故事来弘扬“忠孝两全”的核心价值观。唐代诗人韦元甫曾在《木兰歌》高度赞扬了木兰的丰功伟绩:“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如果韦元甫的《木兰歌》与原诗《木兰诗》中相比较,会发现它与原诗在主旨有很大的不同:原诗“安能辨我是雄雌”一句点明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主旨;而韦元甫则将木兰刻画成一个名垂千古而不朽的“忠孝两不渝”的道德模范。这无疑是想通过描述木兰的精神品格来达到对当时的世人进行道德劝诫的目的。韦元甫对木兰品格的“再创作”代表了封建社会理解木兰故事的一个必然趋势:在古代文人的眼中,木兰能够被树立为儒家所推崇的“忠孝”要求的道德模范。儒家提倡 “孝者仁之本与”,把孝作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之首。同时,以孝顺父母为起点,扩展到忠于国君、忠于国家。木兰易装入伍、替父从军,体现了对父亲的孝道;她驰骋沙场、立功归来,是“忠君”的楷模。
到了元代以后,妇女“贞洁观”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社会中的节烈风气愈演愈烈开始重视强制性守节,木兰形象在“贞烈”价值观下也发生了演变。侯有造在《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这样描写木兰:“召复赴阙,欲纳宫中,将军曰:臣无媲君礼制。以死誓拒之。势力加迫,遂自尽。所以追赠有孝烈之谧也。”在她凯旋后,皇帝想要用权势和名利胁迫她,把她纳入后宫。木兰试图抗拒,却难以违抗皇权的威压,最终决定死节以殉道。这样一种“烈女”形象与原诗中的木兰已经大相径庭。木兰祠碑记的出现与元代盛行的节烈风气密不可分:为了宣扬儒家伦理道德思想,重塑地方教化体系,当时的文人将木兰定位为一个宁死不屈、维护节义的节烈女性。
与之前的木兰诗相比较,明清时期的木兰故事实现了从诗歌到戏剧的艺术形式的改变。这一时期的木兰戏既融合了原有民歌的民间性的特点,又注入了艺术加工的戏剧情节,在传统故事上进行创新,增强了木兰故事的观赏性和艺术性。明清杂剧中最有影响力的是文人艺术家徐渭依据《木兰辞》改编成的戏剧《雌木兰替父从军》,这是第一部由木兰从军故事衍生出的戏曲作品,为后世“木兰戏”的创作奠定了基础。徐渭沿袭了原有故事情节主线中的大部分情节,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木兰参加的平叛“黑山贼首豹子皮”故事,以及结尾中木兰与王郎的结合的圆满结局。除此之外,《雌木兰》不仅传承了木兰代父从军故事中“忠孝两全”“守贞”的精神内涵,而且在人物形象和主题上有所创新:作者徐渭融入了自己时运不济的自况,并表达了复杂的“男女平等”观念,进一步加深了原诗中社会寓意。
民国以来,随着女性意识的觉醒,木兰因为“巾帼不让须眉”的特质成为现代女性主义的代言人。翻阅史册,中国古代女性个人自由和财产权曾一度被压抑,必须依附男性才得以生存。而辛亥革命后,人们的思想日益开放,女性的权利意识苏醒,木兰也被塑造成了沖破世俗偏见、追求男女平等的先锋人物。其中尤以1950豫剧名家常香玉的戏曲电影《花木兰》最为脍炙人口。剧中“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为国杀敌是代代出英贤,这女子们哪一点不如儿男?”这一段慷慨陈词,高度肯定了女性坚强自信的独立人格精神,表达了当时的中国女性对消除性别偏见、妇女解放的热切渴盼。
二、中国木兰形象原型在海外传播中的变异
据木兰文化传承人叶蔚璋考证,木兰文化在美国的传播,至少可追溯至19世纪晚期。1881年,担任“京师同文馆”总教习的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将《木兰诗》翻译成英文版,题为“Mulan,the Maiden Chief”在美国出版,这是木兰的形象首次出现在西方文学作品之中。1921年洪深、张彭春等中国话剧开拓者在美国哈佛大学读书时,将木兰从军的英文版故事改编成舞台剧,这是花木兰形象第一次出现在美国舞台。1938年,在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给正在前线浴血奋战中国工人阶级赢得来自西方世界工人的支持,美国华裔演员蒋希曾将木兰从军的故事加入了剧本《中国前进》,并在行文中大力渲染了木兰不畏牺牲、大胆勇为的精神特质,以反映中国工人阶级伟大的爱国热情和牺牲精神。这些文学作品的出版对木兰文化在美国的传播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木兰形象真正引起西方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是在1976年华裔女作家汤亭亭出版了其发轫之作《女勇士》之后。汤亭亭是当代美国著名的华裔女作家,1976年她的首部作品《女勇士》一经发表便迎来西方文学界的广泛关注,被誉为为美国华裔文学的开山力作。在《女勇士》的第二章《白虎山学道》中,汤亭亭改写了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和传统故事中木兰的形象相较而言,这部作品中木兰的许多特质发生了重构和变异,以下将从《女勇士》中木兰的两个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一)侠肝义胆
法国符号学家茱莉亚·克利斯蒂娃曾经提出互文性理论,“任何文本的构成都仿佛是一些引文的拼接,任何文本都是对另一个文本的吸收和转换”。其意义是每一个文本都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在与其他文本交互参照、交互指涉的过程中产生的。克利斯蒂娃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将《女勇士》中的木兰故事和中国传统的木兰故事进行对比分析的可行性。在原有的《木兰诗》中,木兰被刻画成了一个“忠孝”模范榜样。她出征的目的是因为家中无长男,考虑到年迈的父亲难以熬过艰苦的军旅生活,木兰披挂替他上战场。木兰在建立功勋后荣归故里,接受了天子的接见和赞扬,却拒绝了加官封赏和无上荣耀,而是脱下战袍,重着女装,回到老家侍奉父母,这也体现了她忠君爱国、不慕名利、至纯至孝的精神品格。《女勇士》是在《木兰诗》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改写和创新,《白虎山学道》一章中“我”从小立志效仿木兰的事迹,但我的参军初衷和后续的经历却和中国传统故事中的木兰大相径庭。“我”在七岁那年跟随两位神仙老者在深山中学习武艺,是为了将来能和“同蛮敌和匪徒作战”,为饱受压迫的同乡报仇雪恨。“我”的从军目的和原诗中木兰为“孝”出征并不同,而是出于一种侠义精神。“我”学武艺的经历颇有种武侠修仙成道的意味:两位老者教会“我”学习“苍龙之术”,追寻老虎的行踪,效仿每一种动物潜藏的搏击技巧。为了训练“我”,他们还让“我”在遍地白雪的深山自求生存,“我”在迷失和极度饥饿之时,最终悟道。这些经历都为“我”后面成为武林高手、守护正义埋下伏笔。在征兵之时,“我”选择替父从军主要是出于惩奸除恶的理想。在修炼期间,“我”在师傅的“葫芦”中看到许多得志小人败坏社会风气,扰得百姓鸡犬不宁的场景,心中充满了对当权者的愤恨。“我”背负着家族雪恨和自己心中行侠仗义的信念率领大军出征,可以看出,“我”的座右铭从传统观念的“为君尽忠”,转变成了“除恶扬善”。“我”不再是对君主鞠躬尽瘁,而是联合其他农民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百姓“清理朝廷”,并最终推举了一位真正熟知百姓疾苦的农民称帝。从两版故事中木兰信念和经历的不同可以看出,《女勇士》中的“我”所尊崇的是侠义精神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二)女性意识
在互文性理论家看来,作者对先文本的改写并不是刻意地效仿和机械地拼装,而是“与前辈的主动对话与挑战”。《女勇士》中的木兰和传统木兰有明显的互文性,但作者为适应美国社会的价值体系而对木兰进行了一定的改造。“我”从小就有做“女勇士”的想法,七岁开始跟随仙人学习武艺。“我”有着坚韧不拔的品质,熬过了漫长艰辛的学武生涯,最终练就高超的技艺。这显示了“我”与中国传统女性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原诗中的木兰在从军之前同其他的女子一样深居简出、为家人织布做饭,过着父权制社会框架中的单调生活。其次,“我”虽然是军队中少有的女性,却从不隐藏自己身份。周围人也十分赞赏我的做法,甚至从出征一开始,许多农民的子弟就自发推举“我”为领袖。每次遇到强大敌人,“我”总是首当其冲,“挥舞双剑直取敌军首领”。“我”怀孕后也没有因此放弃军旅生涯,而是“穿着改大的盔甲”同步兵一同出行,继续上阵杀敌。作者在行文中弱化女子作为母亲和妻子的身份,更多提及“我”所向披靡、英勇无敌的将军形象,这反映了“我”并不是受家庭束缚和“妇德”支配的封建女性,想要在更加广阔的战场上追寻自己生命的意义。中国传统故事中不同朝代作品中的木兰在凯旋后,大多选择换上过去穿的女装,重新变回恪守孝道、相夫教子的女郎。而在《女勇士》文末,“我”在推翻昏君、惩戒污吏、劫富济贫后,并没有立刻换上女装、侍奉双亲,仍然可以做那个倍受敬仰的将军。这些经历都显示了“我”是一位非同寻常的巾帼英雄,不因自己是女性而刻意迎合世俗模板的“三从四德”,而是突破了性别的壁垒,勇敢实现自己人生价值。
三、传统木兰形象在《女勇士》中重构的原因
(一)文化濡化
文化濡化翻译自英文中的“acculturation”,Robert Redfield等学者在“濡化”研究备忘录中将这个词定义为“分属不同文化群的个体之间进行持续性的直接接触,因而导致对某一个或双向原有文化形态改变的现象。”文化濡化大部分时候指的是某一文化人群受到另一文化影响的过程,并且这样一群人被称为“濡化人群”。汤亭亭正是属于“濡化人群”的中的一员,她是出生在美国的第二代华裔移民,从小接受的是纯美式的教育,深受西方20世纪掀起的女性运动和民权思想的影响,美国主流文化背景对她的影响不可谓不深远。自由和平等是美国的重要价值观,汤亭亭深受这种主流思想的熏染,无法认同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阻碍个体发展的伦理规范。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木兰被塑造成了一个恪守“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道德模范,在征战凯旋后放弃了皇帝提供的高官厚禄,一心孝敬双亲、相夫教子。汤亭亭对传统木兰故事中性别歧视、父权中心的观念进行了创新性改写,将“我”刻画成了一个拥有绝世武艺、胸怀浩然正气的巾帼英雄。“我”自幼就立志成为惩恶扬善的大英雄,不愿被宅院里的琐事磋磨成一个幽恨的怨妇。经历传奇的学武历程后,“我”带领村民征讨敌人,一路所向披靡、惩恶扬善。在汤亭亭的笔下,“我”被赋予了传奇的英雄主义色彩,是一个摆脱性别观念束缚、主动追求自我价值实现,并且勇于反抗不公的侠女形象。
(二)文化涵化
跨文化研究专家安然博士在《跨文化传播学关键术语解读》一书中将术语“acculturation”翻译为“文化涵化”,并将其定义为某一文化内社会成员习得价值观的过程。作为华裔移民的后代,汤亭亭自幼浸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在成长过程中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了解到许多中国文化。她的文学创作的迷人之处也在于能够从中华传统故事中找寻新的精神力量,并且融入美国主流元素进行创造性转化、推陈出新。但同时,汤亭亭也对一些古代文化中“男尊女卑”的封建残余进行了抨击,这在《女勇士》中随处可见“女孩胳膊‘往外拐”, 或者“养女儿都是白费心,宁养呆鹅,不养女仔”等。汤亭亭就是在这样一个饱受性别歧视的华人区中长大,但与上一辈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的父辈不同,她接受的是典型的美式教育,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基本是西化的,因此难以认中式传统观念中“恪守孝道”“男尊女卑”等思想。因此她借《女勇士》中女剑客的描绘,对男权中心的思想发起挑战。其次,对华裔移民话语权的关切,促使汤亭亭对中国经典故事的进行了变异性叙事。华裔群体在美国主流社会长期以来属于边缘化群体,在文艺界、在政界、在学术界,种种有形的和无形的壁垒依然存在。这在《女勇士》中多处有体现:在宣扬人权至上的美国,我们家赖以生存的饭碗却被无情夺走。“我”在工作中也受到种种羞辱,诸如“中国佬”“黄皮鬼”等。华人在美国游离在社会的边缘,无法被主流社会接纳,无时无刻不遭受着偏见和歧视。因此,寻求对身份认同的构建,成了汤亭亭对中国故事进行变异重构的动力。例如,汤亭亭在木兰故事中嫁接了“岳母”刺字的典故,并用“我”背上刻的“仇恨”,代替原版的“精忠报国”。“我”正是华裔作家群体的一个缩影,背负着种族歧视的羞辱,渴望通过用文字“复仇”,并得到美国社会真正的认同。大部分美国读者对中国传统文化感到陌生,考虑到受众的期待心理,汤亭亭在作品中杂糅了美国文化背景,从新视角对中国元素进行了解读。但无能忽视的是,《女勇士》仍然是根植于中国文化之中,正如汤亭亭所说:“我曾经认为,我在新的小说里不会再引用中国文学作品,但我植根于中国文学。”
四、结语
近年来,花木兰的故事在国外多次被改编和重新演绎,成为西方大屏幕的宠儿。在1998年上映的迪士尼动画版《花木兰》中,美国编剧在剧情改编中融入了女性主义、个人英雄主义等西方主流观念,将木兰塑造为“打破封建秩序,打破父权制权威”的新女性,增加了更符合西方观众审美的特质。同时,这部电影对中国文化中“阴阳”“祖先崇拜”等元素匠心独运的融合,受到了中国观众的一致好评。在2020年由迪士尼真人版电影《花木兰》在全球上映,前期投资巨大,但这部作品在跨文化传播中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究其根本原因,是制片方对中国传统元素不加理解、机械僵硬地套用,并粗暴直接地引入一些西方价值观,让整部电影看上去像是一个拙劣的文化拼接品。汤亭亭的《女勇士》等文艺作品得与失也启示现代创作者,在进行跨文化传播中不能只是简单地堆砌表层文化符号,而应正确改写本族裔的经典故事,并深入挖掘不同文化中的精神内涵。在助推本民族文化海外传播、增强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的同时,搭建起中西文化交流互鉴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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