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中的译者自主
2024-06-01赵志华
赵志华
(河西学院外国语学院 甘肃 张掖 734000)
引言
译者是翻译活动的主体,对复杂翻译现象的全面认识离不开译者研究,译者自主便是其中的一个维度。纵观翻译研究走过的历程,译者地位从最初的被忽视到后来的被认可,体现了研究范式的转变,也折射了范式指导下方法论的不同。翻译研究“文化转向”之后,各色理论从不同视角推动了译者地位的提升,进而完成了译者主体地位的确立,但它们对诸如文化因素和社会环境这类外部因素的过分强调使得外部规约之于译者自主有一种形而上学决定论的倾向,结果便是译者自主在悖论中被抹杀。在实际翻译活动中,译者自主既不是主观的任意而为,也不是客观外部因素形而上的制约,而是译者在主观和客观的互动张力下发挥的主观能动。就这一点而言,布迪厄的文化社会学中的社会实践理论提供了很好的方法论启示,让研究者从主观和客观的二维关系体系对译者自主作全面而更接近翻译本质的解读。
一、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模式
皮埃尔·布迪厄是法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及哲学家,他与英国的吉登斯、德国的哈贝马斯被认为是当代欧洲社会学界的三大代表人物。在半个多世纪里,他以独创性的学术活动和丰裕的理论创作,推动着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论的重大变革,并使对于传统理论和方法论的批判活动走上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在长期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布迪厄发现了人文学科中存在的一个重要分歧: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之间的对立,前者过分夸大了主体的主观作用,将社会和世界看作是个体的经验和认识的结果,忽略了客观环境的影响;后者过分强调客体的作用,认为客观环境独立于个人而存在,而现象是由客观结构所决定的,否定了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这两种观点各执一端,忽略了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动,阻碍了人文科学的发展。[2]于是,他精心打造了一系列概念,并以这些概念建构了社会学理论模式,试图从实践的维度消解在社会学乃至哲学传统中长期存在的主观与客观的二元对立,进而对社会进行批判性反思。
布迪厄的主要贡献在于:以实践理论作为其方法论的后盾来审视和反思个体的社会行为,从而建立起一种主体与结构之间的关系,他的社会学核心概念以及由这些概念构建的社会学理论框架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关系。场域、资本、惯习是布迪厄社会学理论的三大基石,由此构建的社会学理论公式为:[(惯习)(资本)]+场域=实践,即行动者带着自己长期习得的惯习和积累的资本进入场域,二者的相互作用与场域一起为实践提供可能并创造性地回答了三个相互联系的问题:场域,即实践空间,回答的是行动者在哪里实践的问题;资本,即实践工具,回答的是行动者用什么实践的问题;惯习,即实践逻辑,回答的是行动者如何实践的问题。[3]I这个公式把行动者自身的精神结构和其所处的社会结构联系了起来,揭示了个体行动发生空间、运行逻辑和生发机制之间的双向关系,只有在这样的关系框架之下,社会实践才能得到最接近其本质的阐释和解读。
二、系统中的译者自主
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多元视角,在“重写”“多元系统”“规范”等理论的推动下,描述性翻译研究完成了对语言学派翻译观的超越,全方位地揭示了翻译活动的文化属性,但与此同时也“把译学研究引入漫无边际的文化研究、政治研究以及意识形态研究中去”[4]。就翻译主体研究而言,文化学派过于强调“系统”“规范”等客观因素对译者的影响,忽视了译者的能动性,因而其外部决定论的本质受到了质疑[5]。文化学派过分强调外部因素对翻译活动的影响,使得外部规约之于译者自主有一种形而上学决定论的倾向,是对译者自主的否定。文学和文化地位、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规范等外部因素会对译者产生影响,进而制衡译者自主,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规约因素面前,译者只能妥协和被动接受。如若这样,就是只承认了外部规约的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而否认了其偶然性和译者作为行动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这正是系统理论的悖论所在,它一方面彰显译者自主,另一方面却又过分强调文化对翻译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这就使它最终违背了自己的初衷,落入理论僵化、绝对化的窠臼,因而无情地遮蔽、抹杀了译者的作用。[6]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翻译研究的文化学范式在处理译者自主与外部规约之间关系时将二者割裂开来,使二者陷入主观与客观的二元对立,这种对立直接导致两个极端,若过分强调主观,就会使译者自主被无限夸大,若过分强调客观,就会使译者自主被抹杀,显然,系统理论属于后者。那么,在翻译实践中,译者自主与外部规约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笔者以辜鸿铭英译儒经为例来加以说明,在“西学东渐”的时代大背景下,中国知识分子纷纷向西方学习,将外国的文化译介到中国,而辜鸿铭却反其道而行之,转向了中国传统文化,将《论语》和《中庸》译为英语,作品表现出翻译选材上的与众不同。就翻译策略而言,他违反了当时的翻译规范,采取了归化的翻译策略,由此可见,辜鸿铭在翻译选择中发挥了更多的自主性,而不是完全受制于客观存在的外部规约,他对外部规约的抵制与反抗要远远大于同时期的其他译者。因此,译者自主性发挥的尺度取决于译者在多大程度上认同顺从或抵制反抗外部社会文化制约因素,也就是说,译者自主是译者内在的主观心态与社会外部因素的双向互动张力下实现的。
由此可见,系统论所采取的主客观二元对立所导致的绝对的形而上学决定论并不能从理论及实践的层面给予译者自主合理的解释,文化视域下的翻译研究仍然延续着古典主义时期和语言学派时期的主客体失衡状态,译者在原语和译语文化的夹缝中飘忽不定,始终没有取得真正的主体性地位,主体性若要回归本真,只能面向生活世界,面向社会交往与社会实践[7],这正是布迪厄的文化社会学所提供给译者的方法论启示。
三、场域中的译者自主
场域(field)概念在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当中虽然出现较晚,但却具有统领性,布迪厄用“场域”将其社会学当中另外两个核心概念“资本”和“惯习”联系了起来,建立了其社会学实践理论框架。场域是“处在不同位置的行动者在惯习的指引下,依靠各自拥有的资本进行斗争的场所”[3]25。因此,本文所论“场域中的译者自主”,即是把译者自主放置在其发生空间,将其纳入一种关系框架之中,从译者自主的运行逻辑以及生发机制与其发生空间的双向关系中解读译者自主,以弥补文化派研究的不足。
(一)场域中的译者自主是包含客观的主观
场域不仅是布迪厄实践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其从事社会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布迪厄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8]根据布迪厄的论述,场域的基本特征如下:首先,场域是一个由客观关系构成的空间,具有自己的逻辑,是一个将自己的特殊决定性强加在进入其中的所有成员身上的权力场;其次,场域具有自主性,在场域的构建过程中,它可以获取一种能力,将自身与外部影响隔离开来,并且形成自己的标准以及自律的原则,来维持场域的自行运转。因此,每一位进入场域的行动者都必须遵循其特有的规定和原则,这是在特定场域进行社会实践必须交出的“入场券”。翻译场域亦是如此,要想进入翻译场域从事翻译活动,每一位译者都必须交出自己的“入场券”,接受场域从外部对其翻译行为的规定:从宏观层面的文本选择和翻译策略定夺,到微观层面的语言转换具体操作,译者自主的发挥必定会受到翻译场域中规范标准及自律原则的制约。
但是,这只是译者自主的维度之一,布迪厄的关系式还为译者自主的解读提供了另一个维度,那便是“惯习”。在《实践理论大纲》中,布迪厄第一次阐述了“habitus”这一概念:“具有持久性和可转化性的性情倾向系统;是被结构化的结构,同时又起到建构的作用,作为实践和行为的生成和建构原则……”[9]一方面,惯习是一个被建构的结构,是行为主体将其所处的社会结构中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以及生活和教育经历内化的结果;另一方面,惯习又是建构中的结构,在内化于个体与群体意识内部之后,惯习就可以指挥和调动个体和群体的行为方向和行为方式,赋予各种社会行为以特定意义,成为人的社会行为、生存方式、生活风尚、行为规则及其他的精神方面的总根源。[1]121“它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在身体之中。”[8]171惯习和场域之间这种相互建构的关系使得对译者自主的分析从一维视角扩展到二维视角,在客观中融入了主观:翻译场域从外部规定译者的行为,惯习在译者内部生成翻译实践,译者在翻译实践中发挥的主观能动即是内部精神结构形塑和外部社会结构行动和再现的结果,反映了场域与惯习之间的双向互动和张力。
由此可见,惯习是客观可能的主观选用,它同时拒绝唯意志论和决定论,既反对一味强调行为者的主体性,也反对单纯用外部结构来解释行为者的实践。惯习强调的是客观环境的机遇和限制与行为者的倾向和选择之间的相互作用。[10]惯习和场域之间相互建构与被建构的关系决定了译者自主的发挥不是任一单方向的力量决定的,译者自主是其惯习的外在表达方式,而场域为译者提供了一个能够选择的可能的立场和迁移的范围,所以,场域中的译者自主既不是译者的主观意识指导下的任意而为,也不是外部规约制约下的亦步亦趋,而是一种包含客观的主观。
(二)场域中的译者自主是资本争夺的结果
场域是一个结构化的位置空间,行动者在场域中的位置由其拥有的资本类型和总量决定,拥有较多资本,就能在场域中占据支配地位,拥有较少资本,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由于资本的不平等分配,场域中的每一个行动者都会不同程度地谋求更多的资本,以此来获得支配地位,这样一来,场域中各种力量的型构就会在行动者争夺资本的过程中发生变更,如此循环往复,使得场域成为了一个斗争的场所和资本争夺的空间,具有动态性和开放性。“资本”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构成了行动者实践行为的生发机制,以此为途径可以解释行动者在场域中实践的动力,即行动者在场域中作出的各种选择,除了受惯习影响之外,还基于对自身所拥有资本和所处位置的考量,也就是说资本是行动的原因,而各类社会实践也成为了行动者争夺资本的结果。
与其他任何场域一样,翻译场域的边界和内部层级结构都是动态地形成于参与者对筹码的抢夺之中。[11]这里的筹码即资本,译者带着各自积累的资本和长期以来习得的惯习进入翻译场域,若本身拥有较多的资本,就可以在翻译场域内占据支配地位,可以参与甚至左右翻译规范和活动原则的制定,甚至可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更改或者重构新的翻译规范,在这个过程中译者可以实现更多的自主;相反,若译者拥有的资本较少,则无法和现有的规范抗衡,只能处于从属和被支配地位,顺从规范等外部因素,在翻译选择方面的自主性也就相应地减少,因此,译者自主发挥的程度取决于译者在翻译场域中占有的资本量,是资本争夺的结果。
以鲁迅的翻译实践为例,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同时也是翻译家,其文学生涯始于翻译而又止于翻译,在鲁迅翻译初期的1903 年到1909 年,他主要以翻译政治小说和科幻小说为主,表现出与当时翻译场域流行趋势的一致性,翻译策略深受严复和林纾的影响,以归化为主。因为彼时的鲁迅无论是在翻译场域还是文学场域都没有足够的资本,无法与普遍认可的翻译规范进行抗衡,只能采取顺从的态度,表现出较少的译者自主。1909 年的《域外小说集》是鲁迅翻译活动的转折点,无论是文本的选择还是策略的选择都已不再跟随当时翻译场域中的风尚,而是开始了自己的探索。直至10 年后,1919 年到1927 年是鲁迅翻译成果最为丰硕的时期,其间,他翻译了《一个青年的梦》《现代日本小说集》《现代小说译丛》《爱罗先珂童话集》《出了象牙之塔》以及《壁下译丛》等。在此期间,鲁迅作为译者的自主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开始更多地译介短篇小说,关注欧洲弱小民族国家作品,并且开始了其改造国民性的翻译实践,翻译方法也转向了直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此时的鲁迅已经是一位负有盛名的文学家,自1918 年他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以来,《风波》《呐喊》《彷徨》也相继出版,这些作品奠定了鲁迅在文学场域中的地位,使其拥有了较多的资本,所以他才得以在翻译实践中发挥更多的自主性。
四、结语
翻译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活动,作为翻译活动的主体,译者既是翻译行为的建构者,同时又是翻译场域建构的对象。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在翻译研究这一特殊语境中,被赋予了更为贴近翻译行为本质的独特内涵[12],布迪厄主张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强调关系的首要地位,从关系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可以避免走向任何一个极端,他的社会学核心概念和由其构建的社会学理论框架可以为译者自主提供一种二维的关系体系的双重解读:场域中的译者自主是场域外部再现和惯习内部型构的结果,是包含了客观的主观;场域中的译者自主是译者在翻译场域内部竭力维护或颠覆现存的资本分配的结果。在这个理论框架之下,译者自主既可以得到彰显,也不会因为对外部客观因素的过分强调而被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