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课时代下“网课爆破”成因及其有效应对策略探赜
2024-06-01张派珊
张派珊
(中共潮州市委党校 经济与管理学教研室,广东 潮州 521000)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际,“网课”教与学模式应运而生。云端课堂打破了传统教育模式,突破了教育教学的地域、时间等方面的限制,迎合了时代发展的新需求,成为这个时代所特有的印记。各个学校认真贯彻和落实党中央所强调疫情时代下“停课不停学、不停教”的重要战线,助推“网课”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发展。“网课”是灵活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理念,变革教育模式的时代产物,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学习空间,为实现人的终生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可能。“网课”在创新发展的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不断涌现。“网课爆破”“网课入侵”等新鲜词汇登上各大网络媒体,一夜之间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网课爆破’谓之何?何为之?应何处之?”等问题曝光在舆论聚光灯之下,成为疫情时代、网课时代必须回应的热点话题。
一、“网课爆破”恶行定义及本质
“网课爆破”也称“网课入侵”,伴随着网络课堂的兴起而产生的一种严重网络恶行,主要指在网课正常开展过程中遭受“爆破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入侵云端在线课堂,通过恶语霸屏、插播不良视频或音乐等多种强加骚扰信息方式扰乱云端课堂的正常秩序,中断云端课堂正常教学活动,甚至对网课主持者、网课参与者进行人格辱骂等行为,以满足其发泄情绪、寻求刺激等目的。“网课爆破手”即“网课爆破”行为的参与者,是云端课堂的不速之客,指非本次网课学生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网络课堂账号及密码,堂而皇之进入网络课堂,以不同手段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个体。“网课爆破小组”即“网课爆破”参与群体。“网课爆破”事件大多数都是以团体为单位,其中“网课爆破”组织者借助互联网即时性、共享性、开放性等特征,抓住网络信息流动的自由、言论表达的自由及其媒介使用的自由以降低组织联络成本,使得“网课爆破”组织迅速,效率更高,引导更多的网民参与其中,容易出现群体盲从行为,形成一定规模,聚集成一股不可低估的力量。他们往往为了获得发泄情绪的快感,开展无底线谩骂、辱骂行为,这是现实黑恶势力雏形在网络空间上的映射。“网课爆破”表面上是严重的网络乱象,本质上是一种网络暴力变换新的方式在网络空间中的蔓延,是群体非理性情绪在网络上进行非理性表达,是言论表达自由的异化表现,这种网络乱象行为必须引起多方的关注和反思。
二、“网课爆破”的主要特征
(一)以个别青少年为“网课爆破”恶行主要参与者
“网课爆破”恶行参与群体具有鲜明的复杂性,网络参与者都有可能成为“网课爆破”恶行参与群体中的一员。“网课爆破”恶行组织者借用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召集令”,以缩小组织成本,提高组织效率。部分网络参与者被其“召集令”所吸引,使得群体得到不断扩大,群体复杂性、不确定性不断提高。但是近期一些调查人员卧底“网课爆破”的相关组织及其联络的网络平台。他们的实际调查结果显示,在“网课爆破”QQ群里有登记群成员的基本信息,且“群里的人可能是00后居多。9月6日,群信息显示,该群日常较为活跃的人数为137人,活跃率达到97%,其中00后有86人,占比61%。”青少年成为“网课爆破”恶行的主要参与者,成为“递刀者”的目标对象。网民规模持续提升,网民增长主体中青少年群体增长趋势较为明显。根据CNNIC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20岁以下网民占比17.7%。这一群体是网络中的常驻“居民”,能熟练玩转网络信息技术,具有明显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对新鲜事物尤其是具有挑战性和刺激性事物的兴趣强烈,对网络场域中的行为活动较为敏感,对网络热点事件参与度高,且个体的自我独立意识不断增强等多种特点,使其成为“递刀者”首选目标。
(二)以发泄情绪、获得蝇头小利等为主要动机
动机是个体为了实现一定目的从而激发个体自身去行动的内在原因。“爆破者”实施“网课爆破”恶行的原因就是他们的行为动机。探索“网课爆破手”实施“网课爆破”恶行的主要动机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追求刺激,寻欢作乐。一名自称是“网课爆破”参与者在微博平台上表示,“我只是开玩笑麻了几句而已,没想到会有死人哈哈哈”。他们并非贪图小利,只是借助这种娱乐方式,体验讥笑辱骂语言输出、操控他人课堂等行为的快感,使得自身欲望得到低成本的满足。第二,宣泄负面情绪。“网课爆破手”在现实生活中的不满情绪在网络上得到宣泄,以线上的方式求得心理安慰,在宣泄情绪同时引发对他人的恶意攻击,使得网课成为他们自我狂欢式发表戾气言论的场地。第三,以求获得物质利益的支持。马克思曾表示,人的一切行为是有利益的驱动。部分“网课爆破”恶行组织者为了能够高效壮大“网课爆破”参与群体,通过利益诱导更多个体参与其中。“网课爆破手”曾公开表示“朋友说,骂人就有钱拿才进去的”[1]。部分个体为了赚取这点“小费”忘乎道德和法律底线,不惜铤而走险。有些人在利益驱动下,无视法规制度,公然出售自己所得知的网络课堂的账号密码以获取小利。“网课爆破”在参与者多种动机的驱动下已经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灰色产业链。
(三)以视、听为主要的骚扰方式扰乱课堂秩序
网络课堂通常借助视频讲解和播放、图片展示和配乐相结合等手段辅助教学,丰富教学内容,比传统的线下课堂具有更为强烈的视觉和听觉的冲击,而且师生可以直接开启麦克风或者通过对话框、弹窗发送文字等,为彼此的有效沟通和课堂反馈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方式,赢得了青年一代的喜爱。“网课爆破手”利用这网络课堂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破坏正常的课堂秩序。“网课爆破手”侵入网络课堂后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扰乱课堂秩序:第一,尝试插播音频中断教师的正常教学,以低俗音频、哀乐等,以博取学生的哄堂大笑为本次“网课爆破”恶行的“战果”;第二,试图刷屏霸屏中断共享屏幕,“网课爆破手”借助网课平台的聊天框或者共享新的屏幕输入带有淫秽、辱骂色彩的文字,恶意威胁教师和学生,使用涂鸦笔覆盖正在共享的屏幕,以宣誓“主权”;第三,利用网课平台参会者自主开麦的功能夺走教师课堂话语权,开麦唱歌、用污言秽语辱骂教师,甚至通过一些变音处理,尖锐刺激,扩大了其破坏力度,更加大了对其整治难度。对其破坏方式进行归类,可以发现主要以视觉和听觉的骚扰方式,试图夺走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话语权”,扰乱网络课堂正常秩序,以换取自身的满足。
(四)以获取云端课堂账号密码为主要入侵渠道
一般情况下,进入网络课堂教学平台参与学习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账号,部分特定课堂学习还会设置相关的密码进行验证。“网课爆破手”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课堂进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网课爆破手”能够获取网络课堂相对应的账号和密码。第一,网络课堂的账号和密码遭受黑客的破解。黑客凭借其熟练的计算机相关技术,分析网课平台的操作系统漏洞和应用软件的漏洞,针对其存在的漏洞,有目的地破解网络课堂密码,继而发起攻击,控制网络课堂共享屏幕、获取自主开麦功能等,或者窃取具有一定价值的资料。第二,教师和学生作为网络课堂的主体,存在泄露网络课堂账号密码的情况。教师无意间的分享,却被有意之人乘虚而入。更多是带有厌学思想的学生为了释放自身的负面情绪,肆意共享网络课堂账号密码,以中断其并非自愿参与的网络课堂教学,获得短暂的“自我释放”。甚至部分带有厌学情绪或者利己主义的学生将网络课堂的账号密码公然兜售。这种“引狼入室”的行为给予“网课爆破手”实施“网课爆破”恶行的捷径。
三、“网课爆破”的主要成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性导致约束力不足
科学技术永远处于不断变化、向前发展的状态之中,伴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而产生的问题也不断涌现。这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一种调节社会关系、规范人的行为的重要机制和手段必须适时更新、完善,以不断发挥法律的社会作用,回应科学技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法律是一种稳定化、结构化的体系结构,以安定性为其第一大任务,所以它不能被朝令夕改。”[2]13中国的在线教育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末,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的在线教育迎来快速成长阶段。在2020年因疫情影响,各个高校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开展线上教学,促使在线教育迎来蓬勃发展时期。对现行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归类总结,可以发现,当前有关部门均从宏观角度对网络安全、网络信息保护等作出相关的规定。从现行的关于网络暴力处罚的法律依据进行分析,也是普遍上对网络暴力行为作出处罚和约束,但是在网课的秩序与网课安全等相关性的层面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尽管现代立法程序中注重前瞻性,但是现实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不断涌现使得立法者难以准确预测和把握,“滞后性就成为法律所应有的基本属性”[2]13。总之,缺乏相关领域明确的、全面的、详细的法律法规使“网课爆破”恶行有机可乘。
(二)网络课堂教学平台监管仍然存在短板
网络课堂教学平台成为“网课爆破手”不良信息传播的载体,肆意扩散。“网课爆破”恶行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恶俗文字或语言直接攻击、插播低俗图片或音频等,这些低俗行为会对网络课堂的师生起到心理的震慑作用。网课教学平台对“网课爆破”相关恶行监管不力,从侧面给出纵容“网课爆破”恶行的态度。目前网课教学平台监管仍然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第一,各个网课教学平台对于用户在该平台输出的语言、发送的文字审核缺乏统一的标准,部分敏感语言、文字输出时在某些平台上被提醒或者禁止发送,但是在某些平台上依然能够自如发出,以至于某些“网课爆破手”有针对性地对某些网课教学平台进行“定点爆破”;第二,信息过滤技术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网络课堂教学平台会建立敏感词数据库,将一些敏感信息如带有不正确政治倾向、暴力倾向、黄色倾向的信息等存在数据库中,利用算法进行识别、分析并且过滤,起到净化网络课堂环境的作用。但是“网课爆破手”抓住网课教学平台信息过滤技术识别漏洞,利用谐音字、方言、图片符号等多种方式实现“变装”传播,精准避开过滤,使其发布的内容成为“漏网之鱼”;第三,过分依赖于信息过滤技术,人工审核未能真正发挥其辅助作用。部分网课教学平台因其人工审核费用较高、人员短缺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未能真正弥补自动过滤技术的弊端。
(三)部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待增强
“教师作为教学改革的实践者,其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深度是促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的关键。”[3]从本次“网课爆破”恶行来看,部分教师面对“网课爆破”恶行显示出手足无措、手忙脚乱的情况,甚至出现被逼迫只能关闭网络课堂,使得“爆破手”更是以此为豪。教师个人信息化教学能力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第一,教师对信息技术应用的自我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尤其是一些年龄较大的教师,比较习惯于传统教学模式,难以适应新媒体教学,且对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性不高,难以真正运用到课堂教学中,以至于在网课时代下对网络课堂平台的相关操作很陌生,应对“网课爆破”恶行更加不知所措。第二,教师对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操作能力有待提高。理论是否真正掌握需要依赖于实践的检验。大部分教师日常运用多媒体作为教学的辅助手段,对其功能的使用也较为简单。相比于日常教学而言,网络课堂具备多种操作模式、功能设定等。教师难以在短时间熟练掌握,甚至一般情况下只是使用网络课堂教学平台的基本功能,很少对其他功能进行研究、实践操作,以至于面对“网课爆破”恶行时找不到更好的处理方式,匆忙之中只好选择即刻关闭网课教学平台,避免现实中混乱的画面,将侵入者的问题转换为教学事故。
(四)青少年网络道德法治素养仍有待提高
网络道德法治素养是在整个网络活动范围中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文明素质和法律素养。青少年所具备的网络道德法治素养是他们享用互联网实现自我约束的内在要求,能够对自己参与网络活动的行为起到良好的自律效果。在网络监管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道德法律的界限一直被网络上各种娱乐的形式模糊化。首先,青少年个体对网络道德与法治的自主自觉意识不强,在网络空间上活动时少有意识到行为和言论所存在的道德、法治问题,甚至将“网课爆破”恶行视为寻欢作乐的方式之一。参加网络活动时自我约束力不强,容易受到这些不良信息影响导致网络价值观错位颠倒,“网课爆破”恶行打着“拯救网课少年”“宣泄不满情绪”“快速赚取外快”等旗号引起青少年的关注。在蝇头小利的诱惑下和追求刺激心理的影响下,青少年容易忘乎底线,僭越道德法律红线,不断参与其中。其次,青少年对网络道德法治素养的学习处于低级自发状态,甚至部分青少年对网络道德法治素养相关知识的学习兴趣不浓厚,对于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不够重视,没办法构建一个完善的自我动力机制,难以真正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法治素养。而且网络道德和法治建设仍然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学校网络道德法治素养教育相对滞后,未能准确把握好网络时代下学生的个性变化和学生所具备的时代特征,根据时代变化以及大学生在网络文化空间上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展开专门调查和研究,及时调整教育目标和完善教育内容,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地进行引导,使得在青少年的关键时期,其网络道德法治素养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四、“网课爆破”的有效应对策略
(一)适时完善法律法规,筑牢网络课堂安全防线
适时更新、完善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细化网络暴力与网络课堂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武器积极回击“网课爆破”恶行,筑牢网络课堂安全防线,维护网络课堂正常秩序,保障网络课堂的宁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4]34因此相关部门要: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明确“网课爆破”概念、本质以及其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动机、行为手段、行为结果等系列关键要素,明晰“网课爆破”与网络暴力、网络安全等相关性,同时也要厘清与其他网络行为之间的界限。对“网课爆破”恶行应给予相对应的惩治力度,依法制裁行为主体,严格规范、约束网课参与者的行为。第二,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体系下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现有的关于网课法规或者网络安全、网络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比较笼统,较少针对“网课爆破”恶行一些本质问题进行细化。相关部门应该对“网课爆破”恶行的责任方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细化,尤其是明晰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其上网行为的监护责任,明确网络课堂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职责。还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受害者通过法律维权的渠道和方式。使得参与网课的行为都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促进网络课堂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和发展。
(二)注重监管技术创新,助推网课教学平台建设
网络课堂平台可承载信息量大,影响力广,网课成员互动性强且以匿名的形式出现,具备很强的隐蔽性。“网课爆破手”数量庞大且思维活跃,对于网络领域探索欲强等,这要求网络课堂教学平台相关的监管技术不断更新升级,提升监管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要更新升级信息过滤技术。“网课爆破手”不断变换着载体和传播方式,尤其是以谐音字、符号、打乱文字排序、音频、视频、图片等发布低俗评论。要求网课教学平台要不断升级信息过滤技术的识别和分析功能,避免错漏情况,同时也避免因敏感词而随意被拦截、禁用导致师生对于监管工作的不满进而产生舆情危机。同时也要不断提高信息过滤技术的时效性,实现高效识别过滤,确保每一个关键时间点上,信息过滤技术能够正常运行。第二,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采集、储存和计算等功能,将“网课爆破”恶行源头监控、信息识别、过滤、干扰、屏蔽等相关工作内容联系起来,才能更为全面、系统地把握网课教学平台的监管工作,实现对其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管,利用海量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控制信息源头,预测舆论发展状况和趋势,提前做好各方的应急措施,不断优化网络课堂教学环境。同时要加强人工审核和监管的力度,对于敏感词、敏感话语有明确的界定,做到科学审核、精准拦截,弥补机器自动审核的不足之处。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新时代推动教育现代化,创新课堂教育的必然要求。各个学校要努力用好学校自身资源,积极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不断提高教师对信息技术敏锐性及其应用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走在时代前沿,紧跟科技发展。打造高质量课堂的教师队伍,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积极举办前沿信息技术交流相关讲座,诚邀校内外专家针对信息化课程、数字化教材的转化科普现代信息技术相关知识,促进教师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设置与专家面对面交流答疑环节,为各位教师解答平时教学过程中遇到的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重难点问题,促进教师与专家之间的深度互动,不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第二,要重视与学科相结合开展教师队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结合学科特点,针对各门学科教师教学应该掌握信息技术,组织相关培训课程,满足不同学科教师的差异化需求,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使得各学科教师能高效操作在线课堂,自如应对网络课堂上的突发事件,通过运用网络课堂的权限设置,提高网络课堂的安全性。第三,要积极开展教师信息技术相关比赛活动,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营造良好实践氛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其中,并且给予信息技术能力较强的教师精神或者物质上的奖励,以调动教师学习信息技术并且运用于实践的主动性。教师只有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才能更好地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赢得学生的喜爱,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四)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提高学生道德法治素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4]155“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5]各个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网络时代的发展新要求,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网络道德与法治意识。因此高校教师在对青少年进行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应注意:第一,适时更新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内容。结合网络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以及相关部门出台各种法治法规或者道德新要求纲要等进行正确解释和有效引导,明是非、分善恶,填补青少年关于网络相关法治知识的“漏洞”,引导学生不能为了发泄情绪或者寻欢作乐,随意在网课上撰写、转发文字段子或视频段子诽谤他人。第二,创新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方式和方法,讲究教育艺术。教师要把握网络传播的规律和网络发展特点,结合青少年群体的个性特征,创新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方式方法。要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和网络特点,灵活运用理论教育方法,结合具体网络道德、法治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注重案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正向引导,吸取反面教材教训,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标准,不断提升网络道德法治意识。灵活运用主题教学方法开展相应主题活动,尤其是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的氛围感开展网络道德或网络法治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对网络道德素养和网络法治意识。
“网课爆破”恶行并非简单的恶作剧,是网络暴力新的表现形式之一,是网络空间上黑恶势力在网络课堂特定区域的蔓延。铲除“网课爆破”生存的土壤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必须协同多方,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积极创新应对“网课爆破”恶行的措施。坚守网课安全底线,防范“网课爆破”恶行,形成预防有效、监管有力、应对及时的治理体系,为青少年成长成才营造风清气正的网课空间,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共同构建向上向善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