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化工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24-05-30孙国平
摘要:化工行业作为国家认定的16类重污染行业之一,如何在实现自身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发挥自身的作用。在此背景下,文章选取安徽省化工业龙头企业L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披露模式、披露内容等方面分析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双碳目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化工行业
中图分类号:F275
*基金项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双碳目标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以安徽省上市公司为例”(项目编号:wzyrw202347)。
作者简介:孙国平,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环境会计。
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认定的16类重污染行业之一。在发展和环保的双重压力下,化工行业如何利用自身优势,突破资源和环境的瓶颈,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显得至关重要。本研究为研究双碳目标下化工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选取了安徽L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
二、L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L公司简介
L公司成立于2000年,2004年3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细分行业为化肥行业。公司是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企业,有突出的区位优势,截至2022年12月底,L公司资产总额为69.95亿元,年销售收入为75.49亿元。L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磷、氮的废水及废气,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考虑行业和环境代表性的基础上,选择L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L公司虽然在年度报告等公告中反复强调其对环保的重视,自2019年以来,公司一直在网站上对外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但近年来环保问题却频发,多次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如2019年10月,L公司因外排废气中氟化物超标被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2021年5月,L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而被铜陵市生态环境局顶格罚款100万元;同年5月及11月,其全资子公司分别因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受到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处罚。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L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企业官网等渠道对外发布各类公告信息。本研究收集了L公司2017—2021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整理,结果如表1所示。2017—2021年,L公司一直将年度报告作为主要的披露方式,年度报告作为典型的补充报告模式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披露方式。2017—2020年,L公司主要对年度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财务报表附注三个板块进行披露。2021年6月,证监会对年度报告结构进行了改动,2021年改为对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环境和社会责任、财务报表附注三个板块进行披露。2019—2021年,L公司新增独立报告模式,在企业官网连续三年发布了环境报告书,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更独立、集中的披露。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根据2010年环境保护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借鉴徐秀燕[2]及聂建平[3]的方法,从污染物排放、环保投入、环保目标及环保风险、环境管理结构与措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五个方面对L公司的披露内容进行描述。
1.污染物排放方面。L公司主要通过年度报告中的排污信息项目披露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但披露范围局限于公司及其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子公司,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废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方式等,对土壤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则采用以文字为主的简单描述,并未披露详细的定量信息。2017—2021年,L公司污染物排放信息披露情况如表2所示,虽然2021年度披露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2017—2020年披露的子公司数量波动较大,母公司和子公司披露质量差距也较大。
2.环保投入方面。环保投入可分为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两个部分。L公司在财务信息部分并未进行文字性描述,仅在企业年报的环保与安全情况模块中进行简单的货币性描述,如表3所示。其中2017—2019年L公司均进行了正常披露,2020年未进行披露,2021年仅对环保投入的费用进行了模糊披露。非财务信息主要包括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各年都进行了正常披露,但对于运行情况的描述是以定性描述为主,未通过数据对运行效果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描述。
3.环保目标、环保风险方面。2017—2018年末,L公司对环保目标及其完成情况进行披露;2019—2021年,公司在环境报告书中对环保目标和环保风险进行了集中披露,包括上一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下一年度环保目标。企业虽然均进行了分条论述,但三个年度的披露内容几乎一模一样,说明L公司未根据自身及行业情况对环保目标进行适时调整;2017—2021年,公司均披露了环境风险的内容,但披露质量不高,披露内容分布较分散,且均为定性分析,并未披露具体数据。L公司对环保风险的描述不够具体和规范,各年份之间内容的重复率较高。
4.环境管理结构与措施方面。该方面主要包括管理结构、环境管理体制和制度、开展清洁生产情况、产品认证情况、与环保有关的教育及培训五个部分。2017—2018年,L公司只在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简单的披露,很难从中获取到有效信息;2019—2021年,公司发布了環境报告书,并在环境报告书中对此方面进行了集中披露,其中,除了开展清洁生产情况在2019、2021年度披露了少量数据以外,其他项目均只进行了定性披露,各年份之间内容重复率也较高。
5.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该方面主要包括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及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四个部分。2017—2021年,L公司发生重大污染事故;2017—2018年和2020年,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均以默认未发生的状态一笔带过;2019年和2021年,公司虽然披露了当年被行政处罚的详细情况,但2021年相对2019年缺少了对处罚事项的具体描述、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其它三个部分虽然各年度都进行了披露,但均以定性披露为主的一般描述。
三、L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
L公司虽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环境会计信息,且披露质量呈整体上升趋势,但披露内容仍存在不完整、不全面的问题。首先,在非财务信息方面,L公司的披露内容主要为定性披露,定量披露的信息较少主要包括环境目标、环境风险、环境管理等方面。未披露可供使用者参考的具体数据和指标,导致披露内容缺乏实用性,不利于政府及社会公众等使用者作出有利决策。其次,在财务信息方面,L公司主要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了环保投入、环境保护税、排污费、环保补助等信息,但披露分散且只披露了单一的定量数据,并没有对环境会计要素中的信息进行全方面的披露。最后,L公司应根据《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对环境报告书进行编制,导则在附录B中对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指标内容及分类进行了规定。其中,企业应对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措施与方式、环境绩效的比较等必须披露的基本指标,第三方验证情况、环境经营项目等选择性披露指标进行披露,但L公司未进行披露。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缺乏主动性
L公司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是政府文件强制要求,主动披露的内容较少。2018年4月10日,L公司发布2017年年度报告,报告中并未完整披露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后經证监会要求,于5月19日发布年度报告环境信息补充公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稿,补充相关披露信息。此外,L公司历年环境报告书中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重复率较高,表明L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积极性较差,披露工作主要为应对监管部门审查,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重视程度不高。
(三)子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子公司的环保情况。L公司2020年、2021年均有四家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但仅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了四家子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情况,2020年未对任何一家子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此外,L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仅对子公司的排污信息进行了定性描述,对其排污信息的定量数据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均未进行披露。
(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缺乏保障
L公司主要采用年度报告和环境报告书的方式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但仅有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经过第三方审计,即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部分财务信息可信度较高,而其他涉及环境会计信息的部分定性信息缺乏鉴证,可信度偏低。如L公司2021年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但其年度报告中仍然作出了“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严格履行环评手续以及落实‘三同时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要求”的表述。
四、对策建议
(一)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我国尚未统一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各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标准和披露质量参差不齐。L公司作为安徽省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应当为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发挥标杆作用。L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规定的内容及分类进行披露,持续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指标和选择性指标。L公司应采用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在财务信息方面进一步展开细节描述,尤其是环境会计要素的相关信息;在非财务信息方面则应当加强对环境目标、环境风险、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定量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在披露全面性和连续性上,尤其是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披露情况,L公司应当确保报告披露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二)提高公司环保意识,增强主动披露意识
L公司作为安徽省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既有利于国家、社会的宏观发展,也有利于投资者、 债权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 更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内部管理水平, 还可以降低环境恶化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 L 公司应当通过企业内部宣讲会、 环保培训讲座等方式, 从思想上加强董事会、 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视, 提升企业内部的环保意识和主动披露意识; 另一方面, L 公司应当同行业内其他公司加强联系, 互相激励和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进而提升整个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积极性。
(三) 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引入第三方专业环境审计
对于化工类等重污染行业, 政府应在遵循法律法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4] 。 一方面政府应当规范企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岗位的设置, 如环境会计、 环境审计等; 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与证监会、 社会媒体、 环保组织等部门的联系,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和披露内容制定更为详细的标准, 同时鼓励企业员工、 行业协会、 社会公众等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缪梦羽.什么是碳达峰?什么是碳中和?[N].成都日报,2021-05-04(004).
[2]徐秀燕.管理层未预期货币薪酬、绿色创新投入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J].财会通讯,2019(27):48-52.
[3]聂建平.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基于低碳经济背景[J].会计之友,2018(5):18-22.
[4]李慧.煤炭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L公司为例[J].上海商业,2022(12):134-135.
责任编辑:田国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