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刍议
2024-05-17吴尽江
吴尽江
[摘 要]独立董事是国有企业治理的重要一环,其不在企业担任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不受企业股东和管理层的限制,能够对企业事务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能否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与国有企业治理效果息息相关,其作用如果无法有效发挥,将难以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会提高财务造假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影响企业的稳定长远发展。对此,在国有企业治理过程中,需要基于独立董事的相关特征,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程度上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独立董事;治理体系;作用发挥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4)09-0046-03
公司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随着现代公司组织与经营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在两权分离的基础上,由于股东多元且流动、股权高度分散等问题的出现,职业经理人队伍逐渐成为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者,同时部分职业经理人也兼任董事,其决策可能不能充分代表股东利益,影响了决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权力监督与制衡作用,增强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提升企业治理的安全性与合理性,优化企业内部的权利分配,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相关概述
独立董事也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独立于公司股东,仅在企业内部担任独立董事,与企业无商业、家族层面的联系,在人格、经济利益、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制于企业控股股东与管理层,也不接受企业的任何财务资助,是独立的第三方,不参与企业任何重大业务交易。
独立董事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一是独立性。这是独立董事最为基本的特征,其应当始终独立于企业与董事会,能够对企业的事务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给出相应的建议。另外,独立董事需要对企业管理层进行监督,并参与董事会决策,维护企业与股东的利益。
二是法定职责。在企业治理结构体系中,独立董事需要监督企业的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其真实准确,监督企业治理结构的运行情况等。这些均是其應当承担的法定职责和行使的法定权利,只有独立董事的职责落实到位,才能保证企业的规范运营[ 1 ]。
三是薪酬待遇。为补偿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与监督工作付出,需要给予其一定的薪酬待遇。其薪酬通常由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再参照企业的具体状况与行业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证提供的薪酬待遇与其对企业的贡献相匹配,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发挥作用。
四是法定豁免。独立董事拥有一定的法定豁免权,也就是在部分特定状况下,能够免除其承担的一些法律责任[ 2 ]。
对于国有企业治理而言,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能够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是有利于增强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对企业管理层的权利进行合理协调。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中,通过切实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有助于其独立行使职权,即能够在不受到企业董事会或是管理层的制约下,对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务发表意见和看法,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二是有利于减少企业治理违规情况,有效保护企业的利益。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规则向董事会或是股东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与建议。针对涉及整体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加强与其他董事间的交流,监督董事认真履职,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减少违规事项的发生[ 3 ]。
三是在股权纠纷中发挥调节作用。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背景下,当企业管理层和大股东之间产生利益纠纷与冲突时,独立董事作为外部力量,通过发挥制衡、协调与监督作用,能够对这些纠纷进行恰当调处。
二、国有企业治理中独立董事作用发挥面临的问题
(一)独立性不足
对于企业而言,设立独立董事一职的根本目的在于:弥补以往企业治理结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的缺陷。而要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就必须保证其在任职期间具备“独立性”,既要独立于管理层,也要独立于企业利益,不可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性,客观上形成了一股独大、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一些国有企业还存在董事会成员担任高管的情况。针对独立董事的任命,通常可由国有企业董事会提出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从实际任命情况来看,部分企业更加偏好选择高校教师作为独立董事,其既能够提升企业的声誉,还不参与企业运营。但高校教师存在履职水平参差不齐、任教时精力不能兼顾企业等问题。上述任职方式,可能导致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大大降低。此外,由于独立董事的薪酬待遇取决于董事会与股东会,受到利益相关因素的影响,独立董事在参与企业决策时一般不会反对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导致其不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及维护企业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 ]。
(二)专业能力不足
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国有企业的治理水平,必须确保独立董事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的发展情况,凭借其工作经验与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现阶段,独立董事进入企业任职时,应当参加证监会及其授权单位的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证明其具有足够的素质与能力担任独立董事,然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独立董事最多能够在5家上市企业任职,不局限于同一行业。很多国有企业在选聘独立董事时,忽视调查工作,没有发现聘用的独立董事在多家企业任职的情况,这就导致其工作效率较低,不能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分析和研究本企业的事务,影响其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另外,有的独立董事对其职责缺乏正确认知,出于获取利益同时规避风险的考量,只希望能够在岗位上获得稳定的报酬,不愿意参与企业决策,面对各种利害因素时往往选择弃权投票。此种在其位而不谋其政、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治理效果。尤其是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不断完善,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这导致其将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有的独立董事为了自保,通常会在企业各种重大决策中弃权投票或是投反对票,这不利于企业治理能力的提升。
(三)信息不对称
独立董事在参与企业各项决策时,需要参考大量与该决策相关的信息。只有保证信息的有效性与完整性,独立董事才能够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与决策,发挥其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然而由于独立董事不参与企业经营和管理,完全独立于管理层,仅仅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参与相关事项决策的讨论。一旦管理层掌握的有效信息不能及时全面地供独立董事了解,就会导致独立董事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独立董事获取信息的途径较少,难以全面准确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财务情况等信息,如果企业有意限制独立董事获取信息,或是故意误导为其提供错误信息,将会导致独立董事对事项决策作出不客观、不正确的判断,使其在企业治理中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5 ]。
三、增强国有企业治理中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一)完善独立董事法律制度
目前,国有企业大股东拥有独立董事的选聘权利,但无法确保选聘的独立董事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这会削弱其独立性。为此,国有企业在治理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明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让员工代表与债权人具有部分独立董事的选聘权;且在选聘独立董事时,可优先选择具备财务专业技能的人员,保证其更好地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同时,针对大股东决定独立董事薪酬待遇的情况,相关制度应当适当地分离大股东对独立董事薪酬待遇的绝对决定权,将薪酬待遇划分成基本薪资待遇与激励性考核薪酬,前者能够保证独立董事在经济上的独立,后者能够督促其积极履职。由于独立董事的失职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影响,而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尚未明确关于失职独立董事的处罚内容,对其惩戒缺乏实质形式,几乎不会影响到独立董事未来的任职晋升与从业资格等。这就难以对独立董事的履职产生督促作用,需要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独立董事惩治机制方面的建设。针对失职的独立董事,应依据合理比例使其承担赔偿,将其履职情况与任职、晋升资格等挂钩,督促独立董事按规履职。
(二)建立行业协会制度
在国有企业治理中,需要重视加强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发挥独立董事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为达到这一目的,可以成立独立董事协会,建立完善的行业协会制度。
一是考核制度。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尚未明确对独立董事专业能力的考核指標,需要完善相关考核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与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并接受年度考核,专业机构定期对独立董事的执业质量进行抽查,联合事务所、证监会等部门对独立董事进行随机抽查和评价。考核不合格的,需要给予通报警告处分,对外公布考核结果,引导国有企业谨慎选聘;若合格,可给予续聘与酌情奖励。
二是名誉激励制度。国有企业通常会选聘颇有名气的专家或学者任职独立董事,可以从名誉层面入手,通过给予其一定的奖励,如年度荣誉、行政职称认定等,从而有效激励独立董事认真履职。
三是职业规范制度。即通过制定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服务具体要求、内部控制独立性要求等行业标准,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有效约束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
(三)健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独立董事在国有企业发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但客观存在被边缘化成为“局外人”的现象。基于上述内容可知,通过建立合理的独立董事准入制度、薪酬制度、激励制度等,能够有效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为提高治理水平,保证可持续发展,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独立董事制度,立足于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顺利落实独立董事制度。
一是分工制度。在更为完善、严格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国有企业在选聘独立董事时对其综合素质要求更高。企业应制定更为严谨的分工制度,依据独立董事的综合素质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充分发挥其特长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内部激励制度。国有企业可以拆分独立董事的薪资待遇,将基本薪资待遇转变成定额基本薪资,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共同制定的绩效薪资两部分,结合其考核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是职责划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内容。对于监督工作,独立董事需要对企业重大经营事项提供客观、准确的建议,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抉择作出警告,保留其履职证据;对于信息披露工作,独立董事需要主动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如果遇到企业隐瞒或是阻拦等行为,需要马上向相关机构上报,且留存证据。
(四)提高独立董事的综合能力
对于独立董事而言,为降低职业风险,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督,在履职前,需要从企业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两个方面出发,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明确企业董事会是否有效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如果企业控制权和经营权过度集中,则无法发挥出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不能确保企业信息的公开性与真实性;只有有效分离控制权与经营管理权,才能更好地监管企业管理层的活动,有效抑制企业的非法经营行为。如果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与内部控制原则不相符,或是核心管理层的配备不合理,可能存在会计欺诈的风险,对此,独立董事需要做好资料收集与分析工作,尽量降低任职风险。
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与独立董事制度的不断完善,独立董事要想在国有企业中有效发挥作用,必须明确职责,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不断增加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主动了解国家的新政策、新规定,提高综合能力,为履职提供良好的保证。
四、结语
对于国有企业治理而言,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的准确性,减少企业治理违规情况,保护好企业的利益,还能够有效调解企业中存在的权力分配问题,促进企业的稳定长久发展。为了保证独立董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提高其专业水平,促使独立董事积极、严谨地履职。
参考文献:
[1]罗进辉,李佳霖,向元高.独立董事地位与国有企业高管薪酬[J].当代会计评论,2021(03):75-109.
[2]李风强,于燕.淡马锡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国企公司治理的借鉴[J].潍坊学院学报,2022(01):37-40.
[3]黄炜.关于国企独立董事的正确认知与管理[J].河北企业,2021(06):58-60.
[4]张忠银,石东伟,王莉.增强独立董事的履职效率[J].商业观察,2023(14):79-81.
[5]吴轶雯.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反思与完善路径[J].法学(汉斯),2023(06):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