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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体育教育惩戒的有效诊断与改进研究

2024-04-25谷茂恒

体育科技 2024年1期
关键词:教育惩戒改进

摘要:体育教育惩戒是师生双方维持良好体育教育秩序的自我行为约束。目前高校缺乏相应的教育惩戒法律法规,导致体育教师谈“惩”色变、遇“戒”胆怯,体育教育惩戒相对弱化。文章通过分析认为,体育教育惩戒有效诊断存在体育教育惩戒权责难辨、体育教师惩戒尺度难以适度、体育教育惩戒方式不当、惩戒法规辨别不清的问题,从学校管理、社会舆论、家庭教育、教师职业素养四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为体育教师合理合规合法行使教育惩戒权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教育惩戒;有效诊断;改进

教育惩戒具有育人的本质属性。教育是为了规避惩戒的发生,惩戒是为了保障一种良好的教育秩序。因此,教育惩戒是教育的有效而必要的手段,也是教育公平的一种体现。体育教育惩戒是学校体育管理主体和教育行政部门以法定的体育教育惩戒权为依据,以法定限度内的惩罚为手段,依法对违反、损害体育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做出的客观性评价,有利于抑制学生错误行为的发生及其后果的发酵,维持良好的体育教育秩序。体育教师如何有效运用教育惩戒正确育人,是新时代体育教师面临一项新的挑战。

1 体育教育惩戒的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受教育者应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对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的各方责任加以界定,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学校体育风险管控释放了压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以上法律法规为体育教育惩戒以及出现伤害事故的有效处理等提供了法治约束和保障。

2 高校体育教育惩戒的有效诊断

体育教育惩戒是引导学生对错误行为的感知,从而诱导学生做出深刻反思达到体育育人的本质目的。教育惩戒有效诊断,是指违规违纪学生受到体育教师惩戒后,学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及改正错误的状态和程度。

2.1 体育教育惩戒权责诊断

体育教育课堂秩序需要法律的规制和约束。体育教育惩戒权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体育教育的有效监督,是学校体育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体育教育惩戒权责诊断包括:体育教育惩戒是否对学生非体育行为做出监督与处置;监督与处置的规范化是否有助于防止主体实施体育教育惩戒的恣意或失范;履行体育教育惩戒职责是否明确与适度并使其应然之义。具体表现为,体育教育惩戒是否有“惩戒前规范”制约学生不当体育行为;是否理顺“惩戒中规制”促使学生不当体育行为有法可依、有理可辨;是否有“惩戒后救济”保障体育教育惩戒主体权利与救济机制。新时代背景下,体育教育惩戒权理性回归,以“立德树人”和“依法治教”为时代使命,明确体育教师教育惩戒权是依法治教的必由之路,也是体育教育健康发展必然结果。

2.2 体育教育惩戒尺度诊断

体育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一个身心健康的,人格健全的,心智健全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体育教育惩尺度难以把握,归根于教育惩戒主体界定不清晰。体育教师不能因学生有过错,就将其所犯错误行为当作不良证据。体育教师要时刻以育人为使命,督促学生纠正错误行为。体育教育惩戒需要这种积极的力量去克服学生错误的思想与行为。体育教育惩戒的实施是对学生不良体育行为的一种监管。学生接受体育教育须有一定的组织性、纪律性,有基本的课堂规则约束,教育惩戒的主体是学生不良的体育道德和组织纪律行为,而不是为了实施体育教育惩戒寻找“体罚”学生的借口。

2.3 体育教育惩戒方式诊断

如果采用非教育的手段实施体育教育惩戒,势必会改变体育教育惩戒的性质。高校校园安全是当今学校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有调查显示,有56%的体育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体育教师的惩戒行为作出回应:体育教育惩戒方式存在损伤学生身体、侮辱学生人格等不当行为,超越了教育惩戒的范围,严重影响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所以,体育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时要作出理性评判,把握好尺度和方式,避免发生侵权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教学事故。

2.4 体育教育惩戒法规辨别不清

高校体育教育惩戒可依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指引,规范体育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但是涉及深层次的教育惩戒纠纷要有法律法规依据。目前,高校体育教育惩戒相关法规滞后,存在教育惩戒立法缺失、法规评定模糊、执行不到位、依法内容不规范、法规价值功能偏离等现实问题,导致体育教育惩戒在法规辨别上存在盲区,亟需进一步完善。此外,目前高校教育惩戒纠纷的可诉性缺失法律规定,遇到具体问题学校与司法部门不能形成共识,迫使司法机关对高校体育教育惩戒行为保持谦抑的态度,影响了教育惩戒法规评判。因此,高校教育惩戒申诉程序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有待提升,完善学生自身权利的救济渠道。

3 体育教育惩戒改进路径

《孟子·告子下》讲到:“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当前,我国高校体育教育惩戒的监督和救济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师生予以正确认识,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育教育惩戒的合理价值。现从学校管理、社会舆论、家庭教育、教师素养四个方面阐述体育教育惩戒改进措施。

3.1 优化高校体育教育管理体系

教育治理现代化将推进高校体育管理体系的完善,它是高校体育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一方面,体育教育惩戒应有相应的责任划分和制约监督措施,并配套与其对应的救济机制。另一方面,教师在行使体育教育惩戒时,要做到合法合规、有理有度、有理有节,促进体育教育惩戒的良性开展。

(1)完善学校体育教育惩戒立法层级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遴选教育惩戒权,高校体育管理部门在明确权利之后再行“赋权”和“用权”的职责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范体育教育活动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明晰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适用主体、主要目标、适用原则和基本类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完善学校体育教育惩戒制度体系

教育惩戒落地实施,从依法完善校规校纪开始。而校规校纪应具有针对性,符合学校的实际需求。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强调教育惩戒的基本遵循,明确惩戒的教育目标、主客体,对惩戒措施的种类、适用情形、适用程序和具体可行的救济途径、形式、程序进行规定,制定详细的教育惩戒条目,细化惩戒的裁量标准和操作规则,将“体育教育惩戒”落实到位,保障教育惩戒权的规范行使和作用发挥。

3.2 社会舆论正确导向

教育惩戒要面对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和评价。如果教育惩戒脱离教育范畴,必然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甚至可能不断异化,迫使教育惩戒走向社会舆论的“头条”,从而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

(1)求真务实合理监督

社会舆论在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下应体现该有的社会责任感。自媒体是网络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新产物,已经成为当前网络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目前,学校体育教育惩戒中出现的各种运动损伤和疾病如果得不到合理处理,就会被无限放大,这无疑是对体育教育惩戒的致命打击。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和管理,批驳错误论调,以保证其能够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立场报道事件的真相。

(2)合理正确的舆论导向

纠正高校体育教育惩戒存在问题和公众对教育惩戒认识偏差,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是必然的。社会媒体报道教育惩戒事件时,应理性了解事件的起因和发展过程,不仅要公正披露不良惩戒行为,还要发挥社会舆论对教师惩戒权的合理监督,营造良好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3.3 家庭教育理性对待

教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惩戒会遇到“弃之不能”“用之不行”的两难境地,这与家长的态度直接相关。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所以,家长要理性面对社会舆论环境,认识体育教育惩戒的合理需求。家长是学生成长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伴随孩子学习的全过程。要想使体育教育惩戒发挥作用,还有赖于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教育惩戒,既是对学生的保护,也是对老师的尊重!家长应该明白,教育惩戒实质是在保护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是有益的。学生接受教育惩戒时,家长应当了解事件发展过程,配合和监督教师教育惩戒行为,让教育惩戒走出社会舆论的误区。

3.4 夯实体育教师职业素养

体育教育惩戒是教师对学生实施体育教育的一种手段。要想实现教师教育惩戒育人的规范化,需夯实体育教师的职业素养,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善于掌握体育教育理论与体育教学实践两者之间的现实难点。

(1)提升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体育教师不仅要明确自身教育权利,还要履行教师职责和坚守职业道德规范,熟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于违纪违规学生敢于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体育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要把“立德树人”理念落实到实处,引导学生对事件的反思。

(2)强化自我情绪管理

据调查,60%的教育惩戒社会舆论发酵的案例与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的情绪有关。我国高校有关情绪管理教育研究处于初期,缺乏系统化的理论和有效的方法,研究手段陈旧和实效性不高。因此,加强体育教师情绪管理迫在眉睫,对于情绪化的体育教师应当进行行为干预,提升体育教师自我情绪管理能力。

(3)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调侃的话,“你的某某课程是体育教师授课的”。而事实上,体育教学的特性决定了教师不但需要过硬的专业技能,还要具备丰富的体育教育学、体育心理学和体育管理学等专业知识。体育教师要善于发现体育教育教学的内在规律,全面掌握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

4 结语

教育惩戒作为一项有效且必要的教育手段,如何高校在规制不完善的前提下,发挥其教育功能最大化,避免社会舆论恶意炒作呢。高校体育教师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及运动技能,在履行教育惩戒权时,既要尊重显性制度规则,还需规范适度的度量标准,走出惩戒的误区。家长和社会各界要从育人视角理性看待教育惩戒,给予学校和教师多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一起携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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