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美育课程体系的构建研究
2024-04-24左铁峰
摘 要: 美育是审美教育与美感心理及造美能力教育的结合。高校美育教学若实现王国维先生所言的造就“完全之人物”目标,可以“课程美育”与“美育课程”两种不同维度的课程体系予以实施。其中,“课程美育”是一种综合性教育理念,是将某个学科专业的各类课程与美育同向同行,并以此形成的协同育人效应;而“美育课程”则是指高校基于美育的育人目标诉求而针对性开设的以艺术类课程为主体的系列课程。由“课程美育+美育课程”形成的“长短匹配、点线结合”的高校美育课程体系,是以彼此相异且互为补足的途径和方法,实现着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的美育价值取向。
关键词: 高校美育;课程美育;美育课程
中图分类号:G40-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794(2024)01-0108-07
作者简介: 左铁峰,滁州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设计形态学、高等艺术教育(安徽 滁州 239000)。
基金项目: 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项目“新时代应用型高校美育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研究”(2022jxgl049);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项目“数字化辅助产品设计”(2021xsxxkc204);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项目“面向地方产业的产品设计新文科建设实践”(2022sx104)
收稿日期:2023-10-20
美育是关于美的认识、体验、感受、欣赏以及如何创造美的教育,是审美教育与美感心理及造美能力教育的结合[1],在实现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且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该讲话为新时代我国各个阶段的美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也为高校开展美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高校的育人工作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教学内容设置及相应的教学活动开展来实现,而课程作为育人“蓝图”,虽不构成人才培养工作的全部,但课程具有的作用和价值可谓举足轻重、至关重要。基于课程的意涵及其类别划分,若实现王国维先生所言的造就“完全之人物”①目标,高校美育教学工作可以广义和狭义两个不同维度的课程体系予以建设、实施,并可相应地落实于“课程美育”与“美育课程”两类相异的课程类型。而针对两类课程的科学认知与有效构建,不但可以回答“如何做”的具体问题,更可为美育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的着力点与可行的行为圭臬。
一、实施方略之“课程美育”
(一)“课程美育”的认知
为满足和达成“完全之人物”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美育诉求的美学思想、审美意识与实践技能等不仅需要体现、彰显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更需要具体地渗透、融入到各学科专业的知识体系及其相关课程之中,并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与进程,成为塑造和成就具有完满、健全人格专业人才的“助燃剂”和“指向标”。这是一种把“以美育人”作为教育一项根本任务的综合教育理念,是以全员、全程和全课程育人格局及方式,将某个学科专业的各类课程与美育同向同行,并以此形成的协同育人效应。基于当下高校全面推进的“课程思政”的理念及维度,这种美育方法可称之为“课程美育”。其主要形式是将美育元素,包括美学基本理论知识、审美心理以及审美能力等有意、有机、有效地增添、组织与融会到各学科专业的具体课程之中,成为各门课程必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要件,并伴随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潜移默化地对学生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和行为举止等产生影响、形成实效。显而易见,课程美育是一种基于广义课程认知的美育施教方法,其理论依据与实践可行性在于美育与高校其他育人活动之间存在和具有的高度关联性、密切互动性和目标统一性。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树立学科融合理念,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2]。这种学科融合与跨学科整合的理念及做法,为课程美育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提供了最具权威的“法理依据”与实施说明。同时,就课程美育的理论来源而言,“智育内容+美育信息”是其典型的课程构成形式。依循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智育可以满足和解决人的认知及意动需求,美育可解读为人的自我实现需要。而审美需求与意动及认知需求的普遍重叠使两者无法截然分开。那些对秩序、对称、闭合、行动实现、系统和结构的需求,可以不加区分地归入认知、意动需求,或归入审美甚至神经症需求[3]。在马斯洛看来,审美需求可以提升到人的自我实现层面,它是科学家不可或缺的动机与人格特质。缺少这一需求,其科学素养也就不完整了,必有所缺憾。审美需求对人来说,不仅带来了审美愉悦,更有促进人格健康之功能[3]12。无独有偶,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狄拉克也曾言明,描述自然界基本规律的方程都必定有显著的美。因此,“智育内容+美育信息”的课程美育不但契合了马斯洛心理学理论,更与伽达默尔、爱因斯坦、庞加莱等科学大家的相关主张一脉相承。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课程美育主要是通过课程目标、内容、结构、模式与考核等方面的策略性调整和针对性改革,把认识美、理解美、欣赏美、创造美等内容与各类课程既有的知识、技能传授有机融合,通过显性教育(各专业课知识、技能传授)和隐性教育(美学思想与观念熏陶)的无痕衔接、相辅相成,将“美的认知与造美能力”转化为一种修为、素质,并与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化学”般的复合与升华,进而形成相应学科专业的审美意识和造美能力,在促进学科专业智育目标实现的同时,发挥美育在其中的助力、催化作用以及导向、引领价值,最终达成塑造、成就“完全之人物”的育人效果。在课程美育的建设中,“美育内容”的来源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需要认识到,美育内容不应理解与认知为“艺术类课程”所独有,各类学科专业知识体系中均蕴含有美育所需的要素与成分。这些看似深藏且不易发觉的美育内容,不但可为相关智育课程添加上“美丽一笔”,更可为“以美育人”提供具有实操性的“美丽资源”。譬如,根据课程的美育目标诉求,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机械设计基础”课程,在讲授“啮合传动”的同时,可以剖析其中彰显的主从、配合、稳定等美的表征及其蕴含的美学思想和原则,并需要揭示学习与掌握该项“专业知识”的价值之一在于服务人类美好生活的主旨。
(二)“课程美育”的实施方法
作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与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课程美育绘制的“蓝图”能够如期、如质地转化、达成为期许中的“智育+美育”复合性成果,必然诉诸于与之相契合的教学方法与适宜的考核方式,并通过师生具体且生动的“教与学”活动予以完成。对于课程美育,因其课程的主体与核心内容是“学科专业知识”,美的教学内容是以助力、增益和点题等角色出现,其作用及价值在于明确和构建“智育课程”学习的美的意识与导向。因此,课程美育采用的教学方法、课程考核的内容及方法应是以满足与促进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的有效传授为基点,以挖掘“智育知识”中的美育元素并构建二者的逻辑关联与价值统一性为途径,以形成“专业+美”的知识结构为手段,实现的是“专业造美、以美育人”为课程目标。
1.关于课程美育的“教法”。 鉴于课程美育的双重知识构成特点,在教与学的统一互动关系中,课程美育无疑对其任课教师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尤其是审美素养)提出了更多与更高要求。作为任课教师,具有渊博、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仅可视为能够承担某门课程任务应具备的基础性条件,敏锐地洞察、捕捉到某门课程知识领域中的美,善于总结、提炼其中美的表现及其美学规律、原理,并将二者的外在表征及其内在逻辑关系能够以由表及里、触类旁通的方式说清楚、讲明白,才是其能够胜任该门课程教学的必要素质与必备条件。诚如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吴冠中先生所言,一个好的老师要能够启发美感,启发艺术。物理学泰斗杨振宁教授可谓深谙此道,堪称课程美育身体力行的楷模。他在讲授“理论物理学”时曾明确地提出,理论物理学中存在着三种形态的美,即自然中存在的物理现象之美、理论描述之美和理论构架之美,并以彩虹之美、行星轨道之美、运用方程之美等分别加以佐证说明,对物理学中蕴含美的领悟之深、阐释之明令人钦佩和折服。在具体的授课中,讲授法、讨论法、任务驱动法与直观演示法等常见的教学方法,均适用于课程美育,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在专业知识的讲授中将美“合理点拨”,并娓娓地“合情道来”,避免因知识点的生硬嫁接与牵强附会而引发的“不适”甚至反感。
其一,讲授法的重点应侧重于揭示和阐释“学科专业知识”中美存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要点在于具体实例和对象解读、诠释地生动且富于感染力,力求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宗旨是启发和引导学生能够自觉、主动地发现美、认识美,构建的是“美在其中”的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其二,讨论法和任务驱动法的施教重点在于美的领会与感悟。在教师的循循善诱下,学生可围绕某个知识点中的美展开专题性研讨和辩论,在畅所欲言、各抒所见中理解、加深与巩固“知识之美”的认识及其价值;其三,鉴于美可诠释为人一种心理层面的感性认识,是对于客观事物能产生愉悦的一种情感体验过程。因此,对于课程美育的授课,教师常常可通过展示各种富于“审美要素”的实物、教具或进行示范性的“美学探秘”等直观方法来展开授课活动。同时,围绕“直观对象”,若再辅以适时的讲解、研讨和适宜的指导等教学方法,则可称得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举措得当、事半功倍。例如,在化学专业的“分析化学”课程中,教师在讲解原子结构时,可以借助具有“原子结构美”的实物化模型或虚拟化“原子视频”等手段和途径进行讲解,将只能言传的微观或抽象的概念和信息转化为可视、可感的具体物象,并可围绕对象展开引导与启发,充分调动学生感官参与在构建理性认识中的辅助、能动及促进等效用,在达成相关知识点领会、理解的基础上,实现智育与美育的双重价值诉求。
2.对于课程美育的“学法”。 为确保课程美育既定课程目标(智育目标+美育目标)的有效达成,作为教学互动关系中的学生一方,其作用亦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学习态度与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针对性调整和适应性转变。在教学活动伊始,学生应优先树立“完全之人物”的成才观,需要在思想与观念上充分认识到美学思想、审美意识及审美能力等在其获取知识、增长才干、成就素养和砥砺品格等过程中的微观效用与宏观价值,以美导真、以美润善、以美树德。值得重视的是,在教与学关系中,师生双方均需要跳出狭隘的“专业藩篱”,摒弃掌握某项知识技能的单一学习目的;需要明确“创造美”,并以此获得“审美地生活”,这一教与学的根本任务与目标所在。诚如著名哲学家、美学家张世英教授所言,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境界”。当然,对于学生,面对课程增加的“美育内容”,仍然简单地循例理工或文科类专业的“传统”学习方法与方式显然是不够适宜、不尽合理的。常见的目标、问题、矛盾、归纳以及循序渐进等学习方法,多具有由此及彼、环环相扣的理性与逻辑思维特点。而以直觉性、情感性与愉悦性等为主要特性的审美活动及其行为则多是构建于“形象”基础之上,呈现更多的是感性的形象思维特质[4]。因此,对于课程美育学习,依托和围绕“形象”,理性与感性思维的交织与互动是较为习见的学习方法。在具体的课程学习中,针对某个知识点,学生可以借助意象、直感和想象等力量,将目标问题图形化、图像化与符号化,发挥感官形象在认识和理解问题方面具有的支撑、辅助与助推作用,在提高学习效率、提升学习能力的同时,以美促学、以学成美。例如,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离骚”章节,学生可凭借1975年出品的电影《屈原》和2014年的人物纪录片《屈原》等影视作品,以形象化、直观化的方式进行学习;而对于“苏轼诗歌及其艺术成就”部分的学习,则可依托南宋马和之的《后赤壁赋图》、元代赵孟頫的《东坡像》以及明代朱之蕃的《东坡笠屐图》等绘画作品辅助理解。
3.针对课程美育的“考法”。 作为课程的必要环节,课程美育考核的内容及方式、方法不但对相关课程的教学目标达成意义重大,对于该门课程如何教、怎样学,同样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首先,在课程考核内容设置方面,针对某门课程关键知识点的考定核查是必要与必需的,但其内容不应仅仅局限和圈囿于知识点掌握程度与相关应用能力强弱等相对单一的视角和面向。就相关课程的美育目标而言,加强和聚焦某个知识点中“美的内容”考核,既为课程内容所必要,也是其授课成效具有“美的导向”所必需。而在考核内容中,有意识地补充与增设“运用专业知识创造美”的意识及能力考核,则更为重要和富于价值,亦更彰显课程美育的核心价值所在。对此,上海交通大学的祁志祥教授曾指出,美育不能停留于培养人们仅仅成为美的被动接受者、欣赏者,应当鼓励、引导人们成为美的积极创造者,所以美育的核心意涵与取向在于“美的创造教育” [4]99;其次,课程美育的考核方式与方法应是多途径与多维度的,既可包括传统的笔试、机考或课程论文,又需要涵盖针对课程知识应用的实践能力考核。同时,就理论和现实意义而言,善于挖掘、准确分析某个知识点的“美”,并能够应用所学进行美的创造,则应是课程美育考核需予以开辟的新领域,也更为相关课程的教学目标所诉求、所必要。特别是对于“零美育基础”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以获得审美素养、意识及能力为要义的“审美清零工作”尤为具体和关键,是衡量和评价课程实效最为重要的指标与圭臬。比如,对于工程类专业的“制图”课程,无论是机械类还是建筑类专业,图纸信息的科学性、规范性都是课程考核的要点,但图纸布局、线型及字体的选择是否具有审美性也需纳入考核指标,成为评价要点。而图纸最终呈现的审美价值和能否促成美的生活达成,更应作为评判课业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实施方略之“美育课程”
(一)关于“美育课程”
依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相较于各个学科专业均可设置的课程美育,具有狭义课程属性的“美育课程”主要是指学校基于美育的育人目标诉求而针对性、对应性开设的音乐、美术、书法等以艺术类课程为主体的系列课程。对于该系列课程的属性设置与类型划分,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出,以“艺术鉴赏”为主的美育课程被界定为限定性选修课程,而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艺术实践类等其他美育课程则可以任意性选修课程的性质予以开设[5]。由此可见,就高校美育工作及其相应的实施方法而言,一方面,尽管课程美育是一种把“以美育人”渗透、融入专业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并贯穿于其教育活动全流程的三全式的育人格局与方式,以美育课程为教学内容与教育形式的艺术教育并不构成美育的全部,但根据相关文件的界定及大多数高校的通行作法,依托音乐、美术、戏剧等艺术类课程的教育仍是高校美育工作的主体与核心内容,是实施以美育人最为重要的方法和策略。需要明确的是,若以美育成效言之,对比课程美育具有的从属性、间接性,美育课程可谓更为直奔主题、立竿见影,其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及课程考核等方面更为符合一般认知意义上美育应具有的“艺术性”。落实于具体课程,高校美育课程常被划分为艺术理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等三大类。其一,艺术理论类课程指向的是美学的基础理论与人类审美活动的历史演进等内容,是从思想、观念和时空等维度进行的美学知识构建与审美发展规律认知,相应的课程包括“美学原理”“美术史”“艺术概论”等课程;其二,艺术鉴赏类课程主要包括“名画鉴赏”“音乐赏析”“作品评论”等课程,该类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聚焦于学生对于美的识别及其品质的评判能力,实现的是学生审美观念、心理与素质的养成;其三,对于“绘画”“陶艺”“舞蹈”等实践类课程,其最为重要的特质是学生能够直接参与或从事“美的创造”,学中做、做中学,学做一体、做学兼修是其区别于其他类型美育课程的典型特征与突出表现。相较于理论类与品鉴类课程,实践类美育课程具有相对直观的育人属性,其美育的核心目标与导向目的亦更为具体而明确,更能彰显美育的现实意义与价值。另一方面,根据高校美育课程的选修课属性设置,美育及美育课程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关注,但相较于智育及其对应各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主干课程等必修课程设定,其受重视的程度显然不尽如人意,其育人的实际作用和成效的有限性也是可以想见的。对此,著名艺术教育家赫伯特·里德曾指出,艺术在大学中的地位取决于它在大学课程中获得的认可度[6]。同时,艺术鉴赏类的美育课程虽被设置为限定性选修课程,具有了某种“必修”属性,但以多数高校2学分、32学时的普遍作法观之,诸如“名画鉴赏”“音乐赏析”等课程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只能是蜻蜓点水般的浅尝辄止或浮光掠影式的以点带面。虽然美育课程可以凭借翻转课堂、课外自学与现场观摩等多种教学方式及手段,不同程度地弥补和解决其授课实效问题,但课时短少、内容“缩水”的现实,对于原本审美知识匮乏、意识淡薄、能力欠缺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而言,其能够达成的育人效果是不难预见的。再者,美育课程的核心要务在于构建学生的美的认知与审美心理。而依循认知心理学,一种认知的获取并形成与之相契合、稳定、可持续的心理素质是需要经历感性、知性、理性等三个不同阶段,并包括线性、平面、立体、时空、精神、天道等六个不同思维与本能、立场、自立、利益、辩证、关系、超我等七个不同层次[7]。因此,对于学生审美认知、意识及心理的形成,绝非是揠苗助长、一蹴而就的“快餐式”教学方式所能实现的。
值得重视的是,无论是基于美育的内涵诉求,还是国家部委相关文件的内容解读,美育课程均不应局限于以艺术类课程为主体的系列课程;或可言,单凭几门艺术类课程的“缩水式”学习便能达成美育目标,是不足取、不可行与不现实的。更为重要的是,面对选修课属性的课程设置,若美育课程并未在先期赢得学生一方的真正认可与重视,而教师一方又存在着授课态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的差强人意,其育人效果将注定是灾难性的,是铁定的“水课”。
(二)“美育课程”的实施方法
首先,课程的施教平台与内容。在高校现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美育课程多归属于公共课类别,统称为公共艺术类课程,其施教平台常为依照艺术学科门类组建的涵盖各专业方向的艺术俱乐部,如书法俱乐部、陶艺俱乐部和舞蹈俱乐部等。对于课程施教内容,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美育课程应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8]。其具体内容的建设理念需包括:一是构建“艺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施教内容。相关课程需增添和设置“中华传统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等信息,将相对单一的“纯艺术”教育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要义、道德诉求与价值主张等进行有机的整合和辩证的统一,以“艺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课程内容及其教学实践,在实现美育课程认知、能力与发展等教学目标的同时,回答新时代高等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例如,对于“名画鉴赏”课程的“东西方美术作品比较”章节,教师需要着重剖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其中的彰显形式及其独特价值;二是确立“中华美学”为主旨内容。美育课程需重点讲授、剖析和示范中华传统与现代美学思想、名家名作与创作技艺等内容,并凭借中国美学思想、审美意识及造美能力的阐述和展示,树立、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与文化自信。课程可包括“中国美术史”“中国画技法”等;三是打造多维度的课程内容。从哲学范畴看,美育是一个高层次的复合概念,其宗旨是让人成为“完全之人物”。大学美育可以通过自然美育、社会美育、科技美育和艺术美育等维度内容,完成大学生乃至泛大学生的青年学子审美形态和健全人格的塑造[4]99。由此,以陶冶高尚情操为取向的“情感教育”课程以及渗透在德智体劳等教育中的“价值教育”课程等均需纳入美育的课程体系,成为课程必要且有机的内容之一。比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概论”“武术”“劳动”等课程。
其次,课程的施教方法与策略。依据《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美育课程的目标之一是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并应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9]。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作为具有公共属性的美育课程,其开设的目的不在于培养和造就美学家、艺术家,而是一项针对全体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以认知美、感知美、体验美和创造美等为主要内容和目标的教育教学活动。它是以学生获得一定且必要的美学修养、审美意识与审美能力为要旨诉求,并以拥有和具备某种程度的“造美能力”为价值导向,达成的是受教者的“完全之人物”塑造。相较于艺术类专业的相应课程,美育课程需秉持“有教无类”的教育面向与实施原则,授课内容往往具有常识性、通识性与普及性等特征,“低门槛”或“零基础”是其应有的课程难度设定。而面对如此的课程属性及目标,科学、合理与可行的施教方略,则成为美育工作能否顺利展开并取得预期成效的关键所在。
1.润物细无声、复合式的施教策略。 美可解读为人的一种生理反应,同时也是一种心理反应[10]。基于美育内涵及其目标诉求,对于美学修养、审美意识与审美能力的获得和拥有可理解、诠释为人的美感心理构建与形成,是针对审美主体能够对客观现实美具有一定欣赏、判断的主观感受能力培养,是一项触及人的观念、思想及心理等层面的教育。根据瑞士心理学家荣格的观点,一种成熟、稳定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长时间、反复综合发酵且需要不断得到实践印证的结果,是一个不断进阶的认同过程,需要经历外表、梦想、付出和精神等四个认同阶段[11]。故此,对于具有心理教育和心智养成属性及特质的美育课程教学,多渠道、长时间、分阶段且允许反复是其应有的活动表现形式。在实际教育教学中,教师可通过大量的佳作推介、细致的作品评鉴与精彩的实践操作等方式,充分展现艺术作品在视觉、听觉与触觉等方面的涵濡性和感召力,以获取学生的情感认同,唤起其思想与观念上的认可,进而激起其付诸参与和具体实施的热情,而教师不失时机地点拨和鼓励更为巩固、稳定这一心理所必需。彰明较著,这一施教过程必然是阶段性、长学时与非量化的,耳濡目染、润物细无声式的感化和熏陶是其常见的教学策略。而面对现行的短学时、少学分课程设置,充分发挥课程美育长学时、反复性的效用,以“美育课程+课程美育”的复合式施教策略,在补足美育课程短板的同时,无疑也是化解课程美育“艺术性”不足的一种方法,亦更符合高层次、复合性的美育内涵诉求。
2.借物言志与借景生情的施教方式。 不同于自然或一般人文学科专业习见的“以事言理、以理服人”教育教学方式,以艺术学科专业相关课程为主要内容的美育课程,常以富于感染力的艺术形象为依托对象和实施媒介,“借物言志、借景生情”是其达成教学目标的主要施教方式。诚如祁志祥教授所言,美育应是一种“形象教育”,美育工作要避免抽象枯燥的说教,尽量运用生动可感的形象手段[4]101。譬如,“中外美术史”课程可以中外美术发展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典型或代表性美术作品为对象和切入点,通过介绍、分析美术风貌、画家与画派以及杰出作品的创作技术及风格嬗变等,探讨不同流派与风格的形成原因,以此了解和掌握美术历史的发展脉络及规律,构建美学认知与增加美学修养。因此,在现实授课中,“借物言志”是美育史论课、鉴赏课等课程惯常采用的教学方式。教师可通过展示、评鉴生动可感的艺术形象来阐释、剖析形象诞生的历史经纬、创作过程及其美学特质与价值等;而“借景生情”的示范式教学则是美育实践类课程常见的一种授课方式。它往往凭据某一艺术形象的“实景演练”,借以直观、生动地解析和诠释某个形象的创作方法、技巧与规律。
3.身教多于言传的施教方法。 南朝史学家范晔曾言:“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论。”其意涵揭示与提供了一种朴素且富于一定现实指导意义的施教方法,即施教者以身体力行的方式育人,受教者便能自发、自觉地进行学习和领会;而仅凭言语的说而论道,则往往会引发受教者的抵触与争论。在各高校目前开设的美育课程中,“声乐”“陶艺”“话剧”等课程主要关注的是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创作以及校园艺术普及等美育需求,是针对音乐、美术和戏剧等艺术门类的表演技能与创作能力等所开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授。相较于艺术史论与艺术鉴赏类课程,艺术实践类课程具有的直观性、体验性及感染力,能够更为有力地激发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进而相对有效、高效地达成美育课程的教学目标。而此类课程的典型特征之一便是其身教多于言传的教学方法。在具体课程授课中,“言语教授”多处于从属和配角地位,其主要效用在于艺术现象及其实践方法的解析与“揭秘”,且常是伴随着师者具体、分步的作品创作行为而娓娓道来、徐徐展开,可谓闻之有声、言之有物、观之有形。其课程授课的重点在于师者从无到有、从始至终创作作品的身教过程。学生在观摩艺术创作的同时,通过适时地模仿师者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一首动听的歌曲、一件赏心的器物或一幕感人的形象等,便会回响于耳畔、跃然于眼前、呈现于舞台。这种体验、感受、经历及其获得美的感悟、认知与理解是其他教学方法难以企及的,这也正是美育教育的独特魅力所在。
4.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 根据《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美育课程的建设目标之一在于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新局面。基于《纲要》精神,高校美育课程在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同时,需要根据各自学校的特点和学生的条件进行一定的分类、分品建设,既要做到有教无类,也需遵循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根据我国现行的高校类别设置及其相应的高招政策,各高校在属性划分、地域环境及生源构成等方面存在着现实而客观的差异,其美育课程的施教原则也必然有所区分。首先需要明确,美育课程的对象主体是文史、理工和体育等非艺术类专业学生。每名学生既可根据自身的兴趣意向、素质条件选择有所偏好和力所能及的艺术类课程,更需兼顾和考量其目前及未来从事的学科专业与职业岗位所需。比如,乐感好且从事声学专业的学生可以有意识地选修音乐类课程,而身体协调性好并从事运动科学专业的学生则适宜以舞蹈或人体写生课作为学习内容。其次,就课程的施教主体及相关学校的具体情况而言,任课教师不但需要从所在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制订教学计划,因地、因人而异地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还需要衡情酌理地设置课程难度及相应的考核方案,并采取具有针对性、契合性的施教策略。以“中国美术史”课程为例,安徽高校的任课教师便可着重讲解新安、龙城和宣城等画派的代表性画家、主要作品及其艺术风格;而面对理工科专业学生,则可从各个画派的用笔、用纸及装裱等技术路线入手,通过实物例证、工艺展示、小品创作等形式,讲授“材料、技术”在作品创作与艺术风格形成中的作用和价值。
5.不拘一格、多元化的考核方式。 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课程考核不但为课程教与学活动的系统所必需,更为衡量与检验其成效所必要[6]37。而某门课程能够给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素质)等无疑是相关课程考核的重点与要点所在。就美育课程而言,基于唯物主义客观美论,美是客观的材料作为信息,经过主体的创造加工而形成。其中,美的欣赏过程,也是美的创造过程;而美的创造过程,也是美的欣赏过程[12]。对于以认知美、感知美、体验美和创造美等为主要内容和目标的教育教学活动,美育课程的考核不应是单一与刻板僵化的,而应是多元和不拘一格的,可依据课程的属性与门类划分为两个主要面向:一是以认识美、理解美、感悟美等为主要教学目标的艺术理论与艺术品鉴类课程,其考核既可采用通常的理论测试,亦可通过针对某件艺术作品或某种艺术现象的认识阐释与体会发表等形式。而教师则可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酌情给予成绩认定;二是以体验美、创造美为教学内容的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课程,艺术作品创作的过程和结果都可成为学生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当然,基于美育工作的目标及非艺术类学生基础欠缺的现实,学生在艺术实践中体现出来的审美素养与造美意识,也应是相应课程成绩构成的考量因素之一。
三、总结
美育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必需要素与重要构成部分,它应是一个多维度、多途径与多策略且相对开放、发展的教育教学体系,是一项需要精心研究、统筹规划、审慎实施的复杂系统工作。在新的时代语境下,高校美育工作不应驻足于开设某几门美育课程的认知,亦不应以一般公共课程的属性简单视之。由“课程美育+美育课程”形成的“长短匹配、点线结合”的美育教学课程体系,是通过不同课程属性、课程门类、授课方法及其相契合考核方式的“有机组合”,以彼此相异的途径和手段,实现着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的同一价值取向,均为达成美育育人目标和打造“完全之人物”所必需和必要,可谓异曲同工、互补共生。需要关注的是,作为一项以美育人的方法与策略,课程美育与美育课程虽然具有相对一致的行为标的和价值指向,并在具体实施中可以互为补足、相得益彰,但针对不同的高校属性、任教主体和施教对象,其采取的教学内容、组织形式及实施方法等均需要做出相应的适时调整与对策性安排,顺势而为、审慎而行,切忌形而上学、一概而论。
[注 释]
① "王国维:《论教育之宗旨》,《教育世界》1906年56卷。
[参 考 文 献]
[ 1] "汪昌兵.美的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2.
[ 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EB/OL].(2020-10-15).https://www.gov.cn/zhengce/2020-10/15/content_5551609.htm?trs=1amp;ivk_sa=1024320u.
[ 3] 马斯洛.科学心理学[M].马良诚,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1.
[ 4] 祁志祥.“美育”的重新定义及其与“艺术教育”的异同辨析[J].文艺争鸣,2022(4):98-105.
[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EB/OL].(2015-09-15).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9466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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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EB/OL].(2019-03-29).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794/moe_624/201904/t20190411_377523.html.
[ 9] 深化公共艺术课程改革 推进高等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EB/OL].(2022-12-01).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12/t20221201_1010266.html.
[10] 周冠生.审美心理学[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37.
[11] 卡尔·荣格.荣格心理学[M].张楠,译.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2019:52.
[12] 王杰.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7.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esthetic Education Curriculum System in Universities
ZUO Tie-feng
Abstract: "Aesthetic education is the combination of aesthetic teaching with aesthetic psychology and aesthetic ability education. If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teaching work in universities achieves the goal of creating \" ideal human being\" as Mr. Wang Guowei said, it can be implemented by the curriculum system with two different dimensions of \"curriculum aesthetic education\" and \"aesthetic education curriculum\". Among them, \"curriculum aesthetic education\" is a comprehensive educational concept that combines various courses of a certain discipline and major with aesthetic education, and forms a synergistic educational effect based on this; And \"aesthetic education courses\" refer to a series of courses focused on art courses offered by universities based on the educational goals and demands of aesthetic education. The university aesthetic education curriculum system formed by the combination of \"Curriculum aesthetic education + Aesthetic education curriculum\" is a unique and complementary approach and means to achieve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value orientation of educating people, beautifying people, nourishing the heart with beauty, and nurturing the essence with beauty.
Key words: Aesthetic Education;Curriculum aesthetic education;Aesthetic education curriculum
责任编辑:李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