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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国到金融强国的中国方略

2024-04-24方先明刘韫尔李舞岩

江苏社会科学 2024年2期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方先明 刘韫尔 李舞岩

内容提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深刻阐释了金融强国的理论内涵,明确要坚定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释放了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鲜明信号。立足新时代中国国情,有必要以唯物史观理解金融强国的理论内涵,进而探讨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的现实路径。从发展的视角来看,金融强国目标的提出是遵循现代金融发展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发展的历史必然结果,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鉴于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着“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的现实问题,在由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迈进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培育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以服务好实体经济为本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致力于金融工作的“稳”“活”“优”,通过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金融强国建设。

关键词 金融大国 金融强国 高质量发展 提质之路

方先明,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刘韫尔、李舞岩,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错配视角下江苏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研究”(2020SJZDA049)的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在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过程中,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影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整体进程的关键要素,自然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并明确“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1]。2024年1月,党中央又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深刻阐释了金融强国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释放了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鲜明信号,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

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对金融强国理念的正确认识。然而一些文献在讨论我国与金融强国的差距时,习惯性地将西方发达经济体等同于金融强国,这无疑是一种粗糙的碰撞,还带有一定的误导性,仿佛西方金融的发展成果就是毋庸置疑的成功标准,西方金融发展模式就是金融发展的圭臬,这忽视了各国发展的特殊性和金融发展路径选择的多元性。我国在发展金融事业时,应当把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国情和阶段性特征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据此,本文首先分析我国由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的现实基础与时代呼唤,并试图站在新时代中国国情的土壤上,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强国的重要论述,力图深入对金融强国理论内涵的理解。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当下我国与金融强国目标的潜在差距,明确“稳”“活”“优”三个提质方向,并探讨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实践路径。文中所呈现的观点或许不够深邃,不能给读者以拨云见日般的启发,仍期冀有助于廓清對金融强国认识上的迷雾,为学术探讨和实务决策贡献绵薄之力。

二、金融大国的现实基础与金融强国的时代呼唤

1.金融大国的现实基础

从新中国成立初赓续红色基因、创立崭新的金融体系,到计划经济时期构筑高度集中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再到改革开放后逐步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金融体系,我国金融事业在党的领导下伴随着建设与改革的进程,逐步建立、发展并壮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的认识,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由此奠定了金融大国的现实基础。

(1)中国特色金融机构体系

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为主体,新型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整体体量与主要行业体量位居世界前列。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我国金融总资产达452.82万亿元,其中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机构资产规模分别为409.77万亿元、29.59万亿元、13.46万亿元,总资产规模增速连续五年高于8%[3]。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银行、保险、证券三大行业稳步扩容,组织结构基本保持稳定。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全国共有456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银行共3483家,以大银行为主;全国共有保险机构法人237家。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46家,期货公司150家,公募基金管理机构158家,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625家[1]。

(2)中国特色金融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依然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直接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比重虽然在不断上升,但占比仍然较低。2023年末我国社会融资存量为378.09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35.48万亿元,占比62.3%;企业债券余额为31.11万亿元,占比8.2%;政府债券余额为69.79万亿元,占比18.5%;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11.43万亿元,占比3%。在社会融资总规模存量中,间接融资占比居高不下,而直接融资比重仅占29.7%[2]。

(3)中国特色金融监管框架

历史上,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经历了数次变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新中国成立时,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单一主体的金融集中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兼具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行推动了金融监管模式的演变。伴随着专业银行及存贷款等业务的剥离,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为我国央行,专门行使制定货币政策、监管金融活动等职能,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初具雏形。20世纪90年代,我国金融业进入分业经营的新阶段,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相继成立,逐步形成“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此后,随着2018年和2023年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建成立,我国金融监管格局从“一行三会”经由“一行两会”最终演变为“一行一局一会”。

(4)中国特色金融改革与开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渐摸索出适合国情的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之路。就金融改革而言,利率市场化方面,坚持有序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有效促进了利率形成过程的市场化、贷款实际利率的降低与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的畅通;资本市场领域,注册制改革的全面落地有力提升了资本市场的包容性与市场化水平,科创板设立、创业板改革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等举措切实提高了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效率;养老保障领域,积极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显著强化了商业保险作为第三支柱的支撑作用。

此外,从金融业开放情况来看,一方面我国金融开放率先开始于银行业和保险业,随着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在华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数量和资产稳步增长。另一方面,2015年以来,证券、资管等领域开放加速推进,我国大幅放宽外资机构准入和展业限制,并在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同时,金融业的稳步开放提升了我国在金融领域的综合实力和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我国吸引外资规模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二[3],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8年稳居世界第一[4];人民币的计价结算、交易和储备功能明显增强,在贸易结算、国际储备和外汇交易等领域下的重要性不断提升。2023年12月,人民币在全球支付市场中占比4.14%,为全球第四大活跃货币[5]。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金融事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革命性的伟大成就。庞大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使得中国成为金融大国,中国金融业也因此构筑了厚实的“底子”。

2.金融强国的时代呼唤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亦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至关重要。当下,金融大国的现实基础赋予我们接续发展的信心与底气,但仍应当清楚地认识到:金融大国注重规模而非质效,“量多质弱”“大而不强”的属性从本质上决定了金融大国无法克服貧富差距扩大、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不协调、人与自然难以和谐共生等一系列困难与挑战,故而也就无法为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金融强国目标的提出并非偶然,而是一个遵循现代金融发展客观规律、循序渐进的历史必然结果,是国家金融意志集中优化的重大实践进展,担负着时代委以的重任。

(1)建设金融强国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必然选择

软实力是指一种通过吸引而非强制的方式达成目标的能力,是国家整合内部社会力量、寻求外部文化认同的重要工具,与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科技实力等传统的物质硬实力互为对立概念。近年来,国际格局深刻演变,要在日趋剧烈的大国博弈中站稳脚跟、赢得先机,必须提升国家软实力。从现实来看,我国经济体量稳居世界第二,货物贸易总额、外汇储备、制造业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军事实力、科技实力同样在全球名列前茅,已然具备较强的硬实力,但在国家创造力、思想影响力、制度吸引力等软实力方面仍有欠缺。金融强国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1]。因此,建设金融强国的过程也对应着金融软实力与国家软实力提升的过程。建设金融强国,一方面旨在提高金融发展的质量,实现金融发展由“量”到“质”的转化升级;另一方面致力于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从理念、价值观、道德准则等多个维度塑造中国金融之“灵魂”。具体来说,建设金融强国,能够以金融事业实践创新激发国家创造力,为一国实现更加全面、平衡、充分的发展注入金融“暖流”。因此,建设金融强国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必然选择。

(2)建设金融强国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高质量发展不再简单地以数量和增速作为发展目标,不再执着于“大不大”“快不快”,而是转向寻求更高的发展质效,并紧紧锚定“好不好”“优不优”的发展主线。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转化升级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以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基础的金融强国建设正是解决问题的有效之策。一方面,建设金融强国有益于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通过更好地整合金融资源供给主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保障,充分运用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等手段,引领企业创新与产业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能。另一方面,金融循环作为国内国际两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双循环体系至关重要的基本机制,而建设金融强国就是要依托强大的金融体系扩大生产贸易竞争的优势,提升国际贸易地位、拓宽跨国公司业务与资本布局,进而提高金融循环质效,畅通国民经济高效循环。此外,建设金融强国能够通过提升资金流向的合理性、政策传导的顺畅性、市场约束的有效性满足基础性金融需求;通过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满足共同富裕、绿色发展、养老服务相关的特色化金融需求;通过完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扩大金融业高质量对外开放匹配国际化金融需求,进而从整体上克服金融供给短板、提高供给体系完备度。总的来说,建设金融强国有益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畅通国民经济高效循环并提高供给体系完备度,符合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3)建设金融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5个特征。建设金融强国能够让金融嵌入并最大限度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各个维度,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持续推进提供强有力支撑。首先,建设金融强国有益于强化资源配置的高效性、金融市场的透明性、交易成本与信息成本的低廉性,这将大幅提高价值跨地区、跨时空的交换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构筑好物质技术基础,进而有效应对巨大的人口规模所带来的一系列难题与挑战[1]。其次,建设金融强国对于构筑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大有裨益,有利于金融高质效地服务好实体经济、极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物质基础,同时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来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进而弥合实现共同富裕的潜在缺口。再次,建设金融强国有益于培育独具特色的金融文化,“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既是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实践要求,也是促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有机契合、互融共通的原则遵循,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铸牢文化之基。此外,建设金融强国遵循“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主轴主线,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而绿色金融能够通过支持可持续发展行业、协助企业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等途径促进绿色发展,进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要求。最后,建设金融强国有益于提升国际金融话语权与影响力,促进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共建开放包容、公平正义、团结协作、多元互鉴、和谐共处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金融强国的标准轮廓与基本原则

1.金融强国的标准轮廓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金融强国”概念,强调要“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2]。2024年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擘画出金融强国的标准轮廓,从经济基础、综合国力与实力、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三个方面回答了金融强国应“强”在何处,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金融维度的创新与发展,也是党中央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的整体性战略部署。“六个强大”为金融强国必需的关键核心要素,既构成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抓手,也是检验金融强国建设成效的关键指标。因此,要把握好金融强国的科学概念和丰富内涵,必须厘清关键核心金融要素的“六种秉性”。

(1)强大的货币

货币是金融之根基。参照张杰[3]对大国货币的定义,强大的货币理应具有统一且独立的币制、稳定的币值以及广泛的国际使用。统一的币制体现了国家政治的统一性,此背景下一元货币制为产品和要素在境内的跨区域、跨市场流通提供了制度保障;独立的币制确保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这同时也是主权独立的重要表象;稳定的币值反映了市场对一国国家信誉与政府能力的高度信任,是保证其境内经济金融市场正常运转、境外作为国际货币被广泛接受的关键前提;货币广泛的国际使用有益于一国摆脱他国主权货币的利益掣肘,可以极大提升经济金融资源跨国配置的便利性与综合效率。诚然,产品要素流转的通畅性、主权的独立性、市场的平稳性、资源跨国配置的高效性为金融市场长期健康有序运转提供了必要条件。此外,在国际政治与外交方面,强大的货币通常对应着强大的话语权,为一国在国际事务中承担重要角色提供了有力支撑。故而,强大的主权货币是金融强国之基石。

(2)强大的中央银行

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一国金融治理的核心内容,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定海神针”。构建完备合理的现代货币政策框架、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治理机制以实现币值稳定、充分就业、金融稳定、国际收支平衡,既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目标遵循[1],也是金融强国的应有之义。现代货币政策框架藉由优化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多元的货币政策工具箱和通畅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同时与完备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一道为金融市场稳定运行搭建“防火墙”;健全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通过不断满足社会进步对金融基础设施提出的新要求,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柱”;完善的国际协调合作治理机制通过积极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与其他国家共建全球金融“安全网”。强大的中央银行能够在金融体系中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并筑起牢固可靠的“防火墙”“支撑柱”“安全网”。

(3)强大的金融机构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而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是动员储蓄、配置资金的重要主体。强大的金融机构不仅表征一个或多个体系完整、内控健全、机制灵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更指代强大的金融生态系统,是现代化金融机构与市场体系的统一体。依据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划分的机构定位,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与维持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服务国家战略与薄弱领域的“排头兵”;中小金融机构是依托地区特点和禀赋优势开展特色化经营、助力地方经济建设、活跃金融市场竞争度的“催化剂”;保险业是维护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宁的“减震器”“稳定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专其业,联结组成一个兼具安全性、规范性、活跃度、透明度的金融生态系统,成为金融强国之中流砥柱。

(4)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

国际金融中心是国际金融市场的核心枢纽,是跨境资本流动与全球金融资源汇聚的桥梁纽带,亦是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乃至国际金融竞争的制高点。历史经验表明,国际金融中心的更迭通常对应一国金融实力的强弱,这是源于:第一,国际金融中心是国际资金融通的重要窗口,有益于吸引全球优质资本涌入,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为金融市场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引入活水”;第二,国际金融中心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支撑,通过在跨境支付、融资和结算等方面提供金融服务便利,促进国际贸易融通,强化与他国间跨境贸易关联度,进而提高本国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第三,国际金融中心是人才中心与创新高地,而锚定人才和创新,就是抓住了发展的“第一资源”与“第一动力”,就能把握好强国之基、活力之源及转型之要。综上,強大的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之中枢。

(5)强大的金融监管

金融强国建设必然是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建设,必须要求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实力相匹配。根据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大的金融监管要求建立起一套完整系统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既要有“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全面性,又要有“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强劲性。唯有此才能提高金融系统整体韧性,强化系统面临外部冲击时的防御抵抗能力与适应恢复能力;才能提升金融市场透明度与公平性,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才能构建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确保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实力相匹配。强大的金融监管始终是金融强国之保障。

(6)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兴邦之根本。金融业作为兼具专业性、复杂性的人才密集型行业,其发展离不开金融人才队伍的强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曾强调,“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1]。金融高端人才是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的关键元素,应具备广阔的国际视野、掌握前沿的金融知识与技能、拥有卓越的实践创新能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不仅是金融创新之源泉、金融监管之基石,还是国际金融合作之桥梁、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之支柱,更是金融强国建设之中坚力量。

2.金融强国的基本原则

(1)建设金融强国的原则遵循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历史告诉我们,金融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回顾党领导下的金融发展史:农民银行和根据地、解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建立,使红色金融事业的萌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大风暴中破土而出;整顿和改造私营金融业、治理通胀并实现货币主权完整与币制统一,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战争创伤的愈合与国民经济的恢复;经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推进,加速了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体制向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转型升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重要贡献。由此可见,无论时代背景如何,每每处于中国金融事业发展的重要节点,党总能准确把握金融发展规律、引领正确前进方向,这深刻体现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历史必然性,也明确了建设金融强国的根本原则遵循。

(2)建设金融强国的根本宗旨是要服务好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以满足人类物质资料需求为目的,是人类社会存续发展的基础,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而金融的诞生源于不同时期、不同个体之间资本调配的需要,其本质是价值的跨时空交换,其功能是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2]。若将实体经济比作肌体,那么金融无疑是血脉,承载着滋养实体经济的职责和使命。需要明确的是,金融本身具有“自我实现”和“自我强化”的特性[3],在一系列金融工具的助推下极易产生金融泡沫,进而诱发金融危机甚至会反噬实体经济。中国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吸取西方国家金融过度自由化、泡沫化的历史经验,警惕金融脱实向虚甚至以虚生虚,要始终秉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着力降低融通成本、优化分配机制、提高配置效率,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

(3)建设金融强国的基本底线是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强国建设过程是一个金融网络的编织过程。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共同组成多元的网络节点,金融交易、业务结算等金融行为是连接不同节点间的桥梁,而节点规模、联结方式及网络的拓扑结构是决定金融网络稳定性的关键[1]。伴随着金融强国建设的推进,金融节点间的互动关联性、金融网络的整体繁复性必将上升。同时在开放背景下,各国金融网络交织缠绕,国内外任一节点的异动都有可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引致节点间部分通路断裂—带来大范围金融服务失效,甚至导致网络崩坏—金融体系崩溃,进而诱发金融危机,波及实体经济。从国际经验来看,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重挫了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其影响至今尚存。因此,必须筑牢金融安全网、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四、“知不足而自强”:从金融大国到金融强国

1.与金融强国目标的潜在差距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大国,并正向着金融强国的更高目标全力迈进,而与金融强国相适应的金融一定是现代金融[2]。着眼于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立健全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3],进一步给出了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发力点。因此,基于“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的思路,以“六大体系”锚定目标方向,可以明确我国作为金融大国与金融强国目标的潜在差距,并以此为基础深入探讨我国建设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

(1)金融調控的成效有待提升

当前,我国金融调控基本能够实现对货币金融环境的有效调控,已成功应对多次外部冲击,但我国现行金融调控体系在政策工具、传导机制和政策配合等方面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其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结构性问题,这对金融调控和货币政策的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4],但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箱,尤其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还不够充实,在部分重点领域还存在空白。其二,利率渠道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渠道,利率形成的市场化水平直接关乎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进而影响金融调控的成效。其三,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各类宏观调控政策只有在形成合力时才能取得更好调控成效,但当前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2)金融市场的结构布局尚须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金融市场逐步建立起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领域,功能齐备、基础设施多层次、交易产品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尽管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具备庞大的市场规模和相对齐全的功能配置,但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第一,行业结构上的失衡。金融实力不仅体现在银行业的各项指标上,还要兼顾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功能发挥。然而,我国银行市场规模占比逾九成,股票、债券、保险等金融市场占比不足一成,金融市场整体发展的均衡性较差。第二,融资结构的倾斜。间接融资在我国融资结构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拥有较大的发展惯性和服务黏性,由于金融中介资本和市场投资者的水平尚弱,直接融资比例的提升十分缓慢。

(3)金融机构体系间的协同性有待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旨在促进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专其业,同时相互协作、互为补充。当前,我国已经形成规模较大、种类较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但子行业机构间相互分隔、协同不足。由于我国金融业曾有过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历史,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相对割裂的现象仍然明显;金融业虽已呈现混业经营的整体趋势,但整体的协同性仍然较差,不同规模机构间未能互为补充,不同行业机构间未能形成合力。

(4)金融监管的效能有待增强

目前,我国已形成能将金融活动纳入统一监管的“一行一局一会”格局,并逐步建立起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基础金融法律为核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然而,金融监管在实务中仍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迟滞性。在数字和科技的赋能下,金融创新的速度不断加快,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的复杂性与日俱增,但金融监管的演进客观上滞后于金融创新。这一方面导致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的产生,不利于金融监管的“全覆盖”;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在规范金融活动、处置金融风险时缺少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政策工具,最终结果是无法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

(5)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亟需拓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坚持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完善政策、优化产品和服务,基本建成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都显著提高。但金融服务与产品供给还未能很好地与需求端相适应,金融业存在的“脱实向虚”倾向阻碍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在金融领域则体现为对投资、理财、资管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有了更多需求,而不仅只满足于银行储蓄。相较于日益多元的金融需求,金融服务和产品的供给还没有跟上。同时,对于实体经济内的一些新兴产业和重点关键领域,金融服务的渗透性还偏差,需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做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五篇大文章”。

(6)金融基础设施的自主性和完备性有待完善

近年来,我国围绕货币、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领域持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支付系统、中央证券存管系统、证券结算系统、中央交易对手方、交易数据库和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对金融活动实现了基本覆盖,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优化空间。一方面,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还未实现自主可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掌握尚不充分,自主研发水平不高,金融基础设施的功能实现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外部依赖;另一方面,金融基础设施还存在覆盖盲区,比如,农村地区和“三农”领域的金融基础设施相对于城市地区明显薄弱,行业内对金融基础设施的投入还有待加强。

(7)国际金融话语权和影响力亟待扩大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因此,金融强国目标的实现必定是以金融业高水平开放为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开放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宽,正在形成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的全方位金融开放格局,并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向着更高水平迈进。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在国际上的金融话语权和影响力与金融大国的地位并不匹配。一是国际金融话语权较低,我国在金融市场定价、标准和规则制定等方面的话语权和主导性还不够强,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创始国成员,我国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待遇。二是国际金融竞争力还不够强,我国对全球金融治理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还比较低,中资金融机构在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和全球化经营方面仍有所欠缺。三是人民币国际化的程度还不够高,尽管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四大活跃货币,但其作为国际货币在职能履行方面的竞争力仍显逊色。

2.金融强国的路径探索

我国金融事业起步晚、发展快,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的现实。因此,在金融强国建设过程中,相较于量的增长,应更加注重质和效的提升。为此,从“稳”“活”“优”三个方面对我国向金融强国迈进的路径展开探讨。

(1)做“稳”金融:牢牢把握金融事业的正确方向,强化金融工作的安全属性

一是要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我国金融事业在党的掌舵领航下已取得瞩目成就,走出了一条极具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道路,事实证明了党领导金融工作是历史的选择。可以说,党的领导是金融事业扎根中国土壤、发展壮大的成功经验,也是金融工作朝着正确方向走深走实的根本政治保障,新时代应牢牢把握住这一制度优势,鲜明我国金融事业的中国底色,把金融工作做稳做实,续写中国特色金融发展新篇章。

二是要更加重视金融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坚持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是全球唯一没有发生过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国。然而,面临日趋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任务,仍须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应对金融波动的弹性和韧性。一方面,要持续健全金融调控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发挥货币政策在总量控制和结构引导方面的双重功能,巩固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的能力,并加强与其他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要强化金融监管,推进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与时俱进,增强层级和部门间的监管协同,并着力完善风险防控与处置机制。

(2)做“活”金融:打造高效协同开放的市场布局,引领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着力解决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最优金融结构理论表明,金融体系只有在与实体经济结构相匹配时,才能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1]。因此,金融市场应当充分适应当下经济结构深刻演变的新形势,加速优化自身布局。一方面,银行业要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健全与直接融资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应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着重优化融资结构、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要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强化协同。首先,金融机构须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边界,大型金融机构要更加聚焦优势领域,中小机构更加突出服务特色,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充分、均衡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其次,要求金融机构强化联动和协作。在当前多业态、多层级的金融机构体系下,更加细致的分工为机構协作提供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我国应着力改善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间相对分割的局面,鼓励金融机构打破壁垒,更好地整合资源、共建共赢。

三是要推进金融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成为金融强国,不仅要拥有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金融实力,还要具备相当的国际影响力[2]。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1],为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应稳步推进金融业制度开放,不仅要引入优质资源,更要吸收先进规则,为我国金融业注入活水;另一方面,积极提高在国际金融活动中的参与度与竞争力,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以及重大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做“优”金融:优化金融供给和配套,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要坚持以需求导向优化金融供给。一方面,应着力于提高金融资源供需的匹配度,提高长期融资、直接融资的比例,引导各类资本市场平衡发展,同时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流向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等领域和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应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为本,既要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的迫切需要,也要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结合市场需求持续完善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金融需求。

二是要同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专业人才配套。首先,加快推动金融基础设施的全覆盖,同时强调数据要素的功能发挥,以金融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推进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提质增效。其次,更加重视金融创新和自主研发,稳步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国产化,减少金融运行对外部设施的依赖,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自主性。再次,持续优化金融领域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促进与国际规则的对标,为金融活动的开展打造高效、便捷、开放、安全的软环境。最后,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育人原则,强化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自觉自信,建设有职业道德、技术伦理且胸怀祖国的专业人才队伍。

五、结语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金融事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革命性的伟大成就,已构筑起金融大国的现实基础。然而,“量多质弱”“大而不强”的特点从本质上决定了金融大国难以解决贫富差距扩大、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不协调、人与自然难以和谐共生等一系列困难与挑战。因此,从发展的视角来看,金融强国目标的提出是遵循现代金融发展客观规律、循序渐进的历史必然结果,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建设金融强国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明确金融领域潜在不足,錨定金融强国发展目标,始终保持强大的战略定力,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让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责任编辑:玉水〕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18页。

[1]《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强作重要讲话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日。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学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4年1月20日。

[3]数据来源:http://www.pbc.gov.cn/diaochatongjisi/resource/cms/2023/12/2023122916045797558.htm。

[1]数据来源如下:银行业金融机构:https://www.cbirc.gov.cn/branch//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 1125015&itemId=863保险业金融机构:https://www.cbirc.gov.cn/branch//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 1125018&itemId=863;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69/zfxxgk_zdgk.shtml;公募基金管理机构:https://www.amac.org.cn/sjtj/tjbg/gmjj/202401/P020240125599282291079.pdf;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https://www.amac.org. cn/sjtj/tjbg/smjj/202401/P020240127640325276634.pdf。

[2]数据来源:http://www.pbc.gov.cn/diaochatongjisi/116219/116225/5202052/index.html。

[3]资料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1221/c1004-40144257.html。

[4]《中国外储重返3.2万亿美元连续18年世界第一》,《证券时报》2024年1月8日。

[5]数据来源:https://www.swift.com/our-solutions/compliance-and-shared-services/business-intelligence/renminbi/rmbtracker/rmb-tracker-document-centre。

[1]吴晓求:《从金融大国到金融强国的路径选择》,《学习时报》2023年12月15日。

[2]《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日。

[1]王云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理论构筑与实践策略》,《江苏社会科学》2023年第4期。

[2]《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强作重要讲话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日。

[3]张杰:《大国货币崛起的中国道路:人民币孕育成长百年历程》,《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1年第10期。

[1]易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人民日报》2020年12月24日。

[1]《习近平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人民日报》2017年7月16日。

[2]张成思:《金融化的逻辑与反思》,《经济研究》2019年第11期。

[3]李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辨》,《经济研究》2017年第6期。

[1]何德旭、苗文龙、闫娟娟等:《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跨市场传染效应分析》,《经济研究》2021年第8期。

[2]吴晓求:《从金融大国到金融强国的路径选择》,《学习时报》2023年12月15日。

[3]《求是》杂志评论员:《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求是》2024年第3期。

[4]娄鹏飞:《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做好货币政策调控》,《中国银行保险报》2023年12月12日。

[1]林毅夫、孙希芳、姜烨:《经济发展中的最优金融结构理论初探》,《经济研究》2009年第8期。

[2]陈雨露:《以金融强国建设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旗文稿》2023年第24期。

[1]《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学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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