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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国家与豪族本籍地任官探析

2024-04-18薛海波邹睿哲

地域文化研究 2024年2期
关键词:魏书刺史太守

薛海波 邹睿哲

晋末十六国时期的长期战乱,使豪族凭借宗族武装基本上控制了地方的基层社会,具备了在本地任官的政治社会势力,豪族任官本籍地对于国家对地方的控制有着双重影响,一方面任官本籍地使豪族能够借助权势发展自家在本地的势力,甚至增强地方对国家的离心趋势,另一方面在国家强力的控制下,借助豪族任官本籍地可以更为便利的进行地方行政,也有利于国家对地方的控制。①北朝时豪族任官本地后为了加强乡里的根基,就实行了很多善政,如北平阳固、弘农冯迁、武功苏椿、弘农杨津、顿丘李平、河东裴果、上洛泉仲遵、渤海封隆之、清河崔休、河东裴佗、陈郡袁聿修等,同时任官本籍地,对提升豪族自家的门第很有帮助,如东平土豪毕众敬、毕元宾父子二人先后担任本州的兖州刺史,使其家族在兖州的门第得到巨大提高,至北齐时东平毕氏就可以跟汉魏旧门泰山羊氏争高下了。当然豪族不可避免地也会凭借职权为自家牟利,如弘农杨播、顿丘李世哲等就是如此,在蛮族聚居国家权力很难渗透的边地州,世袭本地的蛮族酋长如东豫州刺史田益宗等更是为害一方。因此,豪族任官本籍地是考察其官僚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拥有强大武装力量入主中原的北魏而言,不仅坚持了地方郡县长官由国家任命非本籍地人士担任这一原则,而且根据统治形势的需要也在不同情况下使豪族任官本籍地,随后的东魏北齐、西魏北周出于各自的政治考虑,对此问题采取了相反的政策,从而对各自的兴亡产生了重要影响。窪添庆文先生《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一文对东汉末至隋时期地方官本籍地任用的地域和时代,以及地方官本籍地任用因素等进行了长时段研究,①[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53-319页。本文拟在其统计数据上,从豪族任官本籍地的角度,探讨北朝国家与豪族的关系。

一、北魏国家对豪族任官本籍地的控制及其变化

据统计北魏(396—527)地方州刺史共有396 人,其中是拓跋王室和代人的317 人占总人数的80%,②参见康乐《代人集团的形成与发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1本,第4分册,1992年,第600页。由本地人士担任本州刺史的72人,担任本郡太守的96人,任本县令的13 人,③[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65页。而北魏郡守和县令设置的人数要远远多于刺史的人数。可知,北魏国家大体是坚持用非本籍人士出任地方州郡县长官的,并且北魏国家牢牢地将州刺史一级官员的任命掌握在自己的统治支柱宗室和代人手中。然而,这并不等于北魏国家没有任用地方豪族本籍地为官的政治空间,由于北魏国家的军事和政治势力主要集中在代地,在广阔的黄河流域缺乏地方根基,因此,在保持自身统治地位的前提下,为了使地方行政机构得以正常运转,就势必要将汉族豪族拉入地方官场,因此,道武帝在天赐二年(405)颁布了地方三级长官的设置原则,“诸州置三刺史,刺史用品第六者,宗室一人,异姓二人,……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者。县置三令长,八品者。刺史、令长各之州县,以太守上有刺史,下有令长,虽置而未临民。自前功臣为州者征还京师,以爵归第。”④魏收:《魏书》卷113《官氏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974页。从中可见,北魏将先前率军征讨各地的鲜卑将领陆续召回京师,反映了北魏国家的地方管理体制,开始由军管向正常的地方行政转变,其中也含有削弱部落大人在地方权力的考虑。⑤参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乙部: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下册,《“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五B,1980年,第506页。北魏前期地方官僚体系的权力格局是一种“三头体制”,在州刺史郡守县长的设置中每级长官都为三人,宗室代表着北魏国家、异姓二人很可能是包括很早就被纳入到北魏统治集团的胡人或汉人及当地豪族,三方彼此牵制,从而实现北魏国家对地方的控制,在这种三头体制下担任本籍地地方官的豪族很可能不在少数。北魏前期这种分权体制使得豪族出任本籍地官员后,仅是受北魏国家支配的工具而已,无法达到控制当地社会秩序的目的。

至北魏献文帝时为了管理刚刚占领的徐兖地区,也曾任用两人对为刺史,“遣南中郎将、中书侍郎高闾领骑一千,与张谠对为东徐州刺史;中书侍郎李璨与毕众敬对为东兖州刺史。以安初附”⑥魏收:《魏书》卷50《尉元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12页。。又如慕容白曜平定青齐时,北魏诏命投附的青齐土豪房法寿为平远将军,与韩麒麟对为冀州刺史。①魏收:《魏书》卷43《房法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70页。其中李璨籍贯为赵郡,②魏收:《魏书》卷49《李璨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01页。高闾籍贯为渔阳,③魏收:《魏书》卷54《高闾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96页。韩麒麟籍贯为昌黎,④魏收:《魏书》卷60《韩麒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331页。三人的父祖在北魏经略河北之初就被纳入统治集团,早已成为北魏统治集团的一分子。其中李璨、高闾两人均为中书侍郎,而中书侍郎本为皇帝的亲信,与降服的当地土豪对为刺史,有很强的代表国家监督当地的意味。⑤参见郑钦仁《北魏官僚机构研究续篇》,新北:稻乡出版社,1995年,第75页。而兖州毕众敬、清河张谠、房法寿则是世仕刘宋的当地豪族,北魏朝廷是出于巩固新占领区的考虑,才任用他们担任本州刺使的,在当地局势平定后,马上将其征还京师或调往他地。如毕众敬,“(皇兴)二年,与薛安都朝于京师,因留之,赐甲第一区。后复为兖州刺史,将军如故。征还京师。”⑥魏收:《魏书》卷61《毕众敬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360页。又如房法寿“及历城、梁邹降,法寿、崇吉等与崔道固、刘休宾俱至京师。以法寿为上客。”⑦魏收:《魏书》卷43《房法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70页。

在北魏与其他政权交界的地区,北魏国家有时出任安边护民的考虑,也任用当地豪族出任本籍地的刺使、郡守。如清河东武城张幸为南燕慕容超东牟太守,在太武帝时率领清河东岸居民千余家归附北魏。为了管理和招抚更多的民众,太武帝就任命其为侨置的青州刺史。由于张幸主要是靠家族在当地的政治权威统领流民,因而,张幸死后其子张准之又被批准世袭为东青州刺史。⑧魏收:《魏书》卷64《张彝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427页。有时出于与南朝争夺地盘的考虑,北魏国家也任命已在中央任官但在地方很有影响的豪族出任本州刺史,如清河崔逞在投附太武帝后,长期在平城担任中央官职,太武帝为了与刘宋争夺青齐之地,考虑到清河崔氏在当地拥有较大的影响力,遂将其子崔赜任命为冀州刺史,“后世祖闻刘义隆以湮为冀州刺史,乃曰:‘义隆知用其兄,我岂无冀州也。’乃以赜为平东将军、冀州刺史”;⑨魏收:《魏书》卷24《崔逞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58页。又如河东薛谨自彭城投附北魏后,由于其家族在河东地区有着的强大势力,出于牵制赫连夏的考虑,被北魏明元帝授以河东太守,“始光中,世祖诏奚斤讨赫连昌,敕谨领偏师前锋乡导。既克蒲坂,世祖以新旧之民并为一郡,谨仍为太守”;⑩魏收:《魏书》卷42《薛辩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42页。又如青州土豪傅灵越在投附北魏后“因说齐民慕化,青州可平”,被文成帝任命为镇远将军、青州刺史。⑪魏收:《魏书》卷70《傅竖眼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56页。又如荥阳郑德玄在北魏献文帝初自淮南内附后,由于荥阳郑氏是河南当地的第一大族,出于利用郑氏守边对抗南朝的考虑,北魏就将其任命为荥阳太守,其子郑颍考在太和中复为荥阳太守直至病卒,其弟郑仲明在明帝时也为荥阳太守。⑫魏收:《魏书》卷56《郑道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249页。载郑德玄父子三人世代担任本郡郡守,除了在本地有较强的势力外,任官于朝廷的族人郑俨从中帮助也是密不可分的,据同传记载郑仲明“以公强当世,为从弟俨所昵,除荥阳太守。”对于世代盘踞在边地的胡蛮酋豪,如荆蛮交界地的光成蛮田氏、仇池氐杨、商洛地区的巴蛮泉氏等,北魏国家则承认其世代的割据状态,委以当地的各级官职。

随着北魏统治的巩固,国家对豪族担任本籍地官员的控制也较为严格。①杨龙认为本籍任用的现象在北魏后期较为频繁地出现,士族政治的推动无疑是主要原因。正是士族政治的推动,汉族士人才会通过本籍任用的方式来赢得乡里社会的认同,从而提升其族望,并进而获得社会上和政治上的升进。(见氏著《论北魏后期地方长官本籍任用——以汉族士人为中心的考察》,《烟台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笔者认为杨龙观点值得商榷,第一,他认为本籍地任用北魏后期较多并不确切,如本文所论北魏后期本籍地任官实际上是在北魏国家严格控制之下。汉人本籍地任官频繁确切应当是出现在北魏末的政局动荡的特殊时期。北魏后期士族政治实际上从属于皇权与宗室争权之下,士族政治无法推动汉人士族本籍地任官。汉人本籍地任官的决定权掌握在北魏皇帝和掌权宗室手中。轻易不再安排豪族出任本籍地官员。即使在徐州发生战事的危紧形势下,孝文帝也只是让在徐兖地区有很强势力的国子祭酒彭城刘芳,以中央官职行徐州事,而并没有直接任命为徐州刺史。②魏收:《魏书》卷55《刘芳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221页。任职中央的豪族如果要出任本州刺使往往要得到皇帝的同意,有时还要得到“朝议”的认可。如清河张彝凭其先祖张幸对冀州户政大增的政绩,屡次要求任本州刺使,“初,彝曾祖幸,所招引河东民为州裁千余家,后相依合,至于罢入冀州,积三十年,析别有数万户,故高祖比校天下民户,最为大州。彝为黄门,每侍坐以为言,高祖谓之曰:‘终当以卿为刺史,酬先世诚效。’彝追高祖往旨,累乞本州,朝议未许”;③魏收:《魏书》卷64《张彝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433页。又如青州张烈,“后灵太后反政,以烈叉党,出为镇东将军、青州刺史。于时议者以烈家产畜殖,僮客甚多,虑其怨望,不宜出为本州,改授安北将军、瀛州刺史;”④魏收:《魏书》卷76《张烈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686页。再如安定皇甫驎,“君仁恕宽洽,接赉深到,共事之处,无不乐仰。……延兴中,泾土夷民一万余家,诣京申诉,请君为统酋。然戎华理隔,本不相豫,朝议不可。”⑤《魏故泾雍二州别驾安西平西二府长史新平安定清水武始四郡太守皇甫君墓志铭》,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81页。并且虽然得到皇帝的同意任官本州,但也并不等于立即就会上任,有时豪族不得不靠一些制度外的手段达到目的,如阳平王显,“乞临本州,世宗曾许之,积年未授,因是声问传于远近。显每语人,言时旨已决,必为刺史。遂除平北将军、相州刺史。”⑥魏收:《魏书》卷91《术艺·王显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69页。如果豪族得以就任本籍地,北魏国家在豪族任官本籍地的官品、时间上也严加控制。如渔阳高闾在数次请求孝文帝后,才得以担任幽州刺史,据《魏书》卷五四《高闾传》载:诏曰:“闾以悬车之年,方求衣锦,知进忘退,有尘谦德,可降号平北将军。朝之老成,宜遂情愿,徙授幽州刺史,……岁余,表求致仕,优答不许。征为太常卿。”在此之前高闾的官位是镇南将军、相州刺史,为第二品下,在任本州时为平北将军为从二品上,任职本州的时间仅有“岁余”就被征召回朝廷任官,可见在北魏国家严格控制下,豪族任官本州仅带有衣锦还乡的象征意义。北魏国家对于豪族任官本州后的政绩,也加以严格考察,如太原王袭出任本州并州刺史后,“太和十七年,舆驾诣洛,路幸其治,供帐粗办,境内清静,高祖颇嘉之。而民庶多为立铭,置于大路,虚相称美,或曰袭所教也。高祖闻而问之,对不以实,因是面被责让。”⑦魏收:《魏书》卷93《恩幸·王叡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91页。

既然豪族任官本籍地处于北魏国家的严格控制下,一旦北魏皇帝擅权者昏聩腐败或忙于权力斗争导致朝廷政局的混乱动荡,那么,势必就会使北魏国家放松了对豪族任官本籍地的限制,如正光四年(523)正值北魏朝廷政争的激烈之时,青州崔励以其父崔光疾甚,就轻易使得朝廷诏拜其为本州齐州刺史。①魏收:《魏书》卷67《崔光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00页。任官本籍地能给豪族在当地的发展带来诸多的益处,如明帝时灵太后就以对“中官内侍贵者,灵太后皆许其方岳”,来换取其群体对她的效忠,②魏收:《魏书》卷94《阉官·杨范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029页。因此,在北魏皇帝周围的恩倖、宦官阶层凭借先得的有利地位,靠最高统治者的宠幸得以任官本籍地。③[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76-277页。如武威王叡靠冯太后的宠幸,将籍贯攀附到太原王氏,其子王袭在孝文帝中后期得以担任并州刺史,王袭弟王椿在宣武帝正始初为太原太守。有的恩倖凭借皇帝的宠幸使其家族成员出任本州刺史,如南阳赵邕凭借宣武帝的宠幸使其父赵怡为本州荆州刺史,其弟赵尚为南阳太守。④魏收:《魏书》卷93《恩幸·赵邕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003页。又如河南侯刚,其先代人出身寒微,“以善于鼎俎”得到宣武帝的宠幸而官运亨通,在明帝时“欲为家世之基”请以其长子侯详为燕州刺史。⑤魏收:《魏书》卷93《恩幸·侯刚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004-2006页。据统计在宣武帝时州刺史本籍地任用人数为6人,⑥参见[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67页。而恩倖(赵怡)和阉官(李坚、杨范)3人,占1∕2。

至正光五年(519)六镇暴动后,北魏国家力量严重削弱,北魏朝廷也始终处于权力斗争的动荡形势之下,没有能力再对豪族任官本籍地加以控制,如孝昌时清河土豪房士达在帮助齐州刺史元欣平定刘苍生等土豪的暴动后,武泰元年(528)就家拜平原太守,永安末,转济南太守,“士达不入京师,而频为本州郡,时人荣之。”⑦魏收:《魏书》卷43《房士达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76页。可知北魏朝廷虽有将其调入京师加以控制的意图,但由于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基本上处于瘫痪的状态,对于世居乡里的土豪任官本地也就无能为力了。反而为了镇压遍布各地的民众暴动、土豪起事,只好纷纷任命豪族为本州郡的长官,据统计在孝明帝时本籍人士担任本地刺史、太守的人数达到最高峰,有15人任本州刺史,23人任本郡太守,绝大多数是在正光五年(524)六镇暴动之后,在正光五年(524)任本州刺史的仅1人,任本郡太守的仅3人。⑧参见[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67-269页。

北魏国家在局势最为严重的河北,⑨在河东地区北魏国家也是如此,如《魏书》卷69《裴庆孙传》:“朝廷以此地被山带河,衿要之所,肃宗末,遂立邵郡,因以(河东裴)庆孙为太守、假节、辅国将军、当郡都督。”除了任命豪族为本籍刺史、太守外,还根据豪族在地方的实力控制范围,设置新州郡,委以刺史、太守。⑩[日]窪添庆文先生将北魏末年北魏国家任命河北和青齐豪族担任本籍地刺史,归结为“期许能在本籍地域有特殊贡献”(见氏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79-280页)。如博陵崔楷,“孝昌初,未几,分定相二州四郡置殷州,以楷为刺史”⑪魏收:《魏书》卷56《崔楷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255页。;又如分广平易阳、襄国,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以赵郡李愍为太守⑫李百药:《北齐书》卷22《李愍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17页。;阳平路思令“时天下多事,寻拜假节、征虏将军、阳平太守。又割冀州之清河、相州之阳平、齐州之平原,以为南冀州,仍以思令为左将军、南冀州刺史、假平东将军、都督”①魏收:《魏书》卷72《路思令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620页。;渤海高翼“孝昌末,葛荣作乱于燕、赵,朝廷以翼山东豪右,即家拜渤海太守。至郡未几,贼徒愈盛,翼部率合境,徙居河、济之间。魏因置东冀州,以翼为刺史,加镇东将军”②李百药:《北齐书》卷21《高干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289页。。河北的混乱局势,也使大批河北豪族带领乡里民众流入青齐地区,为了加强对流民的管理,北魏国家为了强化对流民的控制,纷纷将流落到青齐地区的豪族领袖委以郡守县长的官位,《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载:“孝昌末,河北流人南渡,以兰根兼尚书,使齐、济、二兖四州安抚,并置郡县。”然而,在青齐地区侨置大量的由河北豪族控制的郡县,必然会侵占原属于青齐豪族的土地和势力范围,北魏朝廷很可能是出于害怕引起青齐豪族暴动的考虑,随即又裁汰了一些原为安置河北豪族的侨置郡,据《魏书》卷一四《元天穆传》载:“及广阳王深等败后,杲南渡居青州北海界。灵太后诏流人所在,皆置命属郡县,选豪右为守令以抚镇之。时青州刺史元世俊表置新安郡,以杲为太守,未报。会台申汰简授郡县,以杲从子子瑶资荫居前,乃授河间太守。杲深耻恨,于是遂反。”③魏收:《魏书》卷14《元天穆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55页。可见,由于在裁汰的过程中不是按照势力大小而按“资荫”来实行,遂导致了河北大族邢杲的暴动。此时角逐于河北的各政治势力为了壮大自身的力量,也纷纷任命其势力范围内的豪族为本地的地方官,如河北镇民暴动首领葛荣就任命常山杜纂为常山太守。④魏收:《魏书》卷88《良吏·杜纂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06页。渤海高干在冀州起事后也任命当地豪族出任本地地方官控制局势,如武邑苏淑,“会高干邕执冀州刺史元嶷据城起义,淑赞成其事。干邕以淑行武邑郡”;⑤魏收:《魏书》卷88《良吏·苏淑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13页。又如渤海封隆之被高干等以“素为乡里所信”,推为冀州刺史,⑥李百药:《北齐书》卷21《封隆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01页。再如高昂命乐陵土豪刘海宝行沧州事。⑦李百药:《北齐书》卷21《高季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299页。

六镇暴动后,北魏在六镇和云代地区的地方长官根本无法驾驭有着雄厚武装势力的代北豪族。代北豪族凭借其武装纷纷担任本地刺史和郡守,北魏国家也只能被动地加以承认。如尔朱荣“率众至肆州,刺史尉庆宾畏恶之,闭城不纳。荣怒,攻拔之,乃署其从叔羽生为刺史,执庆宾于秀容。自是荣兵威渐盛,朝廷亦不能罪责也”,⑧魏收:《魏书》卷74《尔朱荣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645页。又如盛乐阎进,“正光中,拜龙骧将军。属卫可孤作乱,攻围盛乐。进率众拒守,县历三载,昼夜交战,未尝休息,以少击众,城竟获全。以功拜盛乐郡守。”⑨令狐德棻等:《周书》卷27《阎庆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342页。尔朱荣南下洛阳、讨伐葛荣时,任命从祖兄子尔朱天光担任其根据地肆州刺史,保证其家族对当地的绝对控制,据《魏书》卷七五《尔朱天光传》载:“肃宗崩,荣向京师,以天光摄行肆州,委以后事。建义初,特除抚军将军、肆州刺史,长安县开国公,食邑一千户。荣将讨葛荣,留天光在州,镇其根本。”在尔朱荣掌握北魏政权后,按照籍贯将跟随其起兵的代北胡族酋豪任命为本州刺史,如叱列延庆“代西部人也,世为酋帅。尔朱世隆姊婿也,被尔朱荣所亲遇,永安二年以本将军除恒州刺史。”⑩魏收:《魏书》卷80《叱列延庆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771页。在讨灭葛荣后,为了将势力扩展到河北,尔朱荣一方面将跟随其起兵的亲信燕郡刘灵助任命为本州幽州刺史、①魏收:《魏书》卷91《术艺·刘灵助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59页。辽西窦瑗为本州平州刺史,②魏收:《魏书》卷88《良吏·窦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07-1908页。一方面又对河北豪族凭武装力量据地自守现状加以承认,如尔朱荣就任命防守范阳两年的卢文伟为范阳太守,随后又派其亲信代人侯深留镇范阳对卢文伟加以监视。③李百药:《北齐书》卷22《卢文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19页。孝庄帝为了拉拢与尔朱荣对抗的力量,也将一些汉族豪族委以本籍地的刺史、太守,如渤海刁整“及庄帝杀尔朱荣,就除镇东将军、行沧州事”④魏收:《魏书》卷38《刁整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73页。。孝庄帝鉴于荥阳郑氏在洛阳东南有着强大地方势力,为了与尔朱氏抗衡遂委以郑先护豫州刺史,节度洛阳周边的军政大权,《魏书》卷五六《郑羲传》载:“庄帝还京,嘉其诚节,除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襄广二州诸军事、镇南将军,刺史如故,……又转都督二豫、东雍三州诸军事、征东将军、豫州刺史,余官如故。又兼尚书右仆射、二豫郢颍四州行台。”

总之,在北魏末年六镇暴动的沉重打击下,北魏国家没有力量对豪族任官本籍地严加控制,相反为了镇压遍布北方的镇民暴动和豪族起事,北魏国家只好纷纷任命豪族任官本地,而且还根据其在地方的势力范围设置新州郡。此时兴起的各种政治势力包括毫无势力的北魏皇帝,为了得到豪族的支持,也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直接任命豪族担任本地官员达到扩充势力的目的,从而使北魏末年豪族势力在地方的势力得到了全面恢复,“是使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谒内成,昧利纳财,启立州郡。离大合小,本逐时宜,剖竹分符,盖不获已。”⑤李百药:《北齐书》卷4《文宣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62页。由于豪族任官本地国家难以控制,不可避免地造成“牧守令长,虚增其数,求功录实,谅足为烦,损害公私”的诸多弊端。⑥李百药:《北齐书》卷4《文宣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63页。因此,继北魏而建立的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就成为关系其国家存亡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二、东魏北齐国家与豪族的本籍地任官

由于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各自所处的政治和军事形势不同,双方对于豪族本籍地任官问题的处理有着很大差别,而其结果则对双方力量的消长产生了重要影响。就东魏北齐看,建立之后面临的是豪族武装遍地,大小豪族借魏末乱局纷纷获得了太守、县令等职位,至东魏末北齐初地方州郡县行政机构仍然处在膨胀之中,如东魏武定四年(546),州仅59、郡230,至北齐天保七年(556)未省并州郡之前,达到州90以上、郡400 以上,县1100以上,⑦严耕望:《从南北朝地方政治之积弊论隋之致富》,《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下编,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54页。由于高齐所占的统治区是汉族豪族势力最强的地区,大小豪族如果又普遍任官本地的话,自然不利于高齐的统治,因此东魏北齐立国的基本原则就是采取各种途径限制豪族势力特别是汉族土豪。北魏永熙二年(533)韩陵之战后六镇主力十余万人基本被高欢掌握,河北汉族豪族武装在高齐权力结构中的重要性迅速下降,从此高齐的实际权力主要掌握在高齐宗室和北镇勋贵手中。武定元年(543)高欢借高慎叛逃西魏沉重地打击了跟随其起兵的河北豪族群体;天保七年(556)借渡江伐陈之机北齐除掉了汉族土豪的大部分武装力量。北齐于同年(556)十一月,并省了3州、153郡和589县,严重削弱了郡县土豪的社会势力。不仅内地州郡太守多为代北豪族担任,就是在与西魏北周对峙的西部沿边诸州所置刺史也均为高欢亲信,①参见侯旭东《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治——从魏末启立州郡到北齐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4期。据《北齐书》卷四六《循吏传序》载:“高祖拨乱反正,以恤隐为怀,故守令之徒,才多称职,仍以战功诸将,出牧外藩,不识治体,无闻政术。”由于当地土豪不仅要受到担任刺史的高欢亲信们的驱使和监视,而且还要为东魏守边出力,但却不能凭借战功在本州任官光耀门第,加上西魏的招诱,当地土豪经常掀起反抗东魏的暴动,据统计在高欢执政的12 年多的时间里,东魏境内爆发了22 次变乱,其中18 次是在东魏的天平和元象时期。其中最为严重的是东魏西南边界的洛州、阳州、北豫州、梁州,②参见吕春盛《北齐政治史研究——北齐衰亡原因之考察》,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87年,第173页。从而成为东魏与西魏在河南的拉锯战中一个十分难以应付的难题。至天保七年(556)北齐并省州郡后,北齐在与地方豪族的较量中彻底取得了胜利,地方基层社会中的豪族基本上不再具备动辄率乡众攻城拔地的实力。在国家权力高度集中在朝廷的体制下,豪族往往乐于担任中央官职,而不愿意出任地方官,如兰陵萧正表,“梁临川靖惠王之第六子也。……咸以王文武兼姿,克谐盛选,乃授使持节都督北徐西徐仁睢安五州诸军事北徐州刺史。王以天下膏腴,莫尚京邑;兼以犹子之宠,翕习当时,边岳建旟,非其所好,固辞不免,击楫济江。”③《魏故侍中使持节都督徐阳衮豫济五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徐州刺史司空公兰陵郡开国公吴郡王铭》,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78页。即使是本州刺史也是如此,如累世担任兖州刺史的毕云义“寻除兖州刺史,即起本州,轩昂自得,意望铨衡之举。见诸人自陈,逆许引接。又言离别暂时,非久在州。”即使有,也是由于在朝廷的权力斗争中失势而被迫出任本州刺史的,如北齐天统初恩倖和士开欲担任尚书右仆射,将担任尚书左仆射的徐之才以附籍兖州,即以本属为由,奏附除为兖州刺史。④李百药:《北齐书》卷33《徐之才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46页。在东魏北齐国家对地方控制大大强化的形势下,豪族担任本籍地官员的人数与北魏明帝时相比有了大幅度的下降,据统计东魏时担任本州刺史5人,太守5人,其中有4人是在东魏初期,北齐担任本州刺史的6人、太守2人、县令1人,刺史6人均是在北齐中期。⑤参见[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69-271页。汉族豪族出任本籍地官员主要是东魏北齐统治者在政局变动的非常情况下短暂任命,如跟随高欢信都建义的元勋冀州豪族领袖渤海封隆之,在天平元年(534)东魏刚刚建立遍地暴动的严峻形势下,以吏部尚书行冀州事,随即为冀州刺史,在冀州局势稳定后旋即被征调回朝,其子封子绘在高欢死后高澄即位权力交接的关键时刻,被高澄安排为渤海太守,“令驰驿赴任。世宗亲执手曰:‘诚知此郡未允勋望,但时事未安,须卿镇抚。且衣锦昼游,古人所贵。善加经略,绥静海隅,不劳学习常太守向州参也。’仍听收集部曲一千人。后进秩一等,加骠骑将军。天保二年,除太尉长史。”⑥李百药:《北齐书》卷21《封子绘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305页。

三、西魏北周国家与豪族的本籍地任官

与东魏北齐对豪族任官本籍地的严格管制相比,西魏北周则将豪族任官本籍地变成了充分挖掘豪族的武装势力和政治影响,巩固国家对地方控制,加强对新占领地区统治的有效途径。据统计西魏有15 人担任本州刺史,4 人任太守,4 人任县令;北周有12 人任刺史,8 人任太守,1 人任县令,①参见[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71-273页。西魏北周豪族本籍地任官人数远高于东魏北齐。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在西魏北周豪族能通过任官本地控制当地的社会秩序进而发展其势力呢?西魏北周任命豪族任官本籍地的目的在不同的地域上有着很大差别。由于西魏北周在国家实力上远弱于东魏北齐,在河东、河南地区,西魏北周需要借助当地豪族武装势力来与东魏北齐对抗,遂将当地土豪委任本地的州郡长官,如河东土豪杨檦在投奔西魏后,其所率领的土豪武装成为西魏与东魏在河东地区对抗的主要支柱,杨檦自跟随孝武帝(534)入关之后至北周保定四年(564)的数十年中先后担任正平太守、建州刺史、邵州刺史等职。又如河东薛善在投附西魏后,先后被委以汾阴令、河东太守;②令狐德棻等:《周书》卷35《薛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624页。河内司马裔大统三年(537)在温城投奔西魏后,一直处于与东魏对抗的前沿,自大统六年(540)担任河内太守后至魏恭帝元年(554)共14 年之久;河南韩雄担任中州刺史10 年;③令狐德棻等:《周书》卷43《韩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777页。荥阳郑伟大统三年(537)糺合州里投附西魏后,从战河桥及解玉壁围,常先锋陷阵。大统十四年(548)“录前后功,除中军将军、荥阳郡守,”至魏恭帝二年(555)任荥阳太守达7 年;④令狐德棻等:《周书》卷36《郑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634页。宜阳陈忻从大统九年(543)开始,先后行宜阳郡守、到天和元年(566)卒于熊州刺史任上长达23年⑤令狐德棻等:《周书》卷43《陈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778-779页。。为了尽可能的动员当地豪族的武装力量,西魏北周有时又将当地土豪世代任命为本籍地官员,⑥[日]窪添庆文著,赵立新等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的本籍贯任用》表10-5北朝同一家族本籍任用之事例,《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年,第269-271页。如河东闻喜土豪裴邃在大统三年(537)攻陷东魏东雍州后,被宇文泰任命为本郡正平郡守,其子裴文举在保定三年(563)又为本州绛州刺史。西魏北周对于国家力量尚无法控制的商洛、山南地区则就地承认酋豪世袭本地长官的特权,以换取其对西魏北周的效忠。如上洛巴酋泉元礼在投附西魏后世袭洛州刺史。⑦令狐德棻等:《周书》卷44《泉元礼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787-788页。又如上洛阳雄,“世为豪族。入洛阳,战河桥,解玉壁围,迎高仲密,援侯景,并预有战功。……世袭邑阳郡守”;⑧令狐德棻等:《周书》卷44《阳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796-797页。又如安康李迁哲“世为山南豪族,除直州刺史,即本州也”;⑨令狐德棻等:《周书》卷44《李迁哲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790-791页。又如傥城杨干运“为方隅豪族”被宇文泰授梁州刺史,其子端“以干运归附之功,即拜端梁州刺史”,⑩令狐德棻等:《周书》卷44《杨干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794页。有时也根据蛮酋在当地的势力范围增置新州,如上甲扶猛“其种落号兽蛮,世为渠帅。太祖以其世据本乡,乃厚加抚纳,割二郡为罗州,以猛为刺史。”

宇文泰等武川豪族作为关中的外来豪族势力,如果要在关中立足,就必须得到包括关中本地豪族在内的在各派豪族势力的大力支持,而用官爵笼络是最为常用的方式之一,如宇文泰曾对敦煌土豪令狐整说:“卿少怀英略,早建殊勋,今者官位,未足酬赏。方当与卿共平天下,同取富贵。”①令狐德棻等:《周书》卷36《令狐整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643页。为此宇文泰不惜将西魏内地州刺史授予胡汉豪族,作为对其战功的表彰,据《周书》卷二九《王勇传》载:“邙山之战,……大军不利,唯勇及王文达、耿令贵三人力战,皆有殊功。军还,皆拜上州刺史。以雍州、岐州、北雍州拟授勇等,然州颇优劣,又令探筹取之。勇遂得雍州,文达得岐州,令贵得北雍州。”既然如此,作为对关中本地豪族跟随其南征北战的奖赏和酬谢,任命关中本地豪族将领担任本州刺史,则是很自然的事。如冯迁“以其朝之旧齿,欲以衣锦荣之,乃授陕州刺史,”②令狐德棻等:《周书》卷11《宇文护传附冯迁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181页。;高平田弘,“从太祖复弘农,战沙苑,解洛阳围,破河桥阵,弘功居多,累蒙殊赏,赐姓纥干氏。寻授原州刺史。以弘勋望兼至,故以衣锦荣之”;③令狐德棻等:《周书》卷27《田弘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449页。陇西辛威,“时望既重,朝廷以桑梓荣之,迁河州刺史”;④令狐德棻等:《周书》卷27《辛威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447页。金城王杰“孝闵帝践阼出为河州刺史。朝廷以杰勋望俱重,故授以本州”⑤令狐德棻等:《周书》卷29《王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490页。。又如高平土豪李氏在宇文泰平定夏州立足关陇起了重要作用,作为回报宇文泰将高平李穆叔侄三人分别委以原州刺史、高平郡守、高平县令,“并加鼓吹。穆自以叔侄一家三人,皆牧宰乡里,恩遇过隆,固辞不拜。太祖不许。”⑥令狐德棻等:《周书》卷30《李穆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528页。在北周时仍然如此,如刘雄“建德二年,高祖尝从容谓雄曰:古人云‘富贵不归故乡,犹衣锦夜游。’今以卿为本州,何如?雄稽首拜谢。于是诏以雄为河州刺史。雄先已为本县令,复有此授,乡里荣之。”⑦令狐德棻等:《周书》卷29《刘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504页。为了使关中本地豪族与国家体制紧密地结合为一体,宇文泰往往将豪族任官本籍地转变为对豪族宗族成员之间的关照拉拢,如高平李远“从征窦泰,复弘农,并有殊勋。授都督、原州刺史。太祖谓远曰:‘孤之有卿,若身体之有手臂之用,岂可暂辍于身。本州之荣,乃私事耳。卿若述职,则孤无所寄怀。于是遂令远兄贤代行州事’”;⑧令狐德棻等:《周书》卷25《李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419页。又如敦煌令狐整“为西土冠冕。整以国难未宁,常愿举宗效力。遂率乡亲二千余人入朝,随军征讨。……时诸功臣多为本州刺史,晋公护谓整曰:‘以公勋望,应得本州,但朝廷藉公委任,无容远出。然公门之内,须有衣锦之荣。’乃以其弟休为敦煌郡守。”⑨令狐德棻等:《周书》卷36《令狐整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641-644页。通过此种方式不仅是豪族对国家的恩典感激涕零,而且使其宗族成员也被纳入到受国家支配的官僚体系之中。对于没有机会授予本州刺史的豪族,宇文泰也通过追赠其父祖为本州官员的方式,加以安慰,如安定皇甫璠,世为西州着姓,在跟随宇文泰起兵后,“以勤事被知,每蒙褒赏”,其父皇甫和生前仅官至本州治中,大统末被追赠泾州刺史。⑩令狐德棻等:《周书》卷39《皇甫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696页。宇文泰对于跟随其起兵一同来到关中的代北豪族也通过委以侨置州刺史的形式加以慰藉,如赫连达,“以达勋望兼隆,乃除云州刺史,即本州也”。①令狐德棻等:《周书》卷20《赫连达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440页。据王仲荦先生考证,“云州”为西魏在北地郡丰城侨置。周武帝保定二年废,参见王仲荦《东西魏北齐北周侨置六州考略》,《北周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54页。从豪族任官本籍地后所官位、官职变动看,在统计的40 人中有10 人实现了军阶的提升,有25人在任官本籍地后又任职于中央和其他州郡长官。从时间上看,除河东、河南、山南及陇右、河西等西魏北周国家力量较弱或与东魏北齐对峙的地区任职时间较长外,在关中内地豪族任官本地少则1年多则10年不等。②参见笔者自绘附表1《西魏北周豪族任官本籍地简表》。可知,西魏北周对豪族任官本籍地有着绝对的控制力。西魏时国家十分重视通过对在本籍地任官的豪族的乡里巡行,将国家权威加以贯彻,如高平豪族李贤长期在原州本乡任官,宇文泰通过到其乡里巡视的机会,宣示国家的权威,据《周书》卷二五《李远传》载:“大统十六年,太祖之奉魏太子西巡也,至原州,遂幸贤第,让齿而坐,行乡饮酒礼焉。其后,太祖又至原州,令贤乘辂,备仪服,以诸侯会遇礼相见,然后幸贤第,欢宴终日。凡是亲族,颁赐有差。”西魏北周任命豪族本籍地任官,从表面上看当然有使豪族实现了衣锦还乡的目的,如苏亮由大行台尚书出为岐州刺史,“朝廷以其作牧本州,特给路车、鼓吹,先还其宅,并给骑士三千。列羽仪,游乡党,经过故人,欢饮旬日,然后入州。世以为荣。”③令狐德棻等:《周书》卷38《苏亮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678页。但是从实质上此举却是西魏北周加强对豪族和地方控制的有效途径,据《田弘墓志》载:“大统十四年,授持节、都督原州诸军事、原州刺史。虽为衣锦,实曰冶兵。”④参见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一〇二《田弘墓志》,第274页。可见西魏国家将豪族任官本籍地的主要目的很可能是要利用豪族在乡里的威信整训府兵。

附表1 西魏北周豪族任官本籍地简表①本表主要是依据《周书》相关传记统计,本籍地官职栏后()为任官时间或年份,出处数字为所在《周书》卷数。

结 语

由于北魏国家的军事和政治势力主要集中在代地,在黄河流域缺乏地方统治的根基,为了使地方行政机构得以正常运转和巩固占领区、安民固边的考虑,需要借助当地豪族的政治势力,因而,北魏存在豪族任官本籍地的必然要求。在北魏国家保持强大军事力量的前提下,豪族担任本籍地官员是北魏国家严格的控制之中。然而,随着北魏后期政局动荡和六镇暴动,使得北魏国家力量严重削弱,北魏朝廷没有能力再对豪族任官本籍地加以控制,相反为了镇压遍布北方的镇民暴动和豪族起事,纷纷将豪族任官本地,从而使豪族势力在地方上得到了全面恢复。由于东魏北齐宗室和北镇勋贵掌权的权力结构,为了加强国家对地方的控制,对豪族任官本籍地采取了严格管制措施,从而使东魏北齐无法将豪族的地方实力化为己用。西魏北周则将豪族任官本籍地,变成了充分挖掘豪族的武装势力和政治影响,巩固国家对地方控制,加强对新占领地区统治的有效途径,进而成为北周战胜北齐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无论北朝国家对豪族任官本籍地的政策如何变化,他都反映了北朝国家对地方豪族和地方社会的控制不断加强和深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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