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

2024-04-15王中华

林区教学 2024年1期
关键词:幼小幼儿园幼儿

王 婧,王中华

(贵州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贵阳 550025)

幼小衔接是幼儿园与小学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也是推动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幼儿入学后容易产生厌学等情绪,这多是幼小衔接不当所致。2021年3月底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以及如何做好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均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指导意见》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幼小衔接的第一份专门性文件,不仅为幼小衔接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同时也为幼小衔接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支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持续用力。当前学术界关于幼小衔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影响因素、国际比较、问题及对策等方面的论述,纵观已有幼小衔接的相关研究,关于社会支持方面的相关研究仍鲜有人涉及。在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的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单向衔接”、“小学化”倾向等固有弊端仍然阻碍着幼小衔接工作的有效推进。为此,构建微观、中观、宏观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丰富内容、转变形式、完善体系等方式优化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为促进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有效衔接提供信息和指导。

一、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重要意义

1.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

建设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是推动高质量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广泛的社会支持有利于积极推进科学有效的幼小衔接,提高幼儿园和小学的教育质量,早日实现教育改革所绘制的宏伟蓝图。高质量的教育发展需要构建一个系统的、整体的、各学段有机衔接的体系,幼儿园与小学两个学段的高效衔接是建设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的题中之义。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改变了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之间各自为政、自我封闭的状态,使两个学段形成有机统一、协调一致的上下游关系[1]。此外,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助力高质量教育发展主要体现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学校教育支持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教育政策方针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政策法规由教育部和相关部门基于我国教育发展实情及儿童学习与发展规律而制定,涉及幼儿园和小学两个学段的育人理念、培养目标、课程方案等内容,为两个学段之间的有效衔接和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另一方面,学校是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具体到幼小衔接阶段,能否顺利过渡关系到儿童未来人生发展。幼小衔接主要基于幼儿园和小学的教育工作开展,从幼儿园向小学过渡,除了身份转换,还需要做好相应的入学准备教育。同时,小学也要做好相应的适应教育,特别是低年级应基于幼儿和小学生发展水平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幼儿顺利地适应小学学习生活。总之,建立广泛的幼小衔接社会支持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内在驱动力。

2.促进实现儿童可持续发展

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对儿童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幼小衔接是发展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也是推动儿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首先,幼儿园的幼小衔接工作在整个教育体系中都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幼儿园教育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出发,开展“保教结合”的培养模式,为学前儿童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小学阶段为一、二年级设计专门的课程和教学模式,通过育人为先、以人为本的教育方式帮助幼儿尽早适应小学阶段的学习生活。其次,教师群体是推动幼儿顺利完成幼小衔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方面,为了更好地呵护幼儿成长,幼儿教师对教育教学和学前儿童的生活习惯及作息时间投入了更多的精力与时间。另一方面,小学低年级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还要关注低年级学生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心理适应情况。最后,家长对幼小衔接的认识逐渐从严重的“知识学习”倾向转变为树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教育观,这个变化不仅推进了幼小衔接工作进程,同时也促进了儿童的可持续发展。

二、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构成

1.幼小衔接微观社会支持

幼小衔接的微观社会支持系统由家长、教师及同伴构成,在幼小衔接过程中这三个角色都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第一,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在面对困境时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当幼儿在“幼升小”过程中面临不适应时,家长应给予更多的关注,为其提供情感上的支持、鼓励和肯定。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做好家校互动,推进科学有效的幼小衔接。第二,教师通过营造积极的学习环境,构筑幼儿对小学生活的期待和向往。但是个别幼儿对环境的“适应”,可能仅仅是外部行为的变化,只是为了让自己的行为符合成人所期望的标准,而这只意味着个体被动地、被迫地融入小学教育生活[2]。幼儿教师应树立科学的幼小衔接理念,培养大班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独立能力,以小学生为榜样鼓励幼儿,并以此建立积极期待。小学低年级教师,尤其是一年级教师应基于幼儿的最近发展区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调整课程安排,降低幼小衔接的坡度,让幼儿更好地适应小学生活。第三,同伴在幼小衔接过程中充当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幼儿进入大班以后,语言交往能力和社会性发展明显提高,同伴之间共同面对困难、解决问题的方式更为接近,彼此间分享信息和情感传递的效果更好,同龄群体的相互支持更能促进彼此之间相互成长和学习。

2.幼小衔接中观社会支持

幼小衔接的中观社会支持主要由幼儿园、社区及机构组织等构成。其一,幼儿园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主要培养学前儿童的自我管理能力、自主能力、亲社会行为,为幼儿顺利过渡到小学作准备。此外,幼儿园开展家园共育也是促进幼小衔接的重要途径,通过家园共育使幼儿的良好习惯在家庭中得到巩固和保持,由此促进幼儿更好地完成幼儿园向小学的顺利过渡。其二,社区是由一定区域内人群构成的社会共同体,以一种非正规的方式对儿童产生教育影响,并为儿童教育提供生态环境,是教育向社会的延伸和拓展。社区环境是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也是教育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对幼小衔接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社区的人际关系、认识观念、基础设施、文化氛围、资源利用等方面[3]。社区对幼小衔接的支持通过调配社会各项资源来促进儿童发展,既能实现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整合,也能加快推进协同教育模式。其三,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及地区差异性,机构组织为幼小衔接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基层社会支持。如,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得到了全世界的广泛认可,为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儿童的发展和成长提供了保障。随着幼小衔接工作的深入推进,很多旨在促进幼儿发展的教育机构,如,世界学前教育组织(OMEP)、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幼儿协会等应运而生,它们通过整合社会组织机构的力量,为幼小衔接工作提供广泛的社会教育支持。

3.幼小衔接宏观社会支持

幼小衔接的宏观社会支持主要指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旨在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总体布局,提高幼小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开展专门的幼小衔接教育活动,加强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以保障科学有效地进行幼小衔接。首先,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是从国家制度层面对幼小衔接作出前瞻性的规划。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4]。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为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提供制度与政策保障,也推动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两个学段之间的有效衔接。其次,国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幼小衔接工作。一方面,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在办园条件、支持力度、财政投入等方面相对义务教育来说有关资源较为缺乏。对此,国家调动各方资源,大力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视对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的支持[5],助推学前教育发展,促进幼小衔接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小学一年级的课程安排,缩小有效衔接的坡度,加快衔接进度。同时,加强政府对幼小衔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帮助幼儿顺利实现幼小衔接。最后,政府加大对幼小衔接的财政投入。当前政府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社会管理不均衡,突出表现为学前教育靠民办,义务教育靠公办[6]。学前教育阶段的财政资源投入较少,因民办幼儿园较多,对于教师的编制和待遇福利也不及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要适当给予民办幼儿园财政拨款,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有限的财政拨款保障教育的发展,推动幼小衔接工作科学有效地进行。

三、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困境

1.社会支持责任主体不明确,具有模糊性

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责任主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小学、家长、教育机构等构成。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责任主体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科学衔接,并通过教育政策法规及财政投入等手段向幼儿园和小学两个学段倾斜,以此满足幼小衔接工作的实际需求。在推进幼小衔接工作中存在主体职责意识模糊,缺乏清晰的主体角色定位等问题。同时,其他责任主体给予幼小衔接的关注和支持多于教育行政部门。部分责任主体的职责意识模糊,加之幼小衔接处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两个学段之间,使得幼小衔接处于易被忽视的地位,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从幼小衔接的发展现状来看,虽然教育部门对幼小衔接发展有总体布局,但对幼小衔接工作的支持远远不够,责任主体应逐步过渡至多元化。根据新中国成立至今有关幼小衔接政策文本中规定的责任主体和方向性等特点可以发现,我国幼小衔接责任主体的发展经历了幼儿园单向责任主体时期、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责任主体时期及多元利益相关者责任主体时期三个阶段[7]。当前幼小衔接工作无法满足教育发展要求,根本原因在于尚未明确社会支持的责任主体及职责。

2.社会支持内容零散,呈现无序性

幼小衔接关系幼儿的终身发展及基础教育的发展,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投入、情感体验、社会舆论、帮助与服务等。教育行政部门为保障教育发展及幼小衔接工作有效推进,可通过一定的奖励或激励手段指导教育部门对幼小衔接加以引导,如政府相关部门划拨的财政经费、专项补贴以及给予的物质或荣誉奖励等[8]。在财政投入方面对幼小衔接的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如,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设立专项补贴等,促进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在情感体验方面,家长的焦虑和满意度是幼小衔接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指出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打击违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拔苗助长”行为,坚持“零起点”教育。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知识,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但是仍有部分家长对幼儿能否顺利实现幼小衔接表示担忧,随着焦虑的不断升级,其满意度也在不断降低。在社会舆论方面,当前幼小衔接受到学界和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关于是否开设学前班,是否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等话题的热度持续上升,社会舆论的无序性导致部分家长和教育机构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提前教授学前儿童小学的课程知识。在帮助与服务方面,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幼小衔接的重视仍然不够,尽管通过颁发文件支持幼小衔接工作并开始探寻有效的幼小衔接方法,但是相关的试验和试点却尚未得到有效推广。

3.社会支持方式单一,缺少联动性

幼小衔接的社会支持方式较为单一、孤立,且缺乏多方联动。首先,中央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颁布并实施教育政策法规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区域幼小衔接教育工作实际情况落实教育政策法规,以推进幼小衔接工作有序开展。但由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加之幼小衔接工作本身具有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幼小衔接工作的进程。对此,应加强层级政策之间的衔接和互补,提升幼小衔接教育政策的可行性。[9]。其次,群体支持方式分散。幼小衔接群体支持方式主要是指幼儿园及小学形成的教育依托。然而在实际的幼小衔接过程中大多是幼儿园的单向衔接,强调幼儿园在幼小衔接工作中的作用,忽略小学阶段在幼小衔接工作中的重要性。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在生活环境、教育方式、学习内容、行为规范等方面都存在差异[10],幼小衔接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完整的,只有多方积极参与、相互配合才能解决当前幼小衔接的重重难题。最后,个体支持方式单薄。个体支持方式主要以家庭为主,家庭是幼儿成长最初始的环境,在幼小衔接过程中家庭教育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幼儿园是幼儿从家庭迈向社会的第一站,从幼儿园到小学又是一个重要的过渡,幼儿对家庭具有很强的依赖性,面对分离和过渡也会产生焦虑。家庭教育是帮助幼儿实现顺利过渡的关键因素,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地对幼儿产生影响,在幼小衔接过程中家长应给予身份有所转换的幼儿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总之,当前幼小衔接社会支持方式呈现零散、单一状态,缺乏系统的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有效衔接。

4.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

幼小衔接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主要聚焦于宏观调控、执行机构、教师队伍、服务保障等方面。其一,宏观调控机制失衡。人口的不断变化,给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不稳定性,幼小衔接工作处于相对失衡状态,这与政府对教育的调控力密切相关。虽然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颁布教育政策文本、提供教育供给、调整发展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对幼小衔接进行宏观调控,但落实到幼小衔接实际工作中仍有待加强。其二,执行机构组织不畅。2020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此外,教育部于2021年3月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也着重强调推进幼小衔接工作。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幼小衔接多方面的支持,但由于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对推进幼小衔接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其三,教师队伍素质不齐。幼儿园大班教师重点引导幼儿做好成为小学生的准备,包括生活和学习各方面。小学教师尤其是低年级的教师要做好适应教育,帮助幼儿适应小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顺利完成过渡。但部分教师缺乏科学的教育理念,幼儿园直接照搬照抄小学的内容,严重存在小学化倾向。小学不顾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一味追求成绩而赶进度。在幼小衔接过程中教师的专业素养问题凸显,缺乏专业知识及教学方法,是幼小衔接工作的短板。其四,服务保障体系亟待改善。幼小衔接的服务保障体系主要集中在资金支持和专项补贴方面,而实际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的政策保障、基本的教育基础设施保障及相关服务保障的资源较少,直接影响到幼小衔接工作的推进。

四、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策略

1.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定位

幼小衔接在幼儿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幼小衔接最终服务对象指向儿童,同时也涉及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小学、家长、教育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参与,为帮助幼儿顺利完成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定位,落实幼儿园、小学、家长、教育机构等主体的职责。在幼小衔接中协同合作,共筑协调一致、贯通顺畅的教育良好生态,为幼小衔接工作助力。一方面,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定位。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幼小衔接实际教育工作中,明确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境,并下发具有针对性的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推进工作。其次,重视政策的执行效果,严格评估政策落实实况。教育行政部门不仅要对政策实施过程严格把控,同时也应对教育系统中的各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最后,建立问责制度,坚持规范管理。依据标准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加大对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的职责,并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另一方面,落实幼儿园、小学、家长、教育机构等主体的职责。在幼小衔接中幼儿园、小学、家长、教育机构扮演不同的角色,但都以儿童为中心,秉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各自的教育场所承担相应教育责任,形成以促进儿童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向心力[11]。小学、幼儿园、家长、教育机构等责任主体应加强自身的职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性,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工作,促进幼儿顺利过渡。同时,加强多方合作意识,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完善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通过“家、园、校、社”共育,促进科学有效衔接。

2.丰富支持内容,全面系统梳理

幼小衔接社会支持内容主要有政府为主的官方支持及学校提供的专业性支持和社会组织提供的非专业性支持。其一,政府是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主要倡导者,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小衔接工作的认识,立足于幼小衔接的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社会支持方案,将幼小衔接摆在建设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的核心地位,协调各方资源,加大财政支持,有效推进幼小衔接工作。如,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办普惠性幼儿园、调整幼小衔接的财政投入、公共财政向幼小衔接处于不利条件的地区倾斜、建立幼小衔接教育补偿机制,切实推动幼儿园和小学教育顺利衔接。其二,为幼小衔接提供专业性支持的主要有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小学等,其中教师是幼小衔接教育的主体。教师不仅要传递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还要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12],这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设计和衔接的专业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幼儿是幼小衔接的核心,不仅需要学习基础科学文化知识,同时也需要培养良好的习惯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此外,不论是学校还是教育机构都应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出发,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学习时间、课程安排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促进幼儿顺利完成过渡,实现终身可持续发展。其三,非专业性幼小衔接社会支持的内容主要有社会舆论的价值指引、社区组织宣传及资源共享等。一方面,社会舆论的价值引导。大众传媒为幼小衔接提供思想上的价值导向,面向社会大众宣传科学的幼小衔接知识,并对部分社会办学机构实施监督,纠正错误的幼小衔接观念。另一方面,社区组织宣传及资源共享。社区在幼小衔接中利用基层组织展开工作,通过在社区内宣传幼小衔接成功的案例和共享有益经验,形成“家、园、校、社”共同助力幼小衔接[13]。通过社区宣传活动使幼小衔接的各主体承担各自所应肩负的工作和责任,并理解幼儿各个发展阶段所具有的学习及活动特点,从而明晰在幼小衔接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加强各主体形成积极、深入的合作,通过全面系统的梳理,打造系统化幼小衔接机制。

3.拓宽支持方式,构筑多方联动

拓宽幼小衔接社会支持方式,构筑多方联动支持系统。幼小衔接社会支持方式主要有正式的支持方式和非正式的支持方式。正式的幼小衔接支持方式主要是国家承担、政府补助、学校教育等。第一,国家承担主要是通过制定有关幼小衔接的政策法规,从权益上保障科学推进幼小衔接工作,从政策层面作出科学的顶层设计,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帮助其实现有效的幼小衔接。第二,政府补助主要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以财政投入作为发展教育的主要手段,以公安、民政等各职能部门为辅对幼小衔接实施财政投入。地方政府及有关教育部门经常组织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对幼小衔接突出表现案例加以宣传和表彰来表达对幼小衔接工作的支持。如,2019年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就定为“科学做好入学准备”。为深入做好宣传工作,专家向家长和社会普及科学的入学准备,为幼小衔接提供社会支持[14]。第三,学校教育主要为幼儿提供幼小衔接的学习支持,幼儿园和小学对幼小衔接进行全面部署。从课程安排、师资培训、班级管理到培养幼儿适应小学阶段的学习生活能力。学校教育为幼小衔接提供的支持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如,设计具有针对性、关注个体差异性的幼小双向衔接的课程,融入更多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的教学方式和探究性、体验式的学习方式[15]。非正式的幼小衔接支持方式主要以社会协助和民间公益援助为主。社会协助方面,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协调,整合资源,发挥社会协助推进幼小衔接方面的作用。社会协助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小学及家庭之间开展有效合作并相互监督,共同致力于儿童发展。民间公益援助方面,各类社会组织为推进幼小衔接提供免费的教育服务,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推进幼小衔接的公益慈善活动及讲座,为幼小衔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完善支持体系,夯实服务保障

完善幼小衔接社会支持体系,重点把握构建调控治理机制体系、构筑层级执行机构体系、打造高质量教师队伍体系、夯实服务保障体系。首先,构建调控治理机制体系。教育行政部门颁布并执行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政策法规指导幼儿园教育向小学教育科学过渡,促进幼小衔接的有效实现。教育政策法规具有强制性,规范教育工作的推进和政策的执行,教育部门对教育进行宏观调控,把握总体发展方向,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教育供给。此外,教育部门使用激励性手段和其他惩罚性手段相结合保障政策执行的效度。同时,为了支持幼小衔接的发展和实现相关教育机构的职能,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政策倾斜来支持幼小衔接的长远发展。其次,构筑层级执行机构体系。从教育政策文本颁布到执行再到评估和反馈环节,根据各环节的具体实施情况和政策文本执行的效果完善教育政策文本。打造由省、市、县(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构成的幼小衔接教育政策执行机构体系,并通过层级执行机制之间相互补充、配合、协调,使教育政策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再次,打造高质量教师队伍体系。高质量教师队伍是提高幼小衔接工作效率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教育强国的应然要求。在幼小衔接中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及时更新教育观念,把握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尤为重要。由于幼儿处于一个过渡阶段,对教育环境、教育内容、学习方式都需要重新适应。这不仅要求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更要做到精益求精。如,开展幼小衔接教师培训,实行“幼小教师轮岗制”,实施幼儿教师和小学低年级教师轮流交换岗位制度,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幼小衔接专业教师队伍。最后,夯实服务保障体系。从建立教科研服务支持、鼓励“家、园、校、社”共同参与两个方面夯实幼小衔接服务保障体系。一方面,建立教科研服务支持。教研是国家教育政策执行的形式之一,根据学校、教师、学生、行政机构等方面的需求,多角度、多渠道为幼小衔接工作提供指导,满足幼儿成长过渡的需求。另一方面,鼓励“家、园、校、社”共同参与。在幼小衔接工作中以幼儿为本、以学校为主导、以家庭为主体、以社会为平台,多方参与,结合多种教育力量协同育人。

猜你喜欢

幼小幼儿园幼儿
从“要遵守”到“我来管”——大班幼儿的自我管理初探
如何让幼儿爱上阅读
我爱幼儿园
如何培养幼儿的自信心
欢乐的幼儿园
如何有效地做好幼小衔接
幼儿园是我们的家
幼小衔接真正该做什么
从养成教育入手 促幼小平稳衔接
爱“上”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