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乡土中国》再读《窦娥冤》
2024-04-14江苏万磊蕾
◎江苏/万磊蕾
随着历史的发展,学生对古代的规章制度、风土人情、思想认知在理解上的偏差越来越大,他们往往无法理解古人的境遇和思想,从而加大了对古代文学作品阅读和理解的难度。阅读、分析、理解《乡土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填补这些漏洞。
《乡土中国》以中国的基层社会——农村为研究对象,从乡土社会的本色着手,深入观察分析乡村的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问题,得出了鞭辟入里的结论。这本书能帮助学生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特征,理解古人一些在今天看来不合理、不好理解的思想行为。因而,抓住《乡土中国》的纲领去分析古代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人物心理,不失为理解古代文学作品的一个有效办法。
《窦娥冤》是部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下册的一篇文章,笔者以此教学为例,通过对《乡土中国》的理解,分析《窦娥冤》中出现的有关差序格局、男女有别、血缘和地缘方面的情节,帮助学生真正走近窦娥。笔者能以此为样本,为学生理解古代文学作品提供一个新的路径。
一、蔡婆婆之“私”
《乡土中国》一书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决定了人们的生活特性——在一个能满足基本社会分工的村庄持续生活一辈子。正因如此,乡土社会就发展成了熟人社会,在熟人交往中形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准则,成了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行为特征。从“熟”来说,“有一点熟”“熟”“非常熟”都可以归入其中,而三者的内在差别,就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基层社会里的差序格局。在费孝通的论述中,“差序格局”被用来概括社会学和人类学中所涉及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这里次序关系的中心是每一个人自己。因此,中国人身上都印刻着极其鲜明的“私”的印记。在这个稳定发展的社会里,家、国、天下每一层社会关系都绕不开“私”这个字。
由此分析《窦娥冤》中的蔡婆婆这个人物形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不需长富贵,安乐是神仙。”这是蔡婆婆的开场白,这寥寥几句也契合蔡婆婆一生的命运。蔡婆婆运气比较好,靠着高利贷家里比较富足,还娶回来一个吃苦耐劳、孝顺聪慧的童养媳;儿子不幸离世,还有个媳妇不离不弃,辛勤伺候着;遇到赛卢医加害时被救下;羊肚汤被下毒后作呕没吃,逼迫她再嫁的坏人替他死了;窦娥心疼她,揽下了罪责,蔡婆婆在人命官司中保全了自我,虽没了窦娥依靠,但又被窦天章收养家中,做了个官太太颐养天年。虽然这在多数人看来,是极其偶然的,但是结合《乡土中国》来看,她的好运气也有着必然性,这个必然性就是“私”。
蔡婆婆的职业就是“私”的最有力证明。虽然在元代,放高利贷是合法的,甚至由于利益诱人,放高利贷在当时社会很普遍。但是当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制高利贷的利息。蔡婆婆的利息是百分之二百,借二十两,要还四十两。这也使得本就贫寒且无一技之长的窦天章根本就还不了。这样明显违法的放贷,她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因为窦娥生得可喜,提出要窦娥作童养媳。
剧中的窦天章也是“私”的,他借高利贷的原因是不愿错过三年一次的科举,而以他当时的情况借贷明显只会让自己与家人的处境雪上加霜,忍痛将女儿交给蔡婆婆时,连他自己也说“好似卖女儿一般”,自此后,奔自己的功名去了,杳无音信,直至窦娥的鬼魂找来。在前途和女儿两者之间他选择了前者,这是他的“私”;执着于读书成为人上人,不顾家中拮据的生活,这不仅是窦天章的“私”,一塌糊涂、兵荒马乱的生活,并不能消弭自己的勃勃野心,这更是古代大多寒门士子的“私”。这种“私”,对一个三岁就失了母亲,七岁又被父亲毫不犹豫卖掉的懵懂女子来讲,何其残忍。
窦天章的“私”,是窦娥一生不幸的开端;蔡婆婆的“私”,又一次次加重了她的不幸。窦娥心疼自己的婆婆,违心承认下毒以后,蔡婆婆采取了默认的态度,一言不发,真真辜负了窦娥“休打我婆婆,情愿我招了罢”的拳拳之心。蔡婆婆的“私”,外化在她的性格、观念、经历、处事经验等,这些都和窦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蔡婆婆求的是安乐,所以她能坦然地在死与再嫁的问题上选择再嫁,在官休和私休的抉择中选择私休,甚至她轻易代窦娥答应张驴儿父子的婚事,美其名曰“喜事冲冲”。窦娥是童养媳,在蔡婆婆家可以说是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窦娥一直在侍候蔡婆婆。蔡婆婆和窦娥同是寡妇,同样忍受着孤寡带来的苦难,但其思想认知是迥然不同的,尤其是张驴儿父子入住后,在对改嫁这件事上的态度反差使二人出现了激烈的情感冲突,造成了二人思想层面的破裂。蔡婆婆一开始出于保命被迫改嫁,后来在张父的鼓动下,她甚至成了恶势力的帮凶。
古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窦娥冤》中的各式人物都是以“己”作为中心。
二、窦娥之“礼”
通过上述分析,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既然蔡婆婆可以说是窦娥一生悲剧的源头和推手,生活上虐待她,精神上压迫她,为什么在丈夫死后,窦娥依然不离不弃,默默隐忍,甚至在贪官用打蔡婆婆来威胁时,窦娥毅然承担了罪名;在临死的紧要关头,提出赴法场时不走前街走后街,只是为了不让婆婆伤心?诚然这是窦娥的善,这也是窦娥的“礼”。《乡土中国》中指出社会关系的调节并不依靠法律,而是需要“礼”这一社会规范,而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窦娥的“礼”来自她的父亲窦天章。窦天章“读尽缥缃万卷书”,家里世代是本分的读书人,尽管时运不济,但儒家思想根深蒂固。儒家之礼,使得他在听女儿鬼魂哭诉事情经过,误以为女儿是杀死自己公公的凶手时,怒斥窦娥“老夫当初将你嫁给蔡婆婆家,要你三从四德”。再见到女儿鬼魂时没有对抛弃女儿的愧疚,没有多年不见的温情,没有女儿已成鬼魂的悲痛,甚至都没有作为官员的理性判断,第一反应是盲目的责怪,怕连累自己前途名声,这就是深入骨血的封建传统儒家之礼。窦天章是封建伦理制度的维护者、践行者。
“枉我当年教你读书识礼,抚育七载。”从窦天章的话里可以知道,在与女儿的七年时间里,他教给窦娥的是“三从四德”“纲常礼教”,这些封建伦理道德也约束了窦娥的思想。窦娥对蔡婆婆的感情并不鲜明深刻,甚至可以说没有多少感情,但是她处处按照孝道来对待蔡婆婆,如果放在今天,窦娥完全有理由去恨蔡婆婆。实际上,窦娥尽孝的蔡婆婆,是一个抽象的蔡婆婆,她全心尽孝的对象其实是被古代封建社会推上神坛的抽象的婆母。“不违”,是“礼”的严苛要求,是对人性自觉的压制。
儒家之礼让窦娥在丈夫死后坚守不再嫁,也让她在改嫁这件事上反应激烈,与蔡婆婆的想法截然相反。从上文窦天章的质问中就可以看出,他们父女二人都是儒家贞节观念的坚实守护者。“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统治了两千年多少妇女的“妇德”的体现。应该说,儒家之礼,已经成为窦娥一切思想行动的出发点,她所作出的一切反映是出于她的自觉意识。她坚贞刚烈,“好马不配双鞍,烈女不更二夫”。而这种抗争和反叛,并不是现在所说的女性意识的觉醒,更多的是传统封建女性对婚姻贞节观的一种刻板的遵从和守卫。被这种传统教化出来的窦娥,不要说是遇到了无赖张驴儿,即使是才子俊杰,她的第一反应也是说“不”。
这让窦娥吃了官司,进了官衙。初期,儒家之礼,让她还抱着“明如镜,清如水”的官府认知,她以为官府会还她一个公道,可是太守滥用大刑逼供,揭开了“衙门自古向南开,就中无个不冤哉”的黑暗现实,临死前她只能请求苍天来还她一个清白无辜,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亢旱三年,这三桩誓愿是窦娥的愤慨,是窦娥的抗争,也反映了窦娥即使遭遇了如此不幸,她的骨子里依然是封建的,是儒家之礼的捍卫者。
三、官府之“权”
“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因此,以司法手段打破“教化”这一美好表象的讼师,在乡土社会是很难受到认可的。《乡土中国》中提出现行的司法制度在当时是行不通的。在古代封建社会,冤假错案频发,更不要说这断案判案的还是个贪官。太守贪污受贿、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不行,就拿家人性命威胁逼迫,他是案件的裁定者,在那个不讲法的年代,他成了悲剧的直接制造者。太守梼杌草菅人命,凶残暴虐,背后是黑暗的官府、腐败的吏治,这集中体现了乡土社会横暴权力的鲜明特点:压迫性、剥削性。皇权至高无上,他给了梼杌这种小人权力,甚至荒唐到他一出场就道:“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人是贱虫,不打不招。”对于梼杌而言,他的眼里只有金银,人命什么都不是。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没有统一严谨的审判流程,更不要说现在司法制度中监督、核准、上诉机制,窦娥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判了死刑,还立即处死,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轻飘飘的没了。
长老权力也是为乡土社会量身定制的,这种教化性的权力应该说在亲子关系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上文窦天章与窦娥的对话中就能很深刻地感受到,没有关心,甚至窦娥还来不及辩解,他就是一顿痛斥,甚至说出了“永世不得为人,罚在阴山,永为恶鬼”的狠话。这种父亲显然是不合格的,他抛弃了女儿,再见时却站在道德最高点训斥女儿。即使后来窦天章作为文中的清官形象,为窦娥平了反,惩治了坏人,这也是作者的一种美好期盼,对清官的渴求,而不是从父亲的角度,对女儿的爱。无论怎样,这个封建卫道士导致了窦娥的不幸,养成了窦娥的守礼,助推了窦娥的悲剧。
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理解《乡土中国》再读《窦娥冤》,有利于我们深入了解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心理,了解关汉卿对封建统治的强烈控诉,理解窦娥的觉醒意识和反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