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主要表现、生成机理及破解之策
2024-04-09闫永超
闫永超
(1.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2.河北农业大 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1)
近十年来,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风险就此消失。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1]53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相互交织,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较量愈益激烈,西方国家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攻击和渗透。比如,在网络上抹黑“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中国倡议,并肆意设置议题来丑化中国的形象。由此可见,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风险,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基本内涵及其主要表现
“风险”(risk)一词大约出现在十六七世纪,据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考证,它是由西班牙或葡萄牙人传入英语之中的。最初,人们使用风险指航海到未知领域所遇到的难以预测的风浪、礁石以及可能引发的后果,意为发生损失、伤害和不利的可能性。后来,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商业活动中保险、借贷业务开始兴起,风险又被用来描述未来可能出现的经济波动和财产损失。风险作为人类生产、生活中的一种现象,它的出现既与人类实践活动范围的拓展所引发的事件之间关系的变化直接相关,又与客观事物自身的变化所引起的原有事物内部或原有事物之间关系的变化紧密相连。意识形态风险不是外显为一种可视化的损害,而是内隐为一种持续性累积的破坏性能量而存在,一旦被外在突发事件点燃,便会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严重冲击,从思想领域开始,迅速蔓延至政治、社会等领域,进而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性危害。因为这种特殊风险具有强大的破坏性,因此意识形态极易成为国家之间进行博弈的工具或手段。“意识形态领域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往往因网而生、因网而增。”[2]在全媒体时代,随着舆论场域由线下现实空间转移到线上虚拟空间,网络自身所带有的自由性、开放性和交互性使其变成大量人员参与、虚假信息流播的复杂舆论场,迅速成为舆情热点、悖论现象、错误思潮、议题设置的集散地和放大器,加上西方国家“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变本加厉,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也随之加剧,网络空间演变为“寂静的战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是指在网络场域中由外部冲击或内生问题引发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被消解、功能被弱化、价值被分化从而使意识形态处于有效控制与无效控制之间的一种不确定状态。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不容小觑,若任其滋长,将导致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存空间逐渐被压缩、话语权开始旁落。换言之,在我国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面临消解的风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面临多元价值观的侵蚀、党的领导地位面临边缘化的冲击。
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与传统意识形态风险相比,发生的概率更大、能级更高、掌控更难,成为意识形态风险领域的“最大变量”,呈现出一系列非传统特征。
1.快速扩散性。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成为社会思潮交流交锋交融、个人情绪宣泄表达的场所,更新迭代的网络媒介加快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传播速度。人们借助于网络的即时性、高效性纵然相隔万里也能进行“面对面”交流,这就意味着曾经的线性或网状的信息传播模式被“裂变式”传播模式所取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借助于网络能够在各个传播层级之间实现几何指数裂变扩散。在这种全新的信息传播机制下,每个人在网络上都有属于自己的舆论场,兼有信息生产者和接收者的双重身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跨地区、跨民族、跨国家的演变趋势无以复加。
2.渗透隐匿性。在全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战场,某些西方国家表面心怀善意,宣扬所谓正义,实则包藏祸心、深挖陷阱。“向世界其他国家兜售‘美式民主’……是霸权主义在虚拟世界的扩张与体现……”[3]他们凭借自身的网络文化霸权将自己的意识形态内嵌于各种网络产品和服务之中。例如:好莱坞某些电影、欧美的一些流行音乐等刻意、巧妙地宣扬着西方的价值观,部分受众沉溺于这种感官盛宴中无法自拔,意识形态认同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偏移,这种借助于生活化的叙事方式来进行意识形态传播的风险更不易被察觉;有些西方媒体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制造虚假信息、混淆视听,通过裁剪网络图片、视频,人为制造流量、博取眼球,刻意蒙蔽网民。
3.交叉叠加性。一方面,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线上线下联动”,即网络意识形态与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交叉叠加。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国际国内、线上线下的边界性愈发模糊,它们相互交织不断融合,网上充斥的不同社会思潮渗透到现实生活,能够衍生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方面的风险,这些不同领域的风险交织叠加能够产生放大效应,最终形成风险综合体。另一方面,网络意识形态的外源性风险和内生性风险缠绕交错。外源性风险主要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相互勾结并不断扩大势力,利用网络全方位传播他们的价值观所形成的风险;内生性风险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一些错误社会思潮在网上相互耦合发酵所形成的风险。二者交叉堆叠所带来的风险形成“乘数效应”,一旦爆发就会造成全局性的危害。
二、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生成机理
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生成机理是制定有效破解之策的基本前提。马克思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4]152这句话表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人们的现实生活,同样意识形态包括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也离不开人们的现实生活。
(一)逻辑起点:现实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表达
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拥有广泛共同利益的社会成员彼此联系起来,诸如反映各式各样利益要求的阶层、阶级、国家就这样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致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2006 年7 月,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出现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6]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引起的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的必然结果,民众的利益关系也随之不断分化,呈现出多层次、宽领域、多方向发展的特点。既往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被打破,致使利益相同的社会成员以一种全新的条件实现重组,各类不同社会利益主体不断涌现,引发了多种多样的思想倾向和价值诉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同时一些深层次的利益固化的藩篱开始显现。利益固化的藩篱就是为保障既得利益的持久性、稳定性而设置的壁垒,这些壁垒既有之前旧体制中尚未触动遗留的,也有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新形成的。当前,利益固化藩篱作为一种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已经显现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成为阻拦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高墙障碍,成为侵蚀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恶疾,也是造成利益冲突的重要根源。此时,传统利益表达机制远远滞后于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复杂化的实际情况,这就导致部分群体合法的利益呼声很难得到有效回应。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隐蔽性使得它成为这部分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天然场所,随着负面情绪和矛盾越来越多,便会以一种极端方式在网络上进行释放。我们知道,当民众一些合理的诉求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便会在网络上大量聚集发酵,很容易出现集体非理性的民意表达浪潮,这些民众极易被错误价值观误导。加之,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推波助澜,从而引发相关利益群体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抵触甚至反对,现实利益冲突就成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逻辑起点。
(二)技术支撑:更新迭代的网络技术出现异化
当今世界,信息革命浪潮在全球范围风起云涌,以云计算、大数据、AR/VR、物联网为代表的颠覆性网络技术加速创新,并逐渐与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都包含着自己的对立面,网络技术也不例外。一些有悖于网络技术研究和应用初衷的负向价值愈发凸显,网络技术异化越来越引发公众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马克思指出,“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换来的……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4]776。马克思看到现代工业和科学与贫困和衰颓之间存在着对抗,并指出作为社会的新生力量的现代技术出现异化的原因在于掌握和使用它的人。
目前,少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依托自身先进的网络技术优势,竭力鼓吹所谓的“网络自由”,一些西方的政客、学者也利用网络技术优势来传播他们的价值观念,敌对的和虚假的意识形态搭乘网络技术异化快车开始在网络空间隐匿传播。这些技术异化主要包括三个类型。首先,深度伪造技术。深度伪造技术是一种运用AI程序和深度学习算法实现音视频的模拟技术,其致命性在于让虚假信息以高度可信的方式欺骗社会公众,混淆黑白,降低人民对社会的总体信任度,进而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真理性造成冲击。其次,暗网运行。暗网是运用网络先进技术加密的网络空间,其服务器和数据传输的信息内容被先进的技术密码层层保护,呈现出“隐身”的状态,这就导致暗网成为涉恐涉暴、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肆意滋长的黑色空间,这些“黑色信息”无孔不入,也侵蚀着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最后,算法推荐。算法推荐是一种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算法为一体的技术,它通过对网络用户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处理和推送相关信息,巧妙、精准地向用户推送他可能感兴趣的信息,导致受众视野逐渐窄化并被囚禁于算法推荐产生的“信息茧房”之中,逐渐改变网络用户主体的价值判断,致使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功能被弱化。
(三)助推因素:网络中信息的频繁多元交流
马克思认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7]在传统意义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主要是在血缘关系、地域关系和业缘关系基础上互动的,多以面对面的人际互动为主。但当今社会已经进入到网络社会时代,并且这个社会还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继续扩展。网络社会中的互动带有的自由性、开放性和交互性特点,这就使得网络空间成为大量人员参与、多元观念交流互动、虚假信息汇聚的复杂舆论场,迅速成为悖论现象、错误思潮、议题设置的集散地和放大器。在网络时代,人类交往活动呈现出新的发展样态,网络社会的出现也在不同程度上对人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进行着新的塑造。网络社会的互动以网络人机互动系统、网络人际互动系统、网络自我互动系统为基础,从实质上来看,这正是现实社会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关系在网络场域的反映。网络人际互动系统是网络社会互动的核心范畴,原因在于它是现实社会中人向网民转化的决定性力量,在这一转化的过程中现实社会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都会在不同层面上得到满足,形成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构成网络社会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51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8]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使网络交流更加活跃,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群体、不同文化程度的网民的网络互动千差万别。作为每一个传播节点的网民受到自身兴趣爱好、价值取向、好奇心理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对所传播的信息进行歪曲、夸大、渲染处理,进而引发一系列“多米诺骨牌”效应。此外,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传播过程中,缺乏正确价值认知和行为判断的网民极易受到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尤其是被一些网络意见领袖所裹挟,有可能演变为、异化为非理性信息的传播者。在网民进行信息频繁交流的过程中,不良信息就会出现跨地区、跨行业和跨领域的迅速扩散、发酵,可以说频繁的多元交流提升了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的生成速度。
(四)外部条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跃升,境外敌对势力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既在传统领域实施,更在互联网上进行,尤为明显的是他们注重在互联网上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西方国家在网络上对我国策划“颜色革命”的力度开始加大,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激烈。这是由于个别西方国家冷战思维的阴魂不散,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对立,采用“非友即敌”的绝对方式处理国际关系,并以此来将关联国家划分为敌友阵营。一些受冷战思维影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追求自身绝对安全逐渐走向联合,发动了对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对中国的围剿。
境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渗透和颠覆活动成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生成的外部条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部分境外资本蚕食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我国互联网产业以惊人的速度蓬勃发展,境外资本利用注资的方式开始进入全媒体行业,受境外反动势力控制的资本肆无忌惮地表现出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狂热情绪,利用其所控制的媒体制造、引导、绑架网络舆论,这些杂音甚至一度盖过主旋律,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带来危害。其次,“三股势力”利用网络加紧意识形态渗透。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连,借助互联网把这些背逆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思想向各地传播,甚至蔓延到穷乡僻壤,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带来极大威胁。最后,境外敌对势力运用网络霸权和文化霸权蛊惑人心。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长期以“普世价值”之名,鼓吹所谓的“民主、自由、人权”,将西方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变换着形式向我国网民推销,妄想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
三、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破解之策
2019 年1 月,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发表重要讲话,对政治、意识形态、党的建设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与化解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在新时代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一)扛起政治责任,打赢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能力战
“政治责任是政治官员履行制定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推动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执行的职责,以及没有履行好这些职责时所应承担的谴责和制裁。”[9]为了更好地理解政治责任,我们把政治责任主体应做的分内之事称之为积极意义的政治责任,把政治责任主体未履行好积极意义的政治责任所受到的谴责和制裁称之为消极意义的政治责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比较而存在,没有积极意义的政治责任,就没有消极意义的政治责任;没有消极意义的政治责任,政治责任主体就不会更好履行积极的政治责任。由谁来承担、确定或评价二者的内容、范围是区分民主政治和专制政治的重要标志。
通过对一般意义上政治责任内涵的界定和分析,明确领导干部作为政治责任主体在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中哪些是应为的政治行为,从而使其明确政治责任范围,更好地扛起政治责任。2018年6 月,习近平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炼就一双政治慧眼,不畏浮云遮望眼,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10]98为此,我们在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这是党在长期的意识形态工作实践中总结的基本经验,任何时候都必须抓紧、抓好。党的二十大指出:“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43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中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在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不断优化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顶层设计;全党动手下大力气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将其纳入巡视范围。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对于那些把责任推给上面和留给后面的部门单位要严肃问责,切实做到敢管敢抓、真抓真严;树立补齐意识形态工作短板、担负起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努力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探索破除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痼疾的新思路、新方法。
2.坚持党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具有鲜明的党性,坚持党性原则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保证。2016 年2 月,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党性原则不仅要讲,而且要理直气壮讲,不能躲躲闪闪、扭扭捏捏。”[11]一是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向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好地抵制西方敌对势力的网络意识形态渗透。二是加深对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认识。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人民精神力量。”[12]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意志、主张就是人民的意志、主张,没有离开人民性的党性,也没有离开党性的人民性。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具体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体现为:只有坚持党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才能有明确的立场;只有坚持人民性,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才能获取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打赢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防御战
《辞海》对制度的解释:一是指“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二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我们可以把制度理解为一整套经过长期的实践或精细的顶层设计形成的并且被广大群众所广泛认同和遵守的能够解决问题的行为准则或规范。制度通过一系列规则划定人们的活动界限,使存在于特定时空的社会主体遵循相应的活动秩序,从而营造一种平衡的、稳定的、有机的良好社会环境,它可以有效地缓解社会冲突,实现人与社会协调发展。当今社会,制度的这种功能使其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工具,国家的制度化程度不仅是衡量国家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还是执政党执政水平的直接体现。
2019 年10 月,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13]这就要求我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应对风险挑战的工作效率和治理效能,为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1.完善舆论引导制度。作为网络意识形态最前沿的新闻舆论工作的作用十分重要,正确的舆论能够凝聚人心、推动社会发展,错误的舆论则会撕裂社会、引发冲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能否守得住、疏通好直接关系意识形态风险是否防得住。以往新闻舆论工作经验已经证明,对舆情一味地“堵”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负面信息反而会以更加隐蔽的方式产生更多负面情绪,应当采用疏通引导的方式对待舆情危机。为此,一是完善信息的公开机制。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除了运用好传统信息公开手段外,还要善于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让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止于真实的信息,引导民众回到理性思考、合理讨论的轨道。二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及其团队建设。与国内高校通力合作建立新闻发言人的人才培训基地,在培训中增加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进行舆论引导的课程;团队要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和舆情发布机制建设,及时将党和国家针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的发声传播出去。
2.完善风险防控制度。2018 年4 月,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10]这为我们构建风险防控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机制是制度体系的具体化,是系统各要素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将风险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水平。一是建立风险研判机制是前提。党和国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实时监控风险的走向和聚合速度,对搜集的碎片化的网络风险信息进行统计学分析,预测风险变化趋势,提前发布警示信息。二是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是关键。它贯穿于整个风险防控的全过程,有关部门要组建专业团队,对风险进行科学而客观的整体性评估,有重点有梯度地划分风险等级。三是构建风险防控协同机制是根本。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边界具有模糊性,与经济、政治、社会、国防等领域交叉,这就要求各个风险防控主体之间信息互通、相互合作、协同联动。四是压实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是基础。各个部门、各条战线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风险防控的绩效评估,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倒逼相关责任部门履行防控责任。
(三)加强网络管理,打赢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阵地战
列宁认为,“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没有止境的接近”;“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14]。这说明人们对于事物的认识会经历一个由现象到本质的发展过程,对网络的认识亦是如此。最初,我们把网络仅仅定义为信息通信技术,即一种可以迅速地对文字、图片进行采集、存贮、传输,实现信息资源实时共享的技术。随着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出现了很多自媒体,人人都可以在网上发声、留言,我们把网络看成是新媒体平台。现在,“互联网+”正在与各行各业产生“化学反应”,智慧农业、共享经济一系列与网络相关的事物不断涌现,网络与人们生产生活的交汇融合日益广泛而深入。质言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仍然是意识形态风险,只不过是发生在网络场域中的意识形态风险。要想更好地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就必须加强网络管理,在互联网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顶得住、打得赢。
2013 年8 月,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使我们的网络空间清朗起来。”[15]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网络管理的过程中做好以下两点。
1.加强依法治网。随着网络产业的迅猛发展,多种风险源点也开始在网络聚集蔓延,作为新“疆域”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这就需要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纳入治理网络空间的全过程,让法治为网络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从立法方面来说,推进科学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但对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解释力和针对性尚存在不足,这就需要对现有法律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填补法律空白。二是从执法方面来说,推进严格执法。按照依法治网、立足现实、协同共治的网络空间执法原则,加强对威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活动的打击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业务熟练、能打硬仗、敢打胜仗的执法队伍;建立网络执法监督机制,避免执法过程中暗箱操作、不公正执法,对网络执法质量进行动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三是从司法方面来说,推进公正司法。与时俱进出台适用于网络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坚决同新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犯罪作斗争,发挥法治手段在净化网络环境中的重大作用;加大对网络黑客、机密泄露等网络意识形态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威慑力。四是从守法角度来说,推进全民守法。建立健全网络法律的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网民要自觉地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2.强化网络管理的技术保障。我们要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研发能力,构筑网络空间安全防火墙,抵御西方网络意识形态的渗透破坏。一是加大网络核心技术的科研攻关。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网络核心技术的研发上去,联合各类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将技术的自主权掌握在自己手上,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深厚根基。二是善于运用新技术。我们要注重技术研发与价值引领相结合,即在进行技术的开发应用的同时,要确立其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服务的目的。这样不仅可以规制技术异化带来的风险,而且可以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上传播提供更加有效的平台,守住守好意识形态的网络阵地。
(四)进行伟大斗争,打赢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主动战
斗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基本范畴,马克思主义每前进一步都是在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学说斗争中完成的。斗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自身使命的基本途径,敢于进行伟大斗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可以说,一部百年党史就是一部党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的历史。百年征程,百年奋斗,培养和锤炼了中国共产党人坚韧的斗争精神和高超的斗争本领。
党的十九大指出:“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16]
1.发扬斗争精神。斗争精神是人们在解决矛盾过程中展现出的意志品质、精神面貌和思维状态的总和。一是要唤醒斗争意识。斗争意识是斗争精神的前提和条件,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披上政治、文化、学术外衣的西方价值理念在网络空间进行隐匿传播,我们必须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要时刻准备好进行伟大斗争。二是要坚定斗争意志。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是大非面前要保持头脑清醒,时刻坚定理想信念,磨砺斗争意志。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网络空间的一切错误思潮要敢于亮剑。
2.讲求斗争艺术。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过程,其实质就是解决矛盾的过程,我们要根据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选择斗争方式。在斗争策略上要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行斗争。比如对于西方国家在网上攻击我国的人权、民主的行径,一方面通过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揭穿西方霸权主义的本质及西式民主和人权的虚伪;另一方面主动发声,讲好“中国故事”,让国际社会了解真实的中国,争取世界各国人民的支持。
3.增强斗争本领。斗争本领是斗争主体遵循斗争规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惧怕同敌对势力展开斗争,拿出战士的勇劲斗志,这是提高斗争本领的前提。斗争本领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与生俱来的,未经过实践磨砺就无法提高斗争本领,我们要在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实践中锻炼斗争本领,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练胆魄、长才干,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主动承担斗争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久久为功,自然会练就一身真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