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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

2024-03-30莫嘉明

科学咨询 2024年1期
关键词:财政管理政策法规广州市

莫嘉明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 510000)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了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之一,其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1]。目前,广州财政法治建设在政策法规不健全、财政行政机关职能不够明确、财政管理不规范、监督和惩处不力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有必要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制定高起点、高标准的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措施和策略,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保障政府财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广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一、研究意义

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之一,其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3]。因此,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可以保障政府财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从而加强了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和互动,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第三,本研究提出的措施和策略可以为广州市以及其他地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为推动全国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最后,本研究可以为完善中国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支持和帮助[4]。

二、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之一,其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财政法治建设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财政领域,财政法治建设不仅是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5]。广州市的财政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政策法规不健全、财政行政机关职能不够明确、财政管理不规范、监督和惩处不力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财政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还可能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阻碍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制定高起点、高标准的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措施和策略,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保障政府财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广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6]。

三、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政策法规不健全

广州市财政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政策法规不健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法律法规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健全、政策制定不科学等方面[7]。首先,法律法规不完善。财政法治建设的核心是法律和制度的规范,只有法律法规健全完备,才能够规范财政行为,保障政府财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但目前广州市的财政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一些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普遍,缺乏具体实施细则,难以准确规范财政行为。有些法律法规还未能完全贯彻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处机制,无法有效约束财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8]。其次,规章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是贯彻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是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广州市的规章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一些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不协调,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矛盾和问题;一些规章制度存在模糊性、不明确性,难以操作实施。一些规章制度还存在不完善之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无法确保财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后,政策制定不科学。政策制定是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合理的政策制定能够有效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但目前广州市的政策制定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制定的过程缺乏科学性、透明度和公正性,政策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同时,政策制定与实施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政策实施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9]。

(二)财政行政机关职能未明确

首先,职责划分不清。广州市存在多个财政行政机关,如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等,但这些机关之间的职责划分并不十分清晰。在实践中,这些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存在职责不明确的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例如,一些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的同时,还要承担一些与财政管理相关的职能,这使得其财政管理职能不明确、存在重叠,导致工作效率不高、资源浪费等问题。其次,职能交叉重叠。在广州市的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机关职能之间的交叉和重叠。比如,财政局、审计局等机关在一些领域的职能重叠,导致工作中存在冲突和协调困难。最后,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广州市财政管理机关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监督机制,导致在职责划分和职能交叉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这使得财政管理工作存在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等问题,难以有效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进程。

(三)财政管理不规范

广州市的财政法治建设是推进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广州市的财政管理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状。首先,财政管理存在信息不透明。在财政管理的实践中,往往存在不透明的现象,例如在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分配等方面,财政管理部门并没有公开明确的标准和规定,这使得财政管理难以实现公开透明化,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和资源的浪费。其次,财政管理存在行政化倾向。在财政管理中,往往存在行政化倾向,例如一些行政机关将财政资金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而不是根据财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效果来分配资金,这样就会导致财政管理的效率低下和资源的浪费。财政管理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在财政管理的实践中,往往存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例如一些行政机关将财政资金用于不必要的项目上,而忽略了一些真正需要支持的项目,这就导致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和社会资源的浪费。最后,财政管理存在不透明的政治关系干扰。在财政管理的实践中,往往存在政治关系的干扰,一些行政机关利用自己的政治关系来争夺财政资源,这就导致了财政管理的不公平和不透明,影响了财政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四)监督和惩处不力

在广州市的财政法治建设中,监督和惩处不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财政管理的实践中,如果监督和惩处不力,就会导致财政管理的不规范和不透明,从而影响社会的公正和稳定。首先,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在广州市的财政管理实践中,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不够明确,有些部门的财务账目甚至没有得到过合理的审计和监管,这导致了财政管理的漏洞和失控,使得财政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不够规范和公正。其次,存在惩处不力的问题。在财政管理中,惩处不力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例如一些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惩处,导致了财政管理的不规范和不透明。一些行政机关甚至不敢进行有效的惩处,因为他们面临着复杂的政治关系和利益冲突,这就进一步加剧了财政管理的不规范和不透明。最后,存在监督和惩处的缺乏对于财政管理的影响。由于监督和惩处不力,导致了财政管理中一些违规行为的存在,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的公正和稳定,也造成了社会的负担和资源的浪费[10]。

四、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

在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对策。广州市作为全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其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体系相对较为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也相当繁琐,如果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就会导致财政管理混乱,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因此,要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必须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具体的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制定和修订财政法规。政策法规是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及时修订和制定新的财政法规,确保财政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性。同时,要注意财政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避免法规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确保财政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2.加强宣传和落实。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确保政策法规能够被广泛地贯彻落实。需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培训和宣传,让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政策法规的内容和意义,同时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的落实机制,确保政策法规得以落实和执行。3.规范行政机关职责。行政机关在财政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利,避免职责和权利的交叉和冲突。需要建立健全的行政机关职责制度,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和权利边界,避免行政机关在财政管理中出现违规行为。4.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要加强对财政管理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财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和透明。同时,还要加强对财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11]。

(二)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和阳光财政

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和阳光财政是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关键对策之一。信息公开是政府公开和透明的重要方面之一,也是财政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手段。广州市应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和阳光财政,以实现财政管理的公开透明,提高社会监督能力,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首先,要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公开。广州市财政部门应制定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信息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式[12]。应该根据不同的公开对象,制定不同的信息公开标准,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质量控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此外,还应该建立信息公开投诉渠道,对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加强对信息公开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其次,推动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推进政府公开和透明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阳光财政的必要手段。广州市应该根据国家政务公开标准,制定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和标准,推行网上政务公开,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和途径。同时,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制度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后,推进阳光财政。阳光财政是加强财政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手段,也是财政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保障。广州市应建立完善的阳光财政制度,实现财政预算、财务决算、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招标等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此外,还应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工作,推动全社会参与财政监督和审计,加强对财政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处,确保财政管理的公开透明和法治化。综上所述,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和阳光财政是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对策之一[13]。

(三)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建设,提高违规行为的成本

要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对策。当前,广州财政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监督和惩处力度不足,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这种情况必须得到重视和改善。为了加强广州财政领域的监督和惩处,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和机制。首先,需要加强对财政行政人员的监督。对于一些具有风险和敏感性质的决策和操作,应当实行双人签字或多人审批等制度,从而增加审核和审批的严格性。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财政监察机制,以确保财政行政人员的行为符合法规和规范。其次,需要加强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当前,广州财政领域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虚报冒领、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对于这些行为,应当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例如开除公职、追缴违法所得等[14]。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形成预防和遏制的效果。最后,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的投诉举报机制。财政领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领域,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了解和掌握的信息较少,因此投诉举报机制可以为人们提供一个渠道,让他们能够直接向监管部门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需要明确、便捷,并且可以有效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够激发人们对违规行为的举报责任意识,从而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总之,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建设是广州财政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管和惩处机制,才能够有效遏制和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广州财政领域的规范和稳健发展。

(四)建设规范化、信息化财政管理平台

在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的财政管理平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将针对该对策进行阐述。首先,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的财政管理平台是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水平的重要手段。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可以使财政管理工作变得更加高效、精准和规范。财政管理平台可以实现财政信息的及时汇集、整合、分析和共享,让各级财政部门能够更好地监督和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其次,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的财政管理平台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平台可以收集和分析财政数据,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通过平台上的信息公开和数据公开,可以让公众了解财政管理情况,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最后,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的财政管理平台可以提高财政管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平台可以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财政信息的加密和安全传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有效避免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保障财政管理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平台可以实现财政管理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综上所述,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的财政管理平台是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对策之一。通过平台的建设,可以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科学性、透明度、安全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推动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发展。

五、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对策。这些对策包括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和阳光财政、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建设,以及建设规范化、信息化财政管理平台等方面。这些对策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广州财政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推动广州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发展,为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一些具体的因素,如财政法治建设的人才培养、资金保障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在推动财政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避免出现简单粗暴的手段,以及避免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真正推动广州财政法治建设的顺利实施,为广州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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