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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质增效研究

2024-03-30黄晓郭璐璐王雁

科学咨询 2024年1期
关键词:信贷风险科技型补偿

黄晓,郭璐璐,王雁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云南昆明 650228)

2017年以来,云南省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共同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2019年审计署第1号公告中将该项试点工作采纳作为重点案例给予高度肯定。不断创新模式、加强监督、提升水平,更好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服务支持成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的新基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要求,以及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工作要求,全面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破解融资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新技术发展,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一、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背景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知识产权局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指出,要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进一步整合多种资源,综合运用创业投资、风险分担、保费补贴、担保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2016年,云南省科技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会云南监管局、证监会云南监管局、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六部门印发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云科资发〔2016〕3号)指出“创新风险补偿模式,建立风险补偿机制”[1]。

二、云南省内外科技信贷风险机制概况

(一)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池现状

通过借鉴成都市“政+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为管理主体,支持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和业务合作协议,统筹财政资金,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初步搭建了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运作模式和相关机制。

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具体运作模式是由省财政资金设立46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专户,合作银行推荐科技型企业,备案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内企业,合作银行开展独立信贷审查、审批,贷前、贷中、贷后全链条管理。目前,该项工作设立了三个机制:一是风险分担机制。风险补偿资金与合作银行共同按照5:5的比例承担贷款本金损失。二是代偿核销机制。合作银行确认为不良贷款时,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全额追偿。核销不良贷款时提交法定核销材料。三是监管机制。根据累计划拨的风险补偿资金上限,合作银行采取风险自检自查;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审计,甚至中止合作等方式监督管理[2]。

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与合作银行产品的设计理念有以下特点:一是政府增信,风险共担。“风险金池”通过财政无偿补助资金设立了创新“蓄水池”。银行发放贷款发生风险时,风险金池与农业银行共同按照5:5的比例分担贷款本金损失,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方面的作用。二是精准定位,服务中小微。通常小微企业面临企业生存问题、中型企业面临企业发展问题,在资金需求、融资审批等方面都需要政府支持,随着全省经济结构不断转型优化调整,特别是针对当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下行压力增大,科技金融产品推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三是降低成本,破解融资贵。与合作银行约定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币贷款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BP),实际发放贷款的平均综合成本仅为4.32%,按照我国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8%测算,累计为科技型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超过3 180多万元。四是多级联动,缓解融资难。以合作银行“分行+支行+网点”三级联动模式进行产品推广,充分发挥了合作银行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拥有众多营业网点的优势,信贷支持地域范围虽然比例还不高,但已覆盖到云南省的福贡县、泸水县、勐海县、江城县、孟连县、富宁县等偏远边境县。

截至2022年底,在风险补偿机制试点下,累计向全省12个州市、42个县区的90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189笔,放贷金额9.52亿元,单户单笔贷款授信额度400万元以下企业41家,400~800万元企业42家,800~1 000万元企业7家。贷款期限经合作银行评定执行均为一年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32%,最低执行贷款利率3.55%,其中,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的贷款科技型企业数量列前三位,占贷款企业总数比例分别为32%、25%、14%。累计投向云南89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缓解了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产品技术研发、材料采购、生产设备购置、市场推广等资金短缺难题。参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目前云南贷款企业中,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占比分别为16.09%、80.46%、3.45%。截至2022年底,累计风险补偿不良贷款项目3项,共划拨风险补偿资金约435万元。

(二)国内其他省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全国部分省市建立了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四种风险分担模式:一是“政+银”风险分担。成都市于2015年建立3.73亿元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与15家银行合作共建“政+银”风险分担模式,创立成都“科创贷”科技金融服务产品试点。截至2019年底,累计发放贷款1905笔,纯信用贷款总额41.42亿元。2020年,四川省科技厅在总结成都市科创贷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设立2.4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与14家银行合作,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立“天府科创贷”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超过17亿元,贷款企业400多家。江苏省2020年将原分散在各政银合作产品之间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整合为一个资金池,设立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推出“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等4个子产品,目前已有100余家金融机构确定为子产品的合作单位,产品累计引导贷款超过4 000亿元,支持小微企业20万户。二是“政+银+担”风险分担。在“政+银”风险分担基础上,成都市创新多元化风险缓释模式,与3家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江苏省“小微贷”已与76家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合作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三是“政+银+保”风险分担。北京市建立银行与保险结合的风险补偿制,如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和保险机构自行商定各自的风险分担比例。四是省市县多级联动风险分担。山东省建立省市两级联动风险分担机制,省、市、银行三方协议确定各自风险承担比例,其中市级比例不低于省级比例,政府财政资金承担70%风险。江西省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风险补偿机制,对省、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各自分担的风险予以具体明确[3]。

三、取得的成效及案例

(一)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直接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行“一降一控”(降利率、控成本)的运行模式,在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四年的探索试点,在各级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主管部门和管理运行机构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

一是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资金压力。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经济K型复苏,大部分企业上游价格大幅上涨,出现流动性资金短缺情况,解决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短缺问题。2020—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累计为76户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4.74亿元。

二是促进特色产业良性发展。优先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在贷款企业中,属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38家,占比43.68%,贷款金额4.25亿元,占贷款总金额48.91%。

三是激励金融资本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通过政府增信,金融资本流向技术实力强、产品有竞争力及发展前景突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扭转金融机构“贪大求强”的传统信贷理念,引导其重新正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稳增长、保就业、促创新、强市场的巨大作用,认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重要特点,有效促进云南省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快速增长。

四是积极发挥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带动,改变了州市科技部门单纯依靠当地财政、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转移支付的方式推动科技工作,进一步拉动州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曲靖市、玉溪市均设立了本市风险资金池,与银行金融产品结合,加大信贷力度,聚焦当地优势产业,精准推动当地产业发展。

五是有效放大科技金融杠杆撬动效应。通过抽取56家贷款企业进行绩效跟踪,我们发现,通过风险补偿资金项下贷款金额合计3.74亿元,产生经济增加值(含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总额)达28.52亿元,资金杠杆放大系数达7倍。贷款期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1.29亿元;销售收入增加值9.73亿元,利税总额17.50亿元,加权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占比4.27%,加权平均高新技术产值占比34.45%,新增新产品102项、新技术7项、新工艺10项,新增软件著作权54项,新增专利技术179项,新增技术标准10项,带动就业人数23 820人。

(二)典型案例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某科技型企业是一家初创型、轻资产、知识密集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致力于智能设备研发、制作、安装和售后,因研发投入大,周期长,回报慢,该企业研发资金紧张。对此,申请到农行发放贷款100万元,在贷款期间,该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异型烟包装机器人设计、研发,形成专利技术2项,该成果转化应用于某卷烟集团,大大提高了卷烟包装效率,保障了卷烟包装质量。

助力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某科技型企业是桉叶油、香叶油、香茅油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市场遍及欧洲、美国、中南美洲、亚洲和大洋洲。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贸易销售额大幅下降,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农行向该企业发放了680万元科技创新贷款,解决企业转型发展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该企业转向开展β榄香烯和饲料添加剂研发,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成功实现转型发展。

推动科技型企业研发创新。某企业成立于2000年,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米超级稻、有色香软型杂交稻、杂交玉米品种选育和配套栽培的高新技术企业。因稻种品种育、繁投入大、周期长、弯路多、回报慢,企业流动资金一度紧张。在2018—2021年间为企业提供共计1 500万元贷款,成为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及时雨”。贷款期间,企业R&D投入达5.24%,实现利税242.18万元,新增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3项,带动种植农户数117 087户,带动建档立卡户数11 549户,带动农户增收总额3 283.78万元,为发展现代化农业,加快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加快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某企业成立于2007年,是茶业采摘、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三板企业。2019年,获得科创贷460万元贷款用于研发和茶叶采购,该企业收购茶业,带动当地茶农增收,为加快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贷款期间,该企业新增新产品5项,专利5项,实现利税1 051万元。

四、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池存在问题

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虽然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整体效能不高、产品机制不活、管理措施不细等问题,亟须改进和优化,具体问题包括:

(一)整体效能不高

一是覆盖范围不够广。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9 69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 029家以上,贷款企业数量仅为87家,不足科技型企业总数的1%。全省129个县仅有42个县开展科创贷业务,还未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曲靖市、文山州等9个州市贷款企业数为个位数,贷款覆盖面不够广,对产业发展金融支持作用不明显。

二是支持重点产业不突出。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散、弱、科技含量低等特点,按照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划分,产业分布不均衡。贷款企业中,属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的贷款企业高达38家,电子信息产业仅2家,新材料、旅游文化产业各仅1家。

(二)科技金融产品机制不活

一是贷款期限多样性不足。大部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弯路多、回款慢的特点,一年贷款期限较短,企业还款压力大,很大程度不能满足初创型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原料采购融资需求。

二是放贷审批时效不高。科技型企业融资具有期限短、金额小、频次高、时间紧的特点,普遍反映风险补偿资金下产品审批周期平均时长1个月以上且手续繁琐,不能满足急需、高频次融资需求。

五、推进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提质增效的建议

以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为核心,全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全省创新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在云南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点基础上,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内外联动,以资金链带动创新创业链,创新创业链带动产业链方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创新机制,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1.创新风险联合分担机制。借鉴成都市经验,引入省融资担保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强化合作联动与统筹协调,构建“政+银+担”“政+银+保”风险分担模式,通过银担、银保联合调查,在审批程序上、过程上、结果上互通互信,以分担风险,提高服务标准,降低融资成本为目标,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抵质押难的问题。

2.适当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目前,贷款期限经合作银行评定执行均为一年期,建议根据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强化风险防控,适当降低科创贷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准入门槛;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专班,打破传统部门机制,将银行前台营销、市场拓展、行业研究、审批审查统筹联动;开发线上科技金融产品,针对科技型企业急需、高频次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适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3.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在试点基础上,精准扶持优质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补偿资金与合作银行共同可对重点产业、重点扶持企业按照6∶4的比例分担贷款本金损失,加强政策灵活性和适用性。

4.建立区域差异化奖惩激励机制。在全省业务统一管理下,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差异化奖惩激励机制。对风险管控良好,尚未产生不良贷款的州市分行,鼓励突出比较优势,进一步加大信贷力度。对于风险管控不力,产生不良贷款的州市,暂缓新增贷款发放,着力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二)强化监督,夯实风险防控质效

1.强化监督管理。与银保监、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共建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加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业务指导和产品监督监测,同时联合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预测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夯实风险防控质效。

2.加强内部风险控制。联合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有关部门,逐步开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风险防控研究,通过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产业、项目风险调查、识别、分析、评价,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风险防控提供决策参考。

(三)内外联动,构筑合作开放新格局

1.建立科技金融产品联动组合方案。建立与其他贷款金融产品融合的科技金融综合联动方案,在为优质高新技术企业“精准画像”基础上,量身定做满足科技型企业特点、需求的科技金融综合融资组合产品,全力扶持打造一批科技金融试点示范企业、科技金融试点示范先行区,逐步推进我省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

2.搭建“债权产品+股权融资”等投贷联动平台。针对目前云南省创业投资政策配套不足、创业投资机构少、风险投资资金体量不足、投资成功案例少的短板,积极引入中关村、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机构,与云南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项下金融产品合作,为有融资需求、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解决信贷不足的难题。

3.完善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瞄准风险补偿体系下科技型中型企业转型发展中存在的融资抵质押物有限、转型发展流动资金短缺等共性问题,引进投资机构,从传统单一的科技项目驱动或资源要素驱动,转变为“科技创新+金融资本”驱动发展;从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生存转变为助力科技型中型企业转型发展问题。通过精准施策,实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统筹兼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逐步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

六、结束语

通过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内外联动,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以资金链带动创新创业链,创新创业链带动产业链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云南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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