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南郊上塔坡村东战国秦汉墓发掘简报
2024-03-07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四川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上塔坡村东墓地位于皂河北岸台地上,地势北高南低,属凤栖原向西延伸的余脉,发掘区北邻西部大道,东邻长兴北路,南邻陕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西邻上塔坡村。地理坐标为北纬34°10′35.6519″,东经108°56′35.5776″,海拔460米(图一)。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配合西安市土地储备中心考古前置工作(高品质酒店建设项目),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联合四川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对西安市南郊上塔坡村东古墓群进行了考古发掘。
图一 上塔坡村东战国秦汉墓位置示意图
此次发掘古墓葬共计61座,时代跨东周、秦、汉、唐、宋、明和清等时期,其中战国至汉代墓葬34座,保存较好,形制多样,出土器物丰富(图二)。拟择取M4、M8、M39、M54、M59等5座典型墓葬,这些墓葬均为竖穴墓道洞室墓,但墓内壁龛设置存在三种情况,现将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图二 上塔坡村东战国秦汉墓平面分布图
一 单龛墓
(一)M4
1.墓葬形制该墓平面呈“甲”字形,由墓道、封门、墓室和小龛组成。墓向342°。
墓道 位于墓室北侧,平面呈长方形,宽度大于墓室。口大底小,四壁斜直下收,平底,壁面略见工具修整痕迹。墓道内填五花土,土质疏松,未经夯打。东南角有一椭圆形盗洞,直径0.6~0.8米。墓道现开口长3.56、宽2.58、底长2.9、宽1.9、深3.9米。
封门 木枋封门,已朽。仅在墓口西壁处发现残高0.5、宽0.3、厚0.01米的朽痕。
墓室 位于墓道南侧,平面呈长方形,土洞拱顶结构。进深2.7、宽1.1、高1.4米。
小龛 位于墓室前侧东壁,平面呈方形,土洞弧顶结构。壁面略有修整,底部较平。进深0.5、宽0.75、高0.45米。
葬具和葬式 木棺1具,已朽,仅残余灰褐色棺痕。棺痕长1.85、宽0.75、厚约0.02米。人骨1具,仰身曲肢葬,头北面西。经鉴定,墓主为女性(图三、图四)。
图三 M4
图四 M4 平、剖视图
2.随葬器物
M4出土器物共10件,其中墓室出土3件,壁龛出土7件。质地有陶、石两类。
(1) 陶器
8件。可分为夹砂灰陶和夹砂红陶两类,器类有鼎、盒、矮领罐、蒜头壶、钵、釜等。
矮领罐 1件。M4∶6,夹砂灰陶。直口微敛,凹唇,短斜肩,上腹部竖直,下腹部斜直内收,平底。肩部饰数周暗弦纹和两周篦点纹。器底内壁戳印有“杜亭”陶文(图六∶7)。口径13.5、腹径20.3、底径10、高14厘米(图五∶1)。
图五 M4 出土器物
图六 M4 出土陶器戳印陶文拓片
鼎 1件。M4∶5,夹砂灰陶。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覆钵形,顶部有圈足状捉手。盖壁饰两周凸弦纹。器身敛口,方唇,双耳外撇,中间有长方形孔,上腹部直壁,下腹内收,圜底近平,底附三蹄足。盖顶和器底内壁均戳印“杜亭”陶文(图六∶3)。盖径17.8、口径15.2、腹深7.3、足高5.6、通高13.8厘米(图五∶2)。
盒 1件。M4∶2,夹砂灰陶。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顶部近平。盖壁饰两周凹弦纹。器身敛口,圆唇,上腹部内屈,下腹部斜直内收,平底。腹部饰一周凸弦纹。盖顶和器底内壁均戳印“杜亭”陶文(图六∶2)。盖径17、口径15.4、腹深7、底径6、高11厘米(图五∶3)。
蒜头壶 1件。M4∶4,夹砂灰陶。呈蒜头形,口微敛,长颈,溜肩,鼓腹,下腹部内收,平底。颈部饰一周凸棱,颈、肩部饰多周暗弦纹。口径3.6、腹径18.3、底径7.8、高25.2厘米(图五∶4)。
钵 3件。均为夹砂灰陶。M4∶8,直口微敞,方唇,弧腹,下腹斜直内收,平底。器底内壁戳印“杜亭”陶文(图六∶6)。口径15、底径5.8、高5.2厘米(图五∶5)。M4∶7,敞口,短折沿,方唇,弧腹,平底。器底内壁戳印“杜亭”陶文(图六∶5)。口径14、底径5.8、高3.8厘米(图五∶8)。M4∶9,敞口,尖唇,弧腹,平底。腹部饰一周凹弦纹。器底内壁戳印“杜亭”陶文(图六∶4)。出土时盖于矮领罐(M4∶6)口部。口径14、底径5.8、高3.6厘米(图五∶9)。
釜 1件。M4∶3,夹砂红陶。侈口,圆唇,短束颈较直,圆肩,鼓腹,圜底近平。上腹部外壁戳印“杜亭”陶文(图六∶1),下腹部及底部饰压印方格纹。口径13.6、腹径18、高13.4厘米(图五∶6)。
(2) 石器
串珠 2枚。形制相同,均位于人骨左肩部。标本M4∶1,表面呈乳白色,截面为圆形,中部有穿孔。直径1.2、孔径0.6、高1厘米(图五∶7)。
(二)M54
1.墓葬形制
该墓平面呈“卜”字形,由墓道、墓室和侧龛组成。墓向350°。
墓道 位于墓室北侧,平面呈长方形,略宽于墓室。口大底小,四壁微斜内收。墓道内填黄褐色五花土,土质较松软,未经夯打。现开口长3.4、宽2.4、底长3.32、宽2、深6米。
侧龛 位于墓道西壁中部,平面呈长方形,土洞拱顶结构。壁面有修整痕迹,底部较平。进深1.8、宽0.96、高1.24米。
墓室 位于墓道南侧,平面呈长方形,土洞拱顶结构。进深4.46、宽1.6、高2.1米(图七)。
图七 M54 墓室(北→南)
葬具和葬式 木棺1具,已朽,仅残余灰褐色棺痕。棺痕长2.2、宽0.8、厚0.02~0.04米。人骨已朽,葬式不详(图八)。
图八 M54 平、剖视图
2.随葬器物
M54共出土器物29件(组),质地有陶、铜和铁三类。
(1)陶器
26件。均为夹砂灰陶,器类有鼎、盒、罐、灶、甑、盆、缶、蒜头壶、灯、璧等。
缶 5件。根据腹部的不同分为两型。
A型 3件。体形较宽扁,腹部较鼓,下腹内曲。标本M54∶18,侈口,平沿外斜,尖唇,短束颈,溜肩,鼓腹,下腹内曲,平底。肩饰多周暗弦纹,上腹部饰三周篦点纹。口径13.4、腹径40.5、底径16、高31.6厘米(图九∶1)。
图九 M54 出土陶器
B型 2件。体型略瘦高,下腹斜直。标本M54∶20,侈口,沿面外斜,尖唇,短束颈,溜肩,弧腹略鼓,下腹斜直内收,平底。肩部饰多周暗弦纹。口径12、腹径35.2、底径17、高29.8厘米(图九∶2)。
凹唇罐 1件。M54∶13,口部略变形。侈口,平折沿,凹唇,束颈,溜肩,鼓腹,下腹部斜直内收,平底。肩部和上腹部饰多周方格纹。口径11、腹径25.4、底径9.2、高25.6厘米(图九∶3)。
矮领罐 2件。M54∶11,敛口,圆唇,溜肩,鼓腹,下腹部斜直内收,平底稍内凹。肩部饰多周暗弦纹与两周篦点纹。口径20、腹径36.3、底径18、高24.5厘米(图九∶4)。M54∶15,敛口,方唇,圆肩,鼓腹,下腹部斜直内收,平底。肩部饰多周暗弦纹与一周锯齿纹,腹部饰一周篦点纹。口径20.6、腹径34、底径15.7、高23.6厘米(图九∶5)。
束颈罐 1件。M54∶14,侈口,方唇,短束颈,溜肩,弧腹,下腹斜直内收,平底微内凹。肩部饰多周暗弦纹与一周锯齿纹,腹部饰篦点纹。口径16.2、腹径28.7、底径13、高21.5厘米(图九∶6)。
双领罐 1件。M54∶12,双领,内领微敞,侈口,尖圆唇,短束颈,溜肩。外领微敞,圆唇。鼓腹,下腹部弧收,平底。肩部饰多周暗弦纹。口径13、腹径21.8、底径12.6、高17.7厘米(图九∶8、图一一∶2)。
蒜头壶 1件。M54∶4,敛口,口部呈蒜头形,圆唇,束颈,溜肩,鼓腹,平底。口部饰一周凹弦纹,肩部饰数周凹弦纹。口径4.4、腹径18.3、底径9、高22.3厘米(图九∶7)。
鼎 1件。M54∶7,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顶部近平,等距饰三乳突形纽。器身敛口,方唇,双耳外曲,中间有长方形孔,球腹,圜底近平,底部附三蹄足。腹部饰一周凸弦纹。盖径19、口径17.2、腹深8.4、足高7.3、通高15.6厘米(图九∶9)。
灶 1组。M54∶6,三眼灶,由灶身和两件炊器组成。灶身1件,M54∶6-1,灶面呈马蹄形,前方后圆,灶面上有三个大小相同的圆形釜穴,后端附一蒜头形烟囱。前壁有拱形落地灶门,门外侧模印方形门框,内饰几何形纹饰。长23.4、宽19.2、通高11.2厘米。小甑1件,M54∶6-2,敞口,方唇,深弧腹,小平底,底部有六个圆形箅孔,出土时置于灶上。口径11.2、底径2.8、高5.8厘米。小盆1件,M54∶6-3,敞口,方唇,折腹,腹壁斜直,平底微内凹。下腹部有切削痕,出土时置于灶上。口径10.4、底径3、高4.6厘米(图一〇∶1、图一一∶1)。
图一〇 M54 出土器物
图一一 M54 出土器物
盆 2 件。形制相同。标本M54∶21,敞口,平折沿,尖唇,折腹,上腹略内曲,下腹斜直内收,平底。沿面与内壁饰多周暗弦纹。口径31.5、底径11、高12.8厘米(图一〇∶2)。
灯 1件。M54∶5,豆形灯,灯盘直口微敞,浅腹,平底,圆柱状柄,喇叭形底座。柄部饰多周凸棱。盘口径11.5、柄径5.8、底座径7.4、高11.3厘米(图一〇∶3)。
甑 1件。M54∶9,直口,折沿外斜,尖唇,折腹,上腹微弧,下腹斜直内收,平底微内凹,底部有7个圆形箅孔。腹部饰两周凹弦纹,内壁饰多周暗弦纹。口径29.2、底径12、高13.4厘米(图一〇∶4)。
璧 6件(M54∶2)。形制、大小均相同,多残碎,经修复基本完整,其中1件残缺,呈月牙形。标本M54∶2-1,圆环形,一面饰乳突,一面素面。直径21.2、好径6.4、肉宽6.8、厚0.6厘米(图一〇∶5)。
盒 1件。M54∶8,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弧腹,顶部有圈足状捉手。器身敛口,方唇,弧腹,平底微内凹。盖径17.4、口径16.5、底径7、通高13厘米(图一〇∶6)。
(2)铜器
铜钱 1组。M54∶1,锈蚀严重,已粘结成块,无法辨别。
漆卮铜附件 1件。M54∶3,仅残余鋬和底座,木质器身已朽。底座为圆盘形,直口,直壁,底附三蹄足,内壁残留朽木。鋬为圆环形,与器身相连处残余朽木。底座口径12、高3.7厘米,鋬环径2.2厘米(图一〇∶8、图一一∶3)。
(3)铁器
铁釜 1件。M54∶10,口部和腹部残缺。直口微敛,方唇,矮领,溜肩,鼓腹,圜底。腹部附两耳,一耳残缺。口残径16.6、腹残径29.6、高21.2厘米(图一〇∶7)。
二 多龛墓
以M8为例进行介绍。
(一)墓葬形制
该墓平面略呈“甲”字形,由墓道、墓道北龛、墓室和墓室南、北龛组成。墓向287°。
墓道 位于墓室西侧,平面呈长方形,宽度大于墓室。口大底小,四壁斜直下收,壁面略见工具痕迹。墓道内填黄褐色五花土,土质较松软,未经夯打。现开口长3.8、宽2.73、底长3.4、宽2.2、深2.9米。
墓道北龛 位于墓道北壁中部,平面呈长方形,土洞拱顶结构。进深1、宽0.7、高1.1米。
墓室 位于墓道东侧,平面呈长方形,土洞拱顶结构。进深3.1、宽1.1、高1.6米(图一二)。
图一二 M8 墓室(西→东)
墓室北龛 位于墓室口部北壁,平面呈长方形,土洞平顶结构。壁面略有修整,底部较平。龛底低于墓室底0.12米,进深0.4、宽0.7、高0.5米。
墓室南龛 位于墓室口部南壁,与北龛对应,平面呈方形,土洞拱顶结构。壁面略有修整,底部较平。龛底低于墓室底0.12米,进深0.36、宽0.44、高0.7米。
葬具和葬式 木棺1具,已朽,仅残余灰褐色棺痕。棺痕长2.06、宽0.7、棺灰厚0.02~0.04米。人骨已朽,葬式不详(图一三)。
图一三 M8 平、剖视图
(二)随葬器物
M8出土陶器、铁器共14件。质地有陶、铁两类。
1.陶器
13件。分为夹砂灰陶和夹砂红陶两类,器类有鼎、盒、罐、钵、甑、蒜头壶、鍪、盆。
矮领罐 2件。均为夹砂灰陶。M8∶2,大口微敛,方唇,溜肩,弧腹近直,下腹内曲,平底。肩部饰多周暗弦纹,腹部饰两周篦点纹。口径21.2、腹径36.5、底径20.5、高24.4厘米(图一四∶1)。M8∶7,大口微侈,方唇,圆肩,鼓腹,平底。肩部饰一周凹弦纹,腹部饰暗弦纹。口径11.6、腹径18.5、底径9.2、高11.2厘米(图一四∶6)。
图一四 M8 出土器物
凹唇罐 1件。M8∶1,夹砂灰陶。侈口,沿面外斜,凹唇,束颈,溜肩,鼓腹,下腹部斜直内收,平底。肩上部饰多周暗弦纹,肩下部和上腹部饰多周方格纹。口径10.8、腹径28.6、底径12.8、高26.4厘米(图一四∶2)。
鍪 1件。M8∶9,夹砂红陶。侈口,圆唇,束颈,短斜肩,弧腹,圜底。颈部和肩部一侧附单耳,下腹部和底部饰篮纹。口径13.7、腹径19、高15.4厘米(图一四∶3、图一五∶3)。
图一五 M8 出土陶器
盆 1件。M8∶12,夹砂灰陶。敞口,沿面外斜,尖唇,折腹,平底。器内壁饰多周暗弦纹。出土时位于矮领罐(M8∶2)之上。口径32.6、底径12.4、高12厘米(图一四∶4)。
鼎 1件。M8∶4,夹砂灰陶。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顶部圆弧,等距饰三乳突形纽。器身敛口,方唇,双耳外折,中间有拱形孔,弧腹近直,圜底,底部附三蹄足。腹部饰一周凸弦纹。盖径15.9、口径13.4、腹深6.7、足高5.6、通高13.9厘米(图一四∶5、图一五∶2)。
钵 4件。均为夹砂灰陶。根据口部和腹部的不同分二型。
A型 3件。直口微敞,方唇,浅弧腹,平底。M8∶3,口径17.5、底径7.2、高5.5厘米。M8∶11,出土时与钵(M8∶3)相扣。口径16.8、底径6.6、高5.5厘米(图一四∶7)。M 8 ∶1 3,出土时倒扣于凹唇罐(M8∶1)口部作盖。口径16.4、底径4.6、高5.4厘米。
B型 1件。M8∶14,敞口,方唇,上腹微内曲,下腹弧收,平底略内凹。腹部饰多周凸弦纹。出土时倒扣于矮领罐(M8∶7)口部作盖。口径15.6、底径5.2、高5.6厘米(图一四∶8)。
蒜头壶 1件。M8∶8,夹砂灰陶。直口微敛,口部呈蒜头形,圆唇,直颈,溜肩,鼓腹,平底。肩部饰多周暗弦纹,腹部饰一周凹弦纹。口径3.9、腹径16.7、底径10、高17.8厘米(图一四∶9、图一五∶1)。
甑 1件。M8∶6,夹砂灰陶。敞口,方唇,上腹微弧,下腹斜直内收,平底,底部有8个圆形箅孔。口径15、底径4.8、高6厘米(图一四∶10)。
盒 1件。M8∶5,夹砂灰陶。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弧腹,顶部有矮圈足状捉手。器身敛口,方唇,弧腹,平底。腹部饰一周凹弦纹。盖径16.3、口径13.6、腹深8、底径8.4、通高12厘米(图一四∶11)。
2.铁器
铁锸 1件。M8∶ 10,长方形,平刃,上部有窄长方形銎孔。锈蚀严重,局部残损。宽14.1、高6、厚2厘米(图一四∶12)。
三 无龛墓
(一)M39
1.墓葬形制
该墓平面呈“甲”字形,由墓道和墓室组成。墓向280°。
墓道 位于墓室西侧,平面呈长方形,宽度略大于墓室。口大底小,四壁斜直下收,壁面略见工具加工痕迹。墓道内填黄褐色五花土,土质较松软,未经夯打。现开口长3.2、宽2.2、底长2.84、宽1.8、深5.5米。
墓室 位于墓道东侧,平面呈梯形,土洞拱顶结构。墓室后部有一圆形盗洞,直径1.3米。进深3.2、宽1.26~1.63、高1.8米(图一六)。
图一六 M39
葬具和葬式 木棺1具,已朽,仅残余片状灰褐色棺痕。人骨已朽,葬式不详(图一七)。
图一七 M39 平、剖视图
2.随葬器物
M39出土器物29件(组),有陶器、铜器、铁器、石器、骨器等。
(1) 陶器
21件。有夹砂灰陶和泥质红陶两种,种类有鼎、盒、罐、缶、钫、灶、甑、器盖、璧、珠等。
缶 3 件。夹砂灰陶。形制相同。标本M39∶16,敛口,平折沿,圆唇,短束颈,圆肩,鼓腹,下腹斜直内收,平底。肩部饰多周暗弦纹,腹部饰两周篦点纹。口径13.2、腹径45.4、底径18.4、高31.4厘米(图一八∶1、图二〇∶3)。
图一八 M39 出土陶器
甑 1件。M39∶ 13,夹砂灰陶。直口微敛,短斜沿,尖唇,弧腹,下腹内曲,平底,底部有7个圆形箅孔。腹部饰两周凸弦纹。口径28.8、底径11.8、高15厘米(图一八∶2)。
矮领罐 1 件。M39∶20,夹砂灰陶。直口微敛,方唇,矮直领,斜肩,上腹近直,下腹斜直内收,平底。肩部饰多周暗弦纹。口径16.6、腹径30.4、底径12.8、高20.6厘米(图一八∶3)。
钫 1件。M39∶ 14,夹砂灰陶。口部和下腹部残碎。侈口,方唇,束颈,四棱弧腹,平底,高方圈足微外撇。腹部饰两个对称的铺首衔环。口边长13.2、腹径22.2、底径14.4、高40.2厘米(图一八∶4)。
鼎 1件。M39∶ 8,夹砂灰陶。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顶部圆弧,等距饰三乳突形纽。器身敛口,方唇,双耳外翻,中间有拱形孔,弧腹,圜底,底部附三蹄足。腹部饰一周凸棱。盖径19.8、口径18、腹深9.8、足高7.6、通高17.8厘米(图一八∶5)。
鼎盖 1件。M39∶9,夹砂灰陶。呈覆钵形,浅腹,盖顶等距附3个乳突状纽。盖径20.2、高4.6厘米(图一八∶8)。
盒 2件。均为夹砂灰陶。M39∶ 11,器盖缺失,仅余器身。敛口,方唇,弧腹,平底。腹部饰四周凹弦纹。口径17、底径8.9、高9.3厘米(图一八∶6)。M39∶10,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顶部有矮圈足状捉手,口部残缺,仅剩顶部。器身敛口,圆唇,弧腹,底部内凹。腹部饰两周凹弦纹。口径17.7、腹径19.7、底径8.5、高9.9厘米(图一八∶7)。
灶 1组。M39∶12,二眼灶,由灶身和两件炊器组成,均为夹砂灰陶。灶身1件,M39∶12-1,平面呈马蹄形,前方后圆,灶面置两釜穴,前小后大,后端附一圆柱形烟囱。前壁有拱形落地灶门,门外饰一周圆形乳突。长21.6、宽19.6、高12厘米。小盆1件,M39∶12-2,敞口,沿面内折,尖圆唇,弧腹,平底。出土时置于灶上。口径9.2、底径3.4、高4.3厘米。小甑1件,M39∶12-3,直口微敞,沿面内折,尖圆唇,弧腹,平底,底部有6个圆形箅孔。出土时置于灶上。口径9.4、底径3.2、高4.2厘米(图一八∶9)。
璧 7件(M39∶7)。均为夹砂灰陶。形制、大小均相同。标本M39∶7-1,圆环形,一面素面,一面饰乳突。直径21.1、好径5.6、肉宽7.6、厚0.6厘米(图一九∶1、图二〇∶2)。
图一九 M39 出土器物
图二〇 M39 出土器物
珠 1颗。M39∶4,泥质红陶。残碎严重。扁球形,珠中部有穿孔,表面残留红、白色彩绘。直径4.7、孔径1、高3.9厘米(图一九∶7)。
(2)铜器
铜钱 40枚(M39∶1)。形制相同,均为半两钱。圆形方穿,穿外无郭,穿两侧之“半两”二字铸造有精有拙,字体偏长,钱正面有外郭。标本M39∶1-1,直径2.9、穿径0.8厘米(图一九∶5)。
铜镜 1件。M39∶2,残碎严重。蟠螭纹镜,双弦钮,圆钮座。钮座外饰两周弦纹,弦纹间饰短斜线纹。主纹为三菱形纹和三蟠螭纹,蟠螭纹已变形,呈简化的“S”状,地纹疏松,以卷云纹和斜线填饰。外圈弦纹中间为短斜线纹,凹圈带近平缘。残径11.2、钮高0.48、钮宽0.94、缘宽0.25、缘厚0.18、肉厚0.11厘米,重70.9克(图一九∶4、图二〇∶1)。
铜器残片 1袋。M39∶3,残碎严重,均呈薄片状,根据出土铺首衔环判断,应为容器(图一九∶9)。
(3)铁器
铁灯 1件。M39∶6,仅余灯盘和柄部,底座缺失。豆形灯,灯盘敞口,方唇,浅直腹,尖底。实心圆柱状柄,下部残缺。盘径11.3、残高9.3厘米(图一九∶2)。
(4)石器
石砚 1件。M39∶5,圆盘形,一面较平整。直径13.4、厚1.8厘米(图一九∶3)。
石研 1件。M39∶19,通体呈黑色,近方形,一侧有切割痕迹。宽4.4、高8.7厘米(图一九∶8)。
(5)骨器
六博棋子 2件,1件残。标本M39∶15,长方体,质轻,表面打磨光滑。长2.8、宽1.6、高1.3厘米(图一九∶6)。
(二)M59
1.墓葬形制
该墓平面呈“甲”字形,由墓道和墓室组成。墓向255°。
墓道 位于墓室西侧,平面呈长方形,宽度略大于墓室。口大底小,四壁微向内收,壁面略见工具修整痕迹。墓道内填黄褐色五花土,土质较松软,未经夯打。现开口长2.8、宽1.3、底长2.7、宽1.2、深3.3米。
墓室 位于墓道东侧,平面呈长方形,土洞拱顶结构。进深2.9、宽1、高1.4米(图二一)。
图二一 M59 墓室
葬具和葬式 木棺1具,已朽,仅残余灰褐色棺痕。棺痕长2.06、宽0.7、灰底厚0.02~0.04米。人骨1具,仰身直肢葬,头向西,性别不详(图二二)。
图二二 M59 平、剖视图
2.随葬器物
M59出土随葬器物16件(组),有陶器、铜器、铁器等。
(1) 陶器
13件(组)。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两种,器类有鼎、盒、罐、缶、钫、灶、釜、珠等。
缶 1件。M59∶3,夹砂灰陶。侈口,方唇,沿面外斜,短束颈,溜肩,鼓腹,下腹斜直内收,平底。肩部饰五周凹弦纹,腹部饰三周篦点纹和一周竖纹。口径12.2、腹径37.6、底径19.6、高35.6厘米(图二三∶1)。
图二三 M59 出土器物
钫 1件。M59∶13,夹砂灰陶。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方形盝顶,内有子母口。器身侈口,方唇,束颈,四棱弧腹,方圈足外撇。腹部饰两个对称的铺首衔环。口边长12.2、腹径20.8、底径12.6、高39.2厘米(图二三∶2)。
矮领罐 3件。均为夹砂灰陶。M59∶9,直口微敞,圆唇,鼓肩,鼓腹,平底微内凹。肩部饰多周弦纹。口径17.2、腹径28、底径14.8、高20.2厘米(图二三∶3)。M59∶6,敞口,圆唇,鼓肩,弧腹,平底内凹。肩部饰多周暗弦纹,腹部饰两周凹弦纹。口径12.8、腹径23.4、底径13.6、高16厘米(图二三∶4)。M59∶7,敛口,方唇,圆肩,鼓腹,平底。腹部饰两周折棱。口径11.3、腹径18.4、底径8.6、高1 2.5 厘米(图二三∶6)。
鼎 1件。M59∶8,夹砂灰陶。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顶部有圈足状捉手。盖表面饰一周凹弦纹。器身敛口,圆唇,短双耳微折,中间有长方形孔,弧腹,平底,底部附三矮蹄足。腹部饰一周凸棱。盖径18、口径15.2、腹深7.4、足高5、通高1 4 厘米(图二三∶5)。
盒 2件。均为夹砂灰陶。M59∶5,盖缺失,器身子母口内敛,圆唇,弧腹,平底微内凹。腹部饰四周凹弦纹。口径17.3、底径9.6、高8.7厘米(图二三∶7)。M59∶12,由盖和器身组成。盖呈浅覆钵形,顶部有矮圈足状捉手。盖面饰一周凹弦纹。器身敛口,圆唇,弧腹,平底微内凹。腹部饰四周凹弦纹。盖径17.8、口径15.4、底径8.1、通高13.4厘米(图二三∶8)。
釜 1件。M59∶10,夹砂灰陶。侈口,圆唇,束颈,圆肩,鼓腹,圜底。下腹部和底部饰篮纹。口径11、腹径14.9、高11.6厘米(图二三∶9)。
灶 1组。M59∶11,三眼灶,由灶身和两件炊器组成,均为夹砂灰陶。灶身1件,M59∶11-1,灶面呈马蹄形,前方后圆,上置大小相近的三釜穴,灶面后端中部附一烟囱。前壁有拱形落地灶门,外饰长方形门框,框内饰菱形纹。长20.4、宽17.8、高10.4厘米。小盆1件,M59∶11-2,敞口,平折沿,圆唇,弧腹,平底。出土时置于灶上。口径8、底径3、高3.6厘米。小甑1件,M59∶11-3,敞口,平折沿,圆唇,弧腹,平底,底部有3个圆形箅孔。出土时置于灶上。口径7.6、底径2.8、高3.4厘米(图二三∶11)。
珠 一串(M59∶2),共19颗。均为泥质灰陶。形制相同。标本M59∶2-1,圆球状。直径1.7厘米(图二三∶12)。
(2) 铜器
铜钱 28枚(M59∶1)。形制相同,均为半两钱。标本M59∶1-1,圆形方穿,穿正反面均无郭,穿两侧铸有“半两”二字,字体宽大,紧邻钱外缘和穿孔。直径2.85、穿径0.8厘米(图二三∶13)。
(3) 铁器
铁削 2件。形制相同,均残。M59∶4,断为两截。环首柄,直背略厚,单面刃。残长18、宽1.3厘米(图二三∶10)。M59∶14,已残缺,仅余柄部。
四 结语
(一)墓葬年代
关于上述墓葬的年代,可从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两个方面进行推断。
墓葬形制方面,M4、M8为竖穴墓道土洞墓,墓道宽于墓室,口大底小,四壁倾斜较甚,分别与西安南郊光华M93(战国晚期)和潘M187(秦代)形制相近[1]。M54墓道带一侧龛,壁面向下略斜收,与龙首原医M42(西汉早期)形制相似[2]。M39、M59墓道壁面向下略斜收,墓道与墓室宽度之比较小,与西安南郊潘M121(西汉早期)形制相近[3]。
随葬器物方面,M4、M8、M54三墓均以鼎、盒、蒜头壶等仿铜陶礼器为核心,配以罐、钵、釜(鍪)、甑、盆等日用陶器,这是关中地区秦汉之际的典型陶器组合。一般认为,蒜头壶的流行时间相对集中,大约在秦统一时期,上限可到战国晚期,西汉早期急剧减少[4]。M4、M8随葬的蒜头壶分别与西安南郊一期墓葬M185、M101所出相近[5]。同时,M4出土陶器上普遍戳印“杜亭”陶文,以往研究表明,此类陶文为秦代的市亭陶文,应属秦代民营制陶作坊所制[6]。因此,M4、M8的年代当在战国晚期至西汉初年之间。M54随葬的蒜头壶与西安南郊二期墓葬M133所出相近[7],随葬的双领罐、陶灶、陶璧、铁釜、漆卮铜座等器物,也见于上塔坡村西汉墓M59[8]。因而,M54的年代略晚于M4和M8,应在西汉初年至西汉早期。M39、M59均随葬最大腹径居于器体中部的陶钫,为西汉时期的典型特征。同时,二墓所葬的半两,钱文工整,字体较瘦长,已明显具有汉篆之风,可能为文帝五年以后所铸四铢半两[9]。故而,M39、M59的年代约在西汉早期至武帝前期。
(二)相关认识
M39、M54出土的陶璧,以往在西安南郊地区也有所发现。陶璧一面饰圆点纹,另一面为素面,系仿玉璧制作。出土时多平铺于棺痕四周,排列整齐,似经缀连,应为木棺之装饰用璧[10]。棺上饰连璧的葬俗,主要流行于战国中晚期的楚墓中,这一葬俗在汉长安城东南郊的流行,反映了秦汉之际关中地区与楚地密切的文化交流。
上塔坡村东战国秦汉墓地出土了大量戳印“杜亭”字样的陶器,杜亭即杜县市亭的省文。根据相关研究,秦汉时期在县内设置市亭以维持市场秩序,监督市场交易,征取市场税收,本身亦兼营手工业。秦人在陶器上戳印“市”“亭”印文,是表示所戳印的陶器质量合格,可以在市场销售[11]。此前,墓地周边的茅坡光华胶鞋厂秦墓、潘家庄世家星城秦墓等同时期墓地中,也发现有大量“杜市”“杜亭”戳印陶器[12]。这些戳印陶器的集中出土,表明此地可能与战国至秦代杜县制陶作坊相距不远。
上塔坡村东战国秦汉墓地的墓葬排列有序,彼此之间少有打破关系,埋葬时间集中于战国晚期至西汉早期,墓主身份均为平民,表明其应是一处有规划的集体墓地。一般认为,秦之杜县县址在今南杜城村附近[13],结合本墓地所出大量“杜亭”类戳印陶器,以及邻近区域出土的“杜胡”“杜申”“杜锜”“杜嘉”等铜印,可以认为上塔坡村东战国秦汉墓地是战国中期至西汉早期杜县及周边居民的公共墓地。该墓地的发掘,为完善关中地区战国至秦汉之际考古学文化序列,探索秦汉时期杜县周边丧葬习俗及社会组织形态的变迁提供了重要材料。
项目负责人:王艳朋
发掘:段成刚 韦莉果 曾 宇 李万利
张 弛
整理:韩 冬 李 强 于单夕玮 唐志强
摄影:王 娅 李 强
绘图:张鹏轩 罗春蕾
执笔:冯 健 段成刚 韩 冬 曾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