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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理论基础、实践困境及治理对策

2024-03-06金新姚志敏

关键词:高校治理两个责任教育现代化

金新 姚志敏

[摘 要] 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是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两大系统的同频共振,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对高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党建设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责任理念、中国共产党的从严治党经验、国外政党的强党治理做法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提供理论源泉和经验借鉴。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需求,从“五个向度”探索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善治对策:增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意识,优化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权力结构,完善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制度规范,强化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监督问责,加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队伍建设。

[关键词] 教育现代化;高校治理;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中图分类号] G647;D262.6 [文献标志码]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4917(2024)01-0109-08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即管党治党中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是新时代高校管党治校的重大治理命题,是高校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事业发展的重要实践。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是高校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两大系统的同频共振,是压实管党治校责任的现代大学之治。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注重科教兴党兴国。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1]《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强调:推进教育现代化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高校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3]。高校党委(党组)作为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要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压实管党治校责任,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推进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当前,高校发展面临新的世情、国情、党情、社情,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探索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善治对策,成为高校发展建设面临的时代命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有助于为各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提供学理借鉴。

一、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蕴意和理论基础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4]。这是党的文件中首次提出“两个责任”。随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对“两个责任”做出规范,明确“两个责任”的逻辑关系,即党委、纪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难以抓住。“两个责任”不是并列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纲”,具有牵头抓总、全面领导作用;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具有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伴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高校党的建设不断科学化,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时代蕴意逐步深化。

(一)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蕴意

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是高校党委主体责任与紀委监督责任两大系统的同频共振,是高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的治理过程,是从严治党与大学治理深度融合的动态交互,需要遵循管党治党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从两个维度把握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蕴意,关键是要把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到实处,锚定职责定位、责任主体和责任事项,把握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双向互动的核心要素。

高校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的蕴意。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要求,也是各级党组织的法定职责,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从高校党委主体责任维度考量,对照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关键在于把握“三个落实”:一是落实高校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确保全体成员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或决定上权力平等,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二是落实高校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一把手”要坚持党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责任田”,做好表率垂范。三是落实高校党委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结合分管业务抓好党建工作,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

高校纪委承担监督责任的蕴意。纪律检查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5]。从高校纪委监督责任维度考量,坚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下,对照党章党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要求,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关键在于抓好“三个落实”:一是落实高校纪委协助责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定期分析和研判政治生态,把管党治党责任分解到各项工作任务中,做党委决策的参谋者。二是落实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述职评议及统筹审计、财务、巡察、工会等监督力量传导履责压力,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学校重大工作部署,做监督的再监督者。三是突出落实高校纪委党内专责监督职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正风肃纪,精准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追责,做责任落地的保障者[6]。

(二)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理论基础

政党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国家政权是在政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政党本身具有监督与完善政治运作的责任。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是政党之治的延伸,要遵循政党自我完善的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党建设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责任理念、中国共产党的从严治党经验、国外政党的强党治理做法,这些思想、理念、经验、做法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提供理论源泉和经验借鉴。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党建设思想

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党建设思想是高校 “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重要依据,他们的政党建设思想倡导的责任是关乎国家、人民命运的责任,是为了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和共产主义伟大目标的责任。

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建设思想体现在《共产党宣言》及其系列经典著作中,系统地阐释了“什么是无产阶级政党、为什么要建立无产阶级政党以及怎样建立无产阶级政党”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民主建党,同时强调集中和纪律对工人阶级政党的极端重要性,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7]。《共产党宣言》强调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8]。《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和《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都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并要求每个成员坚决执行,否则,党的领导层有权执行纪律,直至将其开除出组织[9]。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行有效的党内监督,离不开广泛的民主和批评。民主是监督的前提,没有民主,监督就必然流于形式。恩格斯认为:“批评对于党来说,一定要比任何无批判的恭维更有益处。”[10]

列宁的政党建设思想涵盖执政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列宁认为履行党的责任要从细处入手、尽职尽责,只有这样才能胜任自己的艰巨任务。列宁主张坚持党内监督制约,以更好地防止党的权力被滥用,包括被各级党组织滥用和被党的少数负责人滥用,在他的主张下俄共(布)成立了监察委员会,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执政党党内监督的首个专门机构。列宁提出:“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1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受历史条件限制,没有提出“两个责任”概念,但他们的政党建设思想主张严格履行政党责任、民主与集中、治党与监督等,其中蕴含的政党治理逻辑,对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具有跨时空的指导意义,对压实高校党组织集体责任、一把手责任及纪委监督责任有重要的实践指引。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责任理念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责任思想,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文化源泉。全面从严治党的许多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举措都可溯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12]

儒道释三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其主张虽有不同,但殊途同归均认同人道即天道、人类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相一致的价值观。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倡导“礼”治国、“仁”修身,在社会组织方面称“礼”,阐释重建社会秩序的方法;在个人方面称“仁”,阐释推己及人的价值观。强调“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和谐共生”的责任伦理,主张重视慎独自律、正己修身、仁政爱民、天人合一等价值观念。《大学》开篇提出“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道家通过探索万物生化的过程,主张反本还源,天人合一,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齐物论》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释家奉行“众生平等”“依正不二”,主张万法唯心,三界本空,去除苦厄須从破我执、法执下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个人责任、家庭责任、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善治逻辑,具有独特的价值体系,闪耀着丰富的家国治理、修身立世、和合共生思想。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需要汲取其治人治事、敬天循道等治理思维,特别是汲取儒道释思想中“知天、知人、知己”道理,压实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同频共振。

3.中国共产党的从严治党经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保持从严治党的传统,不断完善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人相继提出“思想建党”“制度建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毛泽东注重思想建党,提出“三大作风”和“两个务必”,主张坚持实事求是和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强调党的领导,认为“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13]。邓小平注重制度建党,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张“整顿”党组织、“党员要合格”,认为“我们要改善党的领导,除了改善党的组织状况以外,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工作状况,改善党的领导制度”[14]。江泽民注重“依法执政”,提出“三个代表”和“三讲”,认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民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15]。胡锦涛注重执政理论建设,提出“科学发展观”“五种执政能力”,认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16]。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伟大建党精神”和“三个务必”,主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强调“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17],认为“维护党中央权威,绝不是一般问题和个人的事,而是方向性、原则性问题,是党性,是大局,关系党、民族、国家前途命运”[18]。“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19],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精准绘制全面从严治党路线图,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体系和督责机制。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20]

中国共产党的从严治党思想,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由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全面从严治党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为管党治党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探索和坚实的历史积淀,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提供了重要的施工路线图。

4.国外政党的强党治理做法

纵观世界政党政治运行实践,各国政党为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加强政党建设,积极应对国内外的局势变革,积累了许多有效做法。

一是加强理论引领,凝聚思想共识。例如越南共产党、朝鲜劳动党、老挝人革党、古巴共产党汲取苏东共产党教训,注重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欧洲一些社会党也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将本党的纲领、理论、知识和组织纪律等作为培训内容。二是完善组织建构,扩大社会基础。例如安哥拉人民解放运动、南非非国大分别开展“恢复基层组织运转”和“回归基层”运动,恢复基层组织的建制和职能,加强对基层组织的资源投入。日本共产党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在地方、企业、学校等广泛设立党支部。三是加强制度治党,优化监督权力运行。例如英国保守党、工党都设立了针对本党在议会的督导员(党鞭)制度,约束本党党员,优化监督权力运行。德国制定了全球首部《政党法》,全面约束规范政党行为[21] 。纳米比亚人组党制定了党内的《行为准则》,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从政行为。四是加强反腐败治理,增强政党纯洁性。例如越南共产党将贪腐视为“国难”和自身执政面临的“四大危机”之一,强调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肃风反腐直指高层。古巴共产党强调通过“以心治国”的方式,开展廉政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颁布《国家干部道德规范法》,旨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各国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做法是政党适应国家政体而采取的强党之治,是推动政党责任落实的善治举措。这些实践蕴含丰富的管党治党责任思想,对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二、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实践困境

高校管党治校是一项系统工程,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体现在学科建设、师资水平、人才培养、反腐倡廉建设诸多方面,管党治校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学科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的重要保障。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是反腐倡廉的标本之治,但实践中面临诸多壁垒。

(一)高校党员干部对“两个责任”认知不充分

少数高校党组织、党员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充分,权责不明晰,部分干部管党治党意识薄弱,缺少“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的意识,“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尤其到二级学院、系部、基层党支部层面,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严重。其实质是对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高等教育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引擎,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高校的落地成效,关系到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关系到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它有助于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形成高校廉洁新生态;有助于满足高校服务教育强国战略的现实需求,推动高校治理效能转化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助于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政协同机制,推动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助于推动党建和思政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学校发展深度融合[22]。

(二)高校“两个责任”贯通制度体系不完备

伴随高校管党治校实践的飞速发展,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但大多数高校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统一和联动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特别是在选人用人、考试招生、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缺乏及时沟通和资源共享机制。有些高校党委与纪委沟通协调、会商联动等相关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有些高校虽然出台了相关制度,但制度具体内容缺乏科学性、程序性、可操作性。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制度建设不完备,导致从严管党治校成效打折扣,责任压力传导不彻底,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比较突出,“四风”问题治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甚至个别高校发生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三)高校权力配置及运行结构性失衡

高校党内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配置及实际运行存在结构性失衡,各类权力界限不清晰,责任划分不科学,重大事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不到位,“一把手”及关键少数人权力制约不力,教育教学运行涉及的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配置及运行缺乏科学规范,存在权力寻租和产生腐败的风险。当前,高校反腐败斗争已形成高压态势,但在招生、基建、合作办学、科研、选人用人等领域腐败案例依然频发。有关统计显示,2013年3月至2016年12月,共128名高校领导被中央纪委通报。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共通报了61名高校干部被查处的消息,涉及55所高校。截至2021年10月,有17名高校领导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党委书记6名,校长(院长)7名;共11名高校领导被“双开”或开除党籍,涉案高校数量多、层面广,分布北京、上海、广西、黑龙江、广东、云南、吉林、山东、安徽、内蒙古、四川等10余地区。2023年,有20余名高校领导被调查,既有综合类院校,也有音乐、警察、师范、医学、财经、理工等专业类院校,其中职业院校最多,有6所[23]。高校违纪违法行为治而不绝,甚至出现“塌方式”违纪违法。

(四)高校治理监督和追责问责力度不大

履责受监督,失责要问责。“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24]高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有个人思想原因、有制度约束不足,更有监督和追责问责不力因素。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应当严肃追责问责。新时代十年,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实践中,高校落实“两个责任”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层层衰减现象。高校“大监督”格局尚未形成,高校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融合施力不足。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足,追責问责力度不大,个别高校追责问责存在“宽松软”,警示震慑成效不突出。

(五)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内生力不足

伴随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需求更加凸显。实践中,“三转”之后部分高校职责衔接不力,多数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未能满足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需要,纪委委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较少,高校所辖学院等二级党组织的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整体而言,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内生力不足。主要表现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站位、业务能力、纪法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缺乏纪法皆通的“专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成效不足,制约了高校“两个责任”的协同贯通。

三、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治理对策

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是高校循道之治。面临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方法论,遵循管党治党规律及教育发展规律,破解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面临的实践困境,可以从“五个向度”探索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善治对策。

(一)增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意识

立足政治属性,用积极的意识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增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意识。管党治校成效关乎“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和“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好大学”[25]。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26]。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同频共振。

高校党委、纪委要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意识。突出加强高校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国之大者”对教育工作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强化高校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强化校、院及系部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高校纪委党内专责监督意识,高站位担当作为,推动构建“一把手统领全局、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工作格局,持续提升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以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延伸成效,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二)优化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权力结构

优化权力结构配置,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以治理的整体性夯实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基础。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各级党委要……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7]推进管党治校源头治理,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科学优化高校权力运行机制,厘清不同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和权责划分,做到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同时推动各类权力主体协同发力,夯实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基础,确保管党治校的管人权、管事权、管物权能运行畅通,一贯到底。

把整体性、系统性治理思维贯穿管党治校全过程,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优化配置管党治校权力。站在“点”上看“面”、看系统,突出治理的整体性与协同性,重点关注教育教学运行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权力运行体系:一是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优化政党权力,提升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校成效。二是改变高校少数人掌控大量公共资源的不合理现象,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群团组织、学生“三代会”等相关主体作用,明确基本职责、基本权力以及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协同机制,激发全体师生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监督权和话语权。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学校治权运行,实现协同共治、成效共享,推动系统治理、长效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完善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制度规范

完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以治理的可持续性规范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机制。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善治的根本。“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28]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制度治党,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治理的各领域各环节,引领构建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管理运行制度体系;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公开机制和流程管理制度;完善“两个责任”协同贯通配套制度,明确“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实体内容和程序流程步骤;完善考核、激励和責任追究机制,“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发挥制度约束、指引、评价和督促功能,形成“两个责任”协同贯通长效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合理划分学校、机关、院系的权责边界,建立学校与学院、机关各部门之间、机关部门与学院以及学院内部机构之间权责分明、衔接流程畅通的管理体制。完善“两个责任”协调贯通四类保障机制:一是重大问题、重点任务、廉政风险防控协同贯通机制;二是师生廉洁教育协同贯通机制;三是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协同贯通机制;四是监督检查、考核运用、线索处置、问责追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相关会商制度、沟通制度、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查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政治生态研判制度等,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有用、管用,能够准确体现党的主张和师生意愿,立得住、行得通,以制度机制的力量和作用,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四)增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监督问责成效

以治理的威慑性增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成效。用精准监督和严肃追责问责释放管党治校威慑力,倒逼各类责任主体担当作为,形成高校“两个责任”协同合力,推动高校管党治校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高校党委、纪委要提升监督效能,用好问责追责利器。一方面,贯通各类主体构建“大监督”格局。做到行使权力事前有规矩、事中有程序、事后有痕迹。坚持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找准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的突破口、落脚点,加强“一把手”监督,创新监督思维,整合监督力量,让师生参与监督,加强对招生、招标、基建、财务、资产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推动审计监督、巡察监督、民主监督与纪律审查联动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另一方面,强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紧盯师生“身边事”,坚持“一案双查”,纠治违纪违法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纪律审查建议书、提醒函等方式,督促推动共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案件通报机制,适时公开通报,对检举控告失实的,积极稳妥做好澄清工作,消除不良影響,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强化严管厚爱,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师生时刻牢记党规党纪的约束,感受到管党治校的治理成效。

(五)加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队伍建设

管党治校人才是关键,以治理的关键性壮大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力量。“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党的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个“硬”就是锤炼自身、淬炼队伍、提高先进性的要求。

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要抓住“人”这个关键要素。面对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深刻变化,高校党委、纪委要保持高度政治清醒,教育引导干部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涵养政治品格。一方面,高校党委要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同时,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的领导,特别要结合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纪委组织架构,针对各高校及二级学院设置情况,健全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配好班子,建好队伍,激活纪检监察队伍内生力,壮大监督执纪问责力量,支持纪委统筹力量开展追责问责。另一方面,高校纪委要引领纪检监察干部树牢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运用纪法研习、专案轮训、专题调研等平台,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升监督执纪业务能力,精准适用纪律审查权,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护航高校育人事业健康发展。

四、结语

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作为一个紧迫的历史课题,探究高校“两个责任”为什么要协同贯通,高校“两个责任”怎么协同贯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具有深厚的理论根基和充分的现实依据。把脉高校“两个责任”实践困境,溯源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理论基础,启迪创新思维,以“五个向度”构建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善治对策,这是遵循管党治党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的探索,亦是科学运用治理思维推动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探索。

高校“两个责任”协同贯通的具体方法、路径还有很多值得研究和挖掘的领域,高校党委、纪委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时刻紧绷管党治校的弦,守正创新治理思维和治理方式,深入推进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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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tical Foundation, Practical Challenges and Governance Strategies for the Synergistic Implementation of “Two Responsibilities” in Universities

JIN  Xin1,YAO  Zhimin1,2

Abstract: The synergistic implementation of “Two Responsibilities” in universities involves the resonance of the two major systems of Party Committees main responsibility and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Commissions supervisory responsibility. It represents a crucial pathway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holds 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for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party building and development in universities, as well as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s from Marxist classic authors on party building, governance responsibility concepts from Chinas outstanding traditional culture, the strict governance experienc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effective governance practices from foreign political parties provide theoretical sources and experiential references for the synergistic implementation of “Two Responsibilities” in universities. Adapting to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higher education in the new era, this study explores governance strategies for the synergistic implementation of “Two Responsibilities” in universities from “Five Dimensions”: enhancing awareness, optimizing power structures, refining regulatory systems,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and accountability, and reinforcing team building.

Key words:modernization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governance; strict Party governance; “Two Responsibilities”

(责任编辑 编辑齐立瑶;责任校对 刘永俊)

[收稿日期] 2023-08-30

[基金项目]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研究”(项目编号:23LLMLA001)。

[作者简介] 金新(1986—),男,山东枣庄人,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通讯作者:姚志敏(1978—),女,河北沧州人,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联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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