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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保险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方向

2024-03-03展凯

开放导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摘要] 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是实现金融业和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有助于优化保险市场资源配置、促进保险服务业的创新与发展,进而提升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但同时,一定程度上会对国内现有保险市场和业务造成冲击,加大相应的跨境风险,同时对相应的法律监管和行业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引进来”和“走出去”协同发展、稳步扩大保险服务业制度型开放、防范和化解相關跨境风险以及不断增强本土保险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此,要在优化市场准入制度、提升保险服务业的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完善保险服务业的监管体系与政策环境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关键词] 高质量发展    保险服务业    高水平对外开放    制度型开放

[中图分类号] F8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4)01-0060-07

[作者简介] 展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准精算师,研究方向:货币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等。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保险服务业是我国金融业和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是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和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随着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保险服务业开放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果,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市场的份额逐年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①。然而,综合来看,我国保险服务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关行业发展水平相比差距明显②,尚存在市场准入限制较多、业务范围有限、资本项目开放程度较低、数字化能力建设和配套政策仍需完善等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

一、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的内在逻辑

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是推进我国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和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内在要求。可以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参与者,激发保险市场活力,有助于优化我国保险市场资源配置,促进我国保险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提升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1. 有助于优化保险市场资源配置

第一,国际先进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可以进一步激发我国保险市场活力,促进保险业完善风险定价机制(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监测部课题组,2020)。首先,先进的保险机构的引入带来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特别是在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再保险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有助于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进而更加精确地进行风险定价。其次,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优化我国保险市场的资本结构。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将引入更多的资本投入保险市场,有助于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资本充足率。再次,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可以提高保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外资保险公司通常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其进入将促使国内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优化客户服务流程,从而提高保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彭雪梅和邓啓平,2023)。

第二,保险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我国保险市场,促进保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险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将丰富我国保险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同时,通过引入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可以促使国内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此外,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还将带动保险中介、保险资产管理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完整的保险产业链,进一步促进保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 有助于促进保险业务的创新与升级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可以为我国保险业提供创新的动力。外资保险公司通常具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通过合作和技术引进,提升我国保险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外资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精算定价、产品设计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可以为我国保险服务业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机会,推动我国保险业务的技术创新。同时,外资保险公司丰富的产品线和灵活的产品设计能力,可以为我国保险服务业带来新的产品理念和设计思路。

其次,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将倒逼国内保险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保险科技的发展。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保险服务业正面临巨大的变革。外资保险公司在这些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有助于我国保险公司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高保险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此外,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后,通过市场竞争,将倒逼国内保险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从而促使国内保险公司提高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

再次,跨境保险的发展也会进一步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和升级。如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将为内地、香港和澳门的保险公司提供促进彼此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通过共享资源和技术,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满足跨境客户的需求,从而提供更全面、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随着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跨境人员流动和货物贸易将不断增加,对保险需求也将随之增长。为了满足这些需求,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保险产品。

3. 有助于提升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首先,引进国际先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可以促使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与国际保险市场的互动,本土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和趋势,从而调整自身的发展策略,提高市场敏锐度和应变能力。此外,外资保险公司通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其进入中国市场将为我国保险服务业带来新的经营理念、技术和管理方法,有助于提高我国保险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其次,保险服务业“走出去”,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影响力。目前,我国保险服务业对外开放主要以“引进来”为主,为了提升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影响力,未来将是外资保险企业“引进来”和中资保险公司“走出去”同步进行的时代(郭振华,2020)。这个过程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跟随战略”和“主动出击”。 “跟随战略”是指服务“走出去”的战略性企业,“主动出击”是指我国保险公司直接进入国外保险市场。当中国的设备、资本、投资等不断“走出去”,这些要素的海外运作都需要相应的保险服务,这便成为“跟随发展”的基础,有助于我国保险服务业“走出去”,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影响力。

二、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的现实约束

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一定程度上会对国内现有保险市场和业务造成冲击,加大相应的跨境风险,同时将对相应的法律监管和行业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1. 对国内现有保险市场和业务造成冲击

扩大保险服务业对外开放,意味着外资保险公司将更大范围进入中国市场,这可能对国内保险企业的竞争地位构成威胁(许闲,2021)。首先,外资保险公司通常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以及丰富的国际业务经验,这使得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具备一定的优势。其次,外资保险公司往往能够提供更多种类和更具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这对国内保险企业将是不小挑战。再次,外资保险公司在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方面可能超过国内保险企业,也会对国内保险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客户吸引力造成冲击。

具体来说,对国内现有保险市场和业务造成的冲击,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冲击本土保险企业产品竞争力。外资保险公司往往拥有更多样化和创新性的产品线,可以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相比之下,本土保险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创新能力上可能存在不足,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其二,冲击本土保险企业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在服务理念、服务流程和客户体验等方面通常有较高的标准。若本土保险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减少。其三,削弱本土保险企业品牌影响力。外资保险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较高,而本土保险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品牌认知度和信誉度相对较低。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可能会削弱本土保险企业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的压力。其四,冲击本土保险企业产品渠道优势。外资保险公司通常具有较强的渠道网络和销售能力,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销售和推广。与之相比,本土保险企业在渠道建设和销售能力方面可能存在不足,从而导致市场份额的丧失。

2. 引致相关跨境风险

随着保险市场的开放,无论是“引进来”还是“走出去”,可能加大相关跨境风险,因此,如何监管、防范相关跨境风险,需要重点关注和及时应对。

一是系统性风险。国际保险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对我国保险服务业造成冲击,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其一,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跨境资本流动的增加,导致金融市场波动加剧,金融风险可能扩散到国内市场(李腾 等,2022)。保险服务业扩大开放,国际保险市场的资金流动将更加频繁和复杂。如果国际保险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如金融危机或经济衰退等,可能会导致大量资金撤离中国市场,与此同时,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风险管理,从而增加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从而给我国保险服务业带来巨大冲击。其二,金融系统稳定性风险。保险服务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如果国际保险市场发生大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我国保险服务业遭受损失,进而影响到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其三,监管风险。国际保险市场的监管机构和规则可能与我国有所不同。如果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不畅或监管规则不一致,可能会导致监管风险的增加,从而增加我国保险服务业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保险服务业扩大开放将使我国保险市场与全球再保险市场联系更加紧密,境外再保险公司一旦出现问题,将给境内分公司带来较大风险(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监测部课题组,2020)。其四,市场信心风险。国际保险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对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心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市场出现大的波动或负面事件,可能会使投资者和消费者对我国保险业的信心下降,从而影响市场的稳定运行。

二是技术风险。外资保险公司通常拥有先进的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这可能挤压国内保险企业的技术创新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技术引进受限。外资保险公司可能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系统,提高业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然而,由于技术引进受到限制,本土保险企业在技术更新和升级方面可能面临挑战,无法与外资保险公司保持同步。其二,技术转化难题。即使能够获得先进的技术和系统,本土保险企业在技术转化和应用过程中也可能面临难题。技术的运用需要相应的人才和培训支持,以及对市场需求的精准把握。如果本土保险企业在这方面存在不足,可能导致技术的浪费和效益不佳。其三,技术依赖风险。外资保险公司的技术优势可能导致本土保险企业过度依赖外部技术支持。如果外资保险公司突然退出或停止技术服务,本土保险企业可能会陷入技术困境,无法维持正常的业务运营。

3. 对法律监管和保险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第一,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险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首先,由于保险服务业的特殊性质,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保险业务的规范和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其次,保险服务业高水平开放,需要参考和借鉴国际先进的保险法律法规,以适应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再次,保险服务业高水平开放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技術泄露和侵权问题的发生。

第二,面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我国保险服务业需要提高人才素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人才队伍。首先,外资保险公司通常拥有丰富的国际业务经验和专业技能,将会使国内保险企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其次,保险服务业的发展,需要一批相关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包括风险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再次,保险服务业国际化,需要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人才推动。

三、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的方向和重点

(一)“引进来”和“走出去”协同发展

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既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也要鼓励国内保险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协同发展,提升我国保险业整体实力,促进保险业转型升级(郭振华,2020;王国军,2020)。

1. 加强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来”

引进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保险服务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在过去20多年里,中资保险公司通过“引进来”战略,从产品开发、精算、组织管理到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等方面,向外资公司学习了大量经验(郭振华,2020)。不仅如此,国外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优势,引进这些先进经验和技术,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可以提高我国保险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 鼓励国内保险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鼓励国内保险企业“走出去”,是未来推进我国保险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更为重要的方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只有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才能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企业的竞争力。通过“走出去”,国内保险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和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策略,提高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张浩,2022)。同时,可以促使国内保险企业加强与国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共同开展跨境保险业务,拓展市场空间。

一是通过经济补偿功能,为我国“走出去”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服务。对于境外企业财产和工程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保险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转移当地政治、汇率、融资风险,保险服务业也需要针对这些新的挑战进行创新。二是利用资金融通功能,助力中国企业的全球化进程。紧密跟随中国企业从最初的产品“走出去”,到之后的劳务、工程服务、投资、资本“走出去”步伐,通过保险资金的运用,帮助其实现全球化布局。三是积极拓展海外出单和理赔网络建设,开发再保险市场资源,充分发挥国内外市场信息交流、承保能力支撑等作用,以此提高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以及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四是拓展国际保险业务与合作领域,包括与国际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跨境保险业务,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合作与竞争。合作形式可以包括合资设立保险公司、共同开发新产品、共同开展市场推广等。通过合作,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的保险理念和技术,提高我国保险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稳步扩大保险服务业制度型开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保险服务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1. 推动国内国际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接轨

外资保险公司长期深耕国际市场,拥有先进的技术优势以及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管理经验,全球品牌影响力强,在国际保险市场形成了一系列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推动国内国际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接轨,是我国保险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基础,有利于吸引更多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促进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提升保险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2. 对保险服务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准入前国民待遇意味着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前,其享受与国内保险公司相同的待遇。这有助于消除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歧视,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竞争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意味着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时,只需遵守负面清单上的限制和禁止事项,其他领域都可以自由经营,从而降低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其参与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

3. 优化外资保险金融机构准入要求

为了吸引外资保险公司,需要优化其准入要求,包括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注册资本要求、放宽经营范围限制等。一是降低其准入门槛,吸引更多外资保险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二是完善金融保险机构母子公司跨境往来规定,促进资金流动和业务合作。三是放宽跨境往来限制,使外资保险金融机构可以更方便地与中国的子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4. 深化保险服务业要素流动型开放

制度型开放不仅仅是规则和制度的开放,还包括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的流动型开放。这意味着要在保险服务业中引入更多国际资源和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保险服务业的创新和发展。一是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保险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通过引进具有国际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提升保险服务业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推动保险服务业的发展。

(三)防范和化解相关跨境风险

1. 健全保险服务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确保其在我国的经营行为合规。其次,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日常监管,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公平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产品定价、销售方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外资保险公司与本土保险公司在同一竞争环境下公平开展业务。再次,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相关权益的宣传和教育,增进消费者对保险业相关知识的了解,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

为共同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需要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以保障我国保险服务业的稳健发展。一是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本土保险企业应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時获取国际保险市场的最新动态和监管政策,为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二是加强合作研究和培训。本土保险企业可以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合作开展研究项目,共同解决保险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问题。同时,可以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合作开展培训活动,以提高本土保险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三是加强监管合作和协调。本土保险企业要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合作和协调,共同制定和完善国际保险市场的监管规则和标准,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

3. 强化法律法规建设

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的过程中,需要强化法律法规建设,以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目标和市场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合同法》《保险法》等,明确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经营的准入条件、经营范围、监管标准等,为外资保险公司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外资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说明,帮助其了解和遵守中国的法律制度。同时,应组织培训班或研讨会等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外资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再次,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不断增强本土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保险服务业开放意味着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将加大,为此,我国保险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1. 提升创新能力,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提升创新能力,是培育本土保险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驱动力,对于保险企业来说尤为重要。通过创新,可以开发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险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市场调研和客户洞察,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策略。

2.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本土保险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企业董事会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企业决策流程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 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加强风险管控,是确保本土保险企业稳健经营的重要环节。作为金融服务行业,保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保险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指标,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同时,加强与风险管理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和应对风险挑战。

4. 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人才是保险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当前全球化的背景下,保险服务业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因此,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国际化视野的保险人才变得尤为重要。为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人才培养与国际交流。一是加强与高校合作开展实习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其实际操作能力。二是组织员工参加国内外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国际化水平。与此同时,政府也要加大对保险专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和高校之间的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的保险人才。

四、加大保险服务业开放的政策支持力度

扩大保险服务业开放,需要在市场准入制度、提升保险业的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保险人才,以及完善保险服务业的监管体系与政策环境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一)优化保险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制度

首先,逐步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降低其准入门槛。通过减少限制和简化审批程序,吸引更多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其次,建立更加透明和公平的准入机制,确保外资保险公司与本土保险公司在市场准入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包括取消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和限制,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参与国内保险市场的创新和发展,同时重视优化准入后的政策安排与便利。再次,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和标准,完善保险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外资保险公司来华投资和经营。

(二)为提升保险服务业的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提供政策支持

首先,加大对保险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保险科技的应用和创新,提升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建立保险科技创新基金,为有潜力的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分担。其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从事保险业务,提高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为保险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共同开展保险创新研究。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其科研资源和人才优势,推动保险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

(三)为培育高素质保险人才提供支持

一是加大专业教育培养。建立与保险行业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等活动,使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适应保险行业的工作环境。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为保险从业人员提供持续学习和提升机会。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供专业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的培训课程。鼓励保险从业人员参加国内外的专业认证考试,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竞争力。三是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保险人才。包括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设立奖励制度,给予优秀员工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科研项目资助、学术论文发表奖励等方式,激励保险从业人员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成果。四是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保险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包括减免相关教育培训费用、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经济支持;简化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认证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对保险人才培养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等。

(四)完善保险服务业的监管体系与政策环境

一是加强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通过加强培训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果。二是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首先,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其次,强化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能力要求,提高其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再次,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和标准,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复次,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境保险业务相关风险与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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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据统计,截至目前,境外保险机构在华共设立68家外资机构和79家代表处,超过500家境外再保人离岸参与我国再保险市场,外资保险机构总资产达2.26万亿元,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保险市场之一(肖扬,2023)。近十年,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从3.5%增长到7.8%。在北京、上海等地区,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已达到20%。

② 从数据看,中国虽然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保险市场,但与排名第一的美国之间的“保险差距”远大于“经济差距”。2022年,中国GDP相当于美国的71%,而中国保费收入仅相当于美国的24%,保险密度相当于美国的6%,保险深度相当于美国的34%(郑伟 等,2023)。

Direction of Expanding High-level Opening up of the Insurance Service Industry

Zhan Kai

(School of Finance,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06)

Abstract: Expanding the opening of the insurance services industr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achieving a high-level opening in both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d the service industry. It is also essential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services industry. Expanding access to the insurance service industry can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insurance market resources, and promote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service industry, thereby enhancing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However, at the same time, this expansion may also impact the existing domestic insurance market and business to a certain extent, increase the corresponding cross-border risks, and also put forward higher demands for the corresponding legal supervision and industry talent training. It is necessary to coordinate the development of “bringing in” and “going out”, steadily expand the institutional opening of the insurance service industry, prevent and resolve relevant cross-border risks, and continuously enhance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domestic insurance companies. To this end, policy support should be provided in optimizing market access systems, improving the innovation ability and service level of the insurance service industry, cultivating high-quality professionals, and improving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and policy environment of the insurance services industry.

Key words: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Insurance Service Industry; High-level International Opening; Institutional Opening

(收稿日期:2023-12-11   責任编辑:赖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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